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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chapter 26 ...

  •   “你说的甓社珠,那是什么东西?”
      离开书房十分钟后,白宝折返了回来,抱着二叉子倚在门上,认真的问。
      明玺拿视线在她的身上扫了一圈,眼神瞬间亮了亮,伸手招呼她:“过来。”

      通透的阳光穿过树叶和藤蔓从窗外照射进来,在书桌的周围现出一片清盈的碧色,也为明玺的周身渡上了一层清新的滤镜。他长得本就清朗,从书桌边转过头来的时候,他的视线就像是春风一样,无形中有自一种撩拨的力量。
      白宝一时有些发懵,几乎忘了自己折回来的目的。她眨了眨眼睛,在这醉人的春风里拢了拢耳边的碎发,似懂非懂的向着明玺的书桌走过去。

      走近了,见着他带笑的眉眼越来越近,莫明便有点心慌。
      于是,白宝稳重的把抱着二叉子的一只手往上挪了挪,手掌悄悄摊开,按住心脏附近。她暗自疑惑:我这是怎么了?难道年久失修?出去之后要不要找个木匠给看看?
      可是木匠要到哪里去找呢?她盘算着,像她这么金贵的箱子,一定也要找个金贵的木匠看病。
      她一脑子的胡思乱想还没完,面前的明玺突然站了起来,动作很快,惊得她浑身一颤,差点就要返身逃跑。
      明玺有些奇怪,声音轻而温柔:“怎么了?”
      在她的怀里,二叉子也不满的呜呜叫了几声,她又羞又别扭,把头撇到一边去:“你们别问我,我也不知道!”

      一个突如其来的小脾气,没有头也没有尾,只有一头的雾水。
      在这午后清新的阳光下,明玺和二叉子突然发现,白宝这个木头做的脑子居然第一次让他们有了看不透的感觉。

      “在想什么?”明玺低着头,脸同她凑得更近,愣是从那张俏丽的脸蛋上看到了一抹绯红。
      白宝被那奇怪速率的心跳所支配,想来想去,只找到一个理由——她肯定是潜意识里面害怕了,害怕他把自己养肥了吃掉。
      她有点儿生气,为什么她要怕呢?为什么她虽然怕,但却还是要过来呢?她将两手一推,把二叉子整只狗扔在了明玺的书桌上,气呼呼的:“是他!是他要来问的!不是我!”

      明玺足足愣了有一分钟,才勾起唇角笑了。
      他笑着伸出手,在白宝的头发上拨弄了几下,白宝的脸更加涨红,瞪大了眼睛看着他。
      “你头上有好多毛。”
      他把手抬起来,用指头夹着拨出来的狗毛给她看,白色的短毛又细又软。他的声音依然笑着:“要是真这么生气的话,以后别和这只狗在一起玩儿了。”
      在他的面前,白宝连呼吸都几乎停住,如果她有呼吸的话。

      呜呜!呜呜呜呜!
      二叉子在书桌上来回的打转,表达自己内心强烈的抗议。混乱中,他的狗爪子踩乱了好大一沓资料,明玺不得不把视线从白宝的脸上移开,转过头来狠狠瞪他一眼。
      阳光穿过院中的树叶,穿过窗边的藤蔓,穿透玻璃照进明玺的眼里,再经他的瞳孔折射出一道锋利而敏锐的淡蓝色光线。这道光线是如此的诡异,竟叫二叉子不由自主的呆住了。
      然而只是瞬息之间,明玺的瞳孔又恢复了原本的黑色。

      “小白狗,让让。”
      明玺从不叫二叉子这个奇怪的名字,他随意的推开了小白狗那小小的身体,从那沓资料里面抽出一张来,往白宝的面前送,“你不是问甓社珠吗?看看这个。”
      白色的A4纸,上面全是黑乎乎的字,白宝从刚才的惊慌中反应过来,连忙摆手:“不要!你们现在的字都缺斤少两的,我看不懂!”
      “你再看看?”那上面是古本的影印件,全是正儿八经的繁体字。
      在现代社会当了好多天半文盲,白宝这才把脑袋凑过去,如见亲人般的读出了上面的字。

      她一边念一边回忆,二叉子也伸着脑袋听。
      “嘉祐中,扬州有一珠甚大,天晦多见,初出于天长县陂泽中,后转入甓社湖,又后在新开湖中,凡十余年,居民行人常常见之。予友人书斋在湖上,一夜忽见其珠甚近,初微开其房,光自吻中出,如横一金线,俄顷忽张壳,其大如半席,壳中白光如银,珠光大如拳,灿然不可正视。十余里间,林木皆有影,如初日浮于波中,杳杳如日。古有明月之珠,此珠色不类同,荧荧有芒焰,殆类日光。崔伯易尝为《明珠赋》,伯易,高邮人,尝常见之,近岁不复往。樊良镇正当珠往来处,行人至此,往往维船数宵以待观,名其亭为“玩珠”。”

      “这、这颗宝贝就是甓社珠?”白宝什么也没有回忆起来,却被这豪华的描绘惊呆了。
      这张纸上说,曾经有一个非常大的珠子,在好多湖里出现过,很多人都见过它。它会动,会在水上飞,大得像个拳头一样,能发出特别特别亮的白光,亮起来让人无法直视。它像夜明珠,可又不是夜明珠,比起夜明珠来它更像一个小太阳,能把十里内的树木都照出影子来。如果它真的存在的话,那一定比夜明珠还要珍贵。

      明玺点点头:“是,甓社珠出现于扬州的甓社湖,因此而得名。‘甓社珠光’是秦邮八景之一,你读的这段是《梦溪笔谈》里的记述。许多笔记和诗歌里都对它有所记载,主要集中于宋朝……也就是,你成精以前不久。所以,你们有没有听说过?”
      说完,他便看向白宝和桌上那只若有所思的小白狗。

      白宝的理解力在这一刻到达了巅峰——这甓社珠不仅是个大宝贝,还是只比她年纪更大的宝贝!这么大的宝贝,也不知道有多香!
      她整个人进入一种亢奋的状态,急急的问二叉子:“你刚才说很熟悉,你想起来没有!想起来没有!”

      小白狗呆若木狗,两个人一左一右把他围住,都焦急而期待的看着它。
      二叉子想了很久很久,身为一只只剩下两条尾巴的九尾狐,他的狐生之中已经失忆了整整七次,让他想起什么来实在有些困难。但是,当他从白宝的嘴里第一次听到“甓社珠”这三个字的时候,便有一种强烈的熟悉感涌上心头。
      他的脑海中浮现出一副不知真假的画面:那是一处纯白的空间,目光所及之处,尽是温暖而强烈的白光。光明明是无形的,却好比一只有形的手,那只手透过了深邃的记忆之海来到他的眼前,抚摸着他的身体,让他感觉到一种熨帖的安心。

      良久,二叉子才开口:“呜,呜呜呜……”
      明玺看向白宝,白宝给他进行了同声传译:“他说,他有可能见过这颗宝贝。他问你你知不知道它现在在哪里?你能不能去把它找来看看?”
      “连你也想找它?”明玺有些诧异,“这颗珠子有什么好处,吴家的人也就算了,连一只精怪都惦记?”
      二叉子:“呜呜呜呜……”
      “他失去了很多记忆,但是他曾经见过这颗珠子……呃是他觉得他见过。他不是很确定,但是他记得这颗珠子可以帮助他,也许可以帮他找回丢掉的记忆——真的吗?”白宝一边翻译一边惊讶着。
      二叉子又呜呜了一串,这回白宝没翻译,而是更加惊讶,她惊讶得快要跳起来:“你说什么?!这是真的吗?怎么会?”

      刚才,二叉子让白宝告诉明玺,叫他一定帮忙把这颗珠子找来。对此二叉子给出的答谢是,既然他记得这颗珠子能帮助他找回记忆,那也一定能帮助明玺补全他的灵魂。对了,明玺自己可能还不知道,他的灵魂不全。
      面对白宝的惊讶,二叉子继续解释说:他早就看出来了,明玺的灵魂应该受过损伤,现在他的灵魂大约只有一小半,所以他的人味很淡。人类本来寿命就不长,灵魂不全的人类死得更快,如果不修补一下的话,就他这个样子,大约只有十几二十年可活了。

      一时间,白宝的脑袋里全是问号:“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
      二叉子:你又没问我?
      她着急的指着明玺:“那他还有没有救?”
      二叉子:有救啊,只要他能去找到甓社珠,帮我恢复记忆,以后都不准欺负我,还要跪下来管我叫爸爸,我就可以帮他把灵魂修好!
      白宝:“……”

      一人一狗兀自对话了半天,明玺终于忍不住打断他们:“所以?甓社珠到底有什么神通?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白宝抓耳挠腮的想了半天,竟不知道怎么解释好。她从前从不知道明玺身上有这么大的毛病,还一度把他当成自己的救星,恨不得从此以后都赖着他吃珠宝,几乎忘了他是一个活不到百年的人类。猛然之间,她意识到明玺居然是那么脆弱的一个存在,十年二十年对她来说不过是弹指一挥间,可他却不知还能不能活十年二十年。
      不知不觉,她的眼睛红了起来。为了掩住心里的情绪,她低下头来,伸手抓住了明玺的袖子。
      明玺敏感的感觉到了什么,他淡淡的笑着,想缓解白宝的紧张:“怎么了?说什么救不救,难道我得了绝症?你们精怪还懂看病?”
      白宝的鼻子一抽,将手从袖子往下滑,像之前他常常对她做的那样,握住了他的手心。他的手心热乎乎的,她捏得很紧,感受到他心脏传来的有力跳动,她的心里又酸又疼,无法想像这颗心脏只能再跳动短暂的时日。

      “我们一定要把那颗珠子找到,一定要!”声音哽哽的。
      说完这句没来由的话后,白宝抬起头来,一滴眼泪突然从她的眼角滴落,在阳光下如同水晶般透明。

      花了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明玺一边哄着白宝开心,一边努力将她所讲述的那些东西消化下去。
      身为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明玺实在很难理解“灵魂”和“灵魂不全”这种表述,大概的意思是说他脑残?但既然精怪这种东西都真实的存在于他的面前,他还是勉勉强强的相信了这个说法。
      他试图从二叉子那里得到更多关于这件事或者甓社珠的信息,可是二叉子是一只没有记忆的狐,现在能记起的部分已经是极限。所以,更多的信息只能他自己想办法去发掘。

      他梳理了一下这些日子里所积累的信息:
      吴家的人知道甓社珠,他们想要甓社珠。他们误以为保险箱里的那颗夜明珠是,为此不惜买凶抢夺,甚至造成命案。
      他哥明无度知道甓社珠。他知道吴家的人想找的是甓社珠,并且能够认出来夜明珠并不是甓社珠。
      精怪小白狗也知道甓社珠。在他的口中,甓社珠或许有比较神奇的作用,甚至可能让他多活几天。
      难道,全世界就他明玺一个人不知道甓社珠?
      这也太伤自尊了。

      因此,第二天一早朱不辞出现在别墅的铁栅栏外的时候,明玺问的第一句话就是:“你知道甓社珠吗?”
      朱不辞怀揣着满心复杂的情绪,被他问得一懵:“什么珠?”
      明玺松了一口气,总算世界上还有一个人是不知道甓社珠的。

      “你说什么珠?明玺你说什么珠?这些天你就躲在这里?你什么时候买的这个别墅?你姐是怎么回事,她不是早就——唉哟!”朱不文从朱不辞的背后跳出来,直到被他哥踢了一脚,他的嘴炮才停下来。
      第二个。
      明玺笑笑:“没什么,是一颗我在找的珠子。”他顿了顿:“我会找到它的。”
      他对别人争抢的东西没兴趣,对多活几年也没有太大的执念,但是白宝担心他,他很受用。所以,他会找到它。
      他特别的确信这一点。

      朱不辞前来别墅,自然是为了看明珠。但这个地址不是明玺告诉他的,而是明无度。
      两天前,明玺和朱不辞在电话中最后商议新公司的问题,明玺说出了明珠的消息,朱不辞却没有惊讶。因此明玺特别的惊讶:“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朱不辞反问他:“你以为我为什么会答应明无度与明氏合作创办这个品牌?”
      明玺愣了一会儿,心痛的问他:“明无度用这个消息讹了你多少东西?”
      朱不辞:“五年。”
      他用他坐镇新品牌五年,换一个关于他昔年也是此生挚爱的消息。
      “失算了……”明玺的心在滴血,“早知道我应该先讹你的。”

      明玺没有告诉朱不辞明珠之前所经历的,只是把他带到了花园里。如今的明珠不缺人照顾,白宝又陪在身边,她美丽而镇静,依稀像是当年的模样,只是眼睛里没有一点曾经那火辣的神采。
      见到明珠的那一刻,朱不辞浑身颤抖不止。七年前他们都才二十岁,正值青春张扬的年纪,他的内心确十分的老成,他确信明珠会是那个和他相伴一生的人。七年匆匆而过,像锋利的刀刃在他的身上划口子,他以为他此生都要活在对二十岁时的那个幻梦的怀缅中了,却天降美梦,让他再一次见到了她。
      多年以来成熟持重的他,禁不住蹲在花园的石阶上,眼泪翻涌而下。

      不忍心打扰他们,明玺拉着白宝和朱不文走了。朱不文一边走一边抹泪,比他哥哭得还凶:“太感动了!我太感动了!没想到,没想到啊!太好了,我哥居然还能再见到明珠姐!真是老天有眼!你们说,我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李美丽呢?她也一定没死对不对!”
      “李美丽”这个名字让他身边的两个人同时愣了一愣。
      朱不文一直坚持逗留在裕城,完全是为了李美丽,这份痴情明玺之前就在电话里听朱不辞提起过。如今当面提起,他不知道是想哭还是想笑——朱不文的心是那么的真诚,实在是太好笑了……
      “明玺”,朱不文红着眼睛勾在明玺的肩膀上,忽略了他偷笑的嘴角,抽抽噎噎的问他,“你一会儿给我说说,什么样的珍珠最好?我要去买一把回来。我和李美丽说好了,要送一颗珍珠给她,等她回来,我一定要把全世界最好的珍珠都送给她!”

      “哦?”明玺不露痕迹的看了一眼白宝。
      “啊!”白宝一惊,紧接着,便从心底里感受到一阵浓郁的、甜甜蜜蜜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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