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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洛城 ...
2007年11月24日,我离开了生活了十七个年头的城市,天空灰暗,我裹着厚实的大衣在熙攘的人群中随波逐流。挤进拥挤的火车后,我开始无止境的发呆,窗外不断后退的风景涌进大把的阳光,暖暖的落在我的眼里,连绵了三个月的阴雨,终于在我离开的这天完结。
我笑着对自己说,十七岁了,该结束了,
我的青春,我的狂妄。
洛城的天气总是令人费解,地势处于南北之间,乍暖还寒。小巷里的王瞎子经常摇头晃脑的对我们头顶上的苍穹指指点点,嘴里还不忘念念有词。而我每天必定会对他说一句话,“装神弄鬼。”
呵呵,装神弄鬼,我的口头禅。
我家住在洛城的梧桐小巷北弄17号,有着特属于社会最低阶级的喧杂和一小抹湿漉漉的阳光,我每天都会在隔壁摆早点摊子的李大伯大刺刺的吆喝声中匆匆起床,光速刷牙,洗脸,顺手拿两个鸡蛋,再一路狂奔到学校。
因为,艾逸宁会准时的在上课铃声中悠闲的晃进班里。
运气好的话,我会和他碰到,微笑着打个招呼,然后再一起晃荡着迟到,运气差的时候,就只能在他身后看他有些杂乱的头发,其实不论运气怎样,我都会因为迟到的原因罚扫教学楼一个星期。
只是处于青春期特有的懵懂吧,能和心仪已久的对象多说几句话而已,就能让我赴汤蹈火在所不辞,我喜欢的人,便是艾逸宁。我自认为我是一个挺不错的男生,除了喜欢艾逸宁这点,当然,这也只是被我归类于青春期特有的天真而已。
传说说过上帝在造人的时候,每个人都有四只手和四只脚,然后再把他们劈开放进人世,自此以后,人们就在不停的追寻爱情,盲目的,不择手段的,其实他们追求的只是完美的自己,由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我很自恋。
艾逸宁的确很帅,比言情偶像剧对男主角的苛求还要完美,用一句毫不夸张的话来形容,惊为天人。追他的女生足足能装下一卡车,一张签名照在校网上能炒到两百多元的也只有艾逸宁能做得到。
看他三天换一个女友的速度就能知道他的花心程度,可他从不承认任何一个女生是他GF,他只管那群花痴叫“Sex Pearfer”。
十足的渣子。
可悲哀的是,我就喜欢这样的渣子。
赶到教室的时候,已经上课很长一段时间,班主任唠叨了我整整半个小时才放我进来。
我摸摸鼻尖上的口水沫子,习以为常。艾逸宁朝我同情的笑了笑,恰巧口袋里的手机也震动起来,手机上显示收到一条新信息,只有简简单单的四个字,“晚上,我来。”
落款是陈朔欣。
我迅速按下删除键,把手机关机,安心听课。
看来今晚要蹲到十二点之后才能回家啊,我不满的撇撇嘴。习惯性的向艾逸宁扫了一眼,天,他在看我!他站在最后一排,双手插着口袋,正目不转睛的看着我,发现我的目光之后,他的嘴角竟然轻轻的滑起一道弧线,笑了。
靠!这是哪一出的俗烂剧情啊,长相出众大脑正常四肢发达的艾逸宁该也不会是从背背山来的吧。
晚上放学以后,我在厕所拖拖拉拉磨蹭了半个多小时,想晚上应该是到网吧包夜还是干脆横尸街头,上完厕所,我决定包夜,用了点自来水理了理自己的头发,很风骚的对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
镜子里却出现了艾逸宁那张桀骜的脸,他径自走来搂住我的肩膀:“看不出来,你也挺自恋的。”
他轻微的一个动作,却让我动弹不得,脑子里哗啦啦一下闪过一个成语,叫什么来着,授受不亲?
我被自己的想法吓了一大跳,立马推开艾逸宁的手,“有事?”艾逸宁并不在意,对着镜子左照右照,“阿骨啊,我想求你帮个忙。”
第一次在晋江开文,多多指教了,这篇稿子是我高中所写,现在时隔多年捡起续写,多有不足,劳烦指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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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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