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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no.15 ...


  •   声音有些熟悉,但顾不上那么多了,他让我别走我就不走?我干嘛要听随便一个陌生人的话,他又不是我哥,连我外置钱包的要求我都敢拒绝,更何况一个路人。

      更不需要担心得罪天龙人。

      我就做个好人好事而已。
      可不想因此错过末班车。

      他抓的怪紧的,指甲还陷进了我脱了线的袖子里,我思忖了一下,要想在把他指甲弄出我袖子的同时保证袖子不会因为拉拉扯扯而绷掉……
      难度很大。
      至少需要两分钟。

      我:“……”
      两分钟车都开走了。

      得。

      帮人帮到底,早知道这么麻烦我就直接装作看不见了。

      他既然想拉我手那就拉,我作为Alpha虽然身体废的要死,但即使是个残废的Alpha,力气也比其他性别要大上许多,单从体感上来说,和作为普通女性时的自己的力气比起来是这样的。

      而且他不重,还是个Omega。
      压根伤不了我。

      触碰到他的胳膊的时候,我都呆了呆,他比一本书都要轻,让我想起了路边的野猫,灰色的头发从兜帽下露出了一点,湿漉漉的,被雨淋透了的狸花猫似的。

      不比猫重。

      我可以轻而易举就把人扯上车。
      只在购票环节出了点问题。
      科技发展后最廉价的交通工具上都配备了指纹和瞳膜解锁支付功能。

      不知道他在车站待了多久,手指都被雨水泡的起了褶皱,有些地方都有些泛白和肿胀了,我找了一会儿才找到他唯一没有被褶皱的小拇指。
      小拇指蜷缩在袖子里,没有被水泡到。

      摁着他的手进行了购票。

      把人随便丢在了一个座位上,我就松弛感拉满地伸了个懒腰。

      剩下的就不归我管了,如果到最后一个站点了他还没下车的话,车上的AI智能司机会在检测车辆里的生命体征后进行一个报警的处理。

      把人带上车就算我积德了。
      今天的好人好事超标了。
      下次的话就不干这麻烦事了,随便找个老奶奶扶着过马路好嘞。

      我打了个哈欠,自己找了个靠窗的位置,用破破烂烂的手机定了个到家前十五分钟的闹钟,脑袋一歪,就闭目养神上了。
      抽空学习的事情还是放在早上比较好,夜晚灯光昏暗,把眼睛看坏了我又没钱买眼镜,得不偿失,但脑子里播放这个世界的学习资料还是可以的。

      ……
      ……
      ……

      窗户好像没关严实,有风透进来了。

      凉丝丝的。

      痒痒的。

      手机嗡嗡嗡地震动了起来,我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窗外五颜六色的光便映入了我的眼帘,霓虹灯和广告牌还有街上人群的喧嚣声音将我从梦中拉了出来。

      但更能够直接把我拉出来的是面前突然放大的白脸。

      白森森的脸,和头发同色系的雾霾色眼瞳,还有因为雨水而黏在一起了的头发。

      眉眼寡淡如凉白开,眼尾狭长,是生了双少见的单眼皮也不会显刻薄的五官,嘴唇很薄,面上唯一亮眼的地方就是他的嘴唇了,粉红色的,比樱花还要粉嫩,但别有一番清秀的曼妙。

      看一眼就会让人想到温泉上蒸腾的水汽的水系长相。

      一觉醒来就看到这画面简直不要太刺激!直接把我惊出了一身冷汗。

      缓了一下我才意识到原来窗户关的很严实了。

      一直吹着我脖子的风就是我面前这位呼出来的,虽然他没有直接贴在我身上,但以他现在的距离,鼻子呼出来的风正好可以怼在我的脖子上。

      “……你,你怎么过来了。”我扶着脑袋清醒了过来,把人推远了缓了缓,我记得自己在睡过去前分明是把他丢到了其他位置的。

      空气里的味道十分不妙。

      他双腿跪在我旁边的位置上,很老实乖巧地说道:“睡醒了,没有看到你,就过来了。”

      我:“……”
      我眨了眨眼,抬起有些沉重的湿漉漉的眼睫毛。
      我:“我和你认识吗?”

      他像是被电了一下,猛地瞪大了眼睛,咬着下嘴唇,很难堪似的,反复张开嘴又合上嘴,我才注意到他的声音十分沙哑,像是被什么东西毒哑了,“你不认识我了……”

      “我认识你吗?”我没有装傻,我是真的对面前的人一点印象也没有了。

      他却大受打击,整个人肉眼可见的失魂落魄。
      把自己蜷缩在了一个角落里。
      灰色的半长发遮住了他的半张脸。

      但即使是隔着头发,我也能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在我的身上,不管我是扭动脖子还是敲自己酸疼的肩膀,他的目光没有一瞬不在我的身上。
      假如目光可以实质化,我想我多半要被看出一个洞了。

      可我真的不认识他了。

      何况即使认识他,我能做什么,带他回家是不可能的。
      ——除非我想被我哥唠叨半个月。

      我陷入沉思,今天脑细胞真是用超标了,需要我思考的地方也太多了,但我还是思考了一下,我升入乌托邦军校以后其实就不怎么社交了。
      只是课业和天龙人就足以让我的大脑高速转动,没有空余的时间再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深受别人喜爱的万人迷。
      保持小白花的人设就足够我应付生活中的琐事了。

      而且很方便。

      作为一朵小白花,笨一点点那叫可爱,聪明一点点那叫超常发挥。
      温柔一点点就会使生活变得容易。

      实训课假若不是遇到A班的教官那是非常滋润的,请假然后躲在树荫底下,便可以开始享受乌托邦内绿植散发出的清香了。

      我喜欢我的小白花人设。

      再考虑到我八岁之前家里人是不让我出门的,所以我没有上幼儿园也没有上小学,是直接参与跳级考试进入的初级学院。

      ……我初级学院的生活过得比乌托邦军校要精彩多了。

      我并不排斥交往伴侣。

      虽然小时候就做了基因检测检测出我以后有极大的可能性会分化成Alpha,但16岁前我都没有要分化的迹象,在同学们的眼里脆弱的我就应该分化成Omega。

      因为这张脸,来骚扰我的Alpha两只手两只脚都数不完。
      在初级学院的时候为了省事就交了不少名义上的男友。

      但由于交往过的人数太多,我因为没分化又实在对他们生不起半分半毫的x趣(尽管也依着兴趣do了一些),所以我都已经把人忘的差不多了。

      于是,我问:“……你是在哪里认识我的?”

      怏怏不乐萎靡不振把自己藏在兜帽下的人突然直起身子,“你想起来了吗。”

      “没有。”我实话实说,“我太忙了,事情太多了,但你把名字告诉我的话我说不定能想起来。”

      记忆在我的脑海里就像是一组需要关键词触发的搜索引擎,如果他真的和我很熟悉认识我的话,他就该知道我的记忆方式。

      他听到我这么说,立刻支棱了起来。

      像只猫一样爬到了我的面前。
      说难听点真的和鬼一样。

      他似乎知道自己的声音不好听,在要说话的时候犹豫了下就把嘴闭上了,目光则从我的脸上转到了我握着手机的手上。

      我猜他是要拿我的手机,毕竟手机里有备忘录,方便他实时打字。

      但我摇了摇头,“不行,这个不能给你。”

      手机是我身上最宝贵的财产了,要是给了他的话——我还不知道他的名字,现在他在我眼里就是陌生人,即使告诉我他以前认识我,他在我眼里也和陌生人没有差别——

      简单来说就是我不信任他,哦,这并不是说我会把手机给熟人。

      我也不会把手机给方辞廖,这里面的东西可不能给人看。
      都是见不得光的。
      我就是鼠,鼠前也得把手机搜索引擎浏览记录删掉。

      我确信。

      他有些失望,但并没有强求,蔫了下,目光又移向了我没有拿着手机的那只手,用无法令人忽略的视线紧紧盯着那只手。

      我:“……”

      我抬起手,他马上兴奋了起来。
      他小心地托着我的手——

      手是干的,比我第一次碰的时候干的多。

      也许是在衣服上擦过了。

      另一只手在我的手掌中心写下了几个笔画,接着灰色头发下唯一露出的嘴巴笑了起来,很灿烂,比雾霾中的太阳还要灿烂。
      “滴滴滴——”
      悬浮列车到站的声音响起。

      不是我的站点。

      我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他的站点,但车门打开的同时他就放下了我的手,敏捷地翻过了座椅靠背,在我回过神之前先一步冲下了悬浮列车。
      “……”
      我看着自己的手心,回忆着他留下的笔画。

      ——他写的是什么?
      ——闻以序。

      什么东西?想不起来。
      毫无印象可言。
      感觉他在驴我但是我没有证据。

      ***

      到站点的时候我才发现原来车上其实不只有我和那家伙两个人,还有个不吭声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角落里睡着了的满头金发戴着墨镜的人。
      我看了眼他在地方,靠窗,在前,和我同一站下车。
      估计是来下城区办事的高等人,坐个车居然在椅子上铺了一次性隔离片,在窗户上也贴了无菌膜,手上是一次性手套,脸上还有一片口罩,和墨镜一起把脸遮住了。

      动静这么大居然还没醒,真是婴儿般的睡眠。

      我咂舌感叹,也没其他想法了。

      至于把人叫醒?开玩笑,我能难得好心叫一个落魄的家伙就不错了。
      有钱的富家小子那是想都别想有这个待遇。

      没错,我很仇富。

      ——但只要生活在这个破烂世界的下城区的穷人,有哪个不仇富的啊,爱声称自己不仇富的一般都是有钱人的狗腿子,谄媚富人实际上内心还是阴暗地在疯狂仇富。

      仇富就是下城区的主题。

      有钱人来了下城区就是羊入虎口,但我才懒得提醒那个一看就知道是要来下城区办事的有钱人,我没偷摸他钱包就算我有素质了。

      下了车我抓起手机往家的方向走,今天车来得早,比平时快,夜市开门也早,下车时我察觉到那人也醒了,那人看到到站了就急急忙忙要跟在我身后下车。

      结果忘记下车还要再扫一遍指纹。
      狼狈不舍,很不情愿地脱手套。
      一边脱还要一边嫌弃又娇气地甩手,把手里的消毒喷雾喷完了还理所当然地看向我,似乎是想问我有没有消毒喷雾,然后看到我这幅穷酸样又马上放弃了。
      手忙脚乱的,很没脑子的样子。
      有种人傻钱多的美。

      ……这样我是真的会忍不住摸他钱包的好吗?!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5章 no.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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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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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