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31、第三十章 ...
-
云翔和冯小姐对对方的第一面都很有好感,接下来顺理成章的进入了恋爱阶段。展云翔见惯了后世追女生的手段,虽然没实践过,但没吃过猪肉还能没见过猪跑。送花、看电影、野餐、到环境优雅的西餐厅用餐,一一施来,两人渐入佳境。
这一日,云翔又收到展老爷的来信。在连着三次来信催云翔回桐城,云翔没有答应后,展祖望就不再给云翔写信,好像就此没了这个儿子。这次突然又写信过来,不知是出了什么变故。
展云翔忙打开信看,原来是展老爷最终还是原谅了展云飞,接纳萧雨凤成为展家的大儿媳,要他这个二儿子回去参加大儿子的婚礼。
也好,反正他现在在上海也算站稳了脚跟,也该把品慧接来上海享福了。展祖望又从来没在乎过这个女人,放着慧姨娘一个人在桐城,太凄凉了。
展云翔想和冯文婷也相交有半年了,这个女孩体贴人意又不失主见是个主妇的好人选。他知道以后的世道会越来越乱,太柔弱的女子不适合当他的妻子,而且云翔从来不信那些天崩地裂的爱情,他相信人的感情是可以慢慢培养的。他已经不小了,冯小姐也是适婚年龄,既然双方都满意,就没必要再谈个几年恋爱,早早订下来也好。云翔决定向冯小姐求婚,赶在大哥结婚前把婚事订下来。
选了个天气好的周末,云翔打扮一新,穿上新做的西服,头发梳的一丝不乱,连皮鞋都擦得蹭亮。手捧一束鲜红的玫瑰,再一次的摸了摸裤兜里的戒指盒,朝杜家出发。
到了杜家先捧了花送给冯文婷,博得冯小姐一笑。然后坐在客厅的沙发上与已经熟悉起来的冯吴氏谈天,等着冯小姐换衣服打扮好到他订好的餐厅用晚饭。
云翔坚持好男人应该对家人有耐心的原则,对换了半个多小时衣服还没换好的冯小姐即他的未来的老婆没有丝毫的不耐烦,接着跟准岳母谈笑风声。这一举动让冯吴氏更高兴了,觉得云翔这孩子性格真好,是个体贴人的。自己的女儿虽好就是主意太大,她常常担心女儿会难跟丈夫相处,若是嫁给云翔,两人应能过好。
两人正聊着,就见冯小姐走进了客厅。云翔就觉眼前一亮,只见冯文婷穿着宝蓝色的锦缎旗袍,外披米色卡尼短披风,脚踩白色高跟鞋,画着淡淡的妆容,只嘴唇涂了正红色,看起来鲜艳妩媚又不失清丽。头发被她编成两根辫子盘于脖子后,看着清爽又文雅,再加上她本身的大气,真是佳人一位。
云翔笑赞了冯文婷漂亮,冯小姐大大方方接受了赞美,挽了他的手臂,两人跟冯吴氏告了别,出了杜家。
在享受了一顿美味的西餐又逛了逛霓虹灯中的夜上海之后,云翔送了冯小姐回杜家。在杜家全家人面前,拿出他攥了一晚上的戒指向冯小姐求婚,冯文婷羞得脸通红,还是咬着唇伸出手指,答应了他的求婚。
云翔开始与冯吴氏商谈订婚仪式,这下冯文婷再无法故作镇定,捂着还没退去红晕的脸回了房间。
杜家与冯吴氏都知道云翔虽说是富家子弟却没分到多少家产,全靠自己打拼才在上海定下来,就没要求他大办。云翔也想到结婚时再好好热闹一番,于是双方达成一致,决定就听云翔的在他与文婷经常用餐的那家餐厅举行订婚仪式,并把时间订在了半个月后。
由于时间紧张,除了双方各自关系亲近的人,并没有叫很多人来参加,云翔也只是请了几个长期合作的商业伙伴跟店里的人及冯公子罢了。
订婚这天,冯文婷身穿云翔提前几天送过来的镶满小珍珠的白色小礼服与穿着中山装的云翔站在一块招呼客人。大家都称赞两人是一对璧人,连冯公子都调侃云翔有艳福,娶得美娇娘。待知道冯文婷是他的族妹时更是高兴,还特地告诫云翔要好好对待娇妻。
虽然没成亲但冯文婷已是云翔的未婚妻,也算是他的家人了,他决定这次回桐城参加大哥的婚礼也带上文婷。说不定这是最后一次回桐城,以后他结婚时还不知道展祖望会不会到上海参加,总要让文婷这个展家的媳妇见见公婆才算展家名正言顺的媳妇呢!
给文婷说了去桐城的事,杜家全家都很赞成,毕竟在国人心中结婚总是要见家长的。冯吴氏开始打听展家人的喜好,母女俩充满热情的准备礼物,云翔也希望展家能很好的接纳文婷,双方能相处融洽,就积极配合未来老婆大人的要求。
虽然知道杜氏夫妻肯定把他的事都详细告诉了冯家母女,云翔还是又给冯文婷说了遍展家大宅的事。展老爷的偏心,展云飞与云翔的不和,纪天虹与兄弟二人的纠葛,最要紧的是云翔的放手与纪天虹和展云飞的私情。这些都说明白,他不希望冯文婷因展家那些不着调的人与他再生什么烦恼。
冯文婷虽然有点吃醋纪天虹和云翔的一段过往,但她知道没有男人能够容忍妻子的出墙,更何况云翔也说了以前是怜惜纪天虹对展云飞的一段痴情才答应娶她的。再说,纪天虹和展云飞发生关系,云翔就不可能再跟那个女人有关系,甚至是厌恶纪天虹的。她又何必抓住以前不放,徒惹云翔不高兴,现在云翔对那个女人恐怕提都不想提。聪明的女人懂得何时闭口,冯文婷就很聪明,所以就当从没有纪天虹这个人。
收拾好一切,向冯公子辞了工作,虽然冯公子有挽留但云翔已决定再回上海后要自己干。也不好就此僵了关系,就答应冯公子若有需要他会去帮手。带了冯文婷和两人准备的礼物及行李向桐城出发。
到了桐城,先回了小宅中与品慧相见,品慧一见云翔归来高兴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