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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越人海找到你 ...

  •   我的生活过的平凡无奇,过去我都有心思想着变换点花样出来,但越长大我越丢失了童心,现在的我已经变得很安静,安静的有些沉闷。
      自从跟妈妈搬来这个城市后,我便开始犯懒,整天像只贪睡的小猫,赖在床上不肯起床,不是我不想起床,而是睡神爷爷他实在不肯放过我,硬要拉着我聊天。
      我的青春算是这样虚度了,但齐乐的青春正燃烧着,烧得热血澎湃,要不是为了陪她去看某个著名歌星的演唱会,我想,我今天大概是不会出门的。
      我这人向来只听歌,不认人,到现在我都不知道,那个最近红的发紫的90后歌手的名字叫什么,我只知道,他有一首歌,我特别喜欢,名字叫《你怎能忘记》。
      盛夏夜晚的星星
      点亮了我支离破碎的心
      我捧着它走向你
      一步一步的向你靠近
      是不是我还爱的不够彻底
      所以你才选择离去
      你怎能忘记
      还是你根本就不曾记起
      你怎能忘记
      你说过要做我的星星
      你怎能忘记
      我心碎的声音
      我以为我可以
      牵你的手走到时间的尽头
      却不想你一个人选择了去远行
      ………………
      大概是因为这首歌的原因,我才勉为其难的答应了齐乐的要求,要知道我可是最讨厌那些人声鼎沸的地方,我宁愿一个人在幽暗的小树林里看鬼故事,也不愿意在人群中傻傻的站着挥舞着荧光棒。
      说道曹操曹操就到了,齐乐要是再来我家几次,估计我家的门铃就该换了,果然是名副其实的变态暴力狂,连我家门铃也不放过。
      我从床上跳下来,穿好了拖鞋,一边喊着,别按了,别按了,姑奶奶,我来了,但她还是不肯消停。
      当我打开门的时候,我以为,我看到了一个圣诞老人,齐乐穿了一身火红的裙子,以及一顶火红的帽子,她看起来真的很红,很亮眼。
      她很兴奋的对我说:“看我是不是很显眼”,我点点头,的确很显眼。
      我想我大概明白她把自己弄得这么显然的目的,演唱会之类的东西,就是一人形海,很容易就被淹没在里头,她大概是不甘心被淹死。
      我打了一个哈欠,迷迷糊糊的走进了厕所,开始洗漱,我的眼睛看起来特别没有精神,大概是昨天晚上做梦了的缘故。
      我讨厌做梦,我总是做着同一个梦,每次都是哭着醒来的,我努力的回想着到底梦见了什么,到底有什么事情可以让我难过这么久。
      看我在愣神,齐乐一把抢过我的牙刷,恶狠狠的对我说:“别刷了,快点给我洗脸”。
      我便乖乖的去洗脸去了。
      齐乐说,为了让我跟在站在一起显得搭调,所以,我的裙子是亮黄色的,很亮很亮,我想,如果灯光一照,我看起来,一定像个移动的荧光棒。
      走在街上,我都尽量用包遮着脸,因为我的脸上被画了五色的油彩,是颗红心,中间有一个希字,当然,这种事我肯定干不出来,都是齐乐的杰作。
      这大概就是我们今晚要去看的90后歌星的名字。
      齐乐的脸比我要夸张一百倍,用荧光笔写着大大的稀饭两个字,左边一个右边一个,我本来想在她的额头给她画一个王字,我想那样子一定会更好看。
      由于我从来没有追过星,所以我不知道,粉丝是如此疯狂的,我还没有进入体育馆,就已经欣赏到了人山人海的盛况。
      果然青春期的孩子都是热血澎湃的,看她们激动的模样,我感动的都快哭了,太震撼了,我以为喜欢可以简单的只是默默的对视,原来也有这样强烈的表达方式。
      我跟齐乐挤在人群中,等待着传说中的那位大歌星驾到,其实我更愿意到里面去坐着等。
      一个带着兔子耳朵的女生用手肘子拐了我一下,问道:“你也是稀饭吗?那等会儿我们一起往前冲,千万不要被挤到后面去,这可是难得的一次近距离看见辰希的机会”。
      她两眼放光,满眼期待,期望我能跟她统一战线,抵挡后面来势汹汹的大军,我实在是无法拒绝如此真诚的眼神,微笑着点点头,表示同意。
      她很激动的挽上了我的胳膊,“好,我们现在就建立防线,等会儿一定要稳住”。
      听她这么一说,我感觉有一种抗洪的荣誉感,不管洪水来势汹汹,我们都要手拉手,肩并肩,众志诚诚,千万不能倒下。
      一辆白色的保姆车停在了体育馆前方的马路边,上面走下来一个黑西装的男人,头发像刺猬,看上去很时尚,很潮流。
      不会吧,就这种货色,就俘获了千万少女的心,也没多好看嘛,不过我这人不是外貌协会的,若是他歌唱的好听,还是可以的。
      他向后走了几步,打开了后车厢的门,一只修长的腿先迈下来,我还没来得及看见那个人长什么样子,就已经被尖叫声淹没了,抗洪正式开始,后面的女生都不要命的往前面冲,我顿感抗洪战士的英勇,经管我已经很用力的抓住了兔子妹妹,但人群还是把我和齐乐给挤散了,我想她现在大概也没心情在意我是否丢了。
      看起来娇小的兔子妹妹,爆发力却是意外的惊人,一路拉着我过关斩将,冲到了最前面,果然多一个人的力量总比孤军奋战强。
      我终于看到了他的脸,是一种让人心碎的美,湛蓝的西装外套,白色的衬衣,跟他如琥珀的眼睛,都是那样的好看,他没有像其他歌星一样亲切的跟歌迷们挥手,他只是安静的走过,就已经让大家热血沸腾。
      辰希吗?他的名字,我好像在哪里听过,总感觉这人长的我好像在哪儿见过。
      周围的人越来越激动,我感觉我的耳鼓膜要炸来了,我捂着耳朵,只是愣愣的看着,的确是一个让人很难不喜欢的人。
      老远的我就看见火红的齐乐在前方张牙舞爪的一个劲儿狂叫,简直有点怀疑,刚刚她是不是故意把我给抛弃了的。
      进场以后,我便安静的坐在座位上吃着爆米花,因为齐乐下了血本,所以我们的位置在第三排,离舞台很近。
      我想我肯定是全场最淡定的一个人了,也是唯一一个屁股着了凳子的人,大家都在又蹦又跳的欢呼着辰希的出场。
      齐乐实在是看不下去我这么消极的态度,一把拉起了我,对我说:“林芯艾,你今天的任务就是承托我,快给我站起来,等会儿灯光照到你,你就给我使劲儿的扭,辰希就会看到我了”。
      我就知道,这个亮黄色的裙子绝对不是好东西,但我的极限顶多就是杵在哪儿不动,让我扭,还不如杀了我,我这人很害羞的,特别是在这种公共场合。
      随着舞台聚光灯的亮起,尖叫声又开始此起彼伏,他从天而降般慢慢出现在光晕里,越来越清晰,越来越近,我甚至可以看到灯光在他眼里结出的光晕。
      他的眼神看得让人心碎,让人想奋不顾身的拥抱他。
      辰希,辰希,我爱你,辰希,辰希,我爱你……四处都是这样的呼喊声。
      若是有这么多人爱我,我一定会觉得很幸福,但我想这辈子都不可能会有这么多人爱我。
      音乐声响起,他开始唱歌,很好听的声音,跟我在mp3里听到的一样,第一首歌就是《你怎能忘记》。
      盛夏夜晚的星星
      点亮了我支离破碎的心
      我捧着它走向你
      一步一步的向你靠近
      是不是我还爱的不够彻底
      所以你才选择离去
      你怎能忘记
      还是你根本就不曾记起
      你怎能忘记……
      我也不自觉的挥舞起了荧光棒,沉浸在他的歌声里,我笑得很甜,他唱的很深情。
      他看着观众席,眼神很专注,他看到什么地方,什么地方的尖叫声就高起来,如热浪一般,一浪接一浪,不断的翻滚。
      在观众席上空移动的那束聚光灯,打在了我这一方的头顶,我亮黄色的裙子一下子显得格外的刺眼。
      他边唱着歌,边看向我的方向,齐乐在我身边欢呼雀跃,我像跟木头桩子杵在那儿,我不敢保证他在看我,但他的确看着我的方向。
      他的眼光中有激动,有欣喜,我怀疑那是我的错觉,他刚刚看起来还是那么冷漠。
      事实证明的确是我的错觉,随着灯光的移走,他很快就走到舞台的另一边。
      整个演唱会下来,我都安静的听着歌,齐乐吼的嗓子都哑了还不肯消停,也许是她的激动感染了我,我也跟着站起来随着音乐左右摇晃着挥舞着荧光棒。
      演唱会散场的时候,我拖着半死不活的齐乐,站在体育馆广场对面的公交站台上等车,辰希的保姆车早走了,但据小道消息,辰希不在车上,我也不知道,她们是如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将消息散步开的,但现在都还有几个蹲在体育馆外守株待兔的女生。
      齐乐原本也想去的,不过在我严格给她分析了她回家晚了的后果后,她便乖乖的跟我走了。
      我坐在公交车上,看着车窗外,我主修的也是音乐,不过唱歌跟写歌比起来,我更喜欢写歌,因为我没有办法面对人群。
      公交车上有几个女生,正抱在一起激动的泪流满面,说着辰希真是太帅了,辰希唱歌真是太好听了之类的话。
      我想今晚上还是有收获的,至少我知道了那个红得发紫的90后歌手叫辰希,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
      齐乐家在我家前几站,我家在这趟公交的倒数第二站,属于城市郊区,优点是很安静,缺点夜路比较黑,只有几盏跟鬼火一样的路灯。
      我下了车,一个人走在路上,从车站到我家大概有10分种的路程。
      我胆子比较小,一到黑暗的地方,就会胡思乱想,但我却很喜欢看鬼故事,这两点是很矛盾的,我本身就是一块磁铁,互相排斥着,也或许我有多重人格。
      我走了没两分钟,一阵刹车车就在我身后响起,电视剧里都有讲,这样的情节一般都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
      出于自我保护意识,我决定加快脚步,离它远点,我明显的在身后听到了关门声,以及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然后,我就被揽入了一个宽大的怀中。
      有一股薄荷香草的味道传来,我听到了他狂跳的心跳声,跟急促的呼吸声。
      “林芯艾总算是追到你了”。我听到了他唤了我的名字,我本打算一个后拐打过去的手肘收了回来。
      他的力气很大,我无力挣脱。
      我努力的在脑海里搜索着我所认识的人的声音,这声波我脑子里确实没有存档。
      我回头,“辰希……”。我不敢相信的喊出了他的名字。
      结果是,我再次跌入了他的怀中,这次是正面的相拥,我被勒的有些喘不过气来。
      “林芯爱,你个没良心的,当初不辞而别,人间蒸发,玩儿失踪,总算被我逮着了吧”?
      我听的七荤八素的,我十二岁那年跟老妈搬到了这个城市,一住就是8年,我这辈子也就搬过这么一次家,是从姥姥的乡下小别墅搬离的,在我遗失的童年岁月里实在找不出一张长的如此帅气的脸,隔壁家整天流着鼻涕的小子,还是山坡下缺了两颗门牙的小子,都没有蜕变成这样的潜质。
      听见了我的咳嗽声,他才放开了我。
      被一个大帅哥这样抱着,我还是很害羞的,我想他若再抱一会儿,估计我的头顶就会冒出烟来。
      我有些不好意思的低着头问道:“那个,我们认识吗,还是你认识我吗”?
      他诧异的看我,“我啊,胖胖啊”。
      胖胖,我努力在记忆里搜索着这个名字,好像真的有这么一个人,是个奶白奶白的家伙,整天都喜欢跟着我,在乡下那会儿,我也是一个疯丫头,路边上的每一块麦田都被我糟蹋过,我那是的确有个小跟班,叫胖胖,我居然忘了他还有这么一个名字,因为他小时候有点婴儿肥,所以我一直叫他胖胖。
      天呐,这下轮到我惊悚了,俗话说女大十八变,这男大也十八变啊,这变的也太彻底吧,如果千万女性知道她们现在崇拜的要死不活的大明星,小时候是个婴儿肥的家伙,肯定会无比失望。
      我围着他足足转了5圈,从上到下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遍,真的一点当年的痕迹也找不着了,我鄙视的看他,“小子,你不会是去韩国整容了吧,老实交代,动了多少刀”。
      他气得差点没一巴掌拍死我,“我这是原装的,少瞧不起人”。
      哇塞,乖乖,看来是真变帅哥了啊,看来我要再变漂亮点还是有希望的。
      所谓老朋友重逢,出于礼貌,我还是得邀请他到我家坐坐的,我拉着他一路狂奔,窜进一片小树林把他一掌按下去然后自己也蹲下身来,对他坐了个嘘的动作,他一个劲的往上冒,骂着,“林芯艾你神经病啊,我身上衣服很贵的,弄坏了,你赔啊”。
      我晃着脑袋往外看,过了3分钟,我才拉着他大摇大摆的出来,在路上漫步,我帮他把头上肩膀上的几片儿枯叶去掉,还非常体贴的给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说道:“亏你还是明星,这你就不懂了吧,我这是在看看你有没有被狗仔跟踪”。
      他无语的看向我,把一片插在我领口的小树叶拿下来,对着我的头发一阵狂抓,我反抗的伸手去推他的脸,像揉面团一样的揉拧,叫喊着,“死胖子,你报仇是不是,小时候我是没少欺负你,过了这么多年你还记着,亏你还是个大男人”。
      他使劲儿掰开我的手,无奈我一小小女子,无力与一大男人抗衡,成功被他制服,他反压着我的手说,“别动,你满脑子都是蜘蛛网,想变蜘蛛侠啊,还是想沾只蚊子当宵夜”。
      搞了半天,是我以小人之心妒君子之腹了,人家是好意帮我清理蜘蛛网呢。
      他揉拧完我的头发,看着自己一手黏糊糊的网子,毫不客气的在我肩膀上蹭了蹭,一副恶心的要死的表情,然后揉着刚才被我像揉面团一样揉过的脸,看着我,“林芯艾,你知道这张脸值多少钱吗,你这样糟蹋,你是不是女人啊”。
      我跳脚了,“我不是女人,你是女人啊”。
      他像提小鸡一样的把我从马路边提到了人行道上,“走吧,不是要去你家吗,我也好久都没见伯母了,怪想念的”。
      我惊恐的抬头看,果然今时不同往日了,他足足比我高出了一个脑袋,在他面前,我现在就像一只随便一脚就能踩死的小强,我童年大姐的形象一去不复返,叫我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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