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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七日合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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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不透光的房间有如黑夜,一个女人呲喇一声大开窗帘,阳光照进来像扇了他一耳光,眼睛和半边脸都有点辣辣的,泛疼。
付遥抬手挡住眼睛,以一种防御性的姿态望向来人——他昔日的助理,而今唯一的……朋友?
方菲菲该劝他的话,这些年已劝过数不清多少遍了,自无谓再浪费唇舌。虽然一看到他这窝囊相,她就一肚子火,恨不能揪住他的衣领把他提起来,厉声质问他到底还要颓废到什么时候,或者兜头一盆水浇过去,给他做个冰桶挑战。
无论过去多少年,都还是如此。
方菲菲勉力压住火气,将一个牛皮纸质的档案袋扔到他身上,倚在窗边:“打开来看看。”
付遥在被子底下翻了个身。
方菲菲胸中怒火腾的一下窜起来,不过她也不算是发作了,只是把付遥的被子狠狠掀开了而已。
付遥这些年只跟她这一个活人有长期联系和往来,当然十之有十是方菲菲来找他。她在这个家里是可以无所不为的,再如何的行径都不算放肆。
付遥并不气恼,只因睡意尽消而略感烦躁地坐了起来,更大面积的接触到阳光,他背过头身,顿了顿,还是穿拖鞋往卫生间去。
方菲菲拽住他手臂拦住了他:“我让你打开那个档案袋来看。”
付遥理也不理,他觉得身上有点痒痒,打算去洗个澡,然后坐阳台上喝酒,等到深夜无人时,他就可以到空旷冷清的大街上闲逛,天快亮时回来玩玩手机,又可以倒头就睡了。
“有个得了急性髓系白血病的女孩子在招陪护,她今年21岁。”
方菲菲心知他软硬不吃、油盐不进,唯有在被胡乱推开后主动说起档案袋里的内容。
付遥虽吊儿郎当,懒洋洋的看似没多少力气,念及情谊也不会对她不客气,可想要摆脱她还是轻而易举的。他潦倒了这些年,身心皆早已是一潭死水,任凭天崩地裂也不带多看一眼的。却没想到被方菲菲这一句话拦住了脚,他回头盯着她,有种匪夷所思和不可理喻。
“付绒去世那年,你正好是21岁。”
方菲菲太知道怎么才能刺激到他了,但是说这句话,她不无紧张,心像急雨一样锤击着胸腔。只是她竭力维持着镇定,与付遥目光交汇。
“我最后劝你一次,打开那个档案袋来看看,不过是份招工合同,你有什么不敢看的。”
付遥定住了,“付绒”这个名字已成为他生命里的禁忌,可方菲菲却那么轻易就说了出来。仿佛心灵深处的秘密在阳光下曝晒,晒得发烫发红,不堪入目。
方菲菲在这个房间里渐渐待不下去,有种逼仄感和窒息感,被付遥周身散发出的恐怖气息驱逐出去了。
招工合同。
付遥这辈子就是个无业游民,唯一的成就是十六岁那年发表的一本书,《与绒》。那时谁也想不到这本书一经出版就畅销全国,书中名句成了网络热梗,风靡全网,几个温馨有趣的小故事亦是家喻户晓。各大媒体争相报道,将他誉为天才少年。
人人都夸他前途无量,人人都期待着他的后续佳作,可他再没能展露过半点才华。
一晃十二年过去,昔日风光仿若幻梦一场,早没人记得付遥这个名字,他这个人。
付绒是他妹妹,七年前死于白血病。
付遥看着凌乱被单上的档案袋,像枯黄的银杏叶般凄清地躺在那,仿佛能听见脚踩在枯枝败叶上清脆的吱呀声。他一向不注意周遭风景,这些年也忘了四季与时,一瞥窗外,似是哀哀晚秋了。
鬼使神差地,他向床边走去,修长的双腿牵动着绵软的身躯。一圈圈白色细绳从纽扣上绕开,越拉越长,付遥的手臂回旋着,像音乐指挥家。如果是在几年前,他必定十分厌恶于此。他抗拒一切改变他生活状态的东西,他甘于沉溺于堕落的深渊中,并对有意拉他上岸的人怨念深重,偏执地认为他们都是别有居心。
原不过是一份短期合约——七天。
每天的工作时间在八小时以内,绝不违背公序良俗,不勉强个人意愿,酬金丰厚。
末了的签名是:沈亦心。
很显然的,这是一个他从没有听说过的名字,他不认识她。
后边还附带有沈亦心的病历本,以此来证明她是个时日无多的人,年仅21岁的女生,母亲已逝,父亲那一栏是空白。
方菲菲在沙发上闲闲地坐着,除了那个档案袋她什么也没有带来,而这死气沉沉的屋子里也别妄想有什么。
水果、热茶、点心和小零食,在这阴沉压抑的空间里仿佛是不当存在的异物,或说是幻影。桌面上也没有任何的摆设,无论是餐桌、茶桌还是电视柜上,一无所有,墙上也没有任何的装饰,图画、照片或者时钟,尽归于无。从前的东西都像不堪回首的过去一样,被付遥尘封在了不见天日的箱子底,这个家不像家的房子里只剩下冰冷的空寂。
现代装修里流行一种家徒四壁风,他这大概算是墓地风,寒凛凛的,连尘埃都不忍落。
很难想象一个大活人长年累月地住在这样没有一丝人气儿的地方,不透光的窗帘整天拉得严严实实的,像一重重的枷锁,又像镣铐。
付遥偏偏又不是个邋里邋遢的人,他永远把家里打扫得干干净净,纤尘不染,使这屋子更像冰封住的雪洞。
方菲菲每一次不期而至,这家都是一个样,仿佛是个定格了的三维立体图。看不到一件付遥乱丢的衣服,地面上找不到一角纸屑,厨房里没有油烟,空气里从无异味。也不知他怎么做到的,一手把布满成长轨迹的家打造成囚笼,却连一丝霉味都没有。只比酒店房间更一板一眼,轻简规整。
尽管如此,她来到这的第一件事永远是开窗通风透气,起码要让这屋子里流动起自然的味道,触得到阳光。
付遥从房间里出来时已洗漱过,并换上了出门穿的衣服。他的头发过长了一点,又不油腻,像是前些年流行的狼尾鲻鱼头。他穿的大概还是七年前所买,早就过时的衣服,牛仔裤有点褪色,白色上衣有点发皱,米色外套看着都旧。
方菲菲坐在纯黑色皮质沙发上,打量他上下:“你就不能买两套新衣服穿?”明知问也是多余,仍不免啰嗦。
付遥有气无力地走过来,随手把档案袋丢到她身边,虽然看似原封不动,但方菲菲觉得他应该是看过了的。
“考虑的怎么样?”方菲菲问。
付遥神色中透出讥讽与匪夷所思:“你觉得我会答应?”
去做一个和他死去的妹妹一样,得了重病的女生的陪护?她怕不是脑筋搭错了!
次日一早,某三甲医院的血液科住院部。
付遥和方菲菲刚下电梯,走进这条长廊,就看到不远处有一群人半围在一间病房门外,里面源源不绝地传出怒斥的声音,声如洪钟,中气十足。几乎都是些骂骂咧咧的不堪字眼,像是“不要脸”,“贱女人”,“野种”等,这都算是轻的,极端过分的还在后头。
付遥见怪不怪地走上前两步,人群霍然打开一道口子,如洪水泄流般,倒不是在给他让路,而是里面的两个女人冲了出来。确切地说是一个人被另一个人拖拽了出来,并嚷嚷着要大家伙儿看清那个女人犯贱的嘴脸。
当她一句“贱人生的,可不就还是贱人”骂出口时,那个孱弱的女生终于反驳道:“你骂够了没有?”紧接着她苍白瘦削的脸就挨了结结实实的一巴掌,爆竹声般响亮。
幸而周遭看戏的人不是白看的,在那个张牙舞爪、满嘴污言秽语的女人还要动手时三三两两地把她拉扯开了。
有人伸以援手,就用不着付遥英雄救美,或许他也没这个打算。
只是那个女生的脸被打得正巧是偏向他这一边,她微微愕然地抬眼,发觉了他的出现。
那双眼雾蒙蒙的,是因为刚才挨了巴掌?怎么好像是抬眼之后的事。她脸上的巴掌印若隐若现,饶是如此,也比唇色更深。散落的发丝有部分垂落于肩前,极柔顺的,也极惘然,像落了单。
眼见不再能得手,泼妇骂街的那个女人甩开制止她的几只手,犹气不顺的,嘟嘟囔囔地走了。当中不乏诅咒:不得好死,不怪她会得这个病,她这种女人就是该死。她这种女人就不该来到这世上,来了也不会有好下场。
她好似充耳不闻,也无力要那人道歉,连同那一巴掌在内兀自生生受着了。旁人也不便多劝,所幸那人再没停留,只连连回头遥指追加了几句,随后就消失在了这个充满消毒水气味的地方,像抢先一步掉进了无间地狱。
医院里毕竟不是看热闹的地方,各人有各人的悲哀苦楚,当寂静重新降临,无关人等就都散去了。
只是付遥依然与她相望,心里仿佛有什么东西一直在那儿,因无声无息而不叫人察觉。
方菲菲来到他身旁对他说:
“她就是沈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