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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木槿花西月锦绣》  第203章

网友:言厌书 打分:2 [2009-05-08 12:20:45]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题记 暗夜现魑魅,张牙舞爪地喧嚣。 妖冶的西番莲,残缺不全的血肉。不见天日,污浊不堪的气味。
是他们!
他们要食我的肉,要啃我的骨,要吞噬我!
抽离我的情,杀死我的爱,湮灭我曾经存在的过去,做成一个盲从的傀儡!
我,一路溃败,一路躲避,却始终挣脱不了。
他们,都要撒鲁尔。
我拼命地逃,他们疯狂地追逐。
逃不掉了!逃不掉了!我绝望地悲伤。
没有花开的世界,没有触手可及的温暖。坚硬冰冷的石壁,寒光中颤抖的指尖结束了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生命。
遍地暗红流淌,恍若地狱。我,面无表情。
忽闻隐隐约约笙歌唱。
他们唱,杨柳羌笛胡旋舞,月牙泉边马头琴,不及姑娘一笑靥。
的确不及你的一笑靥啊,木丫头。
笑,疯狂大笑,却是有一滴温热液体迅速划过脸颊。
一定不是泪。
练成了无泪经,我怎么还有眼泪这种奢侈品?
蔓延的腥甜香,画下一道一道又一道的伤。应该是血吧,唯一属于我而没有被剥夺走的东西。
风乍起,烛火灭,刺鼻的青烟飘渺散。寂静的通道里,万仞岩壁无尽,零星石屑片片,寸草不生。或是说,无草可生?
终于能看见了,可是为什么第一眼看到的不是你呢?
一直一直希望能看见,你的发,你的眉,你的眼,你的笑。
那就是我,最大的幸福了。
却看不见光亮!
我分明看见,自己在一片黑暗中无止境地下坠,无数可怖的白骨缠绕着,死死地束缚。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看不见你了,木丫头?
哦,他们都在瞒我,都在骗我,我当然看不见你了。
因为他们甚至于不让我知晓西安城郊偌大的乱葬岗哪一处仅以一抔泥土隐藏了你的容颜!
送葬你的美丽,送葬你的善良,送葬……我的爱情。
木丫头,木丫头,我们不是说好了吗?
生不离,死不弃。
在黄泉路上等我,木丫头,等我去见你。
听我在你耳边低声细语念叨:“他们都不知道,都不知道。
原非珏,是跟着木丫头死去的……
知道她不在人间的时候,是跟着一起去幽冥的。”
谁知道,西安七夕临别的最后,一眼万年。
掩起双耳,闭合双目,忽略一切感观。 幽幽血色妖月,一切寂然……
这个世界,与我,再无关联。 …………………………………………………………
“有些东西,是用来遗忘的。”——那个温柔的女声不断地徘徊在意识里,久久不散。 “遗忘吗?”他冷冷地凝视着镜中的自己,红发绯眸。 全是血的颜色。 高贵,美丽,罪恶的,凝聚无数生命换来的,绯。 谁说,遗忘?
权势成了生命,阴谋变为习惯。
上言长相思,下言长相忆。
不见长相守。
闲枕了一帘风月,早已无从回忆起。
……………………………………………………………………
梦里,依依不舍。 那年的太阳,温温的,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芒,叫人不敢正视。 那年的樱花,淡粉淡粉,纷飞散落。 树下,你轻轻地偎依在我的身边,嘴边挂起不为人知的甜蜜。 风,扬起你的衣袂,缠绵过你的脸庞。 你忽地展开你的双手。 从花瓣间渗漏下的阳光,温暖地在你的手心里跳跃。 我一直记得,你那时的樱唇弯起的弧度。 木丫头,你,就是我的天下。 年少不识情滋味,从来不知世间种种韶华便是盛放,然后毁灭。 在像故事里说的,很久很久以后,我一步一步地计算着走出地宫的步数,一步一步的计算着身上背负的人命,一步一步的计算着夺回王权的阴谋诡计。 却再忍不住,如你当年一样,张开紧握成拳的手掌。 借着地宫昏暗摇曳的烛光,明明灭灭的,看见。 掌心里,那些纠缠的曲线。 用最干净的声音自问自答。 “木丫头,你知道这叫什么吗?” “我知道哦,这种东西,叫做、宿命。” 然后,然后眼角溢出温热微咸的液体,开始疯狂地肆虐我眼见的一切。 惋惜的,深爱的。 不过枕畔鸳盟,三生石上,犹记多情。 只恨我们浮生缘浅,奈何情长。 原来我们回不去了是不是,木丫头? 还是,我们的爱情,一开始,就是别离? ……………………………………………… 今生已了,来世无缘。 超度,轮回,真言灭。 我问佛:“如果遇到了可以爱的人,却不能把握该怎么办?” 佛曰:“留人间多少爱,迎浮世千重变 。”
无垢无净,万籁往异。
终是一日,漫观黯朱碧落色。千金纵买,花如雪。
却是,不复当年,不复当年。
今日相逢君不识,来年相见不识君。
于是,爱,空。
…………………………………………………………
这次一定要说写后感了……
首先,这是献给妈妈母亲节的礼物。
亲爱的,节日快乐~!
然后就是地底嚎叫的回响了:“我简直要吐血了……”这篇东西写得非常不容易啊啊啊啊啊啊!!!!!!!每次试写原非珏的番外,就要出一次以上的意外。
原稿只有200多字,停电3次。
然后是扩展延续,因为风格不同而卡文无数次……
再来是在论坛修稿编辑的时候,论坛突然抽风……很好,原来改的,全部不见。
言某人真的很想很想撞墙……(话说,原非珏你真的运气好差啊……==)
言厌书:
不会要重写吧?!
这个玩笑一点也不好笑!!!!
某人:
就是要重写了……
认命吧。
言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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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想“泪如泉涌终不干”了……
再来就是最后的废话了,嗯,没办法,有些人物被护得死死的,人家坚决不让我写。就算写得是正面的,他们还是不乐意。
于是写原非珏了。本来是二选一的方式,正好不用那么为难了,也算是一个蛮幸运的事情吧。
如果自愿来做添砖加瓦的事情,别人还要指指点点,那又有什么意思呢?不如放弃。
我在想,无论是什么时候,喜欢都是一种让人欢喜的事情。
以爱为名,伤害别人,都是对于最喜欢的那位的最大亵渎。
嗯,海大,请加油唷!赶快更新吧……
能够看着我这些神神叨叨到最后的同学们,谢谢~!

   

[1楼] 网友:流、 [2011-06-16 23:26:18]

爱,已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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