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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番外】Long,Long,Long ago(1) ...

  •   【番外】Long,Long,Long ago

      神岂不是拣选了世上的贫穷人,教他们在信上富足,并承受他所应许给那些爱他之人的国么?
      ——圣经·雅各书

      我很少会回忆以前的事,确实是因为我现在手头上的事情都常常忙不过来。我的工作经常堆积如山,因为我的室友Sherlock Holmes通常什么也不肯干,只会喝了酒之后在地上滚来滚去,然后“Watson”“Watson”乱叫着让我干这干那。
      我假装不小心踩到他肚皮上,他惨叫了一声。我假装没听见,继续踩在他身上去书架上拿资料夹。这件勾起我回忆的玩意儿就是这个时候从满是灰尘的资料夹里掉下来的,啪地一声掉在地毯上,一动不动。

      我弯腰把他捡起来。
      有那末一瞬间,我觉得伦敦贝克街221号B满是烟味、酒味和奇怪气体的起居室消失了,我仿佛置身在另一个空间里,那里也充斥着昏暗而摇晃的灯光,酒味刺鼻,而烟味弥漫,汗臭和发霉的衣物混合在一块儿发酵,到处都是吵闹不堪的,各种刺耳的声音此起彼伏。
      那是很久、很久、很久以前,在我还很年青的时候。
      那是在大后方的休息室里。
      我嘴里叼着烟,脚支到桌子上,忙着看牌出牌。我还能记得那张桌子缺了一个角,沾着斑斑点点的血红污渍。但是我的牌友们的面孔却已经模糊不堪了,也许是因为人人都在忙着抽烟制造烟雾,因此所有人看起来都陷入了伦敦大雾。
      我的牌友A年轻得过了份,他前年才从伊顿公学毕业。他是中产中的下层,因此很难维持他继续在大学里的学业,不得以到军队里来谋求一个职位。
      一张三。
      我的牌友B出手很阔绰,他是一个贵族家庭里的次子。凡是无法继承爵位和祖产的次子们,不是忙着找个门当户对有嫁妆的太太就是忙着去军队驻外寻求提升,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一张七。
      我的牌友C天性乐观,什么也不想,因为他的未婚妻不想跟一个没有正当工作的家伙结婚,而他更不想跟一个身材臃肿的未婚妻结婚。
      一张红桃爱斯摆在桌上。

      “那末你呢?”

      “我么,”我把烟从嘴里拔出来,斜着眼睛看了他们一眼,“我跟人打了一个赌,如此而已。”
      我下了一张黑桃皇后。
      三,七,红桃爱斯,黑桃皇后,我记得很清楚,这可是普希金笔下的魔牌(注1)。
      我翻开这张黑桃皇后,我的任命就下来了,我得收拾行李,马上去阿富汗。

      我面前原本有千万张好牌,就如同有千万条道路供我选择似的。
      通常情况下,一个人如果很聪明,那他就不必很勤奋。一个人如果既聪明又勤奋,那上帝一定会让他降临人间时脸先着地,而我不幸是一个例外。我在学校时就很受欢迎,老师和同学都给了我很高的评价。我去了伦敦的一家医院当实习医生,我的推荐信上满是赞美之词。
      风信子一旦开了花,伦敦就进入了轰轰烈烈的社交季。
      我跟那种不食人间烟火的苦行僧相比我是有点儿轻浮,但那些轻浮的人个个都认为我过于正派。我的桌上总是摆满了各式各样的邀请,我精力十足,我能整个下午消磨在喝茶、骑马、散步、音乐厅和歌剧院里,能整夜打牌,整夜跳舞,接着第二天能去医院出手术,而且一丝儿错误都不会犯。(现在我可是不行了,哈哈。)我对姑娘们彬彬有礼,并且当她们发现我像个骑士一样总是邀请站在角落里的姑娘跳舞后,下一次她们就提前把角落站满啦。我和朋友们去肯辛顿打猎,每次都是我满载而归,拨得头筹。我知道有很多双眼睛在嫉妒我,因此我有时故意当着他们的面要脱下手套,他们害怕到战栗。没人敢跟我比,没人比得过我,我谁都看不起。
      我只有一点,我的赌运向来欠佳。但我玩纸牌时居然还常常赢,因为有些人为了讨我开心故意输给我。我从来不知道我在卡西诺里输掉了多少钱,因为我从来只负责下注,我身后不缺乘机献殷勤的人,自然有他们帮我把筹码押到赌桌上。
      对于我的前途,我丝毫不需要发愁。海德堡提供一份丰厚的奖学金供我去那里继续深造,我的教授挽留我回他的实验室当助手,我实习的医院也很看好我留下来,我一个同学的父亲很喜欢我的机敏,多次邀请我去他的证券交易所改行当经纪人。至于结婚,我更不需要发愁。在婚姻市场上,单单会讨姑娘喜欢是完全不够的,你还得要让姑娘的父亲认为你配得上他赔给姑娘的大笔嫁妆。不幸的是,两样我都兼而有之。
      人一旦骄傲得过了头,就会膨胀到无边无际。而事情一旦圆满过了头,就要生出恶的反面来。
      唉,我只不过在沙龙被一两句讽刺给激怒了,我居然就决定投身军队去证明自己的能力。

      ……等我再次回到伦敦时,我躺在伦敦南区的一家旅馆里,每天望着装饰着几何图案的天花板。我自以为我足够坚强,但我肩上和腿上的伤还是令我呻吟不已,我的抚恤金微薄得可怜。我无法出门,没有工作,也没有任何朋友。我又黑又瘦,只剩下皮包骨头,旅馆里的房东太太每天来送饭时都担心我会就此咽气。
      我什么也不是了。
      我所有引以为傲的一切都离我而去了。我的容貌、谈吐、能干,都在这个我身上消失殆尽了。所谓社交界是这样的一个地方,假如说人类皮层的新陈代谢是二十八天的话,那末社交界这种消化系统的速度要大大快于这个时间。它们只将富有的、漂亮的、盛气凌人的家伙们疯狂咽下,而不断将贫穷的、疾病的、不幸的人排泄出去。

      为了节省开支,我不得不搬了一次家。其实搬到贝克街221号B便宜不了多少房钱,但是我之前所在的房东太太告诉我,她的其他客人不希望跟一个整天呻吟看起来像得了痨病的病鬼呆在一间旅馆里,这会令他们害怕,另外她本人也不想有一天为一个临终的房客而奔去找牧师。我住在三楼,顶楼的房间非常冷,因此会比楼下便宜一丁点儿。但这对于我来说无所谓,我至多是换了一块天花板,由研究几何图案到变成了研究鹅掌楸图案的贴纸。

      但是有一天,我的房门被敲开了。我注意到敲门声不是Hudson太太那种方式,确实,是楼下的另一个租客,我记得他叫sherlock holmes,我刚搬来时和他礼节性地握了一下手。
      他探出头,问:
      “您要不要去楼下呢,先生?”
      他邀请我的理由简单而充分,如果我们俩都呆在起居室里过夜,就可以只升起一个壁炉里的火,能节约下来不少煤钱。
      我相当赞同他这种建议。(现在也是!)

      我一拐一瘸地下到楼下,起居室里壁炉已经烧起来啦,整个屋子里都是暖烘烘的。Sherlock让我躺在沙发上,而他自己则主动躺在了地板上,并且告诉我。
      “没关系,我习惯睡在地上。”

      但我知道他的视线落在了我的伤腿上,他一定在想,如果让我睡地板,可能对我的伤势不太好。我接受了他的好意,用厚毛毯把我自己裹得紧紧的。Sherlock躺在我脚下的地毯上,我们俩都正对着壁炉,非常暖和,壁炉里的火一跳一跳的。
      躺了一会儿,他忽然坐起来,问我介意他拉会儿小提琴吗。

      我正盯着壁炉持续我日常的发呆,因此轻轻点了点头。

      他把小提琴搁在肩上,抹了滑石粉开始拉琴。他先拉了门德尔松的春之歌,这是一支非常欢快的曲目,因此我觉得壁炉里的火焰也随着旋律一齐跃动起来。
      演奏结束后,他问我:
      “小步舞曲你会跳吗?”

      “我没有不会跳的,”我苦笑了一下,“但是现在可不行。”

      “我猜也是。”
      他耸耸肩,接着开始演奏下一支曲目。
      但糟糕的是,他试图挑战帕格尼尼,在他第三次将琴弓偏离了正确的弦位而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后,我终于忍不住笑起来,并且试图制止他。
      “唉,先生,您不要继续了,邻居会以为我的狗在吠。”

      他遗憾放下琴弦,对我说:
      “啊,总有一天我会成功的,先生。”(但是直到现在也没有挑战成功,求求你换支曲目吧sherlock!)

      我止住笑,手轻轻地碰到他的下巴,和他的肩膀,说:
      “瞧,你下巴上没有茧,肩膀也没有变形,而且你的滑石粉盒子还很满,这就是为什么你不是帕格尼尼的缘故。”

      我说的话似乎引起了他的兴趣,他放下琴弦,说:
      “这倒很有趣。你看得很仔细,先生。”

      “我读大学的时候,有一个教授很擅长这个,他教我们观察病人。”

      他起身给我倒了一杯威士忌,自己则拿着酒瓶子。毕竟在这样寒冷的夜里,我们除了闲聊,什么也干不了。他把脸凑到我面前来,问:
      “告诉我你还看出点什么来,先生?你能看出来我是干什么的吗?”

      我停了一会儿,才说:
      “第一,你手上的茧的分布证明你爱玩枪,而不是玩琴弦;从你的鼻子看你练过拳击,没少挨揍,不过从你的手指关节看你也经常揍人;你不高,但是你走起路来又轻又快,弹跳力也很好。你的工作跟体力一定有关系。第二,我躺在楼上的时候,听到楼下经常有客人找你。他们的脚步声各不相同,但我能确定里面什么人都有,有老人,也有女人,有绅士,也有管子工。并且他们都只来找你一两次便消失,很显然只是来托你办事。另外,你主动找我说话的方式也让我相信你的工作是经常和人打交代的。此外,你受过化学方面的训练,因为你有几个细小的习惯是很不寻常的。你先前拿酒过来时,先拿手扇扇香味而不是直接用鼻子闻,倒酒的时候是把标签朝自己的手掌,这一点也不像一个酒鬼,倒完全是长期在实验台前接触各种危险药品的人的姿态。”

      “然后?”

      “然后我就到此为止了,我得不出什么结论来,我想不出来,先生。”

      “好吧,”他冲我调皮地笑了笑,“也许是你的经验导致你的结论匮乏。但我还是得鼓励一下,你注意到了许多重要的方面。实际上,我是一个私人侦探,在这个行当里不名一文,混口饭吃,就是这样。”

      我挑起眉头来问他:
      “找找失踪的孩子、偷情的丈夫、被窃的项链这一类的吗?”

      “一点儿不错。”

      注1:这四张牌出自普希金的小说,为赌徒最爱的牌面。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2章 【番外】Long,Long,Long ag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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