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5、抢夺遗产 ...
-
若末世中人都死光了,大概就只有这间屋子里的东西,能证明人族曾经的辉煌,证明人族文明曾经达到的高度。
她没有动图书馆内的物品,原路返还后,就近找来泥沙和水,还有灌木枝条,把洞口糊好,又与大黑开启埋土过程。在自己没找到更好的存放点时,存在这里是最保险的。事实证明,过了一百年,它们都还好好的保存了下来。
谨慎起见,她并没有马上离开这里,而是守在此处,想等图书馆上面被刨过的痕迹被自然风化,与周边成为一体后再离开。
这样一来,大黑苦不堪言,每天打个猎物都得跑出好几公里地,想找个不识相的凶兽玩一玩,更是难上加难。
大概过了十来天的一个半夜,宋戈被一声爆炸声惊醒。她带着大黑,赶往爆炸地点,还好,不是图书馆炸了,她瞬间放下心来。
爆炸点里传出枪声和打斗声,又让宋戈按捺不住那颗闲到长蘑菇的心,蠢蠢欲动。
她安慰自己,看热闹是人的天性,她想看,只因为她还是个人。于是,她带着大黑去了。
爆炸点距离图书馆约有两公里,宋戈赶到时,就看见沙丘下一个黑幽幽的洞口。钻进去之后,才发现不是洞,是房屋,连在一起的房屋。房屋材质与图书馆一样。
前方灯火通明,密集的枪声和打斗声传进宋戈的耳朵。她带着大黑借着黑暗的掩护,猫着在黑暗中,不停调整位置,终于找到一个视野开阔且安全的观战位置。
若不是环境不允许,宋戈很想喝一声彩“哇塞”。第一次看到枪炮与异能齐飞的超百人团战,太刺激了。仔细一看,交战双方分别是人族和血族,这就更刺激了,她还没见过血族的战斗形态。
表面上看,有灯光的照射,吸血鬼被持续虚弱,显得被动。实际上,宋戈认为双方势均力敌,人族只是占据了光明区域的优势,但别忘记了,这个点是半夜,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全是血族陷阱。
被灯光照亮的舞台上,人族士兵配合紧密,将“趁你病,要你病”的原则,完美执行。被枪、剑等武器伤到的血族,人族士兵都会立即在血族心脏上补上一刀,再用银灿灿的匕首捅进脑袋,用力搅拌。
人族这样一套配合下来,只需两秒就能解决一个血族,效率不能说不高。
遗憾的是,被人族这么弄死的血族,大都是八代以后的消耗品,目前宋戈只看到一个七代的尸体。
而阴影中,宋戈粗略估计了一下,至少还藏了十几只七代以前的吸血鬼。等这批炮灰对人族做完一次消耗后,这些中高阶吸血鬼就该反击了。
就在宋戈等待血族反攻的时候,她感觉有人在扯自己的衣袖。
“朋友,能不能让你的宠物往旁边挪一点,它挡住我视线了。”一个年轻男性的声音传来。
宋戈大吃一惊,回头看了好一会,因为逆光看得不真切,竟然是一只吸血鬼,而且是四代吸血鬼,一个唇红齿白的金发小帅哥,有两项天赋之力,化蝠和隐匿。
宋戈觉得自己要收对唐宁的评价,两世为人见过的最帅美男,眼前这一位,自带忧郁气息,更能激起她的保护欲。
当然,这是在仅看脸的情况下。联想他是四代血族,少说也活了千年以上,宋戈心里就有点膈应,好遗憾啊,他为什么是血族。
她收起对美的欣赏,思考这血族为什么不去参战。
这是什么情况,难道他跟自己一样,是来看戏的?
宋戈忍住心中疑问,拍了拍大黑,让大黑往自己身边靠一靠。她动作很友好,但全身却紧张起来,悄悄摸出秘银匕首,生怕这个吸血鬼突然袭击自己的脖子。
“你的宠物好可爱啊。我叫洛奇,血族,你呢?”金发帅哥吸血鬼直接猫在大黑挪出的位置,控制着音量做自我介绍。
这、这是叫跨越种族的社交牛逼症吗?宋戈不信这个名叫洛奇的人会看不出来她是人族。
“我叫宋戈,人族。你不去帮忙吗?”宋戈还是没忍住,小声问了出来。
洛奇微微一笑,露出两只可爱的小酒窝,浑不在意地回答:“你不会看不出来吧,需要帮忙的是人族。你要去帮忙吗?”
宋戈拍了拍小心脏,不能看,再看魂都要被勾走了。
她转过头,坦白说道:“我不知道要不要去帮忙,先看情况吧。你们血族来这里干嘛?怎么跟人族打起来了?”
“来找一个很重要的东西,长老会说可以血族消除诅咒的东西。”洛奇像个不知人间险恶的天真少年,直接说了出来。
宋戈心里默默算了下洛奇的年龄,她母亲是三代,若自己是血族的话,那等级跟这个洛奇一样。
这么一算,这个洛奇如果不是运气特别好的话,至少活了一千多年了。宋戈不得不暗示自己时刻牢记洛奇的年龄,不然他这张迷死人的脸,她真的无法抗拒。她一想到千岁以上的年龄,脑子里浮现出来的就是一个骷髅,勉强能帮她抵抗美色诱惑。
“血族的诅咒可以消除吗?”宋戈的语气中透着不信,据她所知,能消除诅咒的,只有净化。
“我也不相信。但长老说得非常清楚,诅咒是可解除的,解除诅咒的东西若不在这里,就在另两处地方。”洛奇往大黑这边挤了挤,回答。
就在这时,洛奇的肚子“咕咕”了一声,同时还伴随着他吞咽口水的声音。
“不好意思,我不是想吃你。这只是意外。不,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的血太香了,我从没遇到过如此诱惑的气味。我平时很挑食的。”说完,洛奇赶紧往另一侧挪了过去。
宋戈定神看了他许久,看到他离自己远一点后,才放下心来。她在心里说,你这可一点不像挑食的样子。
灯光下,人族士兵已经把来不及躲进黑暗的低等血族清理完毕,开始往前走。宋戈赶紧跟了上去。她可不敢一个人落在吸血鬼堆里,她是来看热闹的,不是来送命的。
而洛奇,一直跟在她身后,保持两米左右的距离。
看着宋戈不时警惕地回头,洛奇小声地提醒她:“你别离我太远,我怕他们会偷偷吃掉你。我想,这世界上大概没有血族能抵抗你血的诱惑。你相信我,我是跟你说真的。”
宋戈走得更快了,一个四代吸血鬼要自己别离太远,不然会被五代、六代的吸血鬼吃,她真是呵呵呵了。
就在这里,前面传来几声惨叫,两个提着灯的士兵倒在地上,体内的血已经被吸干了。血族的反击,来了。
不过人族似乎对此早有应对,几乎没有停顿,摔在地上的灯就被两个士兵捡起来,继续保持队形向前移动。持枪的人反应很快,立即命中其中一个血族,后面很快就有灯光将中枪的血族包围,最后由银剑和匕首补上最后两下,确保吸血鬼死亡。
宋戈紧跟前方的灯光,在地下房间中穿梭,心中升起浓浓的疑问,莫非这些房子不是被自然风沙埋入地底,而是一开始就建在地下?否则怎么解释房间之间都有相连的通道?
她觉得这个可能性非常大。人族纪元末期,战火主要集中在南方,现在的十八城,都在北方。脚下这片区域,是人族往北迁徙的必经之路。人族迁徙如狂风过境,不可能将室内物品保存如此完好。
所以,这里,从设计建造时,就是一座地下城,才能躲过人族迁徙之劫。
但宋戈仍然有疑问,图书馆那边,她检查得很仔细,确定是没有地下通道的,也没有找到与其相邻的其他房间。把图书馆建在日常生活区域之外,目的何在呢?
地下建筑群不知建了多大,宋戈跟着走了近半小时,似乎前方任不是尽头。
好消息是身后的血族在死了四个之后,似乎放弃了偷袭人族的念头,而是分头走了叉道,现在还紧跟在身后的,只有洛奇。
洛奇保持着两米的距离,时不时找宋戈聊上几句。
“我们这次计划可能要失败了。”但洛奇似乎并不失望,也没有要上前帮忙的意思。
宋戈奇了,血族的中高阶力量损失并不大,不解地问:“为什么?”
“因为准备不够充分,没想到德林城新城主会如此重视此事。长老认为新城主刚上任,不可能有精力来争这处遗产,又怕失了先机,所以只调集周边的人手就仓促行动。没有准备的仗,失败不是很正常吗?”洛奇慢悠悠地说道。
德林城新城主?宋戈数数手指,自己离开大山镇还不到二十天,怎么就换了城主,难道是自救会起义成功了?
“德林城的新城主是谁啊?”
洛奇用奇怪的眼神看了眼宋戈,反问:“你不是德林城的?莫非你是教廷的人?神眼?”这就说得通了,她为什么没有上前帮忙,而是在后面观察局势,这是教廷密探的行事风格。
这个洛奇,为什么会猜测自己是教廷的人?神眼是什么东西?
宋戈自问无教廷从无纠葛,是什么让他产生这个想法呢。她没承认,也不否认,只是不动声色地追问:“新城主是谁啊?”
“当然是老城主的大儿子,老子死了,继位的当然是儿子。”洛奇回答。
宋戈有点失望,她还以为是自救会成功了,没想到只是正常的新老更替。
“德林城也想要你们找的东西?”
“好东西谁不想要?难道你们教廷不想要吗?”洛奇觉得宋戈脑子不太好使,教廷什么时候喜欢用这个傻憨憨的人了?不像那个老硬币的风格啊。
宋戈装傻,套话:“教廷也想要?我怎么不知道?”
“大概是因为你天真纯洁,你上级不好拿这些肮脏事来沾污你对神的信仰吧。你等看吧,你们教廷的人最后肯定会出手的。”洛奇只能礼貌地暗示宋戈,要从自己身上找原因。
他看宋戈一脸的小白表情,猜测她是个没经验的神眼。教廷给她的任务是记录过程再回去汇报。这说明宋戈只是教廷的外围人员,算不上核心。
“你对教廷很熟?”宋戈问。
“不熟,教廷诞生以来,就数他们杀的血族最多。但敌人之间,偶尔也可以合作互利,明白吗?看在你宠物这么可爱的份上,记得跟紧我,别出去闯祸。”每次看到宋戈那清亮的瞳孔,洛奇心中就腾升起强烈的保护欲。但闻到她血液中的芳香,他又得克制着咬她脖子的冲动,真T妈太煎熬了。
其实,洛奇并没说谎,他不仅挑食,甚至绝食。他没有主动喝过人血,被动的次数也超过五次。两千年过去了,他对血族的认可度仍然很低。
他本是一个天才剑客,皇家圣骑士的一员。就因为晚上多走了一段夜路,被一个貌美血族给诱惑,献出了自己的初吻。在他还幻想着与美丽姑娘结婚的时候,他不知道这个姑娘已经成为他生物学上的母亲了。
当然,血族并不认为这是□□,反而赞成和鼓励这种伴侣关系。但洛奇完全不能接受啊,看到那姑娘的脸,再想到生物学母亲这几个字,他就直泛恶心。
作为圣骑士,一觉醒来被告之自己已经成为吸血鬼的一员,三观是天崩地裂,恨不能冲到太阳底下,消散于天地才好。
最后,是貌美的雌性血族,找出一堆剑术秘籍,他才得以麻醉在剑术世界,暂时忘却自己的身份。
不得不承认,那个时代的教廷教育是非常成功的,他以信仰硬扛身体本能,而且还赢了。于是,洛奇成为血族历史上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不以鲜血为食的吸血鬼。两千年过去,他对教廷的信仰早已被教廷击得粉碎,但不饮鲜血的习惯却一直保留下来。
他在人族社会,也是鼎鼎大名的剑客,被誉为“夜之剑”,英俊而优雅的剑客,每次出现都是在神秘夜晚与高手巅峰对决,且无一败记。这种人设,足以让任何时代的少女迷失自我。后来发展到连公主都非他不嫁时,他不得不抛弃自己的佩剑,假死脱身。
当然,他在血族也是盛名远播,因为容貌惊人,被喻为血族千年一遇的美人,因为审美进化的关系,在血族的年轻人口中,他更是力压其他千年美人,独占榜首,冠名“冰美人”。
若宋戈知道洛奇在血族的称号,肯定要怀疑血族是否人人都社交达人,就洛奇这种一边搭讪、一边还咽着口水的,也能称之为“冰”,怕是对“冰”有什么误解。
事实上,洛奇对血族姑娘有心理阴影,想到初吻,就想到一失足成千古恨,他就再无法直视血族的雌性。
宋戈对洛奇的印象不算太差,除了对着她流口水这事不太友好之外,他身上仍然带着浓郁的人气,也保留着人族的语言习惯,比起自己见过的那些,刚变成血族急吼吼地要吸血,不在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