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会不会有朋友觉得林梦言参加这场比赛不太符合最初的人设或行文。
其实最开始写这本书的大纲时,我就已经明确了他会参加比赛这件事,只是真的写到这一章的时候,还是临时做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改动--
在最初的设计中,林梦言答应林梦嫣参加比赛,然后想到了之前的蒋峰的乐队邀请,与蒋峰一起参加,打败陆星辰--后面就不剧透了。
所以才会有第二十二章(1)那个蒋峰乐队邀请的伏笔。
然而在写的过程中,我总觉得这样子安排似乎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林梦言并不是一个计较输赢的人,既然因了林梦嫣的话去参加了,也不过就是去为她唱一首歌而已,那些其余的事情,完全没必要。
所以我把之前写的全都删掉了,又重新构思写成了现在这一章。
还是自己想的不够多,导致多了蒋峰的那一段。我检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