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此其父子也”
————出自《春秋繁露·五行之义》
?春木旺?:木气旺盛时,因木生火,火为木之子,故火处于相(次旺状态);
?木用水生?:水为木之母,此时水已完成生木使命,逐渐退居休(休养)状态;
?火克金?:火势旺盛压制金,金受克制处于囚(被囚禁)状态;
?木克土?:木气过盛消耗土的能量,导致土处于死(被克制)状态。
盛德乘时曰旺。如春木旺,旺则生火,火乃木之子,子乘父业,故火相;木用水生,生我者父母,今子嗣得时,登高明显赫之地,而生我者当知退矣,故水休。休者,美之无极,休然无事之义。火能克金,金乃木之鬼,被火克制,不能施设,故金囚;火能生土,土为木之财,财为隐藏之物,草木发生,土散气尘,所以春木克土则死。”
明代万民英的《论五行旺相休囚死并寄》,收录于《三命通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