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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叮铃铃。一阵清脆悦耳的铃铛声响起。钟离义甩起了马鞭,马车晃晃悠悠地向前跑了起来。
这两匹马像是多年没驮过货物一样,跑在路上没个节奏。没跑了一会儿,车内一只手伸了出来,将帘子“唰”地撩开,里头的人黑着脸道:“你这是怎么赶的车,凌月身体不适你忘了吗。”
钟离义怪委屈的,话说这些个月来,大小姐的身体越来越差,教主眼看着胞妹多年治愈无果,最终决定拉下脸皮亲自前往岐仙宫。这一决定去,就无任何耽搁,命人做了一辆精致舒服的马车让胞妹躺着,自个儿带上了银两和钟离义就直接出发了,至于这马都是挑的能日行千里的良驹。可是钟离义想着,能跑的马又不一定是能拉货的马,何况教主和大小姐一起坐在里面,马儿跑着累,能不颠才怪呢。
钟离义硬着头皮说“教主,我们还是走慢点吧,从黑凛城去往药城的路上少说也要走个半个月。大小姐受不得风,赶太快怕是大小姐不好受。”
车里的人沉默了半许,嗯了一声,将手收了回去。
欧阳冽低下头看着自己躺在软垫上的胞妹,心里急得慌。欧阳月是前两年被歹人下了毒,虽然教内的医者及时治了毒,但毒性顽固,总有些许羁留在身体内清除不了,使欧阳月从那时起身子就变得差劲了,吃得越来越少,大多时间都躺在床上。二七少女本该香润玉温、弹吹可破的肌肤,变得惨白,长了像胎记般巴掌大的印记和小小的疙瘩。自己仅大欧阳月三岁,欧阳月心里和身体的痛苦他全能知晓,从那时就下定决心,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治好妹妹的病。
欧阳冽摸着凌月的脸,心中难免愤恨。教内那些老医者仗着年纪大、经验丰富和大小姐不可受风为由,硬是将凌月留在教内医治。这两年来虽然毒物未扩散,但这一口气吊着也没有治愈。只好放凌冽带欧阳月出来寻医。
要说这大辕王朝最好的医家,人们无一例外地提到岐仙宫。也不能怪人们见识少,这几十年前,医家本有大大小小许多门派,水平参差,职责也不一,实在是乱得很。直到后来出了一殷姓医者,凭着精湛的医术和亲和的感染力,将诸多医家征服,最终合并成了一个岐仙宫。自此大辕境内只有岐仙宫独一家在各地开的医馆,无论是平头百姓还是江湖人士,甚至是皇家贵族,看病几乎都来岐仙医馆。不过这皇朝衰弱,江湖势强,诸多事上仰仗的还是江湖门派。
就算是欧阳冽,黑凛教教主,虽然在教内养了些备急用的医者,但遇上了疑难杂症还是得求助岐仙宫。而且这次前来,欧阳凌冽想求见的,是岐仙宫那传说中医术天下第一,但却无人知晓样貌的宫主,殷子苏。
天色渐黑。入秋之后的大辕变得昼短夜长,夜晚呼呼吹来的北风也变得干冷起来。欧阳冽虽着急胞妹病情,但也知晓她受不得这般颠簸,便趁着傍晚在青云镇寻了一家客栈入住。
伙计一边牵着马车一边问到,“请问客人要几间房?”
跟在身后的钟离义道:“两间上房,一间里的床被褥铺厚些,把窗紧关。然后上你店里七八个好菜,再熬一碗菜粥送到房内。”然后丢给了那伙计二两银子。伙计接了银子高兴地揣进兜里,往店内喊了几句,然后小心翼翼地对钟离义道:“两位公子径直上去即可,那这车内的小姐……”
“让开。”欧阳冽警告地瞥了那伙计一眼,翻身入车,将自己的胞妹抱了出来,走上楼去。
那伙计被一瞥吓得一哆嗦,心下明白,要是他刚才没有问明白就上去扶这小姐,怕是要被这公子剁了手….
客栈内大快朵颐的客人们可是将这整幕看进了眼里。那公子长着一双勾人心魂的桃花眼,眉间微皱,却眼神凌厉,似能看穿重重心事。左眼下一颗浅黑泪痣印在白皙的皮肤上,仿佛白纸上一滴不慎落下的墨迹。他从车内抱出的女子被面纱遮住了大半边脸,但双眼轻阖,眼角的泪痣与那公子如出一辙,分明就是兄妹。
店里的掌柜是个会些拳脚功夫的江湖人,看着那两人身着玄色锦衣,腰缠万贯,再看那小女子虽是遮着面,但从她兄长看来这人必是长得极其标志的女子。心中难以抑制地盘算起了小九九——那两人甚是年轻,他也感觉不到这两人的内力,肯定是尚在练功的后生,若是在菜里加些迷药,迷晕了这俩人,这钱和小娘子不都是自己了吗?
那掌柜越想越大胆,竟抑制不住笑了起来。他跟身边的伙计嘀咕了几声,那伙计心下明白,便去准备饭菜。
当欧阳冽把欧阳月安顿好后,便和钟离义下到大堂里吃饭。走下楼,欧阳冽皱眉,他自懂事以来都喜欢自己一个人安静地吃饭,这大堂内人声鼎沸,喝了半醉的食客有调没调地讲着荤段子,引得旁人哈哈大笑,实在是惹得他心下烦躁。钟离义看出来了他的不顺,轻声道:“教…公子,这普通百姓用餐便是这样的,喜欢人多热闹,多忍几日,等到过了这城的边界,到了自家的客栈,就不会这般嘈杂了。”
“无碍。”欧阳冽说着,走到那盛好菜肴的桌子边坐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