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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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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小A的电话的时候,我正从艺考培训地回到租的房子里,她的声音带着迟疑,好像被谁从睡梦中惊醒,含糊的声音饱含惊恐却清晰地传达着她的意思。
她说第一遍的时候,我的大脑其实并没完全理解她的意思,直到她再重复一遍,我握着手机的右手颤了一下。
我和她一样痛苦,我和她一样,觉得荒谬,无法接受。
当通话结束,我仍然抓着手机,勉强靠在墙上,想起三年前的秋天,红色格子衫的少年。
碧空如洗,微风轻送,初三时搬家的小A兴奋地跟我汇报着新邻居的简况:“有三个帅哥啊!三个啊!我这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我也很兴奋。确实,整个初中都没几个帅哥,她一碰就三个。
对帅哥,我当然也是向往的,但还不至于特意跑去看。这种事,还是比较看缘分的。
直到有一天放学,我和搬家后的小A一起走回家,在那条陌生的狭路上,我经过一个穿着红色格子衫的男生,突然福至心灵,转过头看了他一眼。
不知是命运仁慈或残酷,要我的回忆更绚丽,阳光恰好透过枝繁叶茂的杉树,碎在他的眼底、肩上,风景正好,他穿着红色的格子衬衫,身姿挺拔,眉目俊朗。这是我,见过最好看的少年。
小A兴奋地捂着嘴,凑到我耳边:“就是他就是他,陈煜!”
连名字都知道了?
我恍然,这就是那三个帅哥之一。
我们缓缓慢下脚步,落在他身后,小A更加疯狂地抓紧我的手。
而那一刻,我的心也不受控制地狂跳,另一只手被汗浸湿。
在心里,默念,陈煜。
这两个字好像一个魔法,我没有办法去揣摩自己的少女心是不是在这之后苏醒,但我开始频繁地思念,频繁地听见。关于他的一切。
他是一中重点班的学生。他今年高一。他家境富裕。他们家兄弟姐妹都和他一样成绩优异。他们学校很多女生喜欢他。然而这些并不足以让我勾画完整的他。
我开始习惯拐另一条路回家,跟在他的身后,踩碎他身后的夕阳暮光。我并不刻意隐瞒自己的“跟踪”。偶尔也会和小A一起“跟踪”,可他真的是一个过分安静内向的人,尽管每次他回头看到我,我都会给一个最灿烂的笑,他却几乎不笑,有时候微微颔首,幅度小得如同我的错觉,有时候更是只是转过去继续走自己的路。
这让我,始终没有勇气上前打招呼,对他说一声:“嗨!”
有一次,我和小A在街上的文具店挑文具,听见他的声音,不大不小,冷静地跟身边的同学讨论题目。初中和高中的物理隔着千万里,我只能勉强地判断出那是道物理题。还有,他的声音也好听。
然而挫败感就这样涌上心头。
对学习向来无所谓的我尽我所能考进他所在的重点中学,听到越来越多他的消息。升入高二的他,成绩依然优异。我依然会悄悄跟着他回家,依然会尽可能地刷好感度。乐此不疲,觉得这大概是我们心照不宣的游戏。没有他忽然回头叫住我的情节,也没有我缩进树背后的小心翼翼。我以为他至少该对我眼熟了。
高一的第一个平安夜,我们班的女生擅自拿了我的苹果去送给他,我没有阻止,也在心底期待他的反应。
那个女生很爽快地跟他说:“我们班班长喜欢你,这是她给你的苹果。”据说,他面无表情地拒绝了。只是摇摇头,没有愤怒没有羞涩没有喜悦没有……感情波动。
我有点伤心,又安心:他果然不是那种随便接受女孩子礼物的人啊。而且他也不知道我就是那个跟着他的女孩子嘛。不过拒绝的也太不近人情了。
这些百转千回的心思,只能腹死胎中。
高二的时候,我也选了理科。却很少听说他的消息。理科读得一塌糊涂,我决定参加艺考,于是要到外地去培训。
临走前,我拐到他们班门口,想看他一眼,一直跟在他身后的我,竟然久未看见他的正脸。
他坐在位置上,桌上累着高高的一摞书,桌底是一箱书,他的神情一如既往淡漠,可我却从中读出了疲惫。也许是因为我太疲惫了,尽管家里没有人给我期待和压力,我还是想逃走。
他握着笔,姿势有些僵硬,盯着作业本,脸上的肉不知何时开始消瘦下去,以前恰如其分的脸变得有些……过分棱角分明,过分瘦骨嶙峋。
我这样静静地看着,也吸引了一些他们班的人,却只有他,未有片刻看我一眼。说不出是伤心遗憾还是心疼,我转身离开。
小A去送我,抱着我说舍不得,又蹭蹭我:“以后要一个人去打听陈煜的消息了。”我都不好意思告诉她我独自跟踪的行径。
她向我保证,一定一定会告诉我陈昱的即时动态。
我这才满意地离开。
这一走就是大半年。
期间小A跟我打了无数个电话,我们的话题无一例外就是陈煜。我们甚至聊到了初中的他,尚未抽条的个子,脸上有点婴儿肥,没有现在帅,但是比现在没有距离感,人也更活泼。
第二年的春天,小A的语气渐渐沉重:“听说陈煜把自己关在厕所一整天。”而后的一切,就像一场噩梦。
百日誓师之前,他就回家了。再也没有去学校。
他被诊断出抑郁症,他严厉的母亲却只是收起他的手机和电脑,勒令他专注学习,而他出轨的父亲不曾有一日归家。他渐渐无语,彻夜不眠,没有了情绪,也不见人。
我有些不敢相信,初见时目光明亮的少年,树下挺拔的身姿,始终是我青春里最刻骨的记忆,那一刻,他眼里的光怎么会只是阳光的倒影……
而这个来自小A的电话,宣告着噩梦的终结。他在一天下午向爷爷拿了钱和电话,在家外晃荡了一天,第二天的黄昏他给他的朋友打了一个电话,然后纵身跳进了冰凉的河里。
第二天,大雨倾盆,如每年一样,春季涨水如期而至。汹涌的河水把这个仅仅18岁的少年的尸体冲到了临近的城镇,三天后,才被人找寻到。已是面目全非。
金色的日光,绿色的树叶,红衣的少年,在记忆里渐渐模糊。
河水那么冰凉,他却泡在里面三天三夜,被冲到了百里外陌生的城市,静静地躺在那里,孑然一身。
他是怎么有勇气跳进去的呢。
我为什么从来没有哪怕一次,走近他,说一声你好,告诉他我喜欢他很久了。
我为什么从来不曾注意到他的痛苦和挣扎?
我曾经看过知乎上的问答,“优秀的人就像一团光芒,和他们呆久了,就再也不愿走回黑暗了。”而那个把我带向光明的少年,却永远沉睡在黑暗里。
这是我第一次如此直接地感到,生与死的距离。
我爱的那个少年,从此与我,再无可能相遇。
我们在相遇之前,已经彻底告别。
我回到这个城市的那一天,是忙碌的工作日,空旷的公墓里,我一个人对着一张年轻的照片,哭得撕心裂肺。
再见,我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