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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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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芳娥以前不叫王芳娥。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没有姓氏,也没有名字,就叫蛾子。
据说是她母亲生下她的时候,有只扑棱蛾子一直不停地往墙上撞。
大家都说,蛾子的运气很不好,在战乱年代出生,还托生在一户已经有四个孩子的贫苦家庭。
不过也有人说蛾子运气好。
有一个颇有名气的“大师”云游到村子里,替村里最有钱的地主家算了一卦,发现蛾子的八字旺地主财运。
于是,刚刚出生的蛾子名义上成了地主老头的第六房姨太太。大家都不叫她蛾子,从蛾子还巴掌那么大丁点儿,所有人就“六太太”、“六太太”的那么叫。
在那个年代,女人的法定成婚年龄是十六岁。不过在蛾子出生的那个村子里,一般没有哪家留女儿留那么久,养到十四岁,差不多就送出嫁了。
反正不管怎么说,都得等。
蛾子家等着把姑娘养到十四岁,地主家也没忘了她,时不时会有仆人来送点吃的用的。
只有一点比较独特,从蛾子咿呀学语开始,每当她出声,她娘就会猛一把捂上她的嘴,狠狠吓唬她:“别说话!老爷不喜欢女人说话!大太太也不喜欢女人说话!”
地主家的原配夫人是个很强势的女人,话很多,说一不二,所以地主老头后来找的几房小妾都是温柔怯弱不爱说话的类型。
原配太太最烦一堆女人围着天天哭哭啼啼,所以在她面前,所有妾室都没权力说话。
村里就那么大,爹娘当然知道内情,所以一逮着机会就威吓小蛾子:“他们都喜欢女人听话,他们说什么,你就安安静静地听,听到没?!”
蛾子总是含着眼泪,点了点被吓懵的小脑袋。
除开一说话就被骂这一点之外,在人生的最初几年,蛾子的日子过得还算不错。
好景不长,在蛾子六岁那年,地主家被灭门了。
一夜之间,家里连主子带仆人,上上下下三十几口人,连着后院的牛马都没放过,全死于屠刀之下。
映红了天的一把大火,将那座人人称羡的大宅烧了个精光。
地主家的这场劫难,来得猝不及防。
有人说是得罪了人,有人说是抢劫,也有人说是地主老头抢了别人老婆,人家汉子来复仇了。
消息传了不过一两个月,便没人再提了,也没人去深究这一场杀戮里到底藏着什么样的深仇大恨。
毕竟,在那个年代,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可惜的是,蛾子的第六房姨太太之位没了着落。
爹娘气得三天没下得来床。对于他们来说,能攀上全村最有钱的地主家,已经算得上是“数不清的荣华富贵”了。
更令他们生气的是,之前以为蛾子能攀上高枝,家里有什么吃的喝的都紧着她。
蛾子曾经听到爹对娘说:“要不是被老爷家看中了,出生那天我就把她掐死。”
在地主全家惨遭灭门后,蛾子变成了他们口中的“赔钱货”、“丧门星”。
蛾子成了爹娘的出气筒,动不动就挨一顿好打,浑身青一块紫一块,没一处肉皮是完好的。
在那之后,家里又添了两个孩子。
突然一下断了地主家的接济,更是揭不开锅了。
越穷越生,越生越穷,大家都这样。
最大的两个孩子出嫁了;老三老四长成了半大孩子,已经能顶半个劳力;最小的两个都是儿子,舍不得动。
于是家里决定,把年纪不上不下、还没了大好出路的蛾子杀了,能吃上好一段日子。
人性恶起来,能到什么地步。
他们觉得杀了再洗太麻烦,干脆烧了一大锅开水,把蛾子绑在院里的柱子上,逼她张开嘴,直接将滚烫的开水从喉咙里灌下去,想活活烫死她。
大概是蛾子命不该绝,村里有人路过,是个好心大娘,见状白了脸,大喊:“使不得!使不得啊!”
她像疯了一样,冲进来抢下蛾子,“你们不要,送给我养!”
这时候,开水刚往下灌了一口,蛾子还清醒着,已经痛得说不出话了,只能默默流泪。
蛾子被大娘带回了家,整个人烫得吓人,烧得迷迷糊糊的。大娘家也不富裕,吃不起药,只能一遍一遍用井水给她擦身子。
其实所有人都觉得,蛾子是过不了这一关了。
可能真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就这么稀里糊涂过了小半个月,蛾子竟然硬生生挺了过来。
但她说不出话了,只能扯着嗓子发出一些骇人的声响。
从此蛾子在大娘家住了下来。大娘的丈夫从前在地主家做活,在那一夜杀戮中没了,家里只剩大娘和一个女儿。
一天夜里,下着几十年不遇的大暴雨,山突然塌了,整个村子都没了。
包括蛾子的亲生父母,还有其他兄弟姐妹,都葬身在泥海之中。
那天大娘正带着大女儿和蛾子回娘家,躲过一劫。
那个年代跟今天有很大不同。
在那个对女人无比苛责的年代,没有丈夫的女人,是几乎没办法在世间生存下去的。
大娘改嫁了,对方家里不接受她带孩子过去。
实在没有办法,蛾子,和蛾子叫“姐姐”的大孩子,都被大娘托付给了娘家父母。
娘家父母上了岁数,又是在那样可怕的动荡年月里,不过几年时间,相继去世。
再后来,就是连年不断的战乱、饥荒。
蛾子和姐姐栖身在大娘娘家破败的房子里,她总是被姐姐压着躲在炉灶里,听外面各种可怕的声响。
姐姐死死抠住她的嘴,忍着眼泪,尽一切可能压住声音,警告她:“别出声!别出声……”
在蛾子记忆中,对那段时光最为深刻的印象,就是一句“别出声”。
每天找寻食物的重担落在姐姐身上。
蛾子不知道姐姐是怎么找到的吃的,有时候有,有时候没有,两个小人凑在一起,日子过得前胸贴后背。
终于有一天,姐姐再也没回来。
在姐姐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蛾子不敢想。
她宁愿姐姐是在外面找到了一户愿意收留她的好人家,从此过上了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从此蛾子只能自己讨生活,她光着脚沿着山路一直走,一直走,一直走到了镇上。
半大孩子讨口饭吃,还是个不会说话的,大多数时候,只能靠偷。
被人抓住是家常便饭,被人打也是家常便饭。
有一天,被打得奄奄一息的蛾子被扔到了路边。
她被救了。
一个在路边支摊,靠给人代笔写信的读书人救了她。
读书人叫王生,是个很善良很温和的男人,他给蛾子扯布做了一身衣裳,还给她起了名字,因为蛾子也不知道自己姓什么,就随了王生的姓,叫王芳娥。
不仅如此,王生发现蛾子的嗓子可能还有救,他很耐心,一点一点地引导、一点一点地教她说话,一教就是好几年。
王芳娥成年那年,王生想给她说一门亲事。王芳娥使劲摇头,说出了这么多年来第一句完整的话:“我想嫁给你。”
沙哑、不成调,但无比真诚。
就这样,王芳娥嫁给了王生。
婚后的日子很平淡,王芳娥半摸索学会了种地,还在房子后面养了鸡鸭鹅,日子过得清贫但幸福。
让王芳娥觉得遗憾的是,她和王生没能留下一个孩子。
她生了一个,早产,出生没几天就病死了。
好人薄命,在王芳娥刚满二十那年,王生就得了病。具体什么病王芳娥听不懂,只从大夫不断摇头叹息的动作里知道治不好。
王生临终之际,有个穿得很光鲜的朋友来探望他,王生跟他说了很久的话。
那人叫饶正平。
王生死后,饶正平目光复杂地看了王芳娥很久,撇开略带嫌弃的眼神,扔下一句:“走吧。”
这时候王芳娥才知道,原来王生在病榻上挣扎着苦苦哀求,是想把她托付给饶正平。
她跟着饶正平,第一次坐了火车,第一次到了这个最繁华的大城市,第一次住进那么大的房子。
饶正平的前妻去年因病过世,和王芳娥同病相怜。
王芳娥明白,如果不是因为对亡友的承诺,饶正平是绝对不会娶她的。
在家里,除非必要,饶正平从来不会跟她说话,
过了两年,王芳娥生了一个儿子。又过了两年,女儿出生了。
王芳娥终于有了一点归属感,感觉这座空荡荡的大宅似乎渐渐有一点家的样子了。
有一天,刚会识字的儿子拿着书跑过来,问她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王芳娥尴尬地站在原地,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不知所措。
王生只教会她怎么写“王芳娥”三个字。
在窗边看报的饶正平冷哼一声,“不会就说不会,不要不懂装懂,教坏孩子。”
王芳娥难受极了,从此奋发努力学认字,然后在一家工厂里找到了工作。
儿子和她关系一直不亲,因为饶正平的家境,儿子上的学校很好,同学的妈妈都很有文化,有的是画家,有的自己开公司。
只有王芳娥是个工人,儿子平时都尽量避免在同学面前提到她,在路上碰到也装不认识。
饶正平看不起她,潜移默化的影响,早已在不知不觉间渗入两个孩子的思想。
每当王芳娥想跟两个孩子说点什么,儿子就一句不耐烦的话堵回来:“你懂什么?”
女儿也在一旁帮腔:“妈,你都没上过学,就少说两句吧。”
王芳娥在家里活成了一个透明人。
后来大家的日子都过得越来越好了,工厂招人的标准也越来越高,一天学也没上过的王芳娥再也不符合招工标准,只能回家。
饶正平的出身很好,家附近的邻居都是念过很多书的人,都觉得跟王芳娥说不到一起去。
十年、二十年,王芳娥常常感觉,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再听她说一句话。
事情的转机发生在一个普通的下午,王芳娥悄悄去女儿工作的地方,想远远看看女儿。
碰巧发现女儿工作的那栋大楼在招保洁,王芳娥试着进办公室打听,经理让她试工半天,发现她又勤快又麻利,立刻拍板招了她。
那一天是王芳娥大半辈子最高兴的一天,她找到工作了,她不是只能依靠别人的废人。
而且,最让她开心的是,有人和她说话了!她有其他保洁同事,大楼里有很多很友善的职员,在不那么忙碌的时候,也常常会停下脚步和她聊上两句。
直到某天,女儿意外撞见正在洗手间干活的王芳娥,气得一整个月没回家。
从女儿的电话里得知情况的饶正平气得要吃降压药,狠斥她道:“你女儿是律师,你在干保洁,你让她的脸往哪里搁?!”
这是王芳娥第一次不赞同读过很多书的丈夫。
她认为保洁工作很有价值,都是为社会做贡献,为什么会觉得丢人?
后来王芳娥才得知,女儿一直对外声称母亲是大学教授,怕被拆穿了丢人。
王芳娥考虑过换一个地方干保洁,但她一点学历也没有,只有这家保洁公司的经理愿意替她掩饰。
因为王芳娥不肯辞掉保洁的工作,女儿和她彻底断绝了关系。
到王芳娥再也干不动保洁的时候,饶正平死了。
死前立了遗嘱,所有遗产按比例分给儿子女儿,一分钱都没留给王芳娥。
又过了几年,王芳娥住的那一片老房子要拆了,她时常听见邻居们在讨论,以后是跟儿子还是跟女儿住,也有不少人选择去养老院。
王芳娥当然想住养老院,在她的设想中,养老院里那么多老人,每天热热闹闹的,有好多人可以听她说话,多好啊!
她找了好几家养老院,才发现她攒的那点积蓄根本不够。
女儿就不用说了,儿子和儿媳妇也都不愿意接她一起住,说怕她太没文化,家里的小孩有样学样。
幻景公寓的抽奖,王芳娥不懂,都是儿子帮她申请的。
如果不是602的年轻小姑娘常常陪她说话,王芳娥总感觉,她随时会一个人悄无声息的死去。
她在干保洁的时候养成了一个习惯,每到一个新地方,就会千方百计收集信息,让别人想和她说话的时候,总有话题可聊。
比如602的小姑娘,好像就对这栋公寓很感兴趣。
王芳娥捶了捶发僵的背,感叹人不服老不行啊……当年她在工厂上班的时候,一个人能扛一百斤的沙袋,现在连一小桶油都提不起来了。
天黑了,王芳娥像往常一样,把电视打开,音量调得很大,这让她觉得热闹。
“芳娥。”
她忽然听见有人叫她的名字,而且,光是听到这道熟悉的声音,就让她忍不住热泪盈眶。
电视屏幕上,一阵雪花闪过,竟然出现了王生的脸。
他还是那么年轻。
王生微笑着朝她伸出手:“芳娥,我来找你了。”
王芳娥无措后退,“我……我已经太老了……”
王生笑了,说:“你再看看自己?”
王芳娥错愕地转头看向玻璃窗上倒影的自己,没有老年斑、没有皱纹,两条乌黑油亮的麻花辫垂在胸前。
连激动时溢出的热泪都是清澈的。
“来,芳娥,到我这里来。”王生招了招手,“快过来。”
这一刻,王芳娥的眼泪充满了辛酸苦辣,但笑容是甜的。
她带着止不住流淌的眼泪,走进了冰冷的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