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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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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文振苦撑着在倪家尝过馄饨,天色黑了才失魂落魄地回家来。其实不苦撑,他也晓得不能怎么样,呼天抢地捶胸顿足统统都是电影里的场景,没有人会在现实生活中上演这种闹剧。
陆家一众老中青女性仍然八风不动地凑在一处热热闹闹打着麻将,着实让人心生佩服。
陆文振活了近三十年,到底修得几分表面功夫,苦叹一声仍旧挤出个笑脸过去同她们敷衍几句,等转身往楼上走的时候才发觉疲惫得不可思议。
真的爱一个人,或者恨他,都是神魂颠倒的感觉,总归不会洒脱自在到哪里去。
而这个人真是像一朵夏日盛放的玫瑰,既不赶前也不落后,偏要在最好的时光里与最好的景致一较高下,然后艳压群芳,恃美行凶,让所有人统统为他倾倒才甘心。他是再不肯为谁收敛半分颜色的,然而偏又叫人沉醉至死。
陆文振咬牙切齿,心里好似重重挨了一拳,原本打算回房间里闷着独自伤心失意,偏偏陆彬又让人来找他。他心烦意乱,巴不得一把掀翻桌子撒一撒心里的闷气,奈何前后左右都有亮晶晶的眼睛瞪视着,万不可行差踏错半步落人口舌,只好伸手把皱作一团的面孔揉展开,迈步往书房走去。
陆文振额上没有皱纹,那当然不是真的,总该是他藏得太好,没叫江锦志发现而已。年岁到了,人人的眼角眉梢都不再平滑服帖,又不是千年老妖怪,谁能逆得了天时。便是真的逆得了天时,也违不过人势,半点不懂察言观色,怎么活在这个眼花缭乱狡诈多变的世界上?
陆文振推开书房门,瞧见陆彬坐在椅子上,陆文思立在一边同他讲着什么,便冲两人笑了笑说:“我等一下再来。”
“詹森,你过来”,陆彬朝他招手。
陆文振只好硬着头皮站到他身边。
“接着讲”,陆彬指一指桌上的文件。
陆文思伸手翻着活页纸,条清理顺地把陆氏旗下几个大项目的进度汇报一遍,又说了正在规划中的几项短期投资。
陆彬凝神听着,偶尔问上一两句,陆文振一言不发地站在旁边神游九天。
讲了半晌,陆文思终于合上文件,垂下目光恭敬地说:“爸爸,那我先按照这样的安排去办了。”
陆彬点了点头,陆文思收好文件退出去。
陆文振悄悄朝她挥手,她弯了弯嘴角,递来一个颇具深意又意味不明的眼神。
陆彬闭目沉思,书房中一下子安静下来。
陆文振正盘算着找个什么话题,又听见陆彬淡淡开口:“詹森,你觉得怎么样?”
“生意的事我一直都不太懂,文思做事一向精干,又是爸爸拿的主意,必定是妥当的”,陆文振低头看着自己的脚,试图浑水摸鱼地糊弄过去。
“我是问你,你觉得倪家那个女孩子怎么样?”陆彬睁开眼,敞亮地目光扫视过来。
陆文振先是愕然,随即哑然,只是垂着眼睛不出声。
“陆文振,抬起头来!”陆彬神色一下子严厉起来,“爸爸在问你话!”
陆文振脸色惨白,哗地抬起头看着陆彬,沉默了片刻方才答道:“爸爸,我不喜欢她。”
陆彬脸上的表情忽然柔和许多,“老太太觉得那个丫头不错,你不喜欢就算了。”
陆文振松了口气,“嗯”地应一声。
“詹森,记住了,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要抬头挺胸地讲出来”,陆彬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心满意足的笑意,“陆家的人爱憎分明,嫁娶之事只讲究两情相悦,其他的不必考虑。”
陆文振心神振恸,张了张嘴唇喊了声“爸爸”,却又说不出话来。
陆彬微笑着摆一摆手,“去休息吧。”
陆文振同他道过晚安,拖着脚步往房间走去。
陆文振心里简直生出一团乱麻,要感激谁,要怨恨谁,像老虎啃刺猬似的根本无从下口,只能默默无语地把自己扔在床上,瞪大双眼盯着天花板。
夜色一点一点深了,厚重的窗帘遮了灯火,整个房间里黑黢黢的,他懒得开灯,但睡是肯定睡不着的。
黑暗里忽然看见搁在桌上的手机闪了一闪,陆文振冲过去,见是谭竟成发来的短信。
他“噗嗤”一声笑,笑自己在不知不觉中期盼着什么。解释还是道歉?
演砸了才需要像观众解释道歉,江锦志演得这样好,凭什么解释,何必来道歉。陆文振枕着自己的胳膊想,他的演技如此高明,迟早做影帝。
再则自己也同倪长亭一道出去喝了咖啡,难道就一点错处都没有?
他坐起来摸出衣兜里一直带着的那盒火柴,细细摩挲片刻后,打开盒子取出一根来“哧”地擦亮。橙黄色的火苗沿着细长的木杆慢慢烧上来,燃到中途闪烁几下,灭了。
陆文振扔掉半截杆子,“啪嗒”一声点亮灯。
火柴盒磨得有些旧了,烫银的茶花仍然寂静地绽开,擦纸上留下几道深深浅浅的划痕,盒子中装着各种颜色长短不一的火柴们。
他把盒子又装回衣兜里,心想如果就这样结束倒是干净利落,只是胸中扑涌着太多不甘心。
桌上还搁着中午看过的那册书,封皮上印着《中国战争史》,他伸手拿过来,随意翻了几页又抛到一边。
陆文振觉得如果这真是一场战争,对战双方由一开始便不平等,江锦志身经百战,他自己却是个初上阵的指挥官,挑的武器大概是最不称手的天马流星锤,太沉太重,又拿在一介书生手里,还未曾来得及出招已经中箭,由不得他不落败。
所幸还匀得出力气自嘲,那受的定然是可以包扎治愈的伤。
江锦志站在夜风里吸烟,嘴角挑着一抹笑,最后决意不去同陆文振解释。
开口告诉他,我的母亲自小离弃丈夫儿子随某位富商走了,而后父亲因病过世,我硬着头皮去找母亲,发觉她做了某君无名无份的情人,我为了谋求生存同她一起寄人篱下,而长亭和芳信两位小姐正是某君的掌上明珠。我与她们由此相识,而后母亲又与另一人结婚生子,不再过问我的生活,但我留学英伦的生活费用多由她们的父亲慷慨相助。
这根本是无法解释的事。讲起来,一家子都好似流莺。
陆文振大概要惊讶他那位情浓似海义重如山的倪世伯原来也有一段这样的旧爱秘情。
况且已经隐去的伤口,又何苦剖开来再展览一次。夏虫不可以语冰,别人虽然同情,痛却是自己痛,看不见摸不着的同情心,要来何用。寄人篱下,流落他乡的人,是他江锦志,不是奉上同情的别人。
如果真的在此处断送这份感情,也好。他是耽搁不起的,他还没有爬到万人瞩目的巅峰,还没有翻手为云覆手成雨,还没有动辄牵痛大把的心,怎么能先把自己的心交出去。
江锦志慢慢靠着墙壁滑下去,安安静静地蹲在片场后门外的角落里吸烟。
门没有合紧,漏出的灯光在地上描下一条黄白色的窄线,他把手伸出去在光里晃一晃,合上五指再伸回来,摊开掌心仍然空空如也。
原来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抓住。
认识倪家两姊妹的时候,江锦志刚满十四岁。也是这样一个黑如墨斗的雨夜里,他站在倪家的偏厅里等未归的母亲,一抬头便碰上她们。
倪长亭一声不吭,冷冰冰的目光像刀子般刮过来,这原来就是她的领地,她不屑开口,于是改用一种更令人难堪的方式撵他走。江锦志觉得那两道目光根本是条毒蛇,阴恻恻地盘在脖颈上,再悄无声息地咬他一口,瞬间逼得他窒息欲死。
小小的倪芳信想走过来,还没迈开步子就被她一把扯回去。
那一次,江锦志的脸红得要滴出血来。
后来住在倪家一段日子里,他的脸皮迅速厚起来,母亲根本当他是可有无有的物品,没有人会在乎一件物品的感受。江锦志索性也当自己是个雕塑,短暂的风刀霜剑是拿一尊雕塑没有办法的。
倪家大宅进进出出的人都视他如同隐形人,他也清楚自己的身份,只恨不能安静到融化在空气里,惟独有倪芳信待他不同。起初,小芳信常常在没人的时候跑来打他骂他,过了几日,不知怎么又与他成了有商有量的好朋友。
江锦志简直受宠若惊,无论待他坏或待他好,起码芳信是拿他当作一个人的。除却饥与寒,只在倪芳信出现的时候,他才能找到一点活物的存在感。
由此时开始,江锦志便立意要出人头地,他要成为最生动最耀眼的万人迷,凡他过处,必定要让别人移不开目光。
这十余年来,他一直削尖脑袋向上钻。偶尔碰上硬石的时候,这段往事便像饥肠辘辘时泛出的胃液,搅得他满口酸苦,从而再催生出无穷的力气来,使他将拦路石统统变作踏脚石。
而陆文振,江锦志希望他是途中经过的一处最迷人的风景,赏过了,记住了,然后再移足往上走。他真正为自己先前的痴迷感到害怕,到底谁才是裹住脚步的泥潭,或者令人滞留的风暴?
反正拍完这两天便要去另一市取外景,陆文振应该不会随队过去。江锦志黯然勾动嘴角,只要当下莫再天天碰于一处,大概两人慢慢地就淡去了,从今往后也可以做简单问候“你好”、“再见”的普通朋友。
再汹涌的波涛,终究要平息于沉默中,于无声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