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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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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出生在夏天,所以母后给我起名为桑玛。母后说,我出生的时候整个皇宫里都开满了金链花,一丛一丛芳甜如蜜,色也如蜜。母后说,我是六月暖风送给整个亚瑟王朝最美好的礼物。母后还说,我生来就注定了一世的富贵与荣华。
爱德华哥哥比我大八岁,他有一双勿忘我花似的蓝眼睛,简直比鲁斯比郡上贡的水晶还要剔透明亮光彩夺人。即使是再怎么随便的一瞥,也能被无数女人引申出万种风情。我的眼睛则是绿松石的颜色,冷冷硬硬,终年都如早春刚破冰的深潭,不起波澜,总是一望不见底的深邃。然而哥哥很喜欢,小时候,他总抱着我,用他那玫瑰色的唇瓣温柔地亲吻我的眼睛,然后说,我们桑玛可真像祖母,等桑玛长大了,一定和祖母一样是欧亚西大陆最美丽的人。每当哥哥说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里总是纠结又惊悚。从母亲卧房里祖母唯一的画像来看,我一点也不希望那个满脸堆着皱纹还敢标榜大陆最美的胖妇人和我以后的样貌有什么牵扯。
可我还是在这种纠结又惊悚的心理阴影下顺利的长大成人,在金链花又绽放了十四次之后,在我十五岁的生日典礼兼成人式上,父王答应了威廉姆斯三世的求婚。我从亚瑟王朝高贵的公主变成了德西王朝尊贵的皇后。
爱德华哥哥对此很不高兴,跑到父王那里撸虎须:“桑玛还这么小,就要作为政治的牺牲品嫁到邻国去,这对她多不公平啊。而且就算要政治联姻,您也应该找个年纪小一点的,您看看,那位国王不仅是个老婆死了十年的鳏夫,有近三十岁的高龄,还带个十三岁的女儿。桑玛嫁过去,直接变成妈咪,好像她两岁就生了小孩一样——这都是什么事啊!她本来可以去冰与火共存的小岛上看日出,可以在葱茏的森林与精灵起舞,可以与豪放不羁的矮人们共饮,做一只自由自在的小鸟……可现在,她无限可能的未来却被个老男人加超大号拖油瓶困在后宫里!公主、恶龙、城堡与骑士,这样罗曼蒂克的爱情以及冒险般的婚后生活才是桑玛应该有的!”
事实证明撸虎须是肯定有风险的。父王出离愤怒了:“好一个公主、恶龙、城堡与骑士。那我就要做恶龙,让公主往东她便不能往西,而至于前来拯救公主的骑士,全部踢飞。”于是恶龙一只花瓶掷在地下,溅起的碎片划破了爱德华哥哥的光洁饱满的额角,接着恶龙又关了他三个月的禁闭,到我出嫁那一天,爱德华哥哥都没能来观礼为我送行。其实我觉得,主要是因为他破了相,不好意思出席公共场合。因为他在关禁闭期间曾今多次趁着夜深人静之际,溜到我的寝宫,劝说我找个骑士然后华丽地私奔吧。当然,风流成性,满脑子只有罗曼蒂克的爱德华哥哥的话是不能听的。一个处处养尊处优的公主——生活器具皆是雕工精良的金器;睡觉的被褥里必须填着最上乘的天鹅绒,不然不够松软;穿的衣物件件都要设计精巧,柔软舒适,即使用金棕榈叶和虹色甲壳虫的翅膀来编织也不为过;喝的红茶一定是每年纽茵顿郡上贡的新鲜货;品的酒总要恒温于18度,晃一晃能恰好看见淡金色的气泡——如此公主,怎么忍得了风餐露宿的生活?就算真有这样勇敢的、视王室尊严礼仪于不顾的公主,身边也恰好有为她披荆斩棘的骑士,还有无穷无尽刺激的冒险,但我想被欧亚西大陆冷冽的东南风摧残个把个月,公主也就不再是公主,而是皮肤状况糟糕,美貌不复从前、端庄淑雅全无的黄脸婆一枚。
爱德华哥哥经多次劝说未果,只有哀叹一声:“桑玛,我的小桑玛,怎么就长得这么快呢。哥哥好舍不得你嫁人呀。”然后他摸摸我的头,在离开前亲吻我的眼睛,“以后桑玛就是一个人了,哥哥、父王、母后能不能再照看你了,所以你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我点点头,其实我也很舍不得我的亲人,我的家乡。我最舍不得的就是我两岁大的小侄子,他和爱德华哥哥一样,都有一双比天空还湛蓝的眼睛。而且小达西长得白白胖胖圆圆滚滚,就好像软糯可口的芝香丸子,我最爱做的事就是亲亲他苹果一样芬芳的脸颊。不过后来母后告诉我,等我嫁了人,像达西一样可爱的小孩子,我可以自己生,而且多少还由我说了算。所以我从容的接受了这桩政治联姻。当时我不知道,原来母后也是会骗人的,她怎么能把生小孩这件事说得和今天多吃一口饭一样容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