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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谁浇醒的红蔷薇 ...

  •   礼拜一,天气预报显示今天依然是雨天,提醒我出门要往大红色包包里面放把伞。
      我喜欢插上MP4,在林荫道散步。从寝室到图书馆有二十分钟的路程;沐着初夏的微风,有些破旧的Levi’s高帮鞋子与灰白色路面频繁接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转笔,或者照镜子,偶尔上网看笑话,甚至于可以认为会计学老师和统计学老师的脸没有任何不同。而为了响应校长开学初那段“图书馆是天堂”的发言,我每天都到图书馆坐上好几个钟。选一个浪漫的窗边位置,看喜欢的书,写喜欢的字,时而偷偷窥视外面的世界。
      “Hey/Hey/you/you/I don’t like your girlfriend……”
      艾薇儿的声音百听不厌,却不合时宜地打破此时的宁静。我天生不是无私的人,所以手机从来都是响铃状态。按下接听键——
      “小芽,我回来了。”
      看着左手尾指上的戒指,上面的橙色郁金香显然经历了不少年岁,我的心里泛起阵阵苦涩。我保证,这是开学到目前为止我收到的最最心不甘情不愿的消息。

      全世界很快传遍:黎荟乔回来了。
      全世界都认识黎荟乔。谁叫她是既有IQ又有EQ的校花呢!
      她从宝蓝色宝马的驾驶座上走出来,迎向我。我挤出一个自认为足够灿烂的笑容。除了把大波浪卷发染成亚麻之外,她与三个月前没什么两样:她永远那么美丽优雅,像一朵轻飘飘的蒲公英,那是世界上最纯洁的花。金黄色卷毛的Kitty懒洋洋蜷在她怀里,冲我眨巴着大眼。
      我摸了摸Kitty的头:“订婚宴顺利吗?”
      “小芽,你好吗?”
      我讪讪地笑了笑,无所谓地耸耸肩:“我能有什么不好吗?”
      荟乔的眼神黯淡下来:“小芽还是要这样子吗?”
      “……”

      “扑通”往泳池里钻,溅起满身水花。来来回回游了十来圈,我无力地靠在角落,缓缓沉进去。真希望大脑可以无限度充水,然后什么也不用想。
      脑海里全是与荟乔进行过的对白——
      “我和天哥可是全世界最最般配的兄妹!小芽你要是喜欢我就给你们当红娘。”
      “……”
      每次讲到他,我都不敢吭声,生怕被人发现任何蛛丝马迹。心里头的小鹿,每一次都差点蹦出来,然后活生生被塞回去。
      已经记不得,从什么时候开始,荟乔不再说他们是兄妹。三个月前,她竟然一脸平静地告诉我,她会去英国和天哥订婚,希望我参加。我以一个绝不擦边的借口拒绝出席。
      命运有时候就这么神奇,非得把每个人都捉弄出一张花脸才满意。在许多人眼中,这是毫无瑕疵的完美组合;在我眼中也是如此。荟乔就像一个陶瓷娃娃,让人禁不住想掏空所有的疼爱与珍惜送给她。而我,我甚至都来不及再次出现在天哥面前,来不及说一句“我喜欢你”,他就已经是我好姐妹的正牌未婚夫,成为我无论如何都不可以喜欢的人。
      13年的坚持突然失去方向,我的生活找不到天平。一直向前飞奔的人失去方向之后,如果停下来,身边的一切会陌生到恐怖;如果不停下来,又该奔向哪里?
      我从来不说,荟乔也从来不懂;所以她不会也不需要对我有半点的愧疚。我没有哭,我想祝福,却迟迟开不了口;我想对荟乔温和一点,却管不住一颗凌乱的心。
      我只是——倦了,没有精力再面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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