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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穿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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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你不要我了吗?”
男人委屈的声音轻飘飘地传来,沈澈浑身一僵,刚拉起来的裤子哗啦一声又掉了下去。
啊喂,怎么能有人刚打算跑路就被抓包的?
顾不了那么多,沈澈长长吸了一口气,给自己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战战兢兢地转身,脸色难看得就差要哭出来。
“嗨,帅哥...”
酒店大床上,季北辰眼眸微垂,双手交叉,一副小心翼翼的样子:“沈小少爷是打算始乱终弃吗?”
“昨天明明是你把我带到酒店里来的,还拽着我的手说,全天下的男人你最爱我。”季北辰不动声色地将浴袍拉开,腕骨上一圈圈的红印清晰可见。
沈澈难得地心虚了几秒,略微紧张地拽住衬衫下摆,仅仅是轻微动了动,但浑身酸痛,双腿不由地打颤。
一想到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沈澈就一个劲地打退堂鼓,想给自己找个坑埋起来。
昨天晚上刚穿书就晕乎乎地强行把人拉到酒店的,是他。
但这也不能怪他啊。
沈澈暗中咬了咬舌尖,就昨晚那个情况,季北辰还一个劲地顶着他那张漂亮妖媚的脸在他怀中晃悠,那能坐怀不乱吗!
他还以为自己在美美地做梦呢。
沈澈不说话,男人盯了他几秒,便委屈地拉开被子:“宝宝...对不起,是我做的不好,都是我的错。”
美美桑内?
沈澈猛地一个哆嗦。
有些人不知道一个劲儿地在叭叭什么。
“您怎么会错?”沈澈狗腿子般后撤了一步,衬衫下摆随着动作摇摆,春光一览无余,慌乱间,沈澈还险些被自己的裤子拌了一脚,摔坐在地上,脑袋磕在床边,轻嘶了一声,仰头,小声地说:“不是你的错,怎么能是您的错呢,都是我的错。”
沈澈面上尽量装出一副端庄的样子,但心底实则要慌死了。
谁家好人一穿书就是酱酱酿酿啊。
前一秒还在车祸现场疯狂吐血的他,下一秒就脑袋晕晕,顶着被四十五度伏特加晕入味的脑袋,一只手强拉着季北辰的领口数对方又长又密的睫毛。
等沈澈后知后觉地被人摁住双手,瘫倒在床上交代了自己后,才琢磨出了些不对劲。
哪有那么真实可观的肱二头肌和八块腹肌。
就在沈澈昨天晚上发呆的时候,季北辰轻笑了声,指尖一点点挑开衬衫下摆,滑了进去。
然后。
他被人上了。
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清,沈澈轻喘了几声,泪珠从眼角滚落,男人的眉眼在昏暗的灯光中显得愈发冷酷和残忍,像极了科幻电影中的冷血杀手。
光影明明暗暗,沈澈埋在枕头里,脑海中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不会干完这票他就要被抛尸了吧。
可下一秒,还未等沈澈多想,男人似乎无法容忍他哪怕片刻的跑神,动作忽的用力,沈澈的瞳孔骤然一缩,一瞬间就红了眼。
紧致有力的肌肉轮廓在眼前不断起起伏伏,汗意浸透,像浮在身体上的浅色微光,沈澈没忍住拱着身体。
和长得帅气,身材又好,床技又厉害的男人滚床单。
好像也不是很亏?
季北辰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略带戏谑地将他的胳膊拉至头顶,滚烫的汗珠顺着下颌线轻轻滑落:“宝宝,满意吗?”
沈澈刚想说什么,季北辰便恶趣味地将他翻了个身压住,不许他乱动。
“啪。”
清脆的巴掌声响起,沈澈震惊地圆了圆眼睛。
酥麻的感觉一瞬间蔓延开来,沈澈趴在柔软的枕头上哼了声。
“沈少爷,”男人懒洋洋地轻拍了下,“放松点。”
湿润的嘴唇沿着额间一点点落下,掠过沈澈迷蒙的眼睛,又轻轻咬上右边耳垂,汗水浸透眉眼。
一夜沉沦,沈澈揉了揉眉心,重新理了理他脑海中乱七八糟像几十万字的人类简史般庞大的信息。
他穿书了,穿越到一本真假少爷文中,成为书中万人嫌的炮灰真少爷。
原主被找到带回沈家后,心理落差太大,作天作地,自卑又敏感,到处发疯,一边和刚接手了家族产业的沈家哥哥抢家产,一边又和假少爷争宠。
讲真的,沈澈有点不太理解。
作为21世纪辛辛苦苦的牛马,就连死亡都是在上班的路上,沈澈觉得:是钱他不香吗?等家族分红他不美吗?
别说争家产了,沈家要是主动把公司双手奉上,沈澈都会害怕地一蹦三尺高。
不怕富二代,就怕富二代创业还嚯嚯。
“沈少爷...”季北辰突然出声打断沈澈的思绪,沈澈吓了一跳,差点又撞了上去,好在男人眼疾手快地捞了他一把,才勉强躲过。
沈澈抬头,季北辰不知道什么时候正趴在沈澈旁边,从床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沈澈瞬间屏住呼吸——季北辰,书中最大的反派大佬。
季北辰眼睛很漂亮,浅棕色的瞳孔外是一层浓郁的深蓝色虹膜,一头浅金色的卷发,像精灵王子的耳朵透着浅浅的粉红。
在沈澈呆愣的瞬间,季北辰轻轻扣住他的肩膀,嗓音一哑,反倒像只即将要被抛弃的湿漉漉的小狗。
“宝宝,我错了。”
沈澈瞬间僵住,心底的警报声疯狂地在打转。
别上当!这可是书中最大的反派季北辰啊!
季北辰最擅长扮猪吃老虎,说来也复杂,季北辰的父亲季临年轻的时候出国留学,和季北辰的生母一见钟情,某次意外,有了季北辰。
可季临心是个黑的,在绝对的利益和缥缈的爱情之间,季临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季家。
回国后,季临接手了家族企业,按照家族安排,和宁家大小姐结婚。
直到季北辰六岁的时候,母亲出了意外,被送回了国,季北辰才知道,那个说着等他事业有成就来接他们母子,然后就整整六年再也没回来的男人,早已有了新家庭。
季北辰想走,可季临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六岁的季北辰季北辰就这样以私生子的身份在季家住了下来。
豪门世家的私生子的日子可想而知,季北辰从小就是整个圈子里可以被随意欺负和嘲笑的对象,一个六岁的孩子,刚回国的时候语言都不通,季临随手将他丢给管家,对季临而言,季北辰的存在可有可无。
沈澈最早看到这儿的时候,还感慨道:大佬不愧是大佬,这身世简直狗血。
这本书主要聚焦季北辰如何白手起家,一个人在商场翻云覆手,最后成功复仇的情节上。
所以,这男主身世惨了点就惨了点吧。
可真等沈澈穿书后,情况就不一样了,沈澈只想离他远远的。
要论原主怎么和季北辰扯上关系,还发展到了床上,说来也简单,原主急切地想要融入豪门圈子,在一众豪门少爷前出尽风头故意凌辱季北辰,甚至还特意以包养的名义给季北辰下药,又强行带到了酒店。
然后就有了沈澈穿书和昨晚的事。
恰好,此时正是季北辰筹备的关键阶段,季北辰正愁没什么机会抛光隐晦,原主就迫不及待地送上门来了。
原主想要在豪门少爷里站稳脚跟,心思蠢笨,既好利用又好控制,季北辰就索性顺水推舟。
后来等季北辰玩腻了后,原主被季北辰亲自砍断了手脚,亲自装进棺材投进了大海,无人问津。
沈澈醒来后的第一反应就是跑为上路。
等他从沈家薅一笔钱,他就立马跑路!死遁!跳海!装死!火葬场!替身!
他什么都可以!
在反派大佬还没长成之前,他要先跑路。
沈家最后的结局也很惨,沈家和季家有商业上的合作,季北辰报复完季家后,沈家也被连根拔起,最后是背了巨款,死的死,残的残。
但还没等沈澈始乱终弃,穿上裤子不认人,季北辰就已经醒了,沈澈的裤子也掉了。
沈澈颤颤巍巍地抬头,少年红了眼,泪珠不停地在眼眶里打转,像只被人关在笼子里的金丝雀,漂亮又心颤。
沈澈下意识地揉了揉右耳垂,整个人皱巴巴地缩成一团。
他现在应该怎么办?
沈澈不知道。
沈澈当了二十年新青年,出门做什么事都要乖乖排队,就算被人插队也只会假装没看到,局促地退后半步,心里却在疯狂发疯,想象自己正在破口大骂。
但从小多年的素质教育告诉他:撞到人要说对不起,要礼让行人,要尊重他人。
所以,要是他现在刻意装出一副盛世凌人的样子,按照剧本羞辱反派,应该也会变得像电视剧里不会演戏的木头演员一样,双眼呆滞,说台词只会数数字,就连说出口的脏话都像是轻飘飘的“你好”?
沈澈在胡思乱想,另一边,季北辰微微挑眉,诧异地看了他一会,总觉得昨天还趾高气扬的漂亮小少爷睡了一觉起来反倒像一只懒洋洋没有骨头的炸毛小猫,只会凶巴巴地虚空晃晃爪子。
季北辰冷静地将沈澈的卷发拂开,兴奋蚀骨般地来势汹汹,对上那双不谙世事的眸子和瑟瑟发抖的身体,季北辰忽然有些兴奋。
双手摁住沈澈的肩膀,季北辰像提一个小朋友一样将他从地毯上捞了起来。
皱巴巴的衬衫下摆随着动作晃动,季北辰从容不迫地扫了眼快要哭出来的漂亮小少爷,忍不住弯了下唇角,将他抱在怀中,轻轻咬了咬他的耳垂,声音也暗哑了几分:“宝宝,天亮了。”
沈澈呆滞地眨了眨眼,脖子微微后仰。
啊?
什么?马冬梅?
还未等他反应过来,沈澈就被按在床上。
季北辰一如既往地低垂着眼眸,蓝色的虹膜细碎地闪烁,他压低了声音,带着令人心颤的甜腻:“宝宝不想吗?”
男人的指尖不断向下挪动,轻轻覆了上去,沈澈一僵,剧烈挣扎了起来,控制不住地轻颤。
“不想吗?可是你的身体更诚实呢,宝宝,”季北辰眯了眯眼睛,另一只手划过青年的白皙的脖颈,暗自比划了下。
沈澈长得很漂亮,却总要装得痞坏,学那些浪荡的豪门世家少爷,把自己搞得脏兮兮的。
可怎么办呢,季北辰轻叹了声。
看到他的第一眼,季北辰就知道这是一只混迹在狼群中的小白兔。
想叼着他的脖子把他从狼群中拉出来,想看着他躺在自己的身下无助而又发抖,想剥去他的所有伪装看他漂亮的内瓤,季北辰只是一想就浑身震颤。
当然,起初,季北辰只是想想。
毕竟,这只是一只无足轻重的小白兔,不是吗?
可谁知道,小白兔一意孤行地撞到自家门口,季北辰舔了下唇,小白兔都朝他走了这么远了。
他又怎么会不要。
想看小白兔从桀骜到渐渐臣服,坦诚地露出的胸脯,哪怕是临死前的轻微挣扎,季北辰都觉得有趣极了。
“是吧,沈少爷。”季北辰抬眸,眼底尽是餍足,“你也想要的,对吗,我会让你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