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7、返回青岚宗洗刷冤屈 ...

  •   第七章真相大白
      林辰看着苏清月,眼中满是温柔:“清月,我们该回去了,是时候让那些陷害我的人付出代价了。”
      苏清月点了点头,眼中闪过一丝坚定。她知道,林辰如今实力大增,他们终于有了洗刷冤屈的资本。
      两人并肩朝着青岚宗走去,一路上,林辰故意收敛了自己的气息,装作依旧是那个炼气期一层的弟子。他要扮猪吃虎,让紫嫣和那些陷害他的人放松警惕,然后再给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当两人来到青岚宗山门前时,值守的弟子看到林辰,立刻脸色一变,厉声喝道:“林辰!你这个偷盗宗门重宝的贼子,竟然还敢回来!”
      林辰冷笑一声,说道:“我回来,自然是为了洗刷自己的冤屈。让开,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值守弟子见林辰如此嚣张,心中大怒,举起手中的长枪,朝着林辰刺来。林辰不屑地冷哼一声,侧身躲过,然后一掌拍在值守弟子的胸口。值守弟子惨叫一声,口吐鲜血,倒飞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晕了过去。
      另一名值守弟子见状,吓得脸色苍白,不敢再上前阻拦。林辰和苏清月径直走进了青岚宗。
      两人刚走进宗门,就被许多弟子围了起来。这些弟子看到林辰,眼中满是愤怒和不屑,纷纷指责道:“林辰,你还有脸回来!”“你偷走了青岚珠,背叛了宗门,简直是罪该万死!”
      林辰环视四周,大声说道:“我没有偷青岚珠,我是被人陷害的!今天,我就要当着所有人的面,找出那个陷害我的人,洗刷自己的冤屈!”
      就在这时,紫嫣和墨尘子走了过来。紫嫣看到林辰,眼中闪过一丝惊讶,随即又恢复了平静,她冷笑着说道:“林辰,你这个贼子,竟然还敢回来狡辩!证据确凿,你还想抵赖吗?”
      林辰看向紫嫣,眼中闪过一丝冰冷的杀意:“紫嫣,陷害我的人,就是你吧?”
      紫嫣心中一惊,表面上却依旧镇定:“林辰,你不要血口喷人!我怎么会陷害你?”
      “是吗?” 林辰冷笑一声,说道:“我问你,案发当晚,你在哪里?你又在做什么?”
      紫嫣眼神闪烁,说道:“我当晚一直在自己的住处修炼,根本没有出去过。”
      “修炼?” 林辰说道:“我看你是在伪造证据,陷害我吧!你以为你做得天衣无缝,但你却忽略了一个细节。”
      紫嫣心中一紧,说道:“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
      林辰没有理会紫嫣,而是看向墨尘子,说道:“宗主,我有办法证明自己的清白。我请求宗主召开宗门大会,让所有弟子都来见证,我要当着所有人的面,找出真正的凶手!”
      墨尘子皱了皱眉头,他虽然不相信林辰,但林辰如今敢主动回来,而且语气如此坚定,他心中也有些疑惑。他犹豫了一下,说道:“好,我就给你一个机会。召开宗门大会,让所有人都来见证。如果最后证明你是被冤枉的,我会还你一个清白;但如果证明你确实偷了青岚珠,我定不轻饶!”
      很快,青岚宗的弟子们都聚集到了青云殿前的广场上。墨尘子坐在青云殿的宝座上,紫嫣站在他的身边,林辰和苏清月则站在广场中央。
      林辰环视四周,大声说道:“各位师兄师姐,我林辰对天发誓,我从未偷过青岚珠,我是被人陷害的!而陷害我的人,就是紫嫣!”
      众人听到林辰的话,都惊讶地看向紫嫣。紫嫣脸色一变,厉声说道:“林辰,你不要胡说八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是我陷害你?”
      “证据?我当然有!” 林辰说道:“案发当晚,我一直在山谷中闭关修炼,根本没有离开过。而你,紫嫣,你当晚偷偷潜入我的住处,将青岚珠藏在我的房间里,然后又故意让其他弟子看到我‘离开’宗门,以此来陷害我。我说得对吗?”
      紫嫣脸色苍白,嘴唇颤抖着说道:“你…… 你血口喷人!你没有证据!”
      “我没有证据?” 林辰冷笑一声,从怀中取出一枚玉佩,说道:“这枚玉佩,是一位前辈留给我的,它不仅能保护我,还能记录下周围发生的事情。案发当晚,你潜入我住处的情景,都被这枚玉佩记录下来了!”
      说完,林辰将玉佩扔到空中,玉佩发出一阵金色的光芒,在空中形成了一道光幕。光幕中,清晰地显示出紫嫣偷偷潜入林辰住处,将青岚珠藏在床底下,然后又伪造林辰离开宗门的情景。
      众人看到光幕中的画面,都惊呆了。他们没想到,平日里端庄大方的紫嫣,竟然会做出如此卑鄙无耻的事情。
      紫嫣看到光幕中的画面,彻底崩溃了,她瘫倒在地,口中喃喃自语:“不…… 不是这样的…… 我没有……”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