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看了一部小说,叫《傻孩子》,看完后很久,想到最后的结局还是让我伤痛的无法自抑。主角有三段感情,本来因为前两段的伤痛就已经饱受伤害,最后一段感情,他对自己的恋人说,这是他的最后一次尝试。那时,他的恋人没有当真,我作为读者也没有当真。直到那位恋人又遇到了生命中另一个爱的人。
作者的描写很真实,并没有贬低这位“小三”,只是写了他们是怎么相识,彼此的感情是多么真诚。毕竟不管感情并没有先来后到,有人淡了,就离开,有人没有,便苦苦等待。最后主角为他们安排好了所有事情,甚至亲手教自己恋人喜欢的人打理事物好有朝一日代替自己,末了,还叫他们不要为自己的选择感到悲伤,要珍惜眼前人,好好的生活下去。
最后,他选择了死去。
那个时候,我终于明白为什么这部小说的名字要叫做“傻孩子”。这也是我之所以痛苦的原因,或许大多数人觉得主角很傻,可是如果换做是我,我定会和他做同样的选择。
不管有没有人相信,有种人就是如此与世无争。不是他们不想得到,而是在得到前就失去了信心,久而久之,他们知道了一种不让自己痛苦的方法,那就是,不再去在意什么。
我父母在我刚出生的时候就离婚了,他们有了彼此新的伴侣,家庭,孩子。
我不跟他们长大,直到我母亲有了自己和继父的孩子后,她觉得我十分可怜便把我带到了身边。我父亲最长因为种种原因有六年甚至同我连电话都没有讲过。说不委屈,痛苦是骗人的,只是时间长了就习惯了。起初,我妈妈带我去商场,因为接电话把我忘在柜台,或者和亲戚带着孩子逛街,大家一群人都打车走了,却独独把我忘在马路上。那个时候,我六岁,还害怕得哭闹。不明白为什么转眼大家都不见了,没有人记得我。后来等了会儿,就知道或许没有人会回来找我,揪着路人的衣角问路,企图自己走回家。还好遇见的是好心人,问了我家里的电话号码就把我送回去了。
别人的离家出走大多都在青春期,我还记得我的第一次离家出走是在七岁。七岁的孩子是绝对没办法自己生存的,但是那个时候我却觉得自己睡在草坪上,揪野花吃也可以生存下去,我只是不想回家,不是因为家人打骂了我,我只是不想他们看到我都是副愁云满面的表情。
那次被找到后没有人大骂我,大家都问我想吃什么,想要什么,都买给我。
后来开学了,我就被送到了寄宿学校。
我身边有很多离婚家庭的孩子,他们都要比我聪明,知道让父母再婚后绝对不要再生孩子。但是我做不到,在我妈妈千方百计怀孕时,我说不出“我不想要弟弟妹妹。”这种话。这是他们追求幸福的权利,我没有权力剥夺。他们需要孩子,需要美满和睦的家庭,我不能因为我痛苦就让他们同我一起承受。这么说吧,我从来不觉得他们对我有什么义务,世界上有很多父母丢弃了自己的子女,至少他们有让我吃饱穿暖,供我读书上学。至于财产,我也从来没想过我会得到什么。
这个世界其实比我们想象的残酷,没有什么人是对你必须付有义务的,也没有什么人会永远站在原点等你。
明白这一点的时候,我四年级,因为长期的抑郁选择了自杀。
如果你发现这个世界没有人需要你,没有人珍惜你,你就会发现自杀其实并不是什么难以选择的事情。我甚至为了自杀查阅过很多资料。不过那个时候我被看护的很好,没有自杀的条件,我唯一能想到的方法就是自己咬断手腕。可是太疼了,后来就放弃了。
现在想起来,虽然不觉得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不过我还是会发笑。
真的应正了那句话:那些曾经让我们痛苦的事情,终有一天,会让我们笑着讲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