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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辗转回京 ...

  •   “先生,不如,我们就在这里歇歇脚吧。“书童的声音清脆中带着些雀跃。
      “也好。那便在这里停留几日。”开口的年轻人一袭白衫,正是毛仲。此时已是开元十九年春,毛仲初次离家远游,路过开封。
      在荥阳做了大半年的教书先生,毛仲陷入了迷茫:自己已年近而立,折腾一通,难不成便只为返璞归真,做个老学究么?人生的意义何在,毛家数代传承家学的意义何在?
      适逢好友要南下探亲,毛仲一时兴起,随之离了荥阳,他们的目的地是扬州。扬州去家千里之遥,毛仲陪着好友一路南下,“春风十里扬州路”,江南之地的肥饶富庶,让毛仲心生向往。
      喜爱游历大概是大唐士子的特色,尤其是马市开通之后,骑马就成了贵族或富人的主要出行方式。此时毛仲一行不图速度,马车就成了比较舒适的交通工具。
      一路行来,毛仲的马车吸引了不少人的注意——对于平民而言,马是金贵之物:“一马伏枥,可当中家六口之食。”著名的“推敲”就是诞生于驴背上,而诗鬼李贺之所以能有那么多名篇传世,也实在与驴脱不开关系:李商隐曾在为李贺写的传记里写下“恒从小奚奴,骑駏驉,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之句,其中“駏驉”便是驴。
      此时毛仲一行到了开封,在驿馆登记了身份,开了几间房,歇歇脚,就出门领略当地风情去了。驿站小厮热情地推荐了很多当地的特色小吃,毛仲带着书童往街上去了。
      街头熙熙攘攘,正是华灯初上的好时辰。酒肆飘香,摊贩如织,毛仲一颗原本囿于书简无法平静的心,被这肆意蔓延的人间烟火气抚触得格外闲适。
      “毛兄,你看那边,不如我们去喝两杯?”友人盛情相邀。
      “也好,此间风景甚好,正该纵享欢愉。”毛仲欣然同意。
      沉浸在欢乐游历中的毛仲不知道,此时高力士对着毛家朱红色的大门,很有些意难平。
      高力士站在马车旁,一身便装,满面尘霜。长安距荥阳千里之遥,高力士一路风尘仆仆,满以为到了毛仲家里好歹可以安心歇歇脚休整休整,奈何敲开了门才听说毛仲出门游玩去了。高力士的内心是崩溃的:这个毛仲,好好的文化人,就安安生生教书不行吗?
      于是我们权倾朝野的天子近侍高力士,在毛仲家客厅讨了一杯茶之后,抹抹额角的汗,继续上了马车朝着毛仲出门的方向追去。所以当毛仲在开封小酒馆悠然闲聊的时候,高力士正吆喝着车夫以双倍的速度疾驰而来,而沿途的驿馆也接到了高力士代表官方发布的“寻人启事”。
      第二天当毛仲一行勾肩搭背回到驿馆准备继续启程的时候,驿丞很快就迎了上来:“哎哟,毛大人诶,您再多住一日吧!”
      毛仲看了一眼随行的书童,不明所以地对着驿丞问:“是不是我们欠了钱?还是说——给多了?”
      “不是,不是啊,”驿丞摆了摆手,“高力士高大人正往咱们这儿来呢,专程找您来的!”
      毛仲懵了:“找我?高大人?”
      驿丞满以为毛仲听了这件事会好奇地留下等待,谁知一眨眼的时间,毛仲就没了人影。什么情况?
      毛仲吩咐书童收拾东西,火速离开,抄小路往下一站去。“先生,我们为什么要逃?”书童不解,同行的友人也极为纳闷。
      “非奸即盗。”毛仲掀开帘子看向车外,嘴里吐出四个字。
      “毛兄,高力士高大人,是不是皇上跟前那个……高公公?”
      “不然呢?谁还敢叫高力士?”
      “可高大人找你,你为什么要跑?”友人刚问出来,旁边的书童双眼也亮晶晶地看过来。
      毛仲想了想,轻蹙眉头:“我直觉这不是件好事。”
      毛仲不傻,如果是升官发财的好事,皇帝一道圣旨就能搞定,何必巴巴地派出最有权势的亲近内侍上门。好险自己当时没在家!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听不看,我什么也不知道!
      可毛仲转念一想,貌似也不会是什么坏事,如果是坏事,自己如今一介白衣,高力士随便派个地方官就可以把自己捆了扭送官府,也不必上门拜访啊——到底什么事呢?
      毛仲不怕高力士,可毛仲怕麻烦。万一高大人提出什么自己不能拒绝但又死活做不到的事情,那可该如何是好?
      另一头,高力士听了驿丞的汇报,脑子一转,就算出了毛仲的想法。也不多做考虑,他把随行的队伍分成两波,一波带着马车继续沿着官道往开封去,另一波直接弃车骑马,日夜兼程,不走大路,只往那犄角旮旯去——此时“一骑红尘妃子笑”的故事还没发生,高力士已经率先一骑绝尘了一番。
      夜色葱茏。毛仲几人在一条小河边停了车,就地取材,生了火堆,围在一处烤鱼吃。鱼是下人们刚刚去河里捞上来的,还滴答着水,扑腾得欢实。“看看,这么欢实,可惜逃不了咯!”友人一边把鱼串起来架在火上,一边戏谑地开口。
      “也是新奇的体验。想来这条鱼还从来没有这么狼狈过。”毛仲也有些失笑。
      远处哒哒声起,夜色越来越静。不多时,高力士勒了缰绳下马,看看眼前的野餐盛况,朝毛仲作揖:“毛大人,您可让在下好找啊!”
      他是太监,一向习惯了自称“杂家”,此时一句“在下”说得端的是愁肠百结令人动容。毛仲看一眼不远处还没熟透的鱼,失笑摇头:“到底还是被高大人找到了。”
      他起身,一揖到底:“高大人,草民毛仲,这厢有礼了。不知大人找我有何要事?”
      高力士不复之前的不可一世,忙不迭弯了腰扶起毛仲:“大人,之前多有得罪,您见谅。如今国难当头,还望大人不计前嫌,慷慨相助。”
      “高大人说笑了,草民一介白衣,哪能当得起一句‘大人’。只不知,大人说的是什么事?”毛仲客气而疏离。
      “吐蕃来使求和,献上宝马百匹,求一本《毛诗正字》,”高力士端详着毛仲的神色,“这《毛诗正字》,毛大人可有啊?”
      原来是这样。毛仲点头,语气淡然:“《毛诗正字》,正是我毛氏家学。”
      “毛大人,那您看……”高力士正打算开口。
      “只是不巧,高大人,”毛仲面露遗憾之色,“这本书,我此番出来,并不曾随身携带。”
      一旁举着烤鱼的友人见此,识趣地开口:“既是如此,毛兄,要不,你就先行回家吧。”
      高力士感激地朝他一揖,本想开口请回毛仲,不想毛仲却摇了摇头:“此书,不可外传。”
      魏晋之后,士族地位一落千丈,毛家传诗讲经的传统虽然仍在持续,但买账之人却并不多。此时见是高力士来求,毛仲心头还存着几分莫名失官的怨气,自然不肯随意松口。“高力士是个奸臣。”毛仲如是安慰自己。
      “毛大人,这可是利国利民的大事,毫不夸张地说,传书一事,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啊!毛大人难道不希望毛氏家学在您手上发扬光大吗?”高力士劝解道。
      毛仲扯动嘴角,露出一个不算开心的笑:“‘祸乱宫闱’之物,在宫里尚且被抵制,再传到吐蕃那片不毛之地,还不知会引起什么风波。”
      他朝着高力士再次拱手:“高大人,请恕毛仲不能置我泱泱大国于不义之地。”
      毛仲说得有理有据,高力士脸上有些挂不住。思量半晌,他再次开了口:“毛大人,家国大义跟前,咱们先不论个人恩怨。我之前妄加言语,还请毛大人担待。”
      毛仲不是自私的人。他辞别了友人,随着高力士回到了长安。一路上,马车颠簸着,毛仲想了很多。
      他想到一直被毛氏族人传诵的大毛公和小毛公,那是毛氏家学最初的缔造者——如果不是他们辗转将《诗经》注释出来,或许《诗经》不会保存得这么完整,也就无从传承,那将毫无疑问是文化发展史上的灾难。可毛公的初衷,难道是功利的吗?若为名利,毛氏如今也不至于没落吧。
      他想到历代毛氏家主对《诗经》的著述,想到《毛诗正字》。做学问是一件很苦的事,特别是像为经典作注这种乏味的脑力活,没有世世代代耐得住寂寞的族人,《毛诗正字》根本传不到他手上。毛仲默默地想到自己,那个一开始满腔热血要将《毛诗正字》发扬光大的少年——如今到底是冯唐已老吗?
      他转而想到《毛诗正字》的艰难传承。几经战乱,毛氏组人也曾颠沛流离,甚至一度从戎带兵刀口舔血。正是这一股永不肯泄的劲气,让《毛诗正字》作为家学一代代传承下来。即使是颠沛流离,毛氏族人也始终坚持全员读诵,从《诗经》原文,到内容注释,态度一直保持着最初的严谨和专研。
      触动毛仲最深的还要数毛仲亲身经历的事。开元初,毛仲在翰林院供职,曾参与编撰上官婉儿文集——虽然当时并没有激起多大水花,但确实可以反映出当局对文化发展的重视与努力。加上毛仲担任闲厩使之后,宫女们隔三差五组团来找自己讲诗……大家都在努力学习和传承经典文化,这不正是自己理想的世界吗?
      至于献诗,更是祖上的阴功。自有诗以来,毛氏祖先几番向朝廷进献自己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推动了诗经的传承与文化的发展。毛氏家族的第一次重新崛起,不正是因为向献王进献《诗经》吗?如今的《毛诗正字》,也未尝不能重现祖宗的荣光。
      毛仲豁然开朗。只是,他还是想看看,前来求取《毛诗正字》的吐蕃,到底值不值得自己送出家学。吐蕃,历来被人呼作“蛮子”,他们会珍惜这些文字吗?毛仲提出了自己的条件——亲自见见求书的使臣。
      高力士自是满口答应,毫不迟疑。彼时他们都没想到,这趟回京之路,会这么艰难。

      马车晃晃悠悠往荥阳去。毛仲与高力士相对而坐,书童添了茶,茶香弥漫在整个车厢里。高力士随意往后一倚,睨一眼毛仲,轻声开口:“毛大人,《诗经》是一部什么样的作品?”
      毛仲呷一口茶,轻轻放下茶盏,正襟危坐:“能称‘经’的,自然是好作品。”他好像并不欲多讲。
      “我记得第一次见你,你在讲‘关关雎鸠’,平日里给宫女们讲的也多是些平民百姓的日常故事,这样的东西,我实在纳闷,何以成为经典?”高力士像是被打开了话匣子,又兼与毛仲共处一车,此时忽然放松下来。
      “这世间最多的不就是普通人?”毛仲摇头,“孟子说过,‘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天子固然尊贵,得天下万民礼敬奉养,可这也是在人民安居乐业的情况下。乱世哪有歌舞升平,多的是颠沛流离。”毛仲听着车轮碾过泥土的声音,出口的话很有几分感慨。
      高力士坐直了身子,看着毛仲,思绪飘出老远。是啊,国之所以强,不正是因为民心所向么?高力士想到自己。从幼时的灾难里挣扎过来,一路察言观色,一路做小伏低,总算是凭着机敏得了天子重用,才熬到今天的位置。生逢盛世,虽然也曾经历几次政变,但历史的车辙始终都在推着他们往好的方向去——王毛仲,此时也该到刺史任上了吧?
      毛仲没有说话,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本泛黄的书,正是在荥阳教书的时候片刻不肯离身的《毛诗正字》。他轻轻摩挲着已经卷了的边角,思绪飘出老远:吐蕃,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他们既来求《毛诗正字》,想必是莺莺提起的吧?莺莺离京也很久了,不知道她在那边过得好不好?
      高力士回过神来,见毛仲凝神思索的模样,伸长脖子,一脸八卦:能让一个男人出神的,会是什么?权势?女人?难不成,这本书背后有什么故事?待看清上面隐约的“正字”,高力士不淡定了:“这……这不会就是……”
      毛仲看着高力士一惊一乍的样子,忍俊不禁:“高大人,您这副样子,不像权势滔天的高公公,倒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了!”
      高力士忿忿不平:“毛仲,你简直暴殄天物!就这么一本书,可值黄金百两!”
      “那不是仅限于悬赏的时候吗?如今高大人与我在一处,这些自然不值钱了。”毛仲打趣起来。
      两人就着马车的颠簸,就这么闲闹了大半宿。聊多了,毛仲对高力士有了不同的认识:高公公其实也是性情中人呢。而高力士也不再计较毛仲时不时的寒酸调子:文人嘛,谁还没点说真话的时候!东方泛起鱼肚白,马车里的两人却相对生出些惺惺相惜的情绪来。
      “大人,快进城了,不妨休整休整吧,马车需要加固,马也需要喂点草料。”随行的侍卫前来请示高力士。
      “也好,此处距离荥阳已经不远,”高力士对毛仲道,“不如你我就在这路边吃个早点,赁几匹好马,再继续赶路吧!”
      城门口此时已经站满了人,都是要赶早进城置办东西的平民。高力士很久没体验这俗世烟火气,此时别有一番新的感触。盛世如此,人民脸上也挂着淡淡的笑,自己很快也能办完差事,这个早上真好!
      到了驿站,几人正要进去,却听远处传来“力士老贼,拿命来!”的呼喊,寒光乍起,一柄剑忽然刺过来。高力士猛然一惊,下意识伸手格挡,眼前的侍卫长剑出鞘,一时间刀光剑影,好不激烈。几个侍卫围拢过来,护着毛仲和高力士要往驿站里去。
      高力士伸长脖子往后看去,被围在中间的那人,一身风尘,眼神却犀利如刀。是谁?此时侍卫们已经占了上风,刺客不敌,倒下时一声厉喝直冲云霄:“可怜王大人死于奸贼陷害,天道不公!”
      王大人?高力士神色微凝,仿佛看到王毛仲嚣张狂妄的笑脸。是王毛仲的人?可王毛仲不是去边远州县担任刺史了吗?死了?高力士心情忽然有些复杂。
      恍恍惚惚坐下,高力士很久没说话。剑尖闪着寒光刺来的那一瞬,他好像看到了自己的父亲——当时父亲遭难,也曾如此这般惊惧吗?自己多年不曾被人追杀,此时再经历这样的惊险时刻,内心竟然毫无波澜。那些浴血沙场枕戈待旦的将士们,整日在面对的就是这样的场景吗?高力士的内心忽然充斥着悲悯。
      王毛仲已死的消息便在此时传了过来:“大人,王毛仲王大人,三日前在赴任途中遇刺身亡,随行的人也多被斩杀,只有几个侍卫下落不明。”
      大概所有人都以为王毛仲的遇刺与自己有关吧——怪不得,怪不得啊。高力士在心底叹息。
      实际上,这是高力士为数不多的悲悯时刻。跌跌撞撞熬到天子近侍,高力士经历过的刺杀与被刺杀,实在不算少。也许是因为幼时蒙难的特殊经历,使高力士日后即使有了大造化,也总忍不住要去揣测旁人的看法。尊严,对于一个内侍而言,很多时候是无从谈起的,可高力士不甘屈居人下。一路行来,言语间冒犯高力士的人,如今坟头的草都已长了一茬又一茬——王毛仲是个例外,因为高力士还没腾出手来。善与恶,做过与没做过,谁又能说得清呢?
      “高大人,我们还继续赶路吗?”毛仲缓缓开口。
      “当然要赶路,吐蕃使臣还急等着要你的书呢!”
      毛仲笑:“是啊,别的不论,好歹我得先回家认真换身衣服。”
      一路风尘仆仆,毛仲觉得心好累。本来是要去度个假,谁能想到高力士会追过来,不仅打破了游山玩水的计划,且还被迫经历了一场近在咫尺的刺杀。高力士是真正拿过刀的人,对着这样的场面,也无非是刚开始那一瞬间的讶异,而毛仲却是实实在在受了惊吓的——毕竟是手无寸铁的文弱书生,纵使略微有些功夫底子,也不过是为了强身健体,面对刺杀这样的情形,怎可能安之若素!
      但毛仲不能失态。一是多年来君子之道的陶冶,让毛仲始终秉持着喜怒不形于色的风度;二是生死存亡的关键时刻,任何细小的慌乱都可能招致更大的伤害。也正是因此,瞬息之间,毛仲已经冷静下来。此时毛仲心头庆幸不已:怪道达官显贵出门时仆从如云,很多时候怕也不全是因为喜欢招摇,实在是以防万一的无奈之举吧。
      这会儿毛仲坐着马车颠簸在回家的路上,新赁来的马儿大概能感受到新主人的情绪,一路走得踏实又稳重。车窗的帘子飘飘悠悠,不时带起一阵轻柔的风,裹挟着道路两旁人们的各色对话:
      “你听说了吗,吐蕃又来进献宝马了!”
      “嗐,宝马不是年年都在进献吗,该打的仗也不少打。”
      “也不一定,听说吐蕃这回是用宝马来换一本书……”
      “蛮子能认识几个字?”
      “可不兴这么说的!蛮子不识字,但蛮子会嫌金子闪吗?”
      “金子?这是什么道理?”
      “给你百两黄金,换你家一本书,你换不换?”
      “天哪,还有这好事?莫说一本,我家的书你随便拿!搬空了都行!”
      “你倒是个财迷!要是我,我可不换!”
      声音渐渐小了,毛仲听得不甚过瘾,见高力士也兴致勃勃,忍不住开口聊了起来:“高大人,你猜为什么有人说不换?是不是你给的赏金太少?”
      高力士呷一口茶,没忍住翻了个白眼:“毛大人莫不是没听过‘人心不足蛇吞象’?”
      毛仲笑:“草民可当不得一句‘大人’,想当初闲厩使毛大人可是在高大人手上被削了官赶出宫的!不过这个人心不足嘛……也不是全无道理。”
      “人心险恶,毛大人自然不懂。”
      两个人正斗着嘴,毛仲的书童慌里慌张跑进马车:“先生,家里的藏书阁走水了!”
      毛仲猛地一惊,猝然起身,钻出马车,夺过侍卫的马,飞身而上,勒紧缰绳,绝尘而去。高力士脑子一转,想到什么,着急忙慌地吩咐车夫加速,也直奔毛仲家里……
      高力士没想到,当他再见到毛仲的时候,毛仲竟是坐在地上毫无生气。先前还故作轻松说要回家换衣服,这会儿毛仲席地而坐,原本清雅的白衫上布满污垢,脸上斑斑驳驳隐约显出烟灰的痕迹。他周围的水桶歪七扭八躺了一地,几个仆人屏声敛气站在跟前。书童蹲在毛仲身边,像在轻声说着什么。
      “毛仲,你这是……”高力士刚开口,想到什么,又忽然失了声。另一个巨大的问号悬在他的心头,像一柄利剑——陛下那边怎么交代?
      此时高力士真想穿越一场,哪怕回到不久前。他想着,这样就算不能控制自己留下毛仲,至少也早点觉悟,总不至于百密一疏,一边重金悬赏,一边亲自求书——这不是耍脱了么!
      毛仲却好像缓过劲儿一般,若无其事站起身,拍拍衣服上的泥土,一边招呼仆人给高力士上茶,一边向高力士告罪回房换衣服。高力士心事重重地走进了毛仲家的花厅,也不多话,听任仆人上了茶,随意地喝了一口。是口感醇厚的红茶,高力士忽然觉出些凄冷的惬意来。
      “高大人,久等了。”毛仲回到花厅,朝着高力士郑重一揖。
      “毛大人,这……”高力士有些不知道从何处问起。
      “大人安心,草民自有说辞。”毛仲像是知道他在问什么,语气稳重很多。
      高力士颇有些不安。看毛仲那副样子,大概是藏书楼遭了重创,说不好就是所有书都被焚烧殆尽,甚至连……对啊,《毛诗正字》!毛仲当时随身就有一本!
      高力士眼前一亮,可转念想到毛家藏书楼刚刚被焚毁,自己就巴巴地找人讨要或许是最后一本传家之作,从道义上来讲,属实有些……高力士嗫嚅着开了口:“《毛诗正字》……”
      “大人只管按原计划推进,别的,草民自有办法。”
      有什么办法?难不成毛仲还能让时光倒流,重新抢救一遍藏书楼?高力士心下叹惋,简单安慰了毛仲几句,就依言回宫去了——宫里,恐怕还有一场硬仗等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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