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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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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有点任性。
这一点在她单方面认为和我成了朋友之后彻底展现在我面前——尽管刚开始时就可见端倪。
她为什么会这样认为呢?也许是因为我从未拒绝过她罢。
我并不是软弱到无法拒绝别人的人,也并非什么要依靠别人才能生存的菟丝子,只是之前独来独往了太久,习惯了和周围人保持一定身体或者心理上的距离,这时候忽然出现一个人主动向我靠近,就算对她没有什么过于强烈的好感也会产生些许好奇吧。她会对我笑,会抱住我,会主动提出给我听一首歌然后又把耳机扯走,会因为不想回家吃午饭软磨硬泡地让我留下陪她——我不是抖M也没有什么斯德哥尔摩倾向,不过我得承认,她这些举动让我感觉到一种莫名的亲密感。
所以我没有拒绝过她。我以为她对我任性是因为信任我,以为这种亲密感是一分不减的真实而不是营造出来的假象,以为我对她也许意味着什么。我怎么能拒绝一个眼睛里有我的人呢?也许饮鸩止渴或者食髓知味用在这里不太合适,但是被需要的感觉实在太好,我想不出有什么比前面所用的两个词更能形容这种感觉。
尽管由于上述种种原因对她的拒绝从未施行,当时的我也并没有把她当做朋友。这听上去似乎有些奇怪,但确实是这样的。那时如果被问到喜欢什么样的人,那么A所属的类型连备用选项都算不上。有一句话是:我讨厌会做人的人,因为这会显得我很不会做人。一个道理,我很不喜欢A那种类型的人。不过这样说未免显得太过独断刻板且不够严谨,严格地说,热情的人一般交际关系良好,别人的交际关系良好则意味着有很多感情深浅不一的朋友,有很多感情深浅不一的朋友意味着她几乎很少在公共场合一个人呆着,而这会让经常一个人呆着的我,感觉到自己的不合时宜。与其说我讨厌这样的人,不如说讨厌这样的人带给我的不合时宜感。我满可以装作情深似海地说,即使A是我讨厌的类型,因为A是A,所以我喜欢她。开什么玩笑?你喜欢着让你讨厌的类型,这分明是个悖论。我不讨厌A的原因是,她并没有带给我,以前见过的人际关系良好的人带给过我的不合时宜感。
而我喜欢上A的原因只是A带给我了,对我而言新鲜而美好的亲密感而已,和她是不是A无关。
至少一开始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