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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胃出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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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总有一条街,灯火通明。凌晨十二点,在一家叫隔壁子的酒吧里,一个披着头发,穿衣着黑色吊带裙的一个姑娘一手拿着酒杯,一手拿着新款手机。“喂喂喂!孟梓杰,我限你10分钟之类,来隔壁子找我!”
男方那边还没说话,她已经挂了电话。
……
“诶,蔓姐啊,你真要跟你现在这个男朋友分手啦?反正我觉得他挺好的,对你也好,还挺帅挺养眼,我可能这辈子都找不到这样的男人。”
“呵,你喜欢你拿去玩。”她不怎么在意这群酒友说的话。或许说,她就这个高傲的性格。
她从包里抽出一包烟,草莓爆珠。抽出一支,放入嘴,另一只手点火,很熟练。
她很漂亮,即使在这嘈杂混乱的酒吧,她是能从中一下提出来的一类,她不是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她很漂亮,出门玩都能被多看几眼的那种。她从十点半到这玩这!么久,出入的人很多,其中也不少人找她要微信,她从不拒绝,她人缘很好,圈子也很大,她耍性子总有人宠着,说白了其中很多人看中她的脸她的身姿。当然这就是她的特权,她也仗着这一点越玩越花,男朋友都换了十几个,没人敢当着她的面说她,其实她人不坏对人都挺和善就是玩的花罢了,所以其他人都对此视而不见。
…………………………
“蔓蔓,你怎么又喝多了,我送你回家好不好?”
“孟梓杰,别这么恶心叫我,也别管我喝不喝酒,手机给我。”
就凭她这张脸都吸引了不少男人,何况这个孟梓杰。他把她宠成宝,手机壁纸全是金蔓的自拍,密码也是她生日,外人问他有没有对象,他就把手机打开,侃侃而谈,他很爱她,但她却不以为然,因为在她的前任中总有人跟孟梓杰一样,她习惯了,所以她并不在乎是否分手会伤了他们的心。
孟梓杰没有犹豫,手机就扔给了她。她很自然的解了锁,进去设置,把手机壁纸,密码都换了。
“喂,孟梓杰,新密码是你生日,我们结束了吧。”
“不是,蔓蔓你别吓我,这么晚把我叫过来说这个?你喝多了,我们明天再说,明天说好不好?”他有点急了,他很害怕跟金蔓分手,因为他真的很喜欢他眼前的这个姑娘,很喜欢她很爱她。
“不是,我没醉,我很清醒。”金蔓停顿了一下,开始猛烈的咳嗽,她感觉到了嘴巴里一股血腥味,冲进厕所吐了,昏暗的灯光她隐约看到自己好像吐出血来了,她很害怕,正好孟梓杰还有和她一桌的酒友都来了厕所,看到了都很慌张,其中一人结结巴巴的说“蔓姐,你胃出血了吧?”
听到这句话后,孟梓杰把他的外套披在金蔓身上,挡住她的臀部,抱着她出了酒吧,当时的金蔓也十分懵,她在孟梓杰的怀里模模糊糊的睡着了,睡的很浅,但在孟梓杰把她抱到医院时,她就没有醒过,他走的不算慢,又加上医院离他们所在的地方不算远,他走的很稳,因为他知道金蔓睡着了,怕吵醒她,打算到医院后再叫醒她。后来金蔓她自己醒了,她迷迷糊糊地坐到医院椅子上,是孟梓杰把她放到那儿的,他在找医生,他比金蔓当时还急,就像晚一秒她就会没了一样。
由于太晚了,当时到医院已经一点过了接近两点。慌慌张张的孟梓杰,终于撞到了一个男医生。他向医生简单的说明情况,男医生点了点头“叫她上来,我给她检查。”孟梓杰又回去去找金蔓,看到她在椅子上玩弄着手机,看到孟梓杰出现在她眼前
“不是大哥,我又没什么大事,你傻啊,还带我来医院,我胃能有什么问题,我从初中就开始喝酒了,你这小题大做了,况且我们已经分手了。”
“我不想分……”
“管你想不想,别说我是你女朋友了,行吧?对了,我的包呢?草,你没给我拿?我想抽根烟都没办法。”
“我叫人给你送过来,你先去看医生好不好?实在不行我去给你拿,我亲自去,不要闹小脾气了好嘛?”孟梓杰鼻子酸酸的说出了这句话,他知道没戏了,到他不甘心,他当时只想着拼命对金蔓好,那样她可能会改变一下现在的想法。
他们找到了医生,房间里一直保持沉默,完成检查后,男医生才打破了宁静“她没事,不是胃出血,就只是可能喝酒呛到了,刺激了嗓子,所以咳出血了,不严重,最近叫你女朋友别喝酒,吃清淡的,我给她开个药,应该就没事了。”
“打住,开药就不用了,我可没那么矫情,本来就没啥事,就这个傻子把我带来了,还有这个男人不是我男朋友,我不是他女朋友,前女友而已!”
孟梓杰很委屈,脸红的像初生的太阳,他留的寸头,有种痞帅痞帅的感觉,脸的红色再搭上他这霸气的身子,确实不太配,明显的违和感。
“哦,好。”他戴着口罩,眼神很勾人,有着明显的双眼皮,通过看他的眼睛不难看出他很困。
金蔓和孟梓杰离开了医院。
“蔓蔓,包我明天早上送到你家,你早点回家休息,我就不送了,我去酒吧给你找包。”
“孟梓杰,这就没意思了,分了就是分了,可以,你呢要是忘不了我,我给你介绍女朋友,我们呢也还可以当朋友,不可能和好了好嘛?包呢我就自己去拿,明天还要上课,我到时候打车回去。”她转身就走,夏天的夜很闷但很凉爽,金蔓散着的头发被风吹起,而孟梓杰站在原地不动看着金蔓逐渐远去的背影,一滴热泪滴在了地上,他输了,他认真对待的感情结束了。
三点半,金蔓到家,她没跟她父母住,父母在城市的另一边做房地产生意,还开了几家店铺,很忙,为了方便金蔓读书,父母在学校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套不大的房子。卸了妆,简单的洗漱后,躺下就睡,她在南市七一中念高二,七一中是全市最好的一所高中,升学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点九,每年考上名校的也是数不胜数。由于明天还要早到,她不能在熬夜了,要不明天迟到又要被灭绝师太请进办公室了。
那晚一个名叫“杰”的好友一直在跟她发消息,但她手机关机了在充电,一条也没回,也没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