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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4 ...

  •   # Chapter4
      凌晨1点,程一开着车窗吹风,一路上紧赶慢赶,终于回到公寓附近。

      将快要睡着的维克多一路搀扶到他自己的房间里,程一终于得以回到自己的公寓内。

      匆匆洗了澡出来,程一睡意还不浓,躺在床上思考了一会人生之后,他狠狠心翻下床,坐在了小工作室里的电脑桌前。

      程一打了个哈欠,将电脑开机,当屏幕亮起的那刻,一阵提示音响起,却不是他现在邮箱使用的默认提示音。

      程一顿时清醒了不少,打开邮箱页面切换账号。

      竟然还有人会知道这个邮箱,ta到底是谁呢?

      他的心里生出一丝好奇。

      现在知道他以前干的什么行当的人按理来说早就死的差不多了。

      毕竟当时他可是好好下了功夫地去策划了一个完美的“退休仪式”呢。

      想到这个,他不禁在心里恶劣地笑,坏心情也少了许多。

      「有趣。」

      他点开邮件。

      …

      “Todd·Bruce(陶德·布鲁斯)”

      “购买编号20的作品,老地方交易。”

      …

      很简洁的两句话。

      …

      “任务目标:陶德·布鲁斯”

      “20万美金,方式随意”

      程一在脑海里翻译了一下。

      是谁给他的邮箱发送了订单信息呢?

      程一点开邮件,一边查看邮件内容,一边在脑海中对初步列出的可疑人员名单进行增删改补。

      邮件另附任务对象的居住地点、大致生活习惯之类,程一点开了,纯粹是有些好奇,按他之前的记忆来看,这个人早死了。

      任务对象是他之前合作过的客户:陶德·布鲁斯,绰号“蝰蛇”,以前那家伙就是当地黑色产业链里的中坚一员,在他们的帮派中专门负责贩毒一类的业务,树立了很多竞争对手,因此有一段时间他也是程一收入的大头之一,同时也让程一无形中助力了当地扫黑除恶的进程。

      出于某种原因,程一在当时想帮助他找回人生的意义。

      没错,帮他加速转世投胎怎能不说是大功一件呢,谁让他在的帮派野心太大了。

      但之后他没有在收到他的死亡讯息。

      在报纸上,他的名字后面标注的是失踪,紧跟其后的是通缉讯息。

      「原来他真的没死。」这件邮件证实了他当年的猜测。

      程一伸了个懒腰。

      发件人一栏只显示了一串数字,估计是直接显示的账号,没有网名。

      「新起的邮箱啊…」

      程一想了想,用起了之前在合作过的擅长电脑技术的同道中人那里学来的招数,开始查起了这个账号的IP地址。

      他只是学了点皮毛,对究竟查不查得到心里也没底,不过所幸,经过捣鼓还是弄出了一个结果——位于布鲁克林区。

      程一以前就住在布鲁克林区。

      认识的人中住在布鲁克林区的也挺多,比如安迪、光子。

      想了有点久,程一索性不再想,自己可是在官方那边备案着呢,这种事情一旦查起来被发现可不是什么好事。

      但直接上报上去好像给自己没事找事干,到时肯定又是一堆的调查并加监视,他不想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生活被那些人搅乱。

      现在虽然因为种种原因,过得比较拮据,但总体上还是很闲适的,他决定不想去接这个单子。

      不过如果他真的还活着的话,他一定恨毒了他。

      越想越麻烦。

      「就当没看见好了。」

      思考了一会,程一睡意上涨,又窝回床上了。

      「明天还要早点去工作室。」程一想着,翻了个身就跟周公相会去了。

      …

      第二天一早,程一是被维克多的敲门声吵醒的。

      程一穿着小熊连体睡衣,右手揉着眼,用左手把门打开。

      “你还是这么准时。”程一打着哈欠说道。

      “我给你带了早餐,昨天辛苦了。”

      维克多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将手上的纸袋和饮料递过去——是用料丰富的金枪鱼三明治和鲜橙汁。

      程一挑了挑眉,不客气地收下了。

      “你等一会,我很快就好。”

      不一会儿,两人就来到工作室,依旧是程一开的车。

      今天乐队的主要工作是练习新专中的一些曲目。最近乐队的主要工作是录制相应live视频和音频,作为之后继续宣传专辑,也作为CD加曲提高CD销量使用。

      他们到练习室的时候光子已经到了,正在调节他的鼓架高度。

      “来的挺早啊各位。”他正在调试其中一个强音镲的位置。

      “没你早,对了,龙冬来了吗?”

      程一找了个凳子坐下,喝着橙汁,千影则是着手开始调试着他的键盘。

      “在隔壁房间里,我刚刚进来的时候看见了。”千影说道。

      “那我先去找一趟他。”

      程一站起身来走出练习室来到隔壁的休息间。

      隔壁休息室在走廊的那一面是由整片玻璃制成的,从里面能够很清晰地看到外面。程一走过来的时候就已经被龙冬看见了,他没有含糊,直接推开休息室的玻璃门。

      “我找你谈谈昨天说的那个合作机会。”

      程一坐在一旁的沙发上,就开始了他的输出。

      “等等,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说一下网上那件事。”

      程一闭了嘴,就像一只被戳破的气球。

      「无非就是‘明星…注意形象’之类。」无聊的不能再无聊了。

      “你是歌手,起码在日常中也要对自己的形象负责…”

      果然如此。

      “…可以让我说了吗?”

      等龙冬输出完后,程一搓着手,试探着开了口。

      经过程一去繁就简的细致讲解,龙冬大致知道了是什么情况。

      “到时候他们再约你的时候你通知我,我跟你们一起去。”

      “好。”

      程一说完转身离开了休息室。

      程一自身极讨厌谈判等需要用到嘴皮子的一切社交事项,不过身为经纪人的龙冬最擅长的就是这类动嘴皮子就能解决的活计。

      程一回到练习室,这时青狼已经到了,正在调试他的贝斯。

      “准备录制的是哪几首来着。”

      光子在队内别称金鱼,在日常总是表现得有些健忘。

      “是同名曲、第4首The Midnight、第7首A Piece Of Sun,和最后一首The Crown。”

      千影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坐在键盘后,正在翻找相应曲目的乐谱。

      “Fxxk!到底是谁定的曲目,想累死我直说。”

      光子骂出一句经典的脏话,这几首曲目的编曲都是那种极繁杂的递进结构,bpm数值基本都在180以上,要的就是听感上层次丰富,华丽复杂的效果,对包括鼓手、贝斯手在内的演奏能力和体力要求极高,演奏一趟下来可以说丢掉半条命。

      “公司是真不做人。”

      青狼作为贝斯手脸色也不太好。

      程一作为主要编曲人缩到一边,没敢说话,又想到一会要排练的曲目,拿起放在一旁的吉他调试起来。

      “没记错的话这是公司那边定的。”千影想了想,补充道。

      程一思考了一下,同名曲被选上的概率无需置疑,第4首是主打单,热度很高,第7首和最后一首都是反响比较好的曲目,能被选上也说得过去,但他还是觉得有些不妥。曲目风格太类似总感觉会给听众带来一些疲劳感,不如换掉一首,插入一首比较平和的曲目。

      整支乐队自出道起的定位就是主攻商业成绩的乐队,对外主打的就是独立摇滚的风格,但目前发行的两张专辑的风格主要偏向于新派点的重金属,走的就是那种华丽抓耳的方向,演出时的妆造也偏向神秘华丽的风格。

      这张专辑虽然大多数曲目都是上述类型的,但程一也安插了一些软摇滚曲目在里面,不过在评论上有点两极分化,可能这也是公司没有选择这些曲目的原因。

      稳健的回报对他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这时龙冬敲敲门,进来。

      “怎么还没有开始练?”他问道。

      “快了。”这回室内各个人倒是异口同声起来。

      “这个曲目能进行改动吗,我觉得有点不妥。”

      程一作为队长,想了想还是问道。

      “嗯?你说说理由,我去问问,但我觉得希望不大。”

      龙冬耸耸肩,E公司的管理层一向说一不二,固执得很。

      室内的气氛肉眼可见的有点低沉,每个人都好像一颗焉焉的小趴菜。

      “单一的风格曲目并不利于乐队的可持续性发展…”

      「其实也不利于乐手的可持续性发展,这种曲目就是对乐手的一种不可逆的消耗。」他在心里说道。

      编曲一时爽,后患无穷啊,程一叹了一口气。

      “其实我觉得把剩下两首的其中一首换成The Odd Moon挺好的。”青狼插了一句。

      “为了我的手,我支持。”光子边戴耳机边说着。

      听完一众的叽叽喳喳,龙冬拍了拍手:“好了小伙子们打起精神,已经是上午9:30分了,快开始练习,我去跟公司沟通一下。”

      “早开始早结束,从同名曲开始吧,就用路演改编过的那一版,11点开始进行磨合。”程一说完叹了一口气,拿起贝斯,开始复健。

      乐队的其他人也陆陆续续地开始了各自的练习。

      …

      下午6点,床头柜上的闹钟准时扯起了嗓。

      另一边床上,一只手从被子里伸出来,估摸声音的方向就往那边拍,一连拍了好几下,没有一次摸到闹钟的边角。

      “米歇尔,快点把那个该死的闹钟关掉!!我在看电视!!”

      门外传来合租室友安娜歇斯底里的吼声。

      “知道了,知道了。”

      隋易青从被子里爬出来,右手精准地拍在闹钟上。

      与此同时,一本被主人扔在被角处的书完成了一个完美的降落曲线。

      “终于没声了。”隋易青叹了一口气,拍拍脸:“又该上班了。”

      换好衣服收拾东西,她去厕所里洗了把脸,奔向门口。

      “我去上夜班了。”

      隋易青向客厅里面喊。

      “快走快走,早上回来记得帮我买份早餐,会给钱。”

      安娜在自己的房间里发出声,戴着耳机盯着电脑屏幕,坐在电竞椅上摆摆手,没有回头。

      隋易青关上门,顺着楼梯往下走,两步一阶,蹦蹦跳跳。

      「得赶紧,6点半就要开始值班了,迟到可会扣钱的。」

      她打开公寓的大门,走出来,从包里掏出两个散装华夫饼,撕开其中一个的包装,边快步走着边大口吃着。

      到便利店时隋易青刚好啃完最后一口。

      此时距上班规定的交接时间只剩三分钟。

      “米奇,你还是那么准时,我真的爱死你了。”

      看到她进来,柜台后的黑人辣妹温迪兴奋地向她打着招呼。

      “迟到会扣工资的嘛,有监控看着呢。”

      隋易青谦虚地笑笑,等着温迪腾出位置。

      “…哎呀,老山姆才不会每天都盯着监控看呢,要知道上一个跟我换班的那个懒汉换班时总要拖沓15分钟才到,害得杰瑞每次来接我的时候都要等好久。他还老是顺走冰柜里的啤酒,之前我跟老山姆说这件事时他还不信。”杰瑞是温迪在高中认识的男友。

      温迪收拾好桌上的化妆品放进包包里,走出门,向她挥了挥手。

      “Bye~,老娘去约会了。”

      她的男友杰瑞已经在便利店门口等着她了。

      “祝你有一个美好的夜晚。”

      隋易青在柜台后面挥挥手道别。

      正值傍晚,便利店的客流量一直保持着一个较高的水平,隋易青将书包放到一旁后便一直在忙活。

      晚上8点,隋易青送走最后一个来购买香烟的顾客,终于得到了片刻的喘息时间。

      她将一旁的书包打开,拿起电脑,放到桌面上打开,再拿出蓝牙耳机,脸上手机,打开音乐软件,设置随机播放。

      熟练地登录账号平台,隋易青一只手揉着笑得僵硬的脸,另一只手用鼠标点进已售商品处。

      昨天她刚刚把最后一单与单主对接完成。

      看到页面上多出的两单,隋易青的双眼蹭的一下就亮了起来,今天竟然有两单,看来之前订单的反响很不错啊。

      目前用来开橱窗接单的账号是隋易青前3个月新开的小号,如今经过她的努力也算是养起来了。

      「看来我瞧上的典藏版实体书有着落了。」隋易青在心里暗暗地欢呼。

      存款是什么,她可不知道,她只觉得自己可以手拿键盘,横扫千军。

      隋易青点开并浏览第一个单子里甲方的要求,心情更好了。

      她退回去,点开第二个订单,看了一下要求,整体来说她也hold得住。

      隋易青选择从第一个订单写起。

      “我最近也在磕这对CP呢!”

      她立刻打开文件夹新建了一个文档,开始构建大纲。

      看着文件左下方的显示的字数通过自己的不懈努力来到三千大关,一阵满足感不由得涌上隋易青的心头,却也让她忽略了现实。

      “喂!!小/贱/人,快帮我结账!!”

      一个头上系满脏辫的人将一包口香糖拍在柜台桌上,等了几秒都没见她有动作,不耐的骂道。

      “烦请稍等一下下,就5秒。”

      隋易青在电脑后回答道,快收尾了,她实在舍不得这个状态被打破。

      「就差最后一小句,就一小会。」她心想。

      “没听见吗?快帮我结账!!!”

      看见隋易青在柜台后没有动静,他夹着烟的手猛地伸过去,将电脑屏幕摁下去。

      落下的烟灰带着滚烫的温度,降落到她的手上,烫开脆弱的表皮,但她没有感觉到疼。

      「我的大纲…没有保存。」隋易青的心在滴血。

      她站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狠狠抽了对方一巴掌。

      “哟,小/婊/子还挺辣。”

      对方迅速拽住她还没来得及收回的手腕,往她的方向吐了口唾沫,试图将她拉到柜台外面。

      胶着着,隋易青左手已经从附近的抽屉里摸出手枪,这是老山姆告诉她的位置,她自己随身携带的枪被她放在背包里了。

      “你这个小/婊/子力气还挺大。”

      对方见没有成功直接将她拉出来,恼羞成怒,手上的力加重几分。

      正当她想要顺势掏出手枪给对方来上一枪时,一旁有人抬手锢住脏辫男的肩膀。

      “喂,老兄,再不停手你就要死了,我可是在帮你。”

      是依旧把自己包的严严实实的程一,书包斜挎在身上。

      他说着倒好听,手上的力道不减,这些年玩音乐他也没疏于锻炼,毕竟无论是演奏还是唱歌,都是极考验耐力和体力的活计。

      程一毫不怀疑面前的女人会毫不犹豫给这人来上一枪,但真的这么做了他今天也别想喝到啤酒了。

      “小卷毛?”,“啊!!!我错了,快放手!!!”

      隋易青没想到他会在,一时脱口而出。

      与此同时,脏辫男发出野猪般的嚎叫,看到对面隋易青手上的手枪,又被后面看不见的恶魔禁锢着,恐惧和后怕瞬间涌上心头,顿时晕了过去,一股淡黄色的液体就从裤间流出来。

      程一见状立马放开手,后退几步,捂着鼻子,脸上满是嫌弃。

      “还以为有多有种呢,也就这样。”

      隋易青从柜台后走出来,手上拿着枪,狠狠地往他身上踹了几脚,脚脚命中要害。

      程一在一旁看着,暗暗地吸了口气。

      这时老山姆也从楼上走下来。

      “噢我的天呐!”

      看到地上的人后,他顿时明白了是怎么回事,连忙掏出手机报警。

      当地警局速度倒很快,起码比程一想象的快,来到现场问了几句,就将人带走了,让他们明天找个时间过来补笔录。

      一切暂时事毕,老山姆给隋易青放了个假,让她早点回去休息,今天晚上便利店就不开了。

      此时在一旁的程一默默举起手,发出声音:

      “能不能让我买些啤酒回去再关门。”

      …

      在得到老山姆大方的免单首肯后,程一提着装有三罐啤酒的袋子,倒是与收拾好东西的隋易青同步跨出了便利店。

      “对了,刚才还没有谢谢你,西奥多。”

      隋易青抱着书包,转过头认真地跟他说。

      两人并肩走在这条街上,目的都是街口的斑马线。

      “只是举手之劳,不用在意,也不用谢。”

      程一挠挠头,眼睛不自觉地另一侧瞟。

      隋易青看到他靠近自己这侧的耳朵通红,笑了笑。

      「原来他这么容易害羞啊。」

      没有什么理由,只是福至心灵的,她刚刚因为白忙活一场而失落的心情瞬间明媚起来。

      街口与便利店的距离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反正程一莫名感觉这段路程很短,没花几分钟就到了。他已经能够看见公寓门口的铁栅栏,它在路灯的灯光下染上一层油黄。

      有点不凑巧,两人来到斑马线时红绿灯刚到黄灯,不一会儿便直接转红了。

      “看来还得在等一会。”

      隋易青小声说道,像是在自言自语。说完后又好像闲不住,一只手又开始在书包里翻找着,借着一旁路灯暖黄的灯光。

      “终于给我找到了。”

      没花多久时间,她就找到了目标物——两颗薄荷糖。

      “呐,这个给你。今天星期一,上班很累吧。”

      隋易青伸手,将薄荷糖递给他。

      “的确是挺累的,那我就不客气了。”提及自己的本职工作,程一苦笑。

      红绿灯的计时沉默地跳着,程一伸手从她的手掌上拿过一颗,放进大衣口袋里。粗糙且红肿的指尖不经意间扫过柔软细腻的掌心,却像是细密的羽毛拂过水面。

      她的手在路灯暖色调的光晕下被染得有些黄,却也清晰地将她手上星星点点的红痕展现出来。

      “你不难受吗?”是刚才被那个人的烟灰烫到了吧,女孩子应该会很在乎手吧。

      程一想起了之前刚抽烟的时候,那时他磕烟灰还不怎么熟练,有时就会弄到他的手上。刚接触时是最疼的时候,然后就是不间断地疼痛与瘙痒,严重的话还会有小水泡,感觉比蚊子叮的包还难受。

      「要不要说呢?」

      程一盯着她的手,陷入纠结。

      “嗯?”

      顺着程一的眼神,隋易青看向她的手,这才注意到手上的痕迹。

      “我才注意到,没事没事,快走快走。”

      红绿灯忽而转绿,跳的飞快,隋易青没赶得及查看自己的手,就急忙催促程一往前走。

      两人急急地走到对面,又不约而同停下脚步。

      “谢谢你啊。”

      被人点出伤口,她后知后觉地感到痒意,隋易青不自觉地开始挠起来。

      “等等,别挠,嘶…你在这等我一下。”没有经过任何的思考。

      程一伸手想去阻止,又意识到有些不妥,急忙收回去,却见对方已经把手挠破了。

      他把塑料袋里的冰啤酒拿出来一罐,塞到她的手里:“感到痒你就摸摸这个,总之千万不要挠,会留疤的。”

      “啊…好。”

      隋易青还愣着,就被人塞了一罐啤酒进手里,脑子有点宕机,瓶身冰冰凉凉的,倒是让她感觉不到手上的痒意。

      但心脏上好像有什么东西长出来一样,痒痒的。

      程一转身往斜前方的公寓楼走,没过一会,隋易青就看见他拿着一只烫伤膏走出来,那只书包仍然挎在肩上。

      “这个给你,回去涂在手上,就当薄荷糖的回礼了。”

      程一将烫伤膏递过去,没提将啤酒拿回来的事。

      “怎么不说话?”

      他歪了歪头,有点疑惑,想了想,还是将手上的烫伤膏直接塞到她手里。

      现在隋易青的手反而是满满当当的了。

      “那我先走了,有缘再见。”他还得找维克多讨论一下圣诞演出选曲的问题。

      刚才拿烫伤膏时程一正好与要找他的维克多打了个照面。

      “哦……好。”隋易青无意识地回应着。

      程一走回公寓许久,她还没反应过来。

      红绿灯由红转绿再转黄,隋易青手上拿着啤酒、烫伤膏和薄荷糖,脑子的思路逐渐清晰起来。

      “这人也是的,说他细心吧还能注意到我的烫伤,说他不细心吧走神也不注意一下红绿灯,还把刚认识的适龄女青年毫不犹豫地扔在夜间的大马路边。”

      隋易青边把手上的东西塞进包里,边吐槽着。塞好后她又从口袋里掏出手机查看时间,向地铁站的方向走去。

      “不过,到底什么职业才能让一个人的手指变成那样呢?”她将迷思藏到心里。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Chapter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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