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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上网打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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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天过去了,余辰的成绩只突破了两万,而存在邮箱里的刚一万。就剩一天的时间了,王言文轩对余辰已经彻底失去了信心。最后三人决定暂时放弃余辰的稿子,改用文轩的,再给总编打了电话后,总编好不容易才答应再推迟两天,余辰没有把握这次机会,多少会有些遗憾,但确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此时文轩已写了三万字,打在邮箱里的也有一万多了,他写字的速度王言不会担心,担心的就是他打字的速度,想了想只好上网通宵了。
当天晚上通宵的除了余辰文轩还有玄幻超级爱好者——色,色其实就是余辰班的班长,他租的《天生我才必有用》在班上广为流传,之所以才出名,在加上他姓郝,同班同学才给了他一绰号“好色”,叫的时间长了,也就单名一“色”字了,色上网一般就是来找些最近刚刚新玄幻作品品味,该区的书店的玄幻书他基本上都看过了,等书店来新书,等不急了才到网吧看,在书店租书一元可看两天,而在网吧只能看上半小时,也看不了多少,但色丝毫没在意过。
文轩只打了一会就没心思继续打了,说要玩会游戏提提神儿,他叫余辰与他一起玩,可余辰没理会他,继续打着字。于是他便叫上色与他一起玩红警,余辰见他们玩的声情并茂,心里直痒痒,经不住诱惑,心里想着:妈的,我帮你打字,你还不急,那我急什么啊。于是也就加入了“战斗”。红警是余辰在初中经常玩的最多的游戏。自己觉的水平不错,可没想到文轩跟色的水平也不亚于他,这更激起了余辰的兴奋。玩到凌晨3点的时候,三人又进入正轨,开始各忙各的。虽然都是意犹未尽但都有各自来的任务。三人约定以后有机会一定玩他一晚红警。
又没多久,文轩又觉的累了,以提神的借口想再玩会儿,可是余辰和色坚决不同意,余辰说他没责任心,他反倒说余辰打字慢,就算自己打三小时也比他打一晚多,再者在状态低靡的时候容易打错字。余辰只能无奈的摇了摇头,继续帮他打,现在才知道王言这个监督的作用,要是王言在这儿的话,他连个屁都不敢放。
余辰正想着再用什么理由说服他时,看见在他的屏幕的下方有一小视频,有一对裸体男女在机械的运动着,余辰也干脆不说他了,自己也一边打字一边时不时的瞅上一眼。大概快5点的时候,余辰实在坚持不住,靠在椅子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已经7点了,而旁边的文轩仍在津津有味的看着“成人电影”,他不是早就说累了吗?在离开的时候,文轩死活都不肯走,说累了再休息会儿,看他焦急的样子,余辰才反应过来便哈哈的笑起来。文轩欣赏了一晚的成人电影,下边的小帐篷迟迟未落。
在和总编约定的时间仅剩一天的时候,近一万字还没打上去,三人把自己中午的饭钱拿出来(其实是文轩和王言的钱,余辰穷光蛋一个,连吃饭的钱都没了)找了一个文件复印店打,在满怀期望的等了一下午后,三人放学直奔复印店,结果一下午店里的打字员才打了六千多,可见文轩的书法境界有多高了,其实也不能全怪文轩,那打字员都是从职教类学校提前毕业分配到店里的,都是些小姑娘,和文轩的年龄差不到哪去,当然打字速度也快不到哪儿去。
文轩和那几个小姑娘忙了半天才算完成,总共字数加起来也不过四万多一点,可时间不等人啊,只能这样了。第二天,他们总算把稿子发给了总编。
在经过几天漫长而又艰辛的等待后(期间文轩两次给总编打电话,谈话内容大多都是拍马屁)文轩的邮箱里终于有了总编发来的签约合同,三人激动的跑到复印店打印,王言本想印5份,可是一听价格后大跌眼镜,光是复印花不了多少钱,但打印就不同了,(其实用钱也没有多少,只是由于他们仨最近钱太紧了,几十块还是心疼的)最终他们凑钱打印了一份儿,又复印了两份儿,三人一人拿着一份去找同学看看是否有漏洞,以防被骗了。每次余辰和文轩看到合约上关于挣多少钱的规定方案时就汹涌澎湃,余辰、文轩拿着合约觉的自己在班里和宿舍有了面子。只要把文字签上。自己就成为正式的签约作者了,余辰也不会再为同学的嘲笑而感到苦恼了。
待确认了合约无误后,便以文轩的名义签了字,寄往总编给的地址,一星期后,他们仨收到总编邮来的合约书,这下在三人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了下来。余辰、文轩晚上借打字之名,通宵玩了一玩的红警以示庆祝。
接下来就是让文轩抓紧时间写够那5万的稿子,虽然签约了,但他只有4万多字,而合约规定必须达到5万字,每月至少要上传两万字,再按规定给资金,自从签约后,文轩的工作明显放松了,打字也是,只是想着玩儿。
不知不觉又到了学校一年一度的春季运动会,当运动健儿们在赛场上拼搏、流汗;观众在在台下为他们呐喊助威;烟民在厕所抽烟时。文轩的手机和一双鞋在宿舍里被一陌生人悄悄拿走后。文轩的父亲也因此不准他住宿了。文轩总是像一个饱经风霜的老人,不厌其烦的为别人讲解自己的“人生经验”——“千万不要把贵重的物品放在宿舍里,人心难测啊”起初大家都挺同情他的,认真的听他说,时间一文轩再说这句话时,都有一种恨不得举起拳头砸死他的欲望!话又说回来忠言逆耳啊!
文轩不能住宿了,也就很少有机会去通宵了,打字的任务自然而然就交给了余辰,没有了文轩做伴,余辰便另谋他路,找了一女生陪自己晚上通宵打字,那女的叫李彩丽,和余辰是同班同学,她是仅有的两个女住宿生中的一个,她属于“野蛮”一类的那种,成天满口粗话。听说在高一时,她将他们的班主任在办公室对唾沫星儿,气得他们班头哭过好几次。现在她在他们班是女生中一个经常迟到,不交作业最多,最不怕一人之上四十多人之下老师的一个。也正是由于她的这种性格,余辰才能和她很自然的在一起说说笑笑,要是换成一个温文尔雅的淑女,那余辰还开不了口和人家答话呢。那次在住宿生上晚自习的时候,余辰正想着没人陪自己通宵打字时,顺口对旁边的李彩丽说了声:通宵去吧。没想到她毫不犹豫的就这么答应了,余辰当然愿意了,这可是余辰第一次叫一女孩儿在外过夜啊!李彩丽和余辰说好让他在校门口等,于是她便回宿舍换衣服,说是如果不出来就不去了,余辰在那等着足足有半小时,在前几分钟时是兴奋的,到后来越来越没有想等下去的耐心了,怀疑自己是不是被骗了。这时他看见一美女从远处向这边走来,暗想:真他妈是人靠衣装啊!那位美女正是李彩丽。
从此,在半年里,几乎每个星期一他们俩都一起在网吧过夜。他们俩的关系也因此在不断进步。经常晚上在班里或是在校外,余辰给她将自己和路哓哓的之间的事儿,她也很认真的听。一个人让对方产生好感的方法就是在对方喋喋不休的跟你讲一些事时,你能够耐心的听对方讲完。所以余辰对李彩丽非常有好感。
晚上出去上网的路并不是平坦的,有大门和围墙的阻隔。因为学校不让学生晚上出校门,所以余辰经常在大半夜带着李彩丽翻墙出去。每次翻墙的时候都是余辰先爬上去再把李彩丽拉上来。当然避免不了拉她的手。所以余辰非常喜欢翻墙出去。经常故意拖延时间,等学校大门锁了就只能翻墙了。后来有一次余辰,李彩丽,色还有再次搬进大宿舍的文轩晚上一起去上网。色没有住宿,到时间直接去网吧就行。余辰,李彩丽和文轩只能选择翻墙出去。在翻墙的时候,文轩显得异常兴奋,先让余辰爬上去,余辰往上拉李彩丽,他自己在下面帮忙往上托她。李彩丽不是傻子,知道文轩是想吃自己豆腐当然没有同意。在文轩软磨硬泡还是不行后只能选择放弃。便让已经爬上墙头的余辰下来把自己托上去。以前每次文轩跟余辰翻墙都是余辰先托他上去的。当然是因为他太笨,自己一个人根本上不去。刚才是因为被美色迷惑才一时忘了自己有多大能耐的。
一向一见女人连就红的余辰在拉李彩丽手时并没有了以前害羞的感觉,反而觉得很自然。他也想过找她等做自己的女朋友。但经过慎重思考后还是算了。自己跟她根本就不适合,就算自己提出了她也未必答应。就这样做很好的朋友也是很好的。余辰终于相信男女关系再好也是有纯洁的。
通宵上网,余辰一般都是前半夜聊天后半夜打字。有时候和李彩丽一起玩儿会儿游戏。聊天大都是和身在异地工作的□□友聊。余辰已经有很长时间没见到他了,过年的时候□□友没有回来,但给余辰打了个电话让余辰很感动。感情总是在离开后才能感觉到的。聊天的内容只是随意的调侃,还脏字不断,经常双方展开对骂战,一“战”就是很长时间。但字里行间都露出一份真情。这也许可以当作“打是亲,骂是爱”的另一种解释吧。日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过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