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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天 ...

  •   日不落的眷恋

      小时候有人告诉我,英国的夏天是一年中最美的季节,每当夏天来临的时候,人们会放下手中的所有事情,尽情的享受夏天的阳光和美丽。那是我对英国最初的眷恋。
      后来,又有人告诉我,英伦三岛是一个巨大的莲池,装满了七彩的人生,和悲欢离合。(天王-天籁纸鸢)这是缘起。
      这是我在伦敦的第一天,昏暗的天空,从厚厚的云层中透露出的微弱的光线,大红色的路霸和电话亭,金发碧瞳的英伦帅哥,无数次想要触碰却始终无力放手的一切,离我是如此之近。
      我住在伦敦中心的青年旅舍。这个青旅位于大波兰地铁站附近,出门走五分钟左右便直达伦敦的购物中心摄政街和牛津街,交通极是方便。昨夜从希思罗机场抵达这里的时间已经十一点半,害怕它已经关门,却没想到迎接我的前台是一个蓝瞳金发的高个男子,笑起来嘴角会泛起两个酒窝,而且一直在对我笑,实在让我开心了很久。
      这个青旅另一个优点是提供了免费的公用厨房,环境卫生等都非常好,这让我很惊喜,因为我可以从附近的saint买食材自己做,虽然相比国内还是贵了很多,但已是我在伦敦这座吃顿饭动辄在几百人民币的城市省钱又能满足营养师要求的最好选择。同住的还有另外两位从瑞士而来的女学生以及一位奥地利出生住在巴黎的美女。她们都非常有礼貌和友善,早上睡在床上玩手机,上铺的女生便探出半个脑袋来跟我打招呼,大清早的心情就忽然变得很好很好。瑞士的女学生只有一个星期的假,却全部用在了伦敦,奥地利的美女也已经在伦敦住了一段时间,原来不止对我,对很多人,这个城市都充满着奇异的魅力。
      若依是我在国内某个旅行平台上找到的一个驴友,他其实并不算是真正的驴友,因为见面后他告诉我,在决定去英国之前,他都不知道有这个平台的存在,更让我抓狂的是,他今早让我去地铁口接他,我担心此行可能我给自己找了个小宝宝。但他却是个自来熟,他总是会表现的特别亲昵,搂我的肩膀或者揽我的腰,这与我实在应该是非常熟悉的朋友之间的动作,而我们昨天才在俄罗斯机场碰面而已,实在算不得熟。我有些莫明的担心。
      我不想辜负这跨越千万里之遥的旅程,大清早像打了鸡血一般,兴冲冲的冲进了伦敦的冷风里。十来度的气温,我穿了毛衣,出门的时候却发现英国人都穿着短裤和短袖,我实在不能理解他们对温度的敏感度。一路行去,漫无目的的游荡,穿过辉煌壮丽的摄政街,走到了繁华的莱斯特广场,坐下来休息的时候身边坐了两位七十多岁的老华侨,我只是坐在他们身边,他们便转身跟我聊起来。他们讲的是一口传统的广东话,他们告诉我他们已经在伦敦住了四十多年,在这里他们可以享受免费的巴士,什么事情也不用再做,每个月还有800英镑补恤金,他不断的强调这些好处,可我却从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悲伤,我问你想回香港吗,他看了看我,淡淡的笑,「回去干什么呢,出来这么多年,再回去谁也不认识了啊」。我想他们其实还是想回去吧,只是现实不再允许了。
      伦敦街头的和平鸽多数都是黑色的,雄赳赳的在马路上大踏步,比人类还要霸道。我身边的一个女生正好被鸽子从后面撞了一下,她回头盯着鸽子,我期待,难道要来一场人鸽大战?结局很快揭晓,果然人类还是理智的,她起身离去了。
      我想,阳光下的特拉法加广场一定很好看,高耸的尼尔森的雕像在金色的阳光下一定巍峨壮丽,只是今日天公并不作美。波光粼粼的喷泉里满是硬币,不知道布拉格广场是否能够成行,因此我只有抓住每一个机会许愿,我拿出一块钱的硬币,闭眼默念三遍,这个许愿如此之贵,我便一时间许了两个愿望。
      今天下午的时间都是在国家画廊度过,那是个神奇的地方,油画的魅力在未踏入此殿堂之前竟然是完全不识,一直以为国画已经是美丽的极致,却才发现油画中所融合的几何学,透视原理,绘画手法是如此的博大精深,一幅幅画作栩栩如生,由于大多数都是神坛祈祷所用,因此带着浓烈的宗教气氛,对宗教不太了解的看起来很有困难,还好有中文的讲解器。
      今天的天气算不得太好,晚上泰晤士河畔的凉风吹过,实在是有些清凉。在泰晤士河畔散步是此行的重中之重,因为我最喜欢的一场戏是发生在泰晤士河畔。一个俊朗伟岸的男子,约莫三十岁左右,穿着英伦大衣,风吹过,他的发丝和风衣一起随风抖动,身边有声音响起,「彦博,我明天回国一趟,很快回来」,他静静站着,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轻轻的「嗯」,知道他再也不会回来,却无法挽留。那一刻,我的心难受的如同死去。只是这样的人物,在现实中,我从未遇到一个。
      曾经有友人说很羡慕我,可以独立自由,我想告诉他,上帝不肯让我遇到我想见的那个人,已经是此生对我最大的惩罚,却始终没有说出口。很多时候,我们看得到别人的优秀,却看不到他在背后的努力,看得到他有的,却看不到他没有的,虽然此刻我依旧做不到看淡世间事,但我已在努力让自己经受更多的事情,而爱情二字之于我,实在是太过奢侈,我早已没有期待。
      今天的我,穿着粉色的薄毛衣,军色的运动裤,配一双蓝色的平板鞋,虽然完全不是英伦风,但是也是青春有活力,除了由于减肥而要节食,只能看着橱窗中的美食流口水以外,心情非常好。我爱这个城市,无关从前,只是从进入的第一刻起,我便在他的温和里彻底沦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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