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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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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的精粹在于思想,如何在一个古代故事里加入我所想表达的精华是一个问题。”
赤冰这是在搞笑么?反正我笑了,又有点哭笑不得的意思。
这部小说在我看来,以两点取胜:文字,情节。而文字尤胜于情节。请问赤冰,如果你说的“思想”不是指故事情节,那么究竟是什么?文章到这也不短了。如果你曾经试图放入所谓的“精华”或“思想”,那我只能说你非常失败了。因为这两样实在是无从谈起啊。
感觉赤冰把自己和这篇文都看的过高了些。赤冰无疑是个文笔不错的作者,至少在晋江这个环境下,她的文风并不多见。当然这一特点是特指《伏羲》这篇文。至于前面发表的《王妃》,却只是能算是(请原谅我的直接)恶俗的小言。然而这并不是大问题。“恶俗”本身也不是太坏的形容词。无非是说处处可见,无甚稀奇这类的意思。然而《伏羲》这篇文,在一开始粉墨登场时,那可说是相当的犀利,相当的抢眼。可惜现在却如同强弩之末,似乎作者都觉得无法继续下去了。我个人认为造成这个局面的重要原因是,小说前半部分埋下了太多的伏笔,然而作者下笔之时,脑海中却没有形成后文相应的解答。伏笔悬念自然好,引人入胜啊!就好象讲相声的往往要先“造势”,逗得听众都竖起耳朵,屏住呼吸,直到他“抖了包袱”,才哈哈大笑。这才算成功。写小说,本来悬念越多,作者应该越是文思泉涌。然而赤冰却反被自己的伏笔绊住了脚,越走越慢,到现在寸步难行了。这就是作者的局限性所在。
之所以说《伏羲》取胜在于文字多过情节,是因为抛开这些刻意的悬念伏笔,剩下的情节就显得有些俗套了。很简单的例子,君公子澜之怎么样?我几乎能看见他化成炮灰时的样子!梅香雪小姐如何?会不会已经对妖皇子芳心暗许了?女主被强势褪衣,还有斗蟒时男主/配为了保护女主受伤,所有人都倒下最后剩且只剩男主女主的这些桥段。。。不过还是那句话,“俗”并不是问题。当初这些“恶俗”桥段,看得我心花怒放。
看的出赤冰在《伏羲》上是下了大的心血的。否则《伏羲》也不会比《王妃》大有进境。然而若是不想好前面这些大小包袱要怎么抖得精彩,就这么仓促地写下去,必然会狗尾续貂,陷入文质平庸的境地。恕我直言,这样的趋势在赤冰写了块三个月的“斗蟒”中,已经有所体现。最近几次更新的文字水平也有所下滑。说实话,停更完全是我意料之中的事。
之前我对赤冰说过,你的文,免费发表让看客阅读,你自然是爱更则更,爱停就停。天经地义。现在我依然是这样的看法。只是,赤冰这随便落笔而成的“有话要说”未免有些托大了。赤冰是觉得需要对一直以来苦苦追文的读者有所交代么?那么为何不坦陈原因,或者至少给出个恢复更新的日期?这才是你不负读者的心情。或者你只是来表面意思意思,甚至你只是在行使作者的权利:停更通知。诚实地告诉你,赤冰,我感到被你冒犯。因为我更相信后两种假设。因为我看到这些不痛不痒托词和甚至有点语病的句子。更因为这个“有话要说”是在两周一更的礼拜五贴出来的。如果赤冰真的是觉得需要整理思路,为什么不早点贴出来?简直像个到时间赶不出作业的小学生。。。哦,我错了,不是小学生,是有“思想”和“精华”大作者。
一年以来,我一路看着此文越更越慢,作者却在谈“行文仓促”。赤冰,如果你真的对自己的心血负责,你所拥有的创作时间,决不算“仓促”。还有,别忘了,无论你曾经写过什么,只有完整的文章才算得上好文章。在那之前,千万别高看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