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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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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祸害!滚出去!”“你为什么还没死?!你为什么不去死!”一块块尖利的石块劈头盖脸的朝我砸过来。我无助地用细弱的手臂护住头,跪伏在地上。在刚下过雨的泥泞之中,鲜红的长发委身于污秽的泥巴。我很饿,不然我绝不会也不敢踏入村子半步。
“请你们停一下!”一声高亢而不失甜美的女声传入耳中。我知道是她,可即使是她,我也不敢仰起头看她,我知道她也害怕我的眼睛,我的妈妈。
蜷缩在地的我虽然没有抬头却知道她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因为她温暖的气场独一无二。
“离开这里,好不好?永远不要再回来,好不好?”她将一包食物轻轻地放在我的怀里,没有像往常一样抚摸我的面颊,只是在不经意间轻触了触我满布淤青的手臂。“妈妈,”她顿了顿,似乎哽咽了,“妈妈已经没有力量再保护你了。”
是啊,已经六年了,从我在襁褓之中懵懂的张开那双眼睛的那天开始,她就一直在保护我,保护我能够苟延残喘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我知道也正是我的存在,让她如圣女一般的光辉蒙上了一层阴影。多谢了她的受人尊敬和爱戴,才让我有机会活了这六年。
我是一个祸害,趁着她刚刚救治了濒死病人正是身体虚弱的时候钻进了她的体内,等待时机,注定为全族带来灾难。这是我所有族人不约而同的认知。
他们何以这么认为?
我知道答案,那是因为我有一双永远不会褪去血色的火红眼。
与族内其他人不同,我的眼自睁开之时便一直鲜红如血。他们说像极了怨气极深的血潭,是无尽的罪孽。窟庐塔族独有的绯红眼被誉为这世界上“七大美色”之一,只有在情绪极度波动的时候才会出现,比如说极度的愤怒,就如同与恶魔签订的契约。如果这么看的话,那么我因为拥有从不会褪色血红双眼被族人视为妖魔也是理所当然。
听见妈妈说的话,我只轻轻地笑了笑,拿起她给我的食物,飞快地起身跑入深林。可能是心太急,脚下一滑,我又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因为要护着怀里的食物,所以我只能侧身着地,地上石子尖锐的棱角硌在肋骨上疼得人浑身颤抖。不过这种程度的疼痛对我来讲还不算什么,幸好的是,那包食物还被我紧紧地抱在怀里。
慌忙爬起来,继续朝林子里狂奔,在我身后才刚刚反应过来的村民们又开始不知疲倦的朝我扔着石块,其中一块狠狠地砸在我的背上,钝钝的击打声在我胸腔里回荡。
又有伤口出现了,在森林里要是身上有血腥味可是很麻烦的啊,我这么想着。不想继续受伤的我以最快的速度爬起来冲进林子,借着交错着的巨大树干挡住了他们的视线,也挡住了飞向我的石块。
“朵拉夫人,你这样做我们真的很为难啊。”为首的村民有些埋怨。
我的妈妈将手放在腹上,满眼尽是爱怜的抚摸着,身后她的丈夫,也就是我的父亲轻轻地揽着她的腰,妈妈柔声的说:“不用担心,再也不用担心了。”
没有无止境的爱。爱是沙漏里细细绵绵的沙,漏下的时候会给人永恒的错觉,可是,总有一天会全部漏完。这是后来,妈妈在我耳边留下的一句话,说这话的时候,她极美的笑容使皓月黯然失色,而她的目光则使我全身血液骤然凝结。
回到密林深处,我这才停下狂奔,大口的喘着气。好了,离他们足够远了,嗯,前面那棵树足够高大。倒退几步,我深吸一口气,向树冲去,靠着惯性踩着树干来到半空,在马上要摔落的时候扭动腰身同时伸长手臂,用手勾住树枝在空中翻了个小半圈后稳稳地蹲在了粗大的树枝上。
呼——长出口气,抹了一把周身撕撕拉拉疼痛的伤口,有一点点血,不过不多,虽然老是受伤,但我很少流血,挺奇怪的。揉了揉手臂上的伤,我这才从怀中将来之不易的食物捧出来,打开层层棉布,是用肉汤煮的米饭团成的团子。
虽然饥饿,但是我还是随便挑了一点米饭抛向早就等在一旁的乌鸦。
“嘎!”它倒是毫不迟疑的接了过去,一仰头吞进肚中。
将食物收好重新揣进怀里,我闭着眼耐心的等待着。那乌鸦倒是越来越大胆的向我靠了过来,最后竟然落在了我所在的树干上,缓缓地踱着步子走到我面前。是在觊觎我的食物吧,它肯定不明白我为什么不吃。
不知过了多久,但应该是很久以后,那乌鸦还是活蹦乱跳的企图从我怀里把食物扯出来。我这才放心,狠狠一挥手将乌鸦轰跑。“吼——”学着野兽的样子向它表示了一下警告之后,将食物拿了出来,开始狼吞虎咽。
是我疑心太重么?上一次当学一次乖。我可不想再尝一次那种内脏被生生搅碎的疼痛。
那次我刚刚被赶进山里不久,差不多是两年前吧。因为我的血是不祥之物,所以他们不敢用兵器将我杀死,竟然在树林边设下毒饵。哈,我都佩服自己比野兽还要强的生命力——仅仅四岁的孩子竟然在野兽出没的密林中活了下来,再吃下毒饵后竟能忍着剧痛爬到河边本能一般的猛喝水,然后呕吐,喝水,呕吐——就是这样,奇迹般的捡回条命,再出现时让我的族人都觉得见到了鬼。
不过是天生的火红眼睛,竟然让人如此憎恨么?
我也细细的看过自己在水中的倒影,眼睛并不是如他们所说是血红的,而是偏枫叶的火红色,我觉得很美啊。
食物吃光了,还好,没有任何不适。包裹食物的布被我用来围在身上。四岁时的那身衣服早就破烂的不能穿了。虽然林子里少有人类,但我知道,村里的小孩是没有光着身子的。
吃饱了,那要干点什么?对小孩子来说,当然是玩耍。我打了个呼哨,呼唤我的玩伴。
默数了三十个数之后,如往常一样,有欢快的“呜呜”声响起。我抬眼环视了一下四周,果然,它如约而来。我冲它打了个手势,它马上朝我冲了过来,一把把我扑倒之后湿哒哒的舌头带着股血腥味向我的脸上舔了过来。我赶紧把它的嘴推开,这该死的,又抓到猎物了?!嘴上吃的全是血也就算了,居然还往我脸上蹭!血腥味恶心死了!
没错,我的伙伴是只野兽,确切的说是条狼。回想一下,当时四岁多一点的我根本没有对野兽的恐惧,而他当时还算不上是真正的野兽,只是个幼仔,我几个巴掌就让它乖乖臣服。也许就是那个时候,我切身的明白了,什么叫强者为尊。之后的半年,我和它可以说是形影不离,每天饥一顿饱一顿的搜罗食物,一直到它因为念念不忘鲜肉的美味,开始逐渐跟狼群接触,经历了被追咬、厮打之后,它现在终于被狼群接受,成为了一个真正的肉食者。
我和它的游戏不外乎赛跑,相互追逐,以及相互攻击。我没有厚厚的皮毛来保护自己,所以腾挪躲闪格外重要,而攻击,我的手指已经可以穿透狼皮了。有时,我也会想,是不是永不褪色的鲜红眼球真的给我带来了不同于其他人的力量呢?
“嗷呜——”不远处传来凄厉哀长的狼嚎声打断了我们的游戏,狼群,遭遇敌人了么?
等我和它循着声音赶到时,看见的只是一地鲜红的血液,还有就是,满地的狼尸。
它龇起牙愤怒的咆哮着,压低身子然后猛然爆发,箭一般的冲了过去。
我毕竟不是野兽,在它冲出去之后我才搜寻到,在头狼僵直站立的尸身后面竟然有一个人蹲在地上。那人背对着它,这可以说是绝好的机会。它猛地跳起准备扑向那人,扑倒,然后狠狠地咬碎他的脖子。可还没等到它的前爪触碰到那人的衣服,就被击中,随后竟是以与它前冲相差不多的速度向后跌了回来,而后重重地摔在了地上,溅起了点点的血花。它原本灰白的皮毛被染成了诡异的血紫色。
那人站直了身体,手上似乎还握着什么,我将视线僵硬的转向它还在微微抽搐的身体上,它胸前漂亮的白毛已经全部成了血红,那不是血染的,而是翻出来的内脏和肉。
它的心脏不见了。
它的心脏不见了?!我的视线急速回到了那人身上,是他,掏了它的心?!
“狼女?”他倒是先开了口,声音跟我妈妈很像,一种软软的细不可查的冷。
我摇了摇头,除了它我与狼群毫无瓜葛,狼群的生活不是我想要的。
“窟庐塔族?”他扔掉了它的心脏,就扔在它的尸体旁。
我歪着头想了想:“窟庐塔族的,妖怪。”我说得很慢,已经很久没有说话的我,语言能力似乎已经退化了。妖怪,这是他们给我的名字。
他“哦”了一声,向我走了过来。
我开始细细地看他——黑发,黑眼,皮肤白得诡异,细眉大眼,五官组合像极了猫。可是哪有如此摄人的猫?他的眼里透出的是不在乎,好像是天生的气质。
“嗯,”他将满是鲜血的手伸到了我的脸旁,撩起了一缕头发,“还是你的头发颜色比较好看。”说完他收回手玩味似的盯着我,“不怕?”
怕,么?我摇了摇头,怕有什么用?怕不会让人力量增强,不会让人速度加快,怕只会让人呼吸困难,失去理智,进而沦为别人的猎物。怕,是一种缺陷。
“窟庐塔族的妖怪,想不想跟我走?”他还是微微侧着头,看不出来是笑还是不笑。
我环视了一下四周腥红的狼尸,又摸了摸被砸得青紫的手臂,最后点了点头。
现在我很庆幸自己当时没有拒绝,不然我早就死了。
而在跟着他穿过城镇的时候,我终于反应过来,我被耍了。
所有人都盯着我看,看我火红的眼,看我火红的发,看我赤裸身体上仅仅覆在下身的布。他们的议论太嘈杂,我听不清他们能具体说了些什么。我只知道他在我前面,距离永远是五米,我快他也快,我慢他也会放缓脚步。这种感觉让我有点恶心,仿佛我是他养的一条狗。
他才多大,有资格做我的主人么?
我的眼前转动起这六年来的每一幅画面,听到最多的是“妖怪”“祸害”和“去死”,收到最多的是石头和木棒。真可笑,想让我去死却不敢将我打死,每次不外乎是多了些皮外伤,虽然也能疼上好长时间。红发红眼,我的族人们都那么害怕,他不怕么?
我抬头,视线绕开那些迎面走来的陌生人,落在他的背影上,他多大了?看起来不过比我大上一两岁的样子,却已经比我强大那么多。我一年前可以打退整个狼群的进攻,而他却是在举手之间让整个狼群消失无踪。
回想那时他在我面前问我怕么,哈,那也许不叫怕,而是恐惧到极限的坦然。他们,我所谓的族人,不是说我早就该死了么?所以我对死亡并不忧虑。
我猜也许是我那双永不褪色的红眼睛使他没能察觉我当时真正的心情,他信了我的话,他信我,不怕。
也许这是他带我走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