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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必须嫁 ...

  •   回马镇是吴国边陲的一座古镇,以纺织业闻名遐迩。

      傍晚,镇上刚下过一场春雨,地面还有些湿冷。

      “正月十三,宜嫁娶、祈福,诸事不忌!”梧桐树下,算命的王阿婆翻着一本泛黄的日历本笑眯眯地说道,”明天是个黄道吉日,也不知道哪家的小丫头要成为新娘子咯!”

      “新娘子!奶奶,我以后要让明月姐姐做我的新娘子!”小胖绞着两只肉乎乎的爪子,软糯糯地说道,眼神跟小鹿似的忽闪忽闪。

      这话把在场的几个人都给逗乐了,几个刚成家的小娘子更是笑得前俯后仰,整个小脸红扑扑的。

      “嘿,这胖小子可一点也不傻嘛!”李阿婆缓了口气,咧着嘴说道。

      “明月姐姐香,又长的好看,比画本上的嫦娥还要漂亮呢。”小胖知道几位奶奶都在嘲笑他,不怵也不恼,自己转了个身去,小声嘟囔道,“我以后就想娶明月姐姐!”

      “这想娶柳明月的人可都要排到村西头咯!”人群中,不知是谁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哼,想娶?那也要柳长荣那钱串子点头才行啊!”李阿婆冷笑了一声,神色颇有些得意。

      呦!这李阿婆分明是话里有话!难道其中还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几个婆娘都有些兴奋,纷纷竖起了耳朵,身子不自觉往李阿婆那边挤了过去!

      要知道,自从那柳明月一年前搬来回马镇,托人说亲的都快要把柳家大门给踏破了,她这婚事却迟迟没有定下来。

      镇上的人都说是柳长荣这只铁公鸡转性了,要给柳明月找个靠谱的婆家,看来,这事没那么简单!

      见大家都目不转睛地盯着自己,李阿婆更加得意了,整个眼睛都眯了起来,她慢悠悠地清了清嗓子,开口说道:“你们可知道,柳家这布为什么卖得最好?”

      “就香呗!村里那些个男人不都说她柳明月碰过的,自带美人香嘛!”

      又是一阵哄堂大笑。

      “他家的布确实是香,又不是脂粉香,倒像是南方那边的花香,而且这香啊,十天半月都散不去。”待安静下来,张家娘子掩了掩嘴,扭扭捏捏地说道。

      “对咯,”李阿婆故意顿了顿,随后又悄悄压低了声音,神秘兮兮地,几个人挤的都快前胸贴后背了,“这香,只有柳明月会做,别看柳明月这丫头说话娇滴滴的,柳长荣都算不过她嘞!”

      原来如此!

      几个婆娘也不傻,从李阿婆这句前言不搭后语的话里也能将这事猜个七八分!有这么一棵摇钱树柳长荣可不得跟祖宗似的供着吗?哪舍得这么快放她走?

      这柳明月倒也可怜!不过厉害是真厉害!这要是没了这香,恐怕柳长荣也不能对她这么好。

      几个人纷纷在心里给柳明月竖了个大拇指。

      有真本事!女人就该像柳明月那样!

      而此时,话题的中心柳明月正静静地蹲在不归河旁浣纱,她生的白,皮肤又嫩,那露出的半截手臂跟藕似的在水里晃来晃去。

      这不归河原先是条无名河,传说是某位大将来收复戎马关时,曾在此处起誓:“胡人不除,将士不归!”,后来,大将战死,村民为了纪念他,便截了这句名言取了这四不像的名字。

      柳明月的眼睛透过朦胧的白纱,远远地便能看到茶马古道,荒芜而安静地躺在那里,旁边是一座小山,山后面大概就是戎马关了吧!

      柳明月没有去过戎马关,即使是世世代代生长于这里的村民,也甚少有人敢往那边去!柳长荣去过,他得去那边卖布,突厥人不种棉花,给的价格也高!

      有钱能使鬼推磨!

      柳长荣曾有一次在酒后神神叨叨地说过:“总有一天,战火会死灰复燃。”

      柳明月笑了笑,君王家的野心从来就不是她这种平民可以揣测的,细想来还是山头那土匪窝要可怕的多。

      老将已矣,铁骑骁马,还看今朝。

      她轻轻叹了口气,提着刚浣好的一篮素纱,转身朝镇上走去。

      一进院子,一股菜香和着一阵清脆的梭子响声便扑面而来。

      叔母金氏正穿着一身老旧的襦裙在院子里织布,听见脚步声,便冲柳明月一笑:“先把这些纱晾了吧,当家的还没回。 ”

      虽然柳长荣对柳明月冷漠又苛责,但叔母对她却是万分慈爱的。金氏曾经也有个像柳明月这般大的女儿,柳长荣说是个赔钱货,五岁时便把她送了人。谁曾想,三年后又生了个女儿,还把金氏身子糟蹋坏了,至今也没能给柳长荣生下半个赚钱货儿子。

      镇上的人都说因果报应,只不过这苦果却得两个人来偿,该说老天是公平呢还是不公平?柳明月也想不明白,她只知道对她好的不能辜负,对她不好的也必奉还。

      等天都完全黑了,柳长荣才火急火燎地赶回来,手里还拎着一个大红包袱,刚进门就被路上的石子绊得跌了一跤,半天爬不起来。

      “当家的,当家的,你怎么了?”金氏和柳明月赶忙跑过去将他扶了起来。

      ”明月,明月......”柳长荣有些站不稳,二人只好将他半拖半扶到客厅。

      虽然是南方人,但柳长荣这体格却是完全按照北方汉子长的,个子又高,肌肉又壮实,二人拖他进屋委实废了不少力气,额头都涔涔地冒着汗。

      借着微弱的烛火,柳明月才发现柳长荣整个脸白的像一具死尸,额头、两颊都是密密麻麻的汗,两个眼睛也不知道在盯着哪里,嘴巴只是一直在重复叫唤着她的名字,整个人看起来像失了魂似的,特别恐怖吓人。

      “爹,你可别吓我啊!”闻讯赶来的柳凤歌急得团团转,说话都带着哭腔,一旁的金氏也掏了帕子在抹眼泪。

      柳长荣抹了一把脸,大口地吸了几下清新冷冽的空气,混沌的大脑才清明了几分。他抖抖索索地把手上的大红包袱递给了柳明月。

      “给我的?”柳明月本能的想后退,直觉告诉她,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

      静默片刻之后,她深吸了一口气,小心翼翼地接过这包袱,放在桌上缓缓打开,她的手也在发抖,一个活结足足解了两分钟。

      借着微弱的烛光,她看到,里面是一身女人的衣服。

      不是普通的衣服,而是一身红的像血一样的嫁衣!

      “叔叔?这是什么意思?”柳明月的声音有些发抖,整个人都僵住了。

      “齐二爷......他明天会来娶你!”柳长荣低着头不敢回应柳明月的目光,声音气若游丝。

      “齐二爷!齐麟!那条疯狗!”柳凤歌最先炸了起来,“他可是会吃人的呀!”

      齐麟,这个名字,柳明月第一天搬来这里便知道了,应该说这名字回马镇无人不知!疯狗榜榜首,连那些杀人饮血的突厥人都要敬他三分!齐云寨现在的二当家,杀人截货,无恶不作,据说十四岁时,他一个人下山不吃不喝走了三天硬是将隔壁村的王富贵一家灭了满门,那天不归河里的血腥味整整三日才散,至此一战成名!

      “当家的,这莫不是搞错了呀!”金氏抓着柳长荣的手臂问道。

      “没有错,就是齐麟,他点名要明月,他还说,他还说......”柳长荣一直低着头,声音有些哽咽,“他还说,他知道咱们家在哪!不把明月嫁过去,他肯定会像王富贵一样杀了咱们啊!”柳长荣几乎吼着把最后这句话喊了出来。

      什么!金氏身子忍不住颤了颤,险些站不稳,把明月嫁过去,这跟亲手杀了她又有什么区别!

      “叔叔......”柳明月两只桃花眼里都蓄满了泪,原本红润的面色也一下子变得惨白,看上去真是楚楚可怜,“我不嫁,我不嫁!”。

      “明月,但凡我有一丁点办法,我也不会......”柳长荣终于抬起了头,他望着柳明月,整个人像一下子苍老了十岁!

      “叔叔,你不是想要那香的秘方吗?我给你!家务我都做,我会好好听话的!你救救我!”在柳长荣面前,柳明月第一次没有刻意伪装,她的脑子现在根本没有办法思考,心里想的话不经过滤般一个字一个字都往外蹦。

      她还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希望她至亲的叔叔可以救她!

      可是,柳长荣注定要让她失望了。

      “混账,我柳长荣虽然贪钱,但我也不是没有心啊,要是有办法,求爷爷告奶奶,我都去!”柳长荣喊道,“我也舍不得你啊,可是,明天,你必须嫁,你懂吗?”

      听完这话,柳明月整个人像被抽空了似的,眼眸的泪水翻滚,顺着眼角流下。

      是啊,她必须嫁!于情于理!她没办法不顾柳长荣一家的安危!

      为什么?为什么会是她?这一刻她恨不得杀了那个指名道姓要娶她的土匪!

      她心里凉透了,从未有这般绝望,就像一汪沼泽,简直要将人溺毙。

      屋子里再没有一个人说话,只能听见起起伏伏的呜咽声,有她的,有金氏的,还有柳凤歌的。

      柳明月扫了一眼屋内的三个人,至少这一刻他们脸上的伤心绝望都是真实的,她在心里自嘲地笑了笑。

      随后她用袖子轻轻将脸上的眼泪抹去,用力挤了一个大大的笑容,一字一句地说道:“好,我嫁!”

      说完,便捧着那一身嫁衣,转身跑回屋子,砰一下关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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