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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草莓莫吉托 ...
第一次喝草莓莫吉托,我刚上高一。
那时邻家的哥哥也刚刚名校毕业,找了份体面的工作。所谓体面,是他任职的公司是传说中的四大。街坊邻居都对他赞口不绝,说他将来定是前途无量。
当时我并不知道四大是什么,只是觉得可能和四大天王有点关系,必定是牛哄哄。
直到大学毕业,我自己步入职场,才知道四大的员工风光表明的背后是超负荷的工作量。曾经不止一次听说,有刚毕业的年轻姑娘,因为压力过大,上班时间工作着忽然伏案嚎啕大哭。很多时候,冷暖心酸只有自己知道,留给外人的多是光鲜和笑脸。
那是他第一个月的薪水,他喜气洋洋的带我去了一家西式简餐厅。那个时候我一直很困惑,为什么外面明明阳光明媚,餐厅里偏要拉上窗帘,开满吊灯。
这里的灯光多是昏黄的色调,夹杂着耀眼的白光透过水晶折射出的细小的碎钻。每一张桌子都只能两人使用,上面铺着灰粉色的桌布,和暗红色绣金丝的桌旗。桌子两侧是两把半圆形艳红色的沙发。暧昧之气扑面而来。
我只是普通家庭的孩子,在当时的年代,这种小资产阶级的餐厅,别说吃,更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我像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兴奋又小心翼翼。前菜,主菜,甜点,我已经晕头转向。最后我指着酒水饮料单子上一张漂亮的图片对他说我要这个。
他很惊讶的看着我,然后狡邪的一笑,同意了。我当时只是奇怪他的笑容的诡异,并不知道也许他正带着促狭的心态想看我笑话呢。
饭间我仔细打量我对面的这个男人。这是我第一次看他这样的装扮,头发梳的一丝不苟,洁白的衬衫领子和烫得笔挺的西装,手腕上的正装手表在衬衫袖口下,闪着银光,晃着我的眼。
他的眼神变得犀利,他的举动合乎时宜。他再也不是那个喜欢揪我小辫子,往我身上放毛毛虫的淘气小男孩了。
一顿饭下来,也不知是否因为这空间太昏暗太迷离,我有些脸红心跳,连头都有点晕晕的。
也正是那天,我下定了决心,一定要考上他读的大学,一定去他任职的单位工作。
之后的日子我会做一些现在看来荒诞无比的事情。强迫自己看他喜欢的书,听他喜欢的音乐,在听到楼道里传来他熟悉的脚步身后,慌忙冲出门,装着和他偶然相遇。
我渴望和他独处,又害怕和他见面,看见他的笑听见他的声音我都会心慌意乱。和他在一起,我已经找不回那种邻家大哥的亲切感了。
最后,我以三分之差和那所学校失之交臂。其实我的成绩并不突出,只有我自己知道这几年我付出了多大的努力。我把自己关在房间大哭了整整一天。
时间可以让人留恋,也会让人忘却。在没有他的日子,这份感情便渐渐淡了。我也认识了我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男朋友。
后来,邻家哥哥带回家一个大眼睛长头发的漂亮女孩,之后他跳槽离开了那家公司。
而我,再也没有喝过那种饮料。
直到工作后,我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他带我去一家新开的餐厅,我再次见到了那张熟悉的图片,温润的红,点缀着亮黄和翠绿。
我对老公说我要喝这个,他很诧异。我几乎从来不喝酒的。
这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这是一种鸡尾酒。
名叫“草莓莫吉托”。
难怪当时我会脸红,难怪当时我会心跳,也难怪当时我的头晕晕的。
只是邻家的那个哥哥已经在我的记忆中和这红艳艳的草莓莫吉托融为了一体。
喝一口草莓莫吉托,味蕾在草莓和薄荷的清爽中完全怒放。我宛如身临其境的身处那一刻,他坐在我的对面,微笑着看我。
再看到邻家哥哥,也好象品了一口草莓莫吉托,激爽中带着微醉的酸甜。
后来我也自己尝试着调制过Strawberry Mojito,
在酒杯中加入适量的碎冰,放入新鲜草莓、薄荷、柠檬片,搅碎。再依次加入朗姆酒、苦艾酒。最后注满苏打水,用草莓和薄荷叶作为装饰。
繁琐而细腻,就好象少女情窦初开时的心思。
草莓莫吉托
莫吉托的“祖先”是古巴民族的薄荷软饮料。当在薄荷饮料中加入朗姆酒后,就变成了一款出众的饮料,而这个名字来源于MOJO一词,意思为“收集”、“混合”。
这款鸡尾酒不是我自己调的,是在blue frog喝到的。我不是托,我真的不是托 (=^_^=)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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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草莓莫吉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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