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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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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总是那么爱和人开玩笑,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秋明镇里度过了五十个年头,这座被山脉环抱着的小镇子,见证了我人生里最美好的年华,见证了一个傻姑娘,从如花似玉的烂漫少女,慢慢地,被时光磨成了白发苍苍的迟暮老人。
我这五十年来做的最多的一件事,似乎,就是坐在板凳上,看着门外的百年古树,由稀疏到茂密,由茂密再到稀疏,周而复始,循环往复。可是我一点儿也不觉得寂寞,因为那棵古树总是站在门外陪我发呆,树上的鸟儿总是聚在枝头陪我唱歌,因为镇里的老人总是踱步而来陪我解闷,因为,那个比我还傻的送信少年,总是会回来的。
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四十八年前的秋天,我嫁到了秋明镇,嫁给了那个看上去傻乎乎却很努力的少年。
四十八年前的夏天,我受朋友邀请去秋明镇做客,从我踏进小镇抬头看到的第一眼起,我就深深的爱上了这里,因为温暖宜人的阳光,因为连绵起伏的群山,因为娇艳动人的鲜花,因为挺拔浓密的绿树,秋明镇就像是那座我只有在梦里才能有幸得见的桃花源。
朋友将我安顿好后,便挽着我的胳膊在镇子里闲逛,她带我穿梭在交错纵横的小巷子里,如数家珍的指着路过的每一栋小房子,告诉我里面住着什么样的人,有着什么样的坊间八卦,有时说的高兴了,她甚至会跑过去敲开人家的房门,然后拉着我向人家介绍。不过,就算是个再博闻强识的人,也终归有失策的时候,也就是在那一天,我遇见了他。
“阿瑾,我和你说哦,这间白房子里住着一个和蔼可亲的老奶奶,小时候她还抱着我玩给我糖吃呢,今天正好路过,来,我带你去认识认识。”说着,她便拽起我的胳膊就往前走,脸上满是说不出的兴奋,可没走几步,前面的路就被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挡了个结实。
“喂,你干嘛挡在这里啊。”朋友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
少年似乎被她不太友好的眼神吓到了,缩着脖子往后退了一步,可依旧坚定的站在巷子的中间,用一口不是很流利的普通话说道:“你,你不能去敲那家人的房门。”
“要你······”我抬手拦住了朋友接下来要说的话,向前走了一小步,看着少年清澈到有些过分的双眼,问:“你能告诉我为什么吗?”
少年似乎被我盯的有些不好意思,忙撇过头转移视线,双手有些局促的抓着腰侧的大绿包:“因为这家人前几天刚搬进去,她,她说的那个吴奶奶,早几年就去世了。我,我不能让你们去打扰,打扰他们的生活。”
“你是谁,我们凭什么要相信你,还有,你凭什么觉得我们过去就是打扰人家!”听了少年的一番话,朋友的脸变得越来越黑,要不是今天穿了裙子,就以我对她多年的认识,估计这时候已经冲上去和他打一架了。
我忙侧身挡住朋友死盯着少年的视线,轻轻的握住了她不知何时攥成拳头的手,然后带些祈求的朝少年眨眨眼,少年似乎没懂,却似乎又懂了,反正他傻乎乎的在原地站了一会儿,便转身默默的走了。
朋友的父母在她很小的时候就离婚了,从她记事起就一直都跟着奶奶住,即使她考上了大学,她父母也一次都没有来看过她,所以对于一些词汇,她非常的敏感。
本以为这次的不愉快后,那个少年看见我们就会转身离开,可也许是因为秋明镇太小,或者他真的是个傻乎乎的人,三天之后,我们又在另一条巷子,狭路重逢。
他依旧站在我们的对面,依旧傻乎乎的缩头缩脑的看着我们,依旧是一股由朋友单方面散发出来的剑拔弩张的气息,唯一不同的,是他正搀着一个笑眯眯的老爷爷。老爷爷拍拍他的手背:“阿年啊,你们认识吗?”
“认识。”“不认识!”少年和朋友同时脱口而出,这两个完全相反的答案惹得老爷爷大笑了起来:“看来是认识啊,年轻人火气大,有矛盾是很正常的嘛,及时解决就好了,来,周爷爷我请你们吃西瓜,大家坐下来好好把话说开。”说着,周爷爷就拉起朋友的手臂,在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半拉半拽着就往家里走,一边走还一边说:“阿年啊,我跟你说,我和你周奶奶当初就是这么吵着吵着在一起的,女孩子嘛,吵完了哄哄她就好了。”我悄悄侧脸看向少年,只见他像个做错事的孩子一样低垂着头,耳朵都红透了。
朋友是个心直口快,说开了就一切都没关系的小姑娘,所以之后的发展就不外乎是“相视一笑泯恩仇”的套路了,虽然少年始终低垂着脑袋不出声,一直都是周爷爷在替他说话,但就冲着朋友和周爷爷一见恨晚的样子,她也就很大方的原谅了少年的无心之过。
少年坐了一小会儿就借着还要送信,飞快的从周爷爷的院子里溜走了。
周爷爷看着少年离去的方向无奈的叹了口气,朋友问他问什么叹气,周爷爷顿了顿,告诉了我们少年的过去。他在十二岁那年失去了一直和自己相依为命的母亲,周爷爷看他可怜就收留了他,教他识字,让他跟着自己做学徒,然后慢慢放手,让他继承自己那份邮差的工作,这转眼就快二十了,人倒是长得端端正正的,偏是不开窍,一和小姑娘说话嘴就打拌,天天就知道送信送信的,实在是让人看不下去。
“他这样其实挺好的。”我喃喃道,却没想到被周爷爷听到了。
周爷爷的双眼虽然浑浊,可每每和他双目对视的时候,总让我有一种心思被人窥破的错觉:“小姑娘,这样傻乎乎的笨小子有什么好的,这人呐,还是要有趣点的才招人喜欢。”
“就是就是。”朋友相当没心没肺的在一旁应和着,“我朋友这么漂亮,以后一定得找个幽默风趣的好男人嫁了。”
然而,再幽默风趣,也终究不是那个傻乎乎的少年。我还记得我结婚的时候,朋友一脸惊讶的看着我,说你怎么真那么不长眼,就看上了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呆子,白白浪费了那么好的皮囊。我笑而不语,因为那时候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朋友的问题,可是感情这种东西,不就像是一株野草吗,只要有土,就能发疯似的越长越多,然后慢慢的,占据整颗心脏。
结婚后的他依旧不解风情,依旧只知道埋头于自己的事业里,每天天不亮就背着那个大绿包出了门,在这个不大不小的镇子里四处奔走送信。虽然有的时候我们俩十天半个月都见不上一次面,但是我一点儿也不寂寞,因为我知道,他一定会回来的。
即使,我真的很想他。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太多的人和我处于同样的状态,可他们又和我不太一样,因为我的等是有期限的,一天、两天、十天、一个月,我等的人终归是会回来的,可他们的等待却是遥遥无期的,他们只能靠一封又一封的信去维持这种一触就破的状态,去告诉自己,自己的等待,总是会有回应的。
我理解他,也理解他的职业,所以我一直都很骄傲,因为那个傻乎乎的家伙是在用一生,做一件了不起的事情。
很抱歉,我可能是真的老了吧,竟然一个没注意,就拉着你絮絮叨叨了那么久,讲了我和他那段又臭又长的破故事。今天是他正式退休的日子,虽然我知道那个傻家伙回来以后一定会在家里闲不住,然后重操旧业,但我一点儿也不介意,真的,我连他回来后要送的第一封信都准备好了,我来给你念念啊,等等,我的老花镜给我放到哪里去了,哦,找到啦,找到啦。
亲爱的周邱年先生:
你好!
方便借你的余生陪我说说话吗?
我真的,真的很想你。
愿你心想事成,万事胜意。
很想念你的妻子:徐月溪
欸,是我的手蹭到镜片了吗?怎么眼前的世界突然变得模糊了?欸,是下雨了吗?怎么脸上湿乎乎的?还好,还好信纸上没有被雨滴到,还好那些字没有被水打湿。谢谢你啊年轻人,我没事的。我才没有哭呢,一大把年纪的,怎么会因为读一封信就矫情成这样呢?我可是要漂漂亮亮的坐在这里等那个傻乎乎的少年回来啊。他说过,他送完这封信就能回来,然后用他的余生来陪我这个已经很老很丑还没什么情趣的老太婆。
故事的最后,那个傻乎乎的老奶奶,终其一生都没有等来她记忆里的那个同样傻乎乎的没有什么情趣的少年。因为在送最后一封信的路上,出现了一点意外,一点,瞬间就耗尽了少年所有余生的意外。
但是他们的爱情,早就超越了生死,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