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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   我俩拐过走廊,一边下楼梯一边笑,“昨天晚上古老头肯定受到什么申明的启示了,所以今天才回这么慈悲。”齐蓝道。
      “可不是吗,简直是良心大发现啊!”我也笑,却不想伤处一不小心碰到了栏杆,直疼的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你小心点啊,对了,你还没跟我说你这是怎么弄的呢?”齐蓝轻轻地责备道,眼里却是满满的关怀之色。
      “哎……一言难尽。”我吸着气把早上的事跟她讲了一遍,直听得她唏嘘不已。
      “管他是不是聋哑人,总之害你受伤了连句道歉都没有就不是好东西,下次要是让我见到他,一定骂他个狗血淋头。”齐蓝气哼哼的道,还不忘扬一扬粉拳,那样子要多可爱有多可爱,把我逗得一乐,心里也觉得暖暖的。
      说话间就到了校医院,医生看到伤口后,皱着眉给我处理,不免又是一番撕心裂肺的疼痛,恨得我在心里将那个罪魁祸首的祖宗十八辈都问候了个遍。
      一番折腾下来,才觉得肚里空空,饿了。想起早上到现在还没吃过东西,我便拉着齐蓝去了餐厅。只是这个时间点早不早午不午的,餐厅也没什么可吃的。转了一圈,买了个面包啃着,一路回了宿舍。现在手受伤了,也没有心情上自习了。干别的事也不方便,得时刻小心着,不要磕着碰着,免得弄破了水泡,进而引发伤口感染。
      宿舍没人,大概都去上课了吧。坐了一会儿,实在无聊,便打开笔记本看电视剧,消磨消磨这无聊的时间。
      由于手受伤,我过了几天清闲日子。逃不掉的课就去上,能逃掉的就不去,宅在宿舍里看电视剧,吃饭有人给带回来,开水有人给打回来,好不幸福。
      顾西城得知我手受伤后,还嘘寒问暖的关心了一阵子。我只告诉他是不小心烫伤的,省略了在餐厅的那一段。
      过了好几天,水泡都消了,伤口也慢慢地愈合着。我很高兴的告诉顾西城:“西城,我手快好了。”顺便还拍了张照片给他发过去,证明我手真的快好了,可以和他聊天了。
      这几天他说我手受伤,打字不方便,让我好好养伤,不要乱动,所以我很少和他说话,憋得心痒痒。现在水泡消了,结痂了,可以活动了自然要告诉他。
      “怎么还那么多伤?”他问。
      “水泡消了,结痂了,就快好了。我下午才去的校医院,医生告诉我的。”我得意的回复。
      “那就好。”他回道,随后又追问了一句,“你手指上那是什么?你写上去的吗?”
      “轰……”我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响了一下,震得我一时慌了神儿。
      那是什么?那是什么?——那是纹身啊,纹身,不是我画上去的。那是货真价实的纹身……
      四年前,我高二。
      也是在秋天的时候,学校召开运动会。在开幕式彩排的时候,我站在操场边行,看着整齐的彩旗队从我面前走过。在人群中,我看到了他,只是背影,只是一眼,我便被他所吸引——他的个头不是最高的,身形不是最健壮的,可是我却莫名的被他吸引着。在那整齐的彩旗队中,他的衬衣是那样的白,他的发是那样的柔顺,他的背影,是那样的迷人……
      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一见倾心。
      从此,我的心里多了一个小秘密。我走遍校园,只为寻找那个背影。可是,无论我怎么留心,那个身影仿佛消失了一样,不再出现。
      于是,我打算放弃了。
      可是有时候命运就是如此的神奇,就在我心灰意冷的时候,他出现了。
      那天是周一,最后一节课是例行的班会。班主任早早的讲完了,便吩咐放学。我出了教室,从二楼走到一楼,却在那一瞬间,看到了那个白色的背影。呵……原来,他就在自己楼下的教室,自己隔壁的班级——五班。枉我费了那么大的劲儿,四处寻找……果然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之后,我找到了何琳,和他一个班的一个女生,我的好朋友。我向她打听他的消息,知道他叫高圣瑜,还要到了他的□□号,偷偷的加了他,然后一点点的接近他。
      直到后来,我们相熟了,又一点点变成很要好的朋友。我以为,我就快成功了,我以为,他对我也有相似的好感,我以为,我们可能会在一起……
      知道吗?永远都不要相信自己的“我以为”,因为,通常来说,那些所谓的“我以为”,也仅仅只是“以为”而已,而事实往往就是一把利刃,总会在你做着“以为”的美梦的时候,狠狠地给你一刀,让你从天堂直接掉入地狱,万劫不复。
      那天,我无意间闯入了他的博客。那天,我看到了一个悲伤的故事,可这个故事的悲伤程度远远抵不上它所带给我的悲伤。那天,我终于明白,为什么,高圣瑜的右手中指上会有一个漂亮的纹身:LOVE。那是他爱过的痕迹,是他心底永远无法抹去的痕迹。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出那间网吧的,只记得眼泪像疯了一样的往外涌,心脏被人掏空了,疼痛像癌症一样困住我的呼吸,让我不知所措。
      循着记忆中的路线,我去了一间黑乎乎的小店:我要纹身。
      接待我的是一个年轻的纹身师,大概只有二十多岁,他问:你自己写还是我给你写?
      我自己来。然后我拿起笔,歪歪扭扭的在左手中指写下一个单词:“LOVE”。
      从店里出来,天已经快黑了,我扶着额头,坐车回了学校。
      ……
      多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自己有多傻,只是,事情都已经做了,想挽回,已是太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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