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网友:汀上兰 打分:0 [2012-05-24 21:40:25]
第一大罪:颠覆历史! 话说我戳进这篇文,只见文案第一句“伟大的维德莫特王带领无坚不摧的食死徒打败了强悍的凤凰社”?啥?啥?啥?难道是我点错了?这都是些神马??篡改历史也不带你这么彻底的好不?没能抵抗住蹭蹭上涨的好奇心的诱惑,俺便带着一脑门子问号开始了这次身心“饱受摧残”的阅读,虫,你的引人上钩的邪恶目的达到了有木有!!! 开篇便是恢弘的冈特城堡,透着神秘的空中花园……迷迷糊糊的像是在看电影开场的慢镜头……成功让我看得一愣一愣的!!! 第二大罪:杀人! 维德莫特王(这名真坑爹)娶了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莉莉”并以此来折磨俺亲爱的被俘虏的教授也就罢了,魔法界的救世主被酷刑摧残的奄奄一息,然后让教授来了结他我也忍了,凤凰社所有社员被集体迫害,又逼教授来做侩子手我也能勉强撑过来了,但是,作为一个斯赫党俺表示小心脏被你杀害敏敏的方式森森地伤到了有木有!!!!以为完了吗?木有啊!接着又是卢爹的死,可怜他身为凤凰社的一员,不是以战士的名义英勇就义,死因那么憋屈,竟然还是跟教授一夜风流而死!啊!啊!啊!虫子你的令人发指的恶趣味啊!!!你是折磨人上瘾了有木有!!!咋?以为完了吗?木有啊,某虫还是把教授拖下水了啊,凤凰社的保密人就这么把自己给阿瓦达了我肋个去!!劳德你死你活该啊,干嘛要赔上俺的教授啊,老血吐一地啊有木有!!!!心脏碎成渣啊有木有!!!!眼泪流满面啊有木有!!!!虫,你害人的邪恶目的达到了啊有木有!!! 第三大罪:戏弄读者! 老天啊,梅林已经无法阻止某虫的恶趣味向更深的境界深入发展了!五体投地佩服某虫太会让劳德做梦了,原来一切不过是早已娶了教授,生了孩子的劳德魔法部长的南柯一梦!梦里娶的是一个存在于现实中的家养小精灵!特么特别了有木有!!!π_π!!于是后文各种无厘头崩坏乱入晃瞎人眼珠子啊有木有!!!神马劫道四人组逼出魔药天才啦!!!神马劳德保护小媳妇远离食死徒啦!!!神马老邓陪同教授去采草药啦!!!!神马小龙故意犯错为卢爹牵线搭桥啦!!!神马有夫之妇莉莉抢婚救世主在一旁大声叫好啦!!!神马………我的老血吐的所剩无几了!!! 综上所述某虫被威森加摩赐予阿瓦达啊阿瓦达!!!!! 咳,咳!某兰抽风状态到此为止,下面恢复正常! 喜欢虫的文这么长时间了,不止一次的想好好写个评出来,刚开始是不会,现在说实话是有点不敢写了囧!总觉得写什么都有点班门弄斧的赶脚,不足以作为书评。这篇是让我泪流满面的一篇,于是横下心决定弄出篇长评,于是有了上面那段狂轰滥炸般的吐槽(喂,你那是在给人写评吗?汗!) 这篇文架空历史的设定虽然算不上新颖,但很有自己的特色,不拘泥于HP剧情很大程度上会给读者一种陌生感,新鲜感,也为文章提供了更大的拓展空间,当然对作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与其说这是篇好的同人,不如说它是一篇精彩的小说,不得不佩服虫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和对故事的整体把握能力,把一个政权体系安在一群恶名昭著的食死徒和黑魔头身上竟然没有让人觉得违和,当然这是基于本文扣人心弦的剧情得出的结论。关于人物,虫笔下的HP人物都已经不仅仅是属于原著的了,这也是我说它是一部好小说的关键因素。譬如马尔福一家是凤凰社,譬如潘西是受赫敏所托的卧底等,既然故事已经跳脱出HP的框框,人物崩就在所难免了,但崩的好不好就要看作者的了。如何在完全不同于hp剧情的故事中既不失掉人物在原著中的大体形象,又能赋予人物新的更加深刻的内涵,使人物形象既属于原著又高于原著,这真的很考验作者的写作功力!个人觉得本文人物崩的还是挺成功的。(不包括番外!!!!)我读的时候,在哈利,赫敏,德拉科,卢休斯,斯内普这些忍辱负重的凤凰社成员身上感觉到了萦绕在他们身上的一股若有若无的悲壮气息,凤凰社成员相继被害,形势愈演愈烈。当德拉科三人闯进金屋继而引发的斯内普自尽,伏被杀,金屋坠毁的结局出来时,我相信诸位读者也和我一样在这一刻感情爆发!泪流满面的的同时拍案叫绝,大喊:够痛快!其实故事情节能够带动读者的感情,在读者之间产生共鸣这些就已经足以证明这是一篇成功的小说了,不是吗? 我是不腐的,不在乎CP最后成没成(伏斯党勿拍),所以在我看来这篇文到这里就结束了!对于番外,我是真想吐槽,本来这文是偏黑暗向的正剧,番外一出,五雷轰顶…暂停!眼瞅着我又要咆哮体了,于是不再肺炎了!(话说这算长评么?算么?算么?捂脸)
1
[1楼] 网友:汀上兰 [2012-05-24 21:43:03]
“细数某虫著《金屋》的三大不可饶恕罪+部分肺炎”死jj我的题目你给我弄哪去了T_T
1 [投诉]
[2楼] 网友:汀上兰 [2012-05-24 21:43:18]
[3楼] 作者回复 [2012-05-24 22:05:01]
题目有~~~~~兰兰你是好不容易用了电脑发过来的吧。现在轮到我热泪盈眶了,写了一年多HP文终于有野生长评了555抹泪…………其实我看到后面那部分吓一跳,每次你一正经我就怕了……现在让我面壁去反省一下为什么去写番外
[4楼] 网友:汀上兰 [2012-05-24 23:44:23]
啥叫我一正经你就怕了???俺果然是不正经滴人么?(这话忒别扭了-_-!)
[投诉]
[5楼] 作者回复 [2012-05-25 11:10:30]
我印象里你比较适合打滚耍赖满地爬……(我面壁去)
[6楼] 作者回复 [2012-05-25 11:10:52]
跟我一样~
[7楼] 作者回复 [2012-06-22 20:44:50]
5月24日的评,6月22日才显示到长评栏…………
写书评 | 看书评 | 返回
网友:汀上兰 打分:0 [2012-05-24 21:40:25]
第一大罪:颠覆历史!
话说我戳进这篇文,只见文案第一句“伟大的维德莫特王带领无坚不摧的食死徒打败了强悍的凤凰社”?啥?啥?啥?难道是我点错了?这都是些神马??篡改历史也不带你这么彻底的好不?没能抵抗住蹭蹭上涨的好奇心的诱惑,俺便带着一脑门子问号开始了这次身心“饱受摧残”的阅读,虫,你的引人上钩的邪恶目的达到了有木有!!!
开篇便是恢弘的冈特城堡,透着神秘的空中花园……迷迷糊糊的像是在看电影开场的慢镜头……成功让我看得一愣一愣的!!!
第二大罪:杀人!
维德莫特王(这名真坑爹)娶了不知从哪冒出来的“莉莉”并以此来折磨俺亲爱的被俘虏的教授也就罢了,魔法界的救世主被酷刑摧残的奄奄一息,然后让教授来了结他我也忍了,凤凰社所有社员被集体迫害,又逼教授来做侩子手我也能勉强撑过来了,但是,作为一个斯赫党俺表示小心脏被你杀害敏敏的方式森森地伤到了有木有!!!!以为完了吗?木有啊!接着又是卢爹的死,可怜他身为凤凰社的一员,不是以战士的名义英勇就义,死因那么憋屈,竟然还是跟教授一夜风流而死!啊!啊!啊!虫子你的令人发指的恶趣味啊!!!你是折磨人上瘾了有木有!!!咋?以为完了吗?木有啊,某虫还是把教授拖下水了啊,凤凰社的保密人就这么把自己给阿瓦达了我肋个去!!劳德你死你活该啊,干嘛要赔上俺的教授啊,老血吐一地啊有木有!!!!心脏碎成渣啊有木有!!!!眼泪流满面啊有木有!!!!虫,你害人的邪恶目的达到了啊有木有!!!
第三大罪:戏弄读者!
老天啊,梅林已经无法阻止某虫的恶趣味向更深的境界深入发展了!五体投地佩服某虫太会让劳德做梦了,原来一切不过是早已娶了教授,生了孩子的劳德魔法部长的南柯一梦!梦里娶的是一个存在于现实中的家养小精灵!特么特别了有木有!!!π_π!!于是后文各种无厘头崩坏乱入晃瞎人眼珠子啊有木有!!!神马劫道四人组逼出魔药天才啦!!!神马劳德保护小媳妇远离食死徒啦!!!神马老邓陪同教授去采草药啦!!!!神马小龙故意犯错为卢爹牵线搭桥啦!!!神马有夫之妇莉莉抢婚救世主在一旁大声叫好啦!!!神马………我的老血吐的所剩无几了!!! 综上所述某虫被威森加摩赐予阿瓦达啊阿瓦达!!!!!
咳,咳!某兰抽风状态到此为止,下面恢复正常!
喜欢虫的文这么长时间了,不止一次的想好好写个评出来,刚开始是不会,现在说实话是有点不敢写了囧!总觉得写什么都有点班门弄斧的赶脚,不足以作为书评。这篇是让我泪流满面的一篇,于是横下心决定弄出篇长评,于是有了上面那段狂轰滥炸般的吐槽(喂,你那是在给人写评吗?汗!)
这篇文架空历史的设定虽然算不上新颖,但很有自己的特色,不拘泥于HP剧情很大程度上会给读者一种陌生感,新鲜感,也为文章提供了更大的拓展空间,当然对作者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与其说这是篇好的同人,不如说它是一篇精彩的小说,不得不佩服虫对文字的驾驭能力和对故事的整体把握能力,把一个政权体系安在一群恶名昭著的食死徒和黑魔头身上竟然没有让人觉得违和,当然这是基于本文扣人心弦的剧情得出的结论。关于人物,虫笔下的HP人物都已经不仅仅是属于原著的了,这也是我说它是一部好小说的关键因素。譬如马尔福一家是凤凰社,譬如潘西是受赫敏所托的卧底等,既然故事已经跳脱出HP的框框,人物崩就在所难免了,但崩的好不好就要看作者的了。如何在完全不同于hp剧情的故事中既不失掉人物在原著中的大体形象,又能赋予人物新的更加深刻的内涵,使人物形象既属于原著又高于原著,这真的很考验作者的写作功力!个人觉得本文人物崩的还是挺成功的。(不包括番外!!!!)我读的时候,在哈利,赫敏,德拉科,卢休斯,斯内普这些忍辱负重的凤凰社成员身上感觉到了萦绕在他们身上的一股若有若无的悲壮气息,凤凰社成员相继被害,形势愈演愈烈。当德拉科三人闯进金屋继而引发的斯内普自尽,伏被杀,金屋坠毁的结局出来时,我相信诸位读者也和我一样在这一刻感情爆发!泪流满面的的同时拍案叫绝,大喊:够痛快!其实故事情节能够带动读者的感情,在读者之间产生共鸣这些就已经足以证明这是一篇成功的小说了,不是吗?
我是不腐的,不在乎CP最后成没成(伏斯党勿拍),所以在我看来这篇文到这里就结束了!对于番外,我是真想吐槽,本来这文是偏黑暗向的正剧,番外一出,五雷轰顶…暂停!眼瞅着我又要咆哮体了,于是不再肺炎了!(话说这算长评么?算么?算么?捂脸)
1
[1楼] 网友:汀上兰 [2012-05-24 21:43:03]
“细数某虫著《金屋》的三大不可饶恕罪+部分肺炎”
死jj我的题目你给我弄哪去了T_T
1 [投诉]
[2楼] 网友:汀上兰 [2012-05-24 21:43:18]
“细数某虫著《金屋》的三大不可饶恕罪+部分肺炎”
死jj我的题目你给我弄哪去了T_T
1 [投诉]
[3楼] 作者回复 [2012-05-24 22:05:01]
题目有~~~~~兰兰你是好不容易用了电脑发过来的吧。现在轮到我热泪盈眶了,写了一年多HP文终于有野生长评了555抹泪…………
其实我看到后面那部分吓一跳,每次你一正经我就怕了……现在让我面壁去反省一下为什么去写番外
1 [投诉]
[4楼] 网友:汀上兰 [2012-05-24 23:44:23]
啥叫我一正经你就怕了???俺果然是不正经滴人么?(这话忒别扭了-_-!)
[投诉]
[5楼] 作者回复 [2012-05-25 11:10:30]
我印象里你比较适合打滚耍赖满地爬……(我面壁去)
[投诉]
[6楼] 作者回复 [2012-05-25 11:10:52]
跟我一样~
[投诉]
[7楼] 作者回复 [2012-06-22 20:44:50]
5月24日的评,6月22日才显示到长评栏…………
[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