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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炽热的八月 ...

  •   “叮叮叮叮叮~”

      一阵刺耳的闹铃划破曼哈顿上东区某栋高档公寓顶楼Penthouse的宁静。卧室宽大的落地窗将最繁华、最忙碌的纽约街景尽收眼底。

      早上九点,街道上人潮涌动,车水马龙。无数怀揣梦想、充满激情的都市男女匆匆奔波,拼命追逐着他们的未来,渴望在这座充满奢华与欲望的名利场中留下自己的足迹。

      显而易见的是,这座公寓的主人却无须为此劳累。他拥有的,是家族姓氏所赋予的特权与尊崇。

      “宝贝,该起床了。” 江砚宸被温柔的女生唤醒,迷糊地睁开双眼,意识逐渐清醒,眼前佳人的曼妙身姿将他的大脑带回昨晚温存的记忆。不愿离开仙境,他将眼前的女人拉入自己的怀抱。

      “再睡会儿。”

      “不行啦,已经到点了,该去机场了,你妈妈特意嘱托你的,别惹她生气。” 女人睁大双眼,水灵灵地注视着江砚宸。

      他读出了那眼神中的热烈。细数日子,这已经是苏婉婉跟他纠缠的第六个月了,他们是C大的同学,初识在学生会圣诞节活动,他记得那天在台上,苏婉婉一身红裙,大方得体地主持,一颦一笑都令人着迷,瞬间成为当天所有男生讨论的对象。

      而后在夜晚的庆功宴,苏婉婉羞涩地走向他。江砚宸承认在那个晚上,他被她吸引。

      他们的关系本应该停留在那个晚上。苏婉婉无止尽地迎合,终于在第二天早晨留住了他,以及这后续六个月的缠绵。

      可悲的是,江砚宸最讨厌的,偏偏就是她擅长的。她总是不动声色地扮演着“好女友”、“好媳妇”的角色,恰如其分地体贴、适时地关心,却永远不合时宜地出现在他真正需要空间的时候。

      她以为温柔周到是通往他心的钥匙,殊不知那扇门,从未真正为她开过。

      简单洗漱后,江砚宸随手从衣帽间扯出一件限量款的 LV 短袖套在身上。他的衣柜一如既往地混乱——昂贵的品牌堆叠得像地摊货。他既没耐心整理,也不允许别人插手。乱是乱了点,但随手拽出一件,都够普通上班族一整个月的工资。

      曾经,苏婉婉试图整理过那些堆叠得失去形状的衬衫和毛衣。结果江砚宸回家看到之后,当场发了火。他的脸色阴沉得像暴雨前夜,话语不重,却字字带刀——“搞清楚你的位置。”

      那次吵架,她哭了整整三天三夜。眼睛又红又肿,漂亮的双眼皮撑不起眼眶,肿得像两根火腿肠。即便如此,她还是硬撑着出现在课堂上,只为了创造跟江砚宸见面的机会。

      教授几次当众询问她是否需要帮助。可她只是摇头,低声说自己“没事”,然后继续忍。她的执着,最终打动了江砚宸,没有承诺,没有解释,只是默许。

      她以为这就是一种胜利,一种属于她的占有方式。可她心里也清楚,赢得这一回,又能坚持多久呢?

      8月的纽约,阳光炽烈如火。

      一辆全黑配色的顶级豪车,如同离弦之箭般,从豪华公寓的地下车库飞驰而出,直奔繁忙大道。车身漆黑光滑,反射着炙热阳光的锐利光芒,形成强烈的视觉冲击。

      路人不禁驻足侧目,纷纷好奇地探头望向车内。他们心中暗想:究竟什么样的人,能住进这样的豪宅,驾驭这般奢华?

      其实,除了江砚宸,身边还有另一个人,同样拥有这份身份与实力。

      江砚宸发动前细致地调整了座位,后视镜,所有的设置都要按照他的习惯来,甚至连空调的风向也不放过。

      纯黑的内饰,纯黑的车身,不由得让他打了个冷颤,这辆车就算白送,他也不要。

      其实他也是被逼无奈,今天受他妈嘱托去机场接他妈朋友的女儿,听说刚从国内来这边上大学,大包小包,他的超跑肯定是装不下,所以才跟他室友换了车。

      不过说起这个人,室友这个词不太准确。

      五年前,还在加州上高中的江砚宸来纽约玩,在共同朋友的生日局,认识了这位。

      朋友们经常打趣地比较二人,俩人拥有相似的身高,相似的身价,是一样耀眼的存在。甚至连长相也难分伯仲。

      江砚宸是那种站在人群里也难被忽略的存在,五官端正得几近教科书式的完美,唇角上扬时带着不经意的张扬。他的笑容,透着明亮和热烈,像春夏午后洒在肩头的光,灼人不自知。

      而沈时渊五官深邃,眉眼清冷,却冷得像没感情的雕像。鼻梁高挺,唇色淡薄,眼神清澈却寒意逼人,仿佛谁靠近一步,就会被冻入深冬。

      起初,江砚宸和沈时渊互相看不上。

      江砚宸总觉得沈时渊一副清冷装腔作势的样子,走哪儿都像踩着云端,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生怕别人不知道他有多“高贵”。他最受不了这种故作深沉的姿态。

      而沈时渊也从不掩饰自己对江砚宸的厌烦。他厌倦他那股浓烈的兄弟会气场,出入场合永远是目光的中心,说话做事自带一种“老子天下第一”的自信。

      然而,宇宙总有它的幽默方式——把两颗互斥的星,硬生生拉入同一轨道。

      两人竟然成了C大的校友。更讽刺的是,他们后来甚至成了“室友”。

      事情还得从江砚宸换房说起。他当时跑遍了整个上东区,看了不下十套高档公寓,却总有各种问题让他皱眉。健身房设备不够,厨房动线不顺,客厅挑高不够气派,甚至连阳台朝向都能成为被否决的理由。他是江家明珠,眼光刁钻,口味挑剔,没人敢劝他将就。

      直到他看到了这套——

      四个全套卧室,每一个都配有独立衣帽间和浴室。客厅挑高六米,天花板用的是进口意大利灰纹大理石,环绕式落地窗直接俯瞰中央公园,全景视角如IMAX。外带一个直通顶层的大露台,泡妞喝酒开派对两不误。

      江砚宸站在露台边,脸上难得露出满意的神色,甚至心情好到准备当场写支票交定金。中介这时却哆哆嗦嗦地开口:“这套……24小时前已经被另一位买家全款拿下了。”话音刚落,露台上顿时陷入沉默。

      江砚宸缓缓转过身,脸上的表情说不上是阴沉还是冷静,那一刻连风都静止了。中介小哥吓得几乎背过气去,心里开始给自己祈祷不会被扫射情绪波及。

      之后江砚宸花了整整三天,用尽各种资源,终于查到了那个神秘买家的身份。

      看到户主栏上的名字,他几乎能听见自己胸口炸开的声音。烈焰在五脏六腑之间熊熊燃烧,这人怎么哪儿都有他!

      江砚宸不傻,想逼沈时渊妥协,是不可能的事

      他只好假装向沈时渊示好,可他忽略了一点,他们相似的家境赋予了他们同样的社会地位和爱好。

      一起参加游艇俱乐部,一起品鉴雪茄洋酒。一起深夜炸街跑山,俩人的距离不断拉近。多年来的针锋相对,竟悄然酝酿成牢不可破的同盟之情。

      后来江砚宸厚脸皮的要求买下沈时渊的家,沈时渊懒得搭理他,但还是出于客气,邀请江砚宸暂住一个月。

      一个月后,江砚宸没有任何搬走的意思,沈时渊也默许着。

      这一住,转眼间大三的暑假就要结束了,沈时渊其实不讨厌和江砚宸合住,他有时候会羡慕江砚宸,他的成长环境肯定是幸福的吧,不然怎么会养成如此吵闹火热的性格。

      而他不一样,从记事起,家里就是冷清的,父母离婚,各自忙碌事业和新的家庭。他童年的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度过的,在学校被孤立,在家里得不到关心,长期被冷落导致他的性格越来越古怪。

      小学毕业后他来了美国,15岁前有家里的管家照料,后来就习惯一个人生活了。

      沈时渊觉得,他就是纽约这座城市的化身——霓虹璀璨,表面风光无限,物质条件富足,实则心底破了一个巨大的洞,空荡而深不见底。黑暗悄无声息地从那缺口蔓延,像雾一样慢慢吞噬着他的灵魂。

      昨晚被迫和江砚宸换了车,今天必须得开他的艳红色超跑出门,沈时渊并不享受这万众瞩目的光芒,他只觉得身上像被虫蚊叮咬的难受。

      “叮叮叮~”

      沈时渊瞥了一眼来电显示,接通了电话。

      “喂,一会儿我定了那家粤菜,一起吃吧。”

      “接上人了吗?”

      “还没,堵死我了。”

      “所以,一会儿一起吃饭。” 江砚宸再次发问。

      “不了,一会儿有事。” 沈时渊冷冷地回应,而后挂断了电话。

      江砚宸听着电话传来 “嘟,嘟,嘟...” 的声音,无奈地耸耸肩,这家伙,也不知道整天在忙什么。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炽热的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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