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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风未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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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生活,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多彩和精彩,更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放松和放纵。
她从来没想过要来北方的城市上大学,离家很远呢,却为了一个人忘记了这么长的距离。
填志愿的时候义无反顾,因为这所学校是激励自己度过痛苦时光的支柱。
高三那年成绩排名上不去,家长不理解,老师摇摇头失望的目光,就像一根根刺伤着自己。其实她明白,那些人不想伤害她,所以她学会躲在被子里哭,醒来之后继续学习。没有人看好自己的时候,她就指着这一所出色到超过了自己平均水平的的优秀学府,意气盎然地说:我会去到那儿的。
然后在默默地加上一句:去到他身边去。
她放弃了一切可能诱惑自己的娱乐,只专注于一件事,赶上他的脚步,去更大的天地。
结局是:她到了,可他的车晚点了。
从那以后,小谦知道了,原来当你想要拼命得到一个东西的时候,你真诚地去付出,连老天都会帮你。这才是真正的“客观实在性”。
然而也是从那时候起,她开始体会,在人这种神奇的生物身上,有太多的不确定性,并不是我们想要得到谁就可以得到的。而这个忙老天也帮不起。
2011年夏天的谢师宴上,他没来。
他的父母带来了一句话:小谦,你也知道凌祁这次的状况,他还在调试心情,你就好好准备准备去上学。
然后她就一个人来了这座城市。
那天她醉得一塌糊涂,身上起满了疹子,但她脑海中却清晰地重复地响起一句话:我不得凌祁,命也;就像,凌祁病而不得意,也是命。
多少人以为她是因为过敏难受而哭,可除了近的一些朋友,又有谁会明白她为的谁呢?
林朵抱着她一句一句地安慰:“他真不是个东西,我们哭哭痛快了就好了啊! ”
她抽噎着:“林朵,你还记得高一第一次班会吗?那时候我就喜欢他了。这么些年,我以为.......可是现在.......”
林朵拍着她背的手速度开始放慢:“我还是第一次知道你这么早........这一次他偏偏赶上考场上发烧,是个人就扛不住啊。一年,一年以后他一定会来台北的。”
“也是。可是现在我还是.......郁闷。”
“那就找点乐子。我说,我说.......高一班会那会儿,你们两擦枪走火都快打仗了,谁知道到某人便芳心暗许,暗度陈仓。”
“就知道你知道后会损我。”
“那当然。你痛苦我快乐你尴尬我幸福。”
“谢谢您高抬了。”
“那时候.......”
“那时候啊........”
“欢迎新生和新老师”的巨大红色横幅贴满了那一所整个小城唯一的高中。
那一天。
她站在新的班级的讲台上,用练习了很久的自认为很甜美的声音作自我介绍:“大家好,我是于小谦。“于是”的“于”,大家认为的“小”,“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谦”。配之以同样练习了很久的得体的甜美的笑容。
自信+青春=最美的年华,可是——
“那不是形容男子的吗?令尊怕是取错了了名字吧!”台下那个调侃的声音打碎了小谦本应完美的开场白。
全班同学都笑了起来,站在旁边的许老师的脸上也爬上了因笑而隐隐可见的鱼尾纹。看到台上的小谦抿着的嘴唇和骤然红起的脸庞,她用一种无可奈何的语气“教训”着那个男生:“凌祁,你就不能安分点!”
可小谦听出了其中的宠溺,怕是所有的人都听出来了。
她随意扫了一眼那个看着她挑衅地笑着的男生,凌祁,学校凌副校的儿子,中考全市前几,教工子女中难得学习好的家伙,难怪如此受宠,嚣张,没礼貌。
她停了一下,低着头的时候,台下的同学还以为她不好意思到不知所措。一时间,教室内安静下来,仿佛都在等待她的回应,又或者,因为说不出更好的台词而掩面下台的囧样。
爸爸曾经对她说过:“放进碗里的东西就一定要吃下去,不管你是夹错了菜还是被夹了不喜欢的菜,这叫做礼貌,不仅是对别人,更是对自己的尊重。”
所以站在台上,即使脚在发抖,声音在颤,心跳得很快,但她的自尊心绝不容许这么精心的准备惨淡收场。
忽然,她抬头,清亮的声音响起念起:“博文强识而让,敦善行而不怠,谓之君子。想必家母取之品德高尚之君子之谦吧!”
静!而!窒!
三三两两的同学开始交头讨论刚才女孩儿脱口而出的那一段到底是什么。
许老师赞赏的目光未曾逃过小谦会笑的眼睛,她却忽然松了一口气。
当然,记仇的女孩儿也未曾忘记用挑衅的眼光扫过某个始作俑者。
“大家安静安静!”许老师转脸望向她温和地问道:“小谦,还有什么要讲的吗?”
一道狡黠的目光在女孩儿的眼中划过。
她站在似乎高高的讲台上指着台下的他,不怀好意地笑:“凌祁是吧?名字很洋气,想必令家长很喜欢看007的哦!谢谢大家,我说完了!”
礼尚往来而已嘛!
随后,哄堂大笑。
许老师笑着摇了摇头,对着这一群孩子,尽是无奈。
那天,阳光正好,风儿很暖,一切都还是高中的开始。
可三年又有多长呢?
是一生,一生中又一段不可重复;
是一瞬,一瞬间尝酸甜苦辣咸涩似各味尽。
我们这些人啊,花三年的时间埋怨高中的苦,再花四年的时间想念那三年的青春。
现在,是想念的季节。大学里,小谦最喜欢的地方是图书馆,终年不断的暖气,惬意地享受安静做一些事情的时间。看书啊,作业啊,有时候畅想一下未来的人生,有时候也胡思乱想着改变世界。再有时候就走神了。
想起一个又一个人——
那个林朵讲过的笑话;
那首勇哥唱HIGH的歌;
那场辩论中的搞笑片段;
那次酒后掏心掏肺的谈话;
那段和朋友冷战的日子;
那些封让她很感动的信;
在乒乓球台,在雨中漫步,在路上飞;
那一次她生病他的担心;
那一次他生病她的看望;
那时候我们一起背地里骂老师;
那时候我们一起熬夜做功课。
那么多的时候,那么多的我们。
现在的自己,离家很远,离很多人很远。
也许会认识新的人或是朋友,或是没有,却总在不经意之间想起来很多温暖的记忆。
人不清楚了,场景模糊了。紧接着就有淡淡的悲伤。
知道吧!想念与留恋是人性的本能。
可也正是在感激起每一个走过路过她世界的生命的当口,她才开始发现自己的成长。
所以,现在还在她身边的林朵便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最值得她珍惜的姐妹。
“知道我填写的是什么志愿吗?”她还记得那一天林朵的洋洋得意,像是一个做了好事讨赏的小孩儿。
她却一下子明白过来,激动地抱过去:“My god,跟我一样吗?你不是一直想去成功大学的吗?”她笃定,这个女孩儿选择台北的诸多原因中一定有一个是为了她。
而对于小谦自己来说,一直是她前进动力的凌祁便是她对青春最好的等待。
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中学,她有专属的友情也有特别的爱情。
值了!
“最近怎么样?我们来这里之后,今天还是第一次见面啊!你怎么这么狠心,这么久都不来看我。”一个月没见的林朵一见面就对小谦“动手动脚”,美其名是“表示关爱”。
“大姐。我军训被关了整整半个月,又花了一星期来调整那已经被扭曲的幼小心灵,一恢复正常我就来找你了好不好?你看看我这灰的发黑的皮肤,像不像从国外晒了日光浴回来的。”在林朵的面前,小谦总是发现自己的幽默感会蹭蹭蹭地上好几个台阶。
这大概是一种传染力吧!
她一直就很羡慕林朵的性格,大方爽快。明明是自己先认识凌祁,但是在跟他说几句话就会想转头走人的日子里,林朵已经好到可以和他一起讨论几个小时的问题了。起初以为只是对凌祁才会不好意思,可渐渐地却发现,如果是其他的男生,她连想说话的欲望都没多少。这才明白,自己情商蛮低的,基本上可以归于不善交流的“野蛮人”系列,所以对于林朵这种“交际天后”才会膜拜中。
又为什么“交际花”会和“野百合”会成为好朋友呢?
初识的第一天,林朵走到她的身边对她的同桌说:“这是我从小玩到大的姐妹儿,你就跟我换个座位吧!”然后在小谦震惊的目光中,淡然地拉开座位,镇定自若地坐下,不急不慢地放下书包,转过头带着堪称优雅的笑容轻声细语到:“我非常喜欢你的style。Can you make friend with me?I’m Linda?”
打那以后小谦经常笑话林朵的英语:“主谓颠三倒四,明明是Can I make friend with you,偏偏被某人给翻了个身,就像你的性格一样,疯癫型。诶,我一直想问,那天你怎么装得那么大家闺秀的?”
每一次,林朵都笑着用弄乱她发型的方式回应她,却在那一次两个人一起抱头痛苦的时候告诉她:做不做朋友,选择权永远在你那,第一次见面,我就告诉过你。小谦,你不知道,喜欢你的朋友会有多喜欢你。了解之后,你是任何人都想珍惜一辈子的人。”
这样的会一辈子珍惜自己的朋友,和自己一样来到了这座城市,这座学校,小谦常常想是不是老天在补偿她呢?
十一国庆的时候,凌祈和他的爸爸妈妈到台湾大学拜访一位知名教授,顺便抽出了一天时间来看一看林朵和她。他来得有些意外,打通林朵电话的时候她正在博学407自习,而小谦被舍友胁迫在零信号的地下教室讨论PPT展示,直到重回陆地才找回信号,短信里林朵约好大家就在博学407见。
聪明如他,即使是在陌生的环境中还是能够很快地到达目的点。
两个月零五天没有见过他,小谦觉得很紧张,反复梳了几次头发才出门。她是小跑过去的,第一次,在台北的空气中闻到了青草般可爱的味道。第一次,她发现,这座城市之于自己那么清晰的意义。
那一天的阳光,晃了女孩儿的眼。
过去的时候门虚掩着,看到熟悉的身影,听到爽朗的笑声,小谦一晃神就呆呆地站在门口。
“怎么还没到啊!你知道吗,小谦拉直头发更漂亮了!”林朵颇有暧昧地对凌祈说。
“看到照片了,可人家扎起来也比你好看啊!”他还是会故意惹人生气。但总有一份拿捏得很好的幽默。
小谦刚想进去,林朵的声音硬生生地止了她的步:“你又不是不知道她很喜欢你。这么多年了,你们这么亲近,为什么就没想过正式在一起!”
这些年,总会有好心的朋友想用舆论的力量撮合他们,但是凌祈总会很善意地对小谦说不要介意别人开的玩笑。他会耐心地为她解答习题,在她生病的时候送上温馨的问候;有时候雨天她没带伞也会好意得送上一程。她觉得自己是特别的,但又觉得他的对待其实也没那么特别。
有一个答案,小谦也想知道。
也许他有喜欢的人了,可也不见得他对哪个女生更特别些。于是小谦决定,就默默地吧,先弄学习吧,去台北吧,以后再说吧!还有那么多的未来呢?
可是现在,已是当年所想的那个未来,想要知道那个答案的冲动又萌生了!
心跳加快,脸涨红的窒感,她感觉自己的呼吸却像是停止了般。然后——
“小谦,是很好的朋友。你也一样。现在还没想那些事,觉得人生当中还有很多更重要的事情可以做。”凌祈假装正经地回答。
林朵喷笑着拿手杵他:“你别说得你像是要出家的和尚好吗?”
凌祈忽然眉头一挑,阳光在少年的眼角熠熠生辉:“其实高二那会儿我挺喜欢你的,后来不知怎么的,感觉又淡了。我觉得高中时候能交到一些朋友就已经很难得了。”
林朵忽然刹住了笑声,眼中出现短暂的复杂的流光,但瞬间又恢复平静:“那我可真是三生有幸,话说那时候我也挺喜欢你的呢?看来命中注定有缘无分啊!”
两个人相视一笑,坦坦然然。
然而门外的小谦嘴唇却咬得紧紧的。
原来,原来她觉得最幸福的那些时光并不是属于她的。难怪高二的时候一下课,凌祈特别爱找她们聊天。大家对于开学第一天“凌于对战”还记忆犹新,总是打趣着说他想要看准时机报复回来。日子渐渐地过去,也没看出他有什么举动,却传出“不会是看上了小谦,所以’因爱生怜’舍不得”的传言!那时候的自己只会低着头装作看书的样子,一句话不说。而他照样来,颇有“流言无阻”之势。
原来,原来是为了自己的同桌。
她真傻!
有些东西,当只是一个人的臆想,真相浮出来的时候,便是泪淋淋的残忍。
小谦再没有勇气推开那扇门,装作刚刚来的样子,装作好久不久的惊喜。
二十未到的年纪,还没有学好用伪装来装饰心情。
她甚至不曾发觉手已经紧紧地握成了拳。
离开这里!
离开这里!
越远越好!
她步履不稳地走出博学楼,眼泪往下掉,不能控制,一路上冲撞了好几个人,气息不稳地道着“对不起”。焦躁的十月让每个人的心情都变得有些糟糕,有人甚至骂道:“有没有长......”,却在看到她的样子之后骤然息了声。还有人递过来纸巾,好心地问她:“还好吗?”她多想大声地回答:不好不好,一点都不好!却连一句感激都说不出口,仓皇而逃。
衣服中手机震了,安静了,震了,又安静了。
她望着街道上的霓虹灯发呆。
看到路旁一位佝偻着在垃圾桶里面努力拾掇的老人时,小谦终于收回迷茫的目光,把包中一个空瓶子给老人递过去。她看见老人因为笑起来而越发凸显的皱纹,在老人家不住的感谢中,小谦终于说了5个小时沉默之后的第一句话:“不用,那我先走了!”
她试图站起来,腿却因为长时间的弯曲而软弱无力,跌坐在硬硬的水泥地上。她忍不住打了个凉颤,真冷!
有脚步声从后面传来,这时候她并没心情去管路人的目光。
休息一会儿,就有力气起来了,她想。
“地上这么冷,就不怕感冒吗?”
他单腿跪下,视线与小谦相平。没有等小谦回答,便自作主张地扶着她站起来。
“我只是在等一个时机,然后站起来。”她试图解释道,却仍然无法控制无力的双脚,只能依靠着他的力量。
“我现在给你一个时机了,所以不用等了。嗯,我们去那边的椅子上坐会儿再走。”
“可是......可是,你怎么在这,芮迟延?”
“我以为你听了我说话之后会想起些什么?看来我的音色还是不够特别?”他用纸巾擦了擦座椅,示意小谦坐下。
纸巾!
“是你!所以今晚我遇到了你两次。”
“答对一半答错一半!”看到女生疑惑的表情,他继续说道:“我们只遇到过一次,这5个小时34分的时间里,我一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时间走过去。于小谦,一个女生如果想哭,应该回宿舍去哭,而不应该一个人跑出学校大门。虽然我现在讲这些话不太合适,但是我觉得震撼教育比较有成效。”
“我......”小谦忽然不知道该说什么,”谢谢。“
她拿出袋中的手机,简单地给爸爸、妈妈回了电话。
然后她拿着手机,屏幕关了开开了又关。
她转头问他:“你会骗人吗?”
芮迟延迟疑了一下子,点了点头。
小谦扯出一个笑容:“谢谢!这个答案给现在的我很大的力量。”
再一次划亮屏幕,她给凌祈和林朵发了条短信:“不好意思,临时有事去不了,手机又没电了!”
看着飞驰而过的车流和光怪陆离的华灯,小谦想起了那样一句感伤的话:看万家灯火却无一属我。
不甘也好,难过也罢。
有些事,说出来毫无意义。
这个时候,是真的想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