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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   自从上次一起吃火锅,陆良辰和时言就慢慢熟悉起来了,果然中国人的情谊都是从饭桌上开始的。
      时言收拾东西准备下班,今天晚上约了安贝贝和顾雨飘一起吃饭。
      三个人在大学时候是室友,经常是形影不离,在学校里是出了名的三剑客,即使是工作了各奔东西,也经常在一起聚会,关系丝毫没有疏远。
      直到时言老去,也一直在想,她的一生中,最幸运的事除了遇见了陆良辰,就是拥有这样美好的友谊。
      时言到火锅店时,两人还没有到。时言哀叹一声,从小到大都是这样的场景,每次约会时言总是第一个到,然后两人再慢慢悠悠的过来。
      关于这件事,有一个段子。
      大学时期,有一次约好了三人一起去腐败,时言早早打算好了,这次绝不准时到,于是时言特地把时间说早了一个小时,等到她睡了个懒觉,慢悠悠到约定的地点却没有看到两人。时言十分气愤,火冒三丈打了个电话给安贝贝——
      “我马上就到!!!!阿言你等我!!!!!”
      然后时言再打给顾雨飘——
      “唔,阿言,啥事儿啊,我还没睡醒好困啊…”
      这件事之后,时言在指望她们守时的事情上彻底绝望。
      后来,时言在想,有这样两个人值得等待的,是不是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呢。
      正想着,安贝贝和顾雨飘就来了。
      “唔,阿言我可想死你了,你这人怎么比美国总统还忙啊。”顾雨飘有一个外号叫顾妹妹,真真是“行动处似弱柳扶风”,人长得很高挑,面目清秀干净,十分瘦弱,让人我见犹怜。
      安贝贝狠狠敲了敲顾雨飘的头:“你丫的,多久没给老娘打电话了。”
      时言故意蹙起眉头“你俩倒还杠上了,老娘我这儿可是等了二十分钟!我还没吱声呢,你俩瞎起啥哄?”
      安贝贝敲了敲时言跟前的碗:“是是是,咱时大记者的时间最宝贵了,小的给陪个不是!”
      时言被逗笑了。
      安贝贝身材娇小,长了双丹凤眼,巧笑言兮,眉目间尽是光彩。
      “能吃了不?我的前胸和后背都亲密接触了!”顾雨飘趴在桌上,有气无力的努着嘴,用筷子轻敲面前的碗,以宣泄自己的不满。
      “去去去,饿了自个点菜去。”安贝贝把顾雨飘往前台推。
      顾雨飘虽然不情愿但还是去了,俗话说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也。
      “你家那位竹马近来可安康?”时言瞅着安贝贝。
      安贝贝有一个从小到大的竹马,两人从初中开始就开始谈恋爱,且还是异地恋,到现在修成正果,也算是给早恋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还能咋样,他那人就那样呗,木头。”安贝贝用筷子拨弄着盘子里的花生。
      安贝贝和她的竹马在时言看来,那就是一朵鲜花误插在了牛粪上,可是偏偏安贝贝又喜欢,那能有什么办法呢,旁人看来好或不好,终究是不算数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要自己才知道。
      “两个人相处,哪能处处如意,各自退让一些,也就相安无事了。”
      “恩,我知道。”安贝贝若有所思。
      时言的手机突然响起来,是短信,发件人陆良辰。
      “我看到你了,在火锅店。”
      陆良辰从不习惯发短信,但是时言总是很忙,电话经常接不到,所以一来二往,两人就习惯了短信联系的方式。
      时言四下寻找,透过玻璃窗看到陆良辰的车停在对面的马路上。
      “在和朋友吃饭,要过来一起吗?”时言回复道。
      “不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别吃太辣,对胃不好。”陆良辰摇下车窗朝时言挥了挥手。
      其实陆良辰是突然想到那天和时言一起吃饭的场景,突然就想过来看看,没想到就刚好碰到了。
      “阿言你在看什么?”安贝贝疑惑道。
      “没事,看到个熟人。”
      安贝贝也没有多问,顾雨飘已经点好菜回来,两人已经开吃了。
      “飘飘,你以后就打算在大学里面做研究了吗?”安贝贝咬着筷子问。
      “恩,对呀,我比较喜欢大学里的氛围,也喜欢研究。”
      顾雨飘从小就喜欢奇怪的东西,也不太爱跟不熟悉的人说话,性格非常内向,一个人可以坐一整天不做任何事情,喜欢沉静在自己的世界里,现在她在大学里做生物研究。
      至于飘飘这个名字啊,是因为她太过安静,经常走到别人身边那个人都没有发觉,就像鬼一样神出鬼没,所以就有了飘飘这个外号。
      “我觉得这个工作挺适合她的,比接她爸妈的班好。”时言道。
      顾雨飘的父母是开软件公司的,一直想顾雨飘去接他们的班,但是顾雨飘的确不是那块料,她太过单纯,不善交际,很难与人相处,不适合在商场打拼,所以不顾家里人反对,毅然决然投向了科学的怀抱。
      这大概是她人生到现在为止做的最勇敢的一件事。
      “我那天看同学群里都在讨论说秦风回国了。”安贝贝一边嚼着肉,一边朝着时言挤眉弄眼。
      秦风是她们大学同学,喜欢时言有六年了,名副其实的天之骄子,大学时就是学校风云人物,家底也不错,毕业之后出国自己创业,开了一家网络公司,到现在也算是小有成就了。
      那时候,所有人都以为时言会和秦风在一起。
      时言也不是没有动过心,只是纵然那人有千般好,但终究不是良配。
      “你说我最近怎么净扯上些离婚案,糟心。”安贝贝突然把筷子往桌上一拍,愤愤不平道。
      安贝贝是律师,天生的巧舌如簧,在法庭上咄咄逼人的姿态,用顾雨飘的话来说就是:“像是白母鸡屁股上的毛有一天突然被人染成了彩色”
      “哦?说来听听?”时言有了兴趣,安贝贝总是有遇到奇葩案件的特殊体质,每次讲的案件都让人啼笑皆非。
      “也没什么,就是两夫妻离婚,闹着分财产,在工作室吵的面红耳赤,那孩子就在旁边看着,也不说话,挺可怜的。”
      时言有些嘘唏。相爱的时候海誓山盟,非君不可,结婚之后,生活中柴米油盐,难免有矛盾,越积越深,曾经的感情被现实磨的一干二净,到现在相看两生厌的地步,各自摆出自己最让人生恶的面孔,对待曾经最爱的人。
      既然如此,当初又何必要不顾一切的在一起呢。
      吃完了饭,三人扶着肚子走出火锅店,明早还要上班,于是三人当即决定各回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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