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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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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柳依依,春光明媚,正是三月好天气。杨锦辉哼着小曲走在校园的路上,轻风吹起额前的几缕发丝,微微扬起的脸庞沐浴在金色的阳光里给他俊美的面容镀上一层氤氲的光,使他看起来更加风神俊美。萧逸看着这样的他,由于各院系学生会之间的矛盾而起的烦闷心情好了许多,快步走上前揽着他的肩膀,笑嘻嘻的说:“锦辉呀,这是上哪儿?让哥哥猜猜,是不是又去厕所了啊。”萧逸是校学生会会长,世家子弟,长的阳刚帅气,魁梧壮硕,今年读大三,是比锦辉大一级的学长,话说对杨锦辉很是有好感滴。锦辉听了他说的话有点小小生气,微微撇了撇嘴,心想怎么提到那地方,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不就是拉肚子拉的时间长一点吗?至于嘛,有点小不高兴于是懒洋洋的说:“我这急着回宿舍呢”。萧逸看出他有些不悦,于是转移话题,笑嘻嘻得道“今天心情不错呀,还哼着歌儿,说实话,原来你唱歌这么好,我们都不知道艾,九月份的迎新晚会可要献唱哦!”杨锦辉想了想,离新生报到还有好长时间呢,就说:“到时再说吧”,便不经意的挣脱他的手自己走了。萧逸看着空落落的手有些失落。抬起头看着阳光下锦辉的背影心里无端端觉得怪怪的,有些失落有些道不明的滋味,当时也没细想,就忙其它事去了,他可是很忙很忙,不仅要处理学生会的纠纷,还要顾着自己开的公司,又有一大家族烂七八糟的事。在以后很长的岁月里他时常想起那个沐浴在阳光下的脸庞,不管条件怎样艰难,心在此刻也会微微的发暖。
锦辉回到宿舍就倒在了床上,挂了三天吊针,今天好了许多,心情也好了点,但还是有点虚,就早早爬上了床。午夜时分,银光乍现,锦辉忽从床上坐了起来,被噩梦惊醒,全身都被汗水湿透了,抹了一把脸上的汗,听到外面呼呼的风声,往窗外一看,电闪雷鸣,大雨磅礴。“原来下雨了啊!啧,这雨真不小,”嗓音十分沙哑,舔了舔干干的嘴唇,出了一身汗,有点渴了。望了望同住的三位好友,个个睡得像死猪,胖子老二的鼾声呼呼的,那叫一个响啊。胖子原名张明涛,眼睛小小的,脸胖胖的,肚子圆圆地而且极其贪吃,宿舍老二;老大又称飞毛腿俗称飞腿,当然本人不是太接受这一绰号,比较喜欢老大这一特殊意义的名词,特有范,特威风,运动健将尤擅长跑,阳光帅气,特爱摆pose,名叫王景浩;海带原名周海波,长的斯斯文文,特有书生气质,其实是一只披着斯文外皮的狐狸,虚伪又狡猾,绰号海带,白毛狐,宿舍里的老四;锦辉宿舍老三,绰号锦鲤,鲤鱼。
认命的起床去倒水喝,下床刚迈了两步,外面惊雷伴着闪电就是一阵噼里啪啦,闪电光太强,锦辉下意识的闭上双眼,无意识的往前迈了一步,一阵砰砰咣咣之后,锦辉扶着腰,曲着腿,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在他没注意的瞬间,胸前的浅蓝色扁水滴形中间带点浅灰色小点的吊坠,微不可察的闪过一阵粉绿透着金黄的光,中间的带点浅灰色的小点悄悄地发生着变化。
喝过水之后,又颤颤巍巍的回到床上。全身上下都疼,尤其磕青了的地方更痛,翻来覆去睡不着,紧紧皱着俊雅的眉毛,不由得想起了前几天发生的事。三天前是三月五号星期五,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天是爷爷去世一周年的忌日,天也像今天晚上一样,乌云密布,电闪雷鸣,狂风呼啸,凉凉的雨滴伴着劲风打在身上就像打在心上,密密麻麻的疼。遵照爷爷的遗嘱,把从老家带来的包裹放在爷爷的墓前,恭恭敬敬的磕了三个响头。回忆与爷爷相伴的日子,虽然清苦但因有彼此作为依靠也很快乐。现在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始终觉得孤独虽然有三个死党相伴也有许多朋友,但友情与亲情始终不同。密密的雨幕里,烈烈狂风中盯着墓碑上自己亲手刻下的字,雨水打湿了它的痕迹,泪水也渐渐模糊了双眼。良久,渐渐抬起了垂下的头,我一定好的活着,连着爷爷的一份好好的活下去,每天快快乐乐的不让爷爷担心。拿起前面的牛皮包裹,想起爷爷说,这里面是我的身世和爷爷留给我的物件,就紧紧的我在了手里。想到这里,摸了摸胸前的吊坠,心里涌起一阵暖流。抹了抹眼角的泪珠,抬眼悄悄瞧瞧了其余三人,见个个睡得仍像死猪,嘘出一口气。让这三嘴碎的看见,明天一定会被笑死的,这么大一人还像小姑娘一样抹眼泪。吊坠摸在手里暖暖的,就像爷爷还在身边,这是在包裹里看见的爷爷留下的唯二的东西,另一件有些奇怪,是一件巴掌大的水白色的小衣服,颜色轻柔,触感微凉,说不出是什么材质,也不知道有什么用,不管怎样是爷爷留下的都要好好照看好,还有一个大信封,估计就是我的身世之谜,现在还没做好心理准备,也就没打开看,就放在了床头的小匣子里。
“鲤鱼,快起来,要迟到了,今天可是星期一,第一节课可就是四大名捕之一的关教授的课,快快快,别耽误时间。。。。”迷迷蒙蒙的睁开眼,就看到眼前一张放大的俊脸,吓了一跳。“死海带,吵什么吵,。。。”话没说完,被子就被掀了,凉风一吹,打了个哆嗦,一下子清醒了,拿起手机一看,“靠,七点五十五。”说完,就急急忙忙穿衣起床。衣服正穿一半,鞋子穿了半只,只听“砰”地一声,宿舍门关了,海带火急火燎的走了,远远地还传来一句话,“快点,哥们不等你了啊。”“死海带,你这没良心的,等我一会儿会死啊!”说着衣服也穿完了。脸也不洗了,就急吼吼的往外走。不小心,让门上的铁钩刮破了手指,血沿着手指慢慢流下,锦辉一看,赶紧甩了甩手指头,极细小的一滴血珠顺着力道落到了胸口处的白色衬衫上。不到眨眼的时间,吊坠就把小血点吸了进去,原本经过一宿吊坠中间浅灰色小点已变成灰绿色,把血吸入的瞬间灰绿色小点就变成了翠绿色,就像突然注入了生机,翠绿色小点缓缓地流动,就像涌动的生命,充满盎然的生气,四周的浅蓝色就像大海,就像蓝天,也像坚实的土地,静静地守护着这一抹微小的绿意。当然,这一切就发生在瞬间,锦辉并没有注意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