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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二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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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我醒来了,感觉有些昏昏沉沉,似过去了很久。身上没有力气,似乎有伤,但却感觉不到半点疼痛。
我微微抬眸,环视一圈,这是在乡下的言家老宅,还是我住的那个小屋,摆设一点都没变。
我感觉头昏昏沉沉的,似乎所有的记忆都被打乱了一般,我仔细回想着,之前所有的事倒是能记起,但是总感觉有些不对劲。
屋内灯火葳蕤,只点着桌案上的一盏昏灯,灯下有一人伏着身子写着什么,好像是阿姐。我想坐起来,看清楚到底是何人,却全身无力,软踏踏的又倒了下去,发出一声轻响。
只见那人一惊,猛直起身子,转过头,向我看了过来,果真是阿姐。忽有一瞬间的死寂,只听言未晞手中的笔从手中滑落,摔在了地上,发出一声脆响,她顾不得捡,敛声道:“蘅儿,你……你醒了……”
我一脸茫然,木讷的点了点头。
言未晞快步到床榻前,摸了摸我的脉搏,又拭了拭我的体温,才道一句:“好,醒过来就好。”
我不禁感叹道:“阿姐,你不单单修为高,而且这医术竟也如此出神如化。”
言未晞苦笑两声道:“我可没有什么惊为天人的医术,况且当时我找到你的时候,你已断气数十天,就算神医再世,也是束手无策罢了。现在与其说你是活人,不如说你已经死了更恰当些。你虽看着已无大恙,但经脉全废,五神全失,魂魄也是残缺的,就靠你体内的彼岸之种来将这仅剩的魂魄封体,若是离了这彼岸之种,你顷刻便会魂飞魄散。”
我依稀记得曾听一位说书人说起过,这彼岸之种是冥界的圣物,可将已死之人的魂魄封于体内,死人便可反生,但只是一具会思想的死尸罢了。
我仔细想了想,其实就算是死人又如何,虽与活人不同,但却从此不需要吃饭,喝水,活人要干的,都不用麻烦了,但是省下了不少时间。想到本来我应该躺在冰冷棺材里,现在却能与活人基本无恙,便觉得,这样也是挺好。
“额……阿姐,内个……我睡了多久?。”我抬起头问道。
言未晞叹了口气,道:“你呀,一睡就是整整三年。”
“三年!”我倒吸一口冷气,“这么久……”
“我当初给你用彼岸之种封魂时,本寻思着最多一个月你也就该醒了,没想到你迟迟不醒,好在魂魄尚稳,我和已儿就将你带回言家老宅这么等着,整整等了三年。好在,你如今醒了。”
说罢,言未晞轻轻摸了摸我的头,就像小时候一样,
“听话,咱们不回北都了,咱们就住在这言家老宅,不去蹚北都这摊浑水了,好不好。”
我点了点头,笑得盈盈道一句:“好。”
言未晞做到床头,将我揽到她怀里,时光好像回到了十年前,每次我受了委屈,她都会如此抱着我,轻声安慰着。
这感觉是如此的熟悉,如此的让人安心。说来疑惑,我虽已经死了,但还是觉得一阵困乏,不禁微微闭上了眼睛。良久,在半梦半醒间,恍惚听到阿姐轻声说着什么,似乎是在对我说,又像是自言自语:
“我们从今往后要像这样,一直生活在一起,你,我还有阿均,我们三个永远不分开,永远永远……”
我想答一句,却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如今,我虽醒了过来,而且脱离了六道轮回,算是长生不老,但终不是与自然规律相应和。我本死于北崖之下,但由于阿姐将魂魄封印于我的尸身内•,我借此醒了过来,这必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代价就是我不再也不能大大方方在阳光下,若是必须要白天出屋时,我要打着一把带着帷帐的伞,将自己遮得严严实实。想来也是,我这种与自然规律相违背的意外,自然不能活在阳光之中。
于此之外,我的容貌虽与生前基本无恙,但右眼角下方却多出了一朵鲜红的彼岸花,衬得我的容貌隐隐有几分妖孽。阿姐看后,也是几分无可奈何,便让人造了个银质的面具,将我的半张脸遮住。由此,我便时时带着它。
当我在这屋内呆了半个月后,阿姐终于黑着脸,勉强同意我到外面走走了。
这半个月甚是难熬,因为早已身死,我不用吃饭睡觉,没有了这些琐事打发时间,日子便觉得更难熬了几分。还好阿姐良心发现,允许言未已每日可以到我房中坐半个时辰,唠唠嗑解解闷。但每次言未已坐下时,阿姐也会插着腰站在一旁,直直地看着我俩。
因此我俩从不敢说些什么,只嘻嘻哈哈几句。每次没到半个时辰,阿姐便会将言未已赶出去,说什么打扰病人休息云云。
当然,我俩也是没这么容易屈服的。当阿姐不在时,言未已便会偷偷从小屋的窗子翻进来,有时还带着几本话本。
可阿姐当年在北都的北国第一圣(剩)女也不是充数的,这么多年言未已虽然顽劣,但从未闯出些太大的祸事,与阿姐的神(武)机(力)妙(措)算(施)是脱不了关系的。
遥想当年,不管言未已在北都的什么地点鬼混,不管他事先藏得多隐蔽,阿姐总是能精准无误的找到他。阿姐平日性情虽温文尔雅,但也不是吃素的,每逢此时也是箭无虚发,箭箭致命。
那时北都都流传着阿姐的丰功伟绩,不少大家闺秀都羡慕不已。她们也是实是没想到女子这一生,原来还可以这样活着,一度将阿姐作为自己的人生奋斗目标。以至于多年后,北都多了不少的悍妇,让北都的广大已婚男子惶惶不可终日。
我曾有幸见识过这样热(壮)烈的场面,那时我幼小的心灵就被深深震撼到了,实是觉得那些女子万幸没有一睹阿姐风采,不然多年之后,北国便会生生多出些堪比男儿的巾帼女英雄。至此我也对言未已生出了深深的怜悯,看来这十几年,他还在人世实是个奇迹。
于是,在三天后,言未已再也没有出现在我房间里。当我问起云雁时,云雁干笑两声道:“那日小姐不知为何非要拉着小公爷练剑,我听含春姐姐说,小公爷进去的时候还是自己走进去的,至于出来时……那便是由两个书童给抬出来的。”
我听罢也是一阵苦笑,但心里却几分疑惑,若是换作平常,言未已最多也是在祠堂跪上一两个时辰,实是没想到阿姐至此会如此下狠手。
日后,我问起言未已此事,许久,他才扭扭捏捏的道:“其实阿姊并不是因为我偷偷去看你生气的,我……当时想着你睡了整整三年……人虽不能……一度春宵,但也可以看看这……良辰春梦,解解眼馋也是一件好事……所以我给你带的那两本话本中……夹了……一本春宫图……”
我:“……”
就这样,我离开了生活了十七年的北都,在这靖州城住下。没有了朝廷的明争暗斗,每天也就是喂喂鸟,溜溜弯,逗逗言未已,也倒清闲的很。
倒是言未已这家伙不习惯的很。以前他每每来找我事,都会给我带些零食茶点,现在亦是如此。每逢此时,我只能干笑两声,十分委婉温和地表达出:劳资已经死了,吃不了东西了,你带这么多点心,是想找个坟头上供烧给我吗?
来来回回了三四次,他终于是长了些记性。于是他那天来找我时,还带了个书童,书童提了个大竹箱。待他坐下时,书童小心翼翼地将竹箱放在了地上,从里面取出了好几盘吃食,将盘子摆在了桌上。
随后,言未已边啃着一只酱香猪蹄,边笑嘻嘻地看向我道:“兄长,你看这只美味的猪蹄,啊……真香……你想不想吃啊?可惜了,兄长你已身死,不能吃了。可惜了……可惜了……”
他又看我一言不发的盯着他,不怀好意地笑了笑道:“兄长啊,我本来带这么多菜是想和你一起吃的,可是兄长上次说自己吃不了,所以小弟只能自己吃了……”
我依旧沉默着看着他手中的猪蹄,默不作声。
“兄长,你怎么不说话啊?你要是实在馋了,就跟我说一声,大不了我就饿一顿,不吃了。”
看着他一副深明大义的样子,我缓缓露出个和善的笑容道:“阿均啊,兄长不是想吃,只是……兄长在想要不要告诉你,你手上的猪蹄产自一只死了一周多的病猪。几天前前,我看着房妈妈拖着这只死猪进的厨房。”
言未已握着那只猪蹄愣了半晌,我见他实在可爱,又轻声道:“哦,对了,当时猪蹄刚炖好时,被隔壁的旺财叼走了一只,据说旺财现在还没能爬得起来呢。现在又过了一天,说不定杀伤力更大了,未已你可要小心啊……”
言未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