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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扑朔迷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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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又问大小姐的贴身丫环名唤紫樱的:“你家小姐的钗钏裙袄都是你掌管的,你说说丢了什么样的首饰。”
陈玉萱的心腹丫环紫樱看上去是相当机灵的人,忙回道:“就是这个我觉得奇怪。总共丢了两枚镶宝石的金戒指,珠花一朵,带宝石坠的金项链一条,珍珠耳环一只。真是奇了怪了。”
“你觉得哪里奇怪了?”
紫樱回道:“这贼偷耳环不偷一对,却偷一只,岂不是怪哉,一只耳环怎么戴,也没法卖啊。”
“是很奇怪。”迎春把这条疑点记下来,又问:“你们还觉得有什么可疑之处?”
陈玉萱说不上来,还是紫樱答道:“放首饰的桌子上,有时候会有一根小草棍,可是我明明把桌子打扫干净了,这草棍哪里来的?”
迎春忙问:“这草棍多大,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它的出现和首饰的丢失可有关联?”
紫樱说:“这个我记不大清,好象丢首饰时,旁边会有这么一根小草棍,发现丢首饰时我和小姐都很慌,也没注意是不是每次丢首饰的时候,旁边都有小草棍。”
“拿来我瞧瞧。”
紫樱不好意思地说:“我以为那是打扫屋子不仔细剩的垃圾,都扔了。”
陈玉萱忙用手比划了大小,说:“大概就这么长,这么细。”
迎春把这条也记下来,又问:“依你们看,这偷首饰的贼是什么样的人?”
紫樱回道:“我觉得这贼是个没见过世面,没眼力的家伙。”
说得众人都笑了,迎春问道:“你怎么觉得这贼是个没眼力的?”
紫樱说:“夜晚是我伺候小姐睡觉的,我睡小姐外侧,有一天我随手把卸下的耳环放在床头小桌上,清晨起来发现不见了,可是桌上放着小姐的耳环却好端端地在原处。真是怪了,我一个丫头的首饰肯定不如小姐的宝石首饰昂贵的,那贼怎么偷穷丫头的首饰却没有偷小姐的首饰,岂不是太没眼力?还有一次,我伺候小姐梳头,卸下首饰摆在妆台上,一时没顾上收拾,待收拾时发现少了一件,少的是一个玛瑙戒指,旁边是一支丹凤朝阳金钗,那凤眼是两颗黑珍珠,凤尾嵌着祖母绿宝石,比那戒指贵重多了,那凤钗却是好端端的在原处,这贼是不是太没眼力,连珠宝的贵贱都分不清。”
迎春想了想,道:“把凤钗拿来我看看。”
紫樱打开奁盒,取出凤钗,迎春拿在手中看了一下,果然金光灿灿华美非常,一看就是高级货,迎春姐妹三个也有类似的金凤钗,在重大场合,比如元春省亲或是年节时,她们才会戴,平时是不戴的,原因之一就是这东西比较重,不知那小贼舍了这件,却偷一个小戒指,是不是也是嫌重。
迎春掂了一下,纯金打制的凤凰,是重了些,戴在头上颇有压力,可是偷珠宝的贼怎么会嫌宝贝重呢?
迎春又记下这一疑点,又道:“你接着说。”
“嗯……”紫樱歪着头仔细思索了一会儿,说:“我觉得这贼是个来无影去无踪的高手。”
“这话怎么说?”
紫樱道:“每次丢首饰都瞧不见可疑人,可见这贼是高手,就拿前次来说,我伺候姑娘卸了钗环,一时没来得及收拾,出去打洗脸水,只这一会儿功夫,姑娘的项琏就不见了,问姑娘不知道,问小丫头,她们没进里间来,也没见人进里屋来。这个来无影去无踪的贼,说不定是那个叫一枝梅的怪盗……”
陈玉薇白她一眼,道:“你少看些小说吧,满嘴里胡说什么呀。”
“这丫头讲得很好,提供了不少有益的线索。”迎春忙打圆场,心里明白陈玉薇的不满何来,一个丫头很难说能够识字,更不要说看小说了,所以,能看小说并且说给她听的,只有形影不离的小姐了。想必陈玉薇担心外人会觉得陈家小姐不规矩,乱看杂书,所以制止那丫头乱说。其实迎春不觉得看小说有什么不妥当,只是这个时代的人认为女孩子应以针指女工为要,不该看杂书。
经过引导发问,陈玉萱和丫环互相补充,提供了不少线索,迎春心里逐渐有了个轮廓。
“你把每一次丢失首饰前后的过程仔细回想一下,尤其是有什么和往常不同的地方。”
迎春继续引导,正说着,门外一个声音叫道:“薇儿,我捉到小贼了。”
迎春觉得这声音好象在哪听过,正在想着,只见一个英气勃勃的年轻帅哥大步走了进来,剑眉星目,丰神俊朗,一进来就仿佛照亮了整个屋子,令人挪不开眼。
居然是那天帮着拦下惊马的王子病帅哥。
那帅哥完全不知道迎春已经暗地里给他起了外号,进了屋发现有外人在,犹豫了一下,不知道是否该退出还是怎么着,再看这陌生女眷似曾见过,只记不得哪里见过。
陈玉萱赶紧站起来行了一礼,怯怯地说:“见过二叔。”
陈玉薇落落大方的做介绍。按照西方现代礼仪,先将男士介绍给女士:“这是我家二叔,名之俊,刚从九边公干回来,现在是锦衣卫指挥使,受封忠襄侯,深受皇上宠信。”
迎春忙屈膝行礼:“见过陈大人,那日在街上得大人相救,民女感激不尽。”
一边打量他,想不到此人这么年轻,居然因功受封为侯,还是锦衣卫指挥使,那可是皇帝直辖的天子亲军,非亲信不能任职。果然是英雄出少年。
那位患王子病的正是陈家二爷陈之俊,见迎春这么说,这才想起来她就是那天在街上遇见的女子,一时愣住。
陈玉薇又介绍:“这位是荣国公府赦老的小姐。”
一般情况下,已嫁女子应称为某某的夫人或太太,陈玉薇是穿越人士,自是知道孙绍祖不是个好东西,迎春肯定讨厌他,所以并没有提中山狼的名号,只说迎春是贾家小姐,并不提孙府夫人这一重身份。让迎春感激地瞧她一眼,觉得她很体察人意,和宝钗有的一比。
那陈之俊即是得了王子病,自然是谁也不放眼里,也不在意什么贾小姐,孙夫人,冷冷地瞥了迎春一眼,道;“现在的女子怎么了,如此大胆,在大街上勾引人罢了,居然追到家里来。我早告诉你,还是死了这个心罢。”
说话慢条斯理,声音清朗动听,富有磁性,就是内容太刺人了些。
迎春气结,再看陈家姐妹一脸茫然还不知怎么回事,心里一盘算,气度娴雅地微微一笑,道:“妹妹有所不知,前几日我去花市时不巧马受了惊,在街上狂奔起来,幸好遇上英明神武的陈大人拦住惊马救了我。一见我是是个年轻女子,就认定我是有意制造混乱想趁机勾引他。现在他又认为我来贵府又是想接近他,妹妹知道首尾,替我分说分说,请他不用害怕。”
“谁害怕了……”陈之俊被她噎了一下,正要说话。
陈玉薇截过话头道:“小叔叔你不要太自恋好不好,别以为天底下的女人都企图接近你。”
对转向迎春,说:“姐姐不要见怪,我二叔出身名门世家,长得又俊,从小就是聪明过人,文武双全,又少年得志,入了锦衣卫后连立大功,深受皇上宠信,才二十出头就身居高位,因功受封为忠襄侯,总之是年轻有为,前途无量,京里京外,多少世家豪门都盯着他,恨不得抢了来做女婿,更有甚者,直接让自家小姐寻机搭讪,二叔深受其扰,所以,对企图接近他的女子向来反感。”
陈玉薇虽然是为陈之俊解释,话里和表情却都充满着对这位年轻叔叔的自豪。
迎春心里冷笑,脸上仍是温柔可亲的微笑,道:“陈大人请放心,你是十分完美的人,挑不出半点不好,而我恰恰是不喜欢完美无缺的人,所以您就是请我勾引你也不能够,就不必担心那些有的没的,还是操心你侄女的好。”
陈之俊又被她噎了一下,这辈子受尽万千宠爱,被无数女子青睐,从未受过这等轻待,忍不住斜眼看向她,心道:好个伶牙俐嘴的女子。
正要说话。迎春又道:“我这次来贵府,也和陈大人无关,是陈大人侄女遇上了麻烦,我与陈家小姐是闺中密友,只是来帮忙的。”
陈之俊受她冷待,心里有气,道:“多谢贾小姐了,只是我陈府的事,还用不着贾家的人来操心,这偷首饰的贼我已经找到了。”
陈玉薇一听,眼睛一亮,忙道:“二叔居然找到小贼了,是谁,快拿了他来。”
陈玉薇为了帮姐姐,不止找了迎春,因为和二叔关系亲近,情同兄妹,也托了他帮忙,要他忙完公务,抽空帮着查查,没想到这么快,他已经查出小偷了。
迎春也是好奇心大起,她向来喜欢悬疑侦探作品,对推理很有兴趣,准备好好见识一下王子病帅哥的推理。
陈之俊见一屋子女孩们都眼巴巴瞧着自己,准备聆听他的破案经过,顿时荣誉心爆了棚,很潇洒地手一挥,命人把小贼押上来。
那偷首饰的贼年纪很轻,相貌清秀,身子却非常瘦弱,看上去很文静,象是读过书的。
“这人是谁?”迎春问道。
陈之俊说:“这人是二门上当班的小子,名叫安寿,时不时往里面跑,很不安份,就是他进内院偷首饰。”
安寿原本战兢兢跪在地上头也不敢抬,听到他这么说,突然象吃错药似的鼓起勇气大声说:“我没有偷,我是冤枉的。”
“还敢狡辩,真是可恶。”陈之俊怒斥。
迎春细细地打量这个叫安寿的小厮,观察他的眼神和表情。想了想,转向陈之俊,问道:“大人说他是小贼,可有证据?”
陈之俊指着陈大小姐闺房的后窗说:“证据就在那里。”
迎春过去看时,只见窗外地上,有一些杂乱的鞋印,昨夜刚下过一场下雨,雨后的地面微湿,上面很清楚地印着鞋印,看大小分明是男子的脚,并且这男子的身高约在一米七上下。
陈之俊指着窗下的鞋印,道:“我看过现场,发现窗外有鞋印,姑娘的内室窗外如何有男子鞋印,可见必是小贼留下的,于是我量了鞋印的大小,来对比府里的小厮仆人,果然发现与这家伙的脚最相合,也就是说这鞋印是他留下的。”
那安寿听了又叫起屈来:“小人冤枉啊,小人从来没有接近过小姐的闺房,更别说在她窗下打转了。”
陈之俊斥责他:“还敢狡辩,谁相信你的鬼话?哪个罪犯会承认自己犯下的罪行呢。”
迎春却突然开口道:“我相信他。”
嗯?所有人都吃了一惊,很不解地看着她,她是如何断定第一次见到的安寿是无辜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