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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 4 章 ...

  •   哈,哈,哈。

      沈怜城咬着牙,不知是尴尬还是难堪,只觉脸上火辣辣的,偏偏手机还停留在那条微博上,更显得刚才的自作多情未免太过可笑。

      像个自娱自乐,自我欺骗的小丑。

      这样峰回路转,饶是他心思活泛,脸皮又厚,一时间仍有些失语。

      归青见他期期艾艾,脸色青红交加,更加疑惑。
      “你究竟想说什么?”

      “为什么要给他?”沈怜城攥紧拳头,举起手机,“为什么要给这个只见过几面的小演员?”

      “他说他是冯淳的粉丝,我就给了。”归青眉头一皱,对沈怜城的话有些不满,“不要小瞧小演员,他演技不错,又很有灵气,假以时日会有所成就。”
      “何必对他冷嘲热讽。”

      沈怜城听罢微微失神,嘴角溢出一丝苦涩笑容。

      归青工作中虽然严肃认真,全身心投入表演,但却并不自持身份,摆明星架子,在剧组里经常有爱才之心,提携后辈,指导演技不遗余力。与他合作过的演员和导演,都对他赞赏有加。

      他对所有人都是那么照顾,温言细语,极尽绅士风度。

      除了沈怜城。

      他分不到半点柔情。

      “那我呢?”听到归青出言维护外人,他突然开口,嗓音有些沙哑。

      “我明明也很喜欢冯淳的音乐啊。”

      归青没想到他会口出此言,不禁有些惊讶。

      “是吗?”

      “……我以为我说过的。”沈怜城涩然。

      只是他不记得。

      “一张唱片而已。”归青不以为意,“这么点小事,你借着沈家的名头引荐一下就是了。他又没你这样的背景。”

      “更何况,你这种三分钟热度的性格,有还是没有,也没什么区别。

      轻轻巧巧地,就对他盖棺定论。

      沈怜城握着筷子的手微微一颤。

      说者无心,听者有意。原来在他心里,自己仍旧是那个顽劣的二世祖,是靠着家境恣意跋扈的小少爷。

      沈怜城也不由得默默反省着自己:归青说得没错,不就是张唱片吗,为什么要斤斤计较?

      可不知为什么,他的脑海里却有一个声音却在疯狂呐喊着:

      不是的,不是的。

      沈怜城半天才放下僵硬的手臂,耸耸肩,无所谓地说:

      “你说的也对。”

      ——可那是不一样的。

      他一挑眉,眉宇间便露出几分刚烈倔强的样子,继续说:“本大少出马,什么东西得不到?”

      ——和你的心意不一样的。

      归青不置可否,吃过晚饭就开始和李启英打电话。明天有个活动临时取消,他要重新分配时间完成明天的工作。

      沈怜城已经收拾完所有家务,却没有靠近,只远远地站着,望向归青。

      过了许久,他终于开口:“蕴川,我今天能不能住……”

      归青蹙眉,他站起来,走到离沈怜城更远的客厅坐下,对他比了个“噤声”的手势。

      沈怜城也就心知肚明,就算他死乞白赖,归青今晚也不会让他留在这里。

      留在这里徒增厌烦,实在愚蠢。

      不合时宜的人,也早该走了。

      他在玄关前穿鞋,故意放大了动静想让他听见:
      “那我就……”

      可归青仍然坐在沙发上,保持着背对他的动作,大门顺势合上,将沈怜城后半段话隔绝在外。

      “……先回去啦。”

      沈怜城下了楼,本打算开车回家,可绕着花坛没头没脑地走了一圈,这才想起来,自己的跑车早在追逐归青时被扔在路上。

      归青倒是有几辆豪车停在地下车库,可今天的场面一度尴尬万分,他没脸回去找他。

      没奈何,他只得沿街慢慢闲逛,说是找车,可不知为何心里空落落的,总也找不见前路。

      沈怜城走走停停,路过一家酒馆,里面人声鼎沸,暖艳艳的光将他漆黑的眼瞳也镀上一层柔和颜色,他立在门口,看着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笑脸,或喜或嗔,俱是烟火尘世,人间百态。

      与他泾渭分明。

      “哥们儿,要不要进来喝一杯?”老板是个红光满面的中年汉子,见他杵着发愣,便十分热情地招呼他进来。

      “喝,”沈怜城轻吐一口气,也扯出灿烂笑容,“当然要喝,今朝有酒今朝醉。”

      就一步步,背着昏暗夜色,走近灯红酒绿里。

      另一边,直到归青挂断电话,才发现沈怜城已经走了。

      他也没在意,更没有发消息询问去向,第二天照旧去公司。

      上午约了一个杂志拍摄,还没到出席活动的时间,他在休息室等着经纪人。

      阿秋敲敲门,抱着一沓文件走进来。

      “少爷,这是上月的财务报表,请您过目。”

      她又拿出一本册子,“这是Grégory de Harcourt的投标文书,他们再次提出与我们合作的请求。”

      归青欠起身,一向淡薄矜贵的脸上流露出上位者的端肃。

      “去年不是已经回绝过他们?”

      “这次他们开出相当丰厚的条件,若我们能接下,您名下的子公司将会是今年盈利第一。”

      阿秋飞速翻着材料,抽出份文件放在他面前,“Grégory de Harcourt还提出投资您的新电影,这也免去归氏出面赞助的麻烦。他们求上门的合作,对我们百利而无一害。”

      归青手里的万宝龙钢笔在虎口转了一圈,他在文件上几笔签下名字,说:“叫他们联系归氏集团的人,这些事公司自有人处理。”

      “是,少爷。”

      阿秋拿起文件,一向精明干练的脸忽然露出犹豫神色。

      “归家那边……老爷又来了消息。”

      归青眉头几不可闻地皱了皱,钢笔“啪”地落在桌上。

      “爷爷有没有说具体什么事?”

      “老爷语焉不详,只怕还是打算说服你回去掌管归氏。”阿秋顿了顿,“还有,他说您也不小了,是时候该考虑婚姻大事。”

      归青一向平静无波的脸终于出现了涟漪。

      他早知归老爷子是归家权威,只因为他是继承人,就对他事事掌控。从小到大,他都被归老爷子严格管束,尤其是婚姻,更是说一不二的强硬,一定要一手包办。

      不由得他不头痛。

      “知道了,”看见经纪人在门口等着接他去摄影棚,归青站起来,低声吩咐阿秋,“安排行程,过几日回归家一趟,不要惊动李启英。”

      “是。”阿秋应声。

      她试探着说:“您这几年重心一直不在归氏,旁支的几位少爷都在暗自较劲,二爷家的宇琪少爷更是在家族里占尽了风头。”

      “说来说去,总是二叔家最不老实。”归青眼中精光一闪,微微冷笑。

      “有的人也该好好敲打了。”

      他走出了休息室。

      阿秋跟在后面,似是想起什么,又说:“沈先生那边,需不需要通知一声?”

      归青想也不想。

      若不是阿秋说起,他压根忘了还有这样一个人存在。

      “不必。”

      他薄淡地回绝。

      此后一连几日,归青再未联系过沈怜城。

      沈怜城并没有太过沮丧。他早已习惯了这样的生活,日复一日的等待磨灭了他的脾气,如此孤独之于现在的他而言,也并非无法忍受。

      这几日天气极好,沈怜城从前的朋友纷纷向他抛出橄榄枝,邀请这位一向有约必赴的小少爷出去潇洒。可他却推掉所有邀约,窝在家里看电影。

      他看似是时尚的弄潮儿,爱玩爱热闹,实则颇有些复古情怀,不仅喜欢黑胶,还收集了很多DVD碟片。

      尤其是这部归青话剧演出的限量版蓝光特典,他特地买了十几张收藏。

      沈怜城打开投影仪,放好光盘。

      “她说过,只要我送她红玫瑰,就和我跳舞。”

      舞台上凄清的光播撒下来,归青穿着白色衬衫,跪坐在一片废墟里,捧着月光哀伤地轻轻吟诵着台词。他声音十分动听,泠泠如清泉,伴着幽咽音乐,好像在观众的身上也披挂了冷淡的雪光。

      归青作品不多,部部都是精品。这是他几年前出演的一部舞台剧《夜莺与玫瑰》,取材于王尔德的短篇故事,剧情偏意识流,舞美呈现出缠绵凄恻的冷暗风格,在他的影视里自成一派,是比较冷门的一个。

      这却是沈怜城最喜欢的作品。

      归青身上永远带着冰冷的,孤绝于世的诱惑,剧里他一反常态,不同于素日的平静淡漠,呈现出幽幽暗暗的疯狂;他长发披肩,苍白着脸,颈上缠着一只红玫瑰,有种强大而颓废病态的惊心美感。

      沈怜城爱极了归青冷淡禁欲的样子,让他不自禁生出阴暗的想法。他想撕开归青,看看他外表下藏着的是怎样的内心,想他是否只是个不近人情的石胎泥塑,每一寸都淬着冰冻的骨血。

      归青越是推拒,他越是难以驯服心猿意马,抵挡不住躁动烈火。血液在奔腾,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在叫嚣着嘶吼着:渴望他,得到他,拥有他。

      直至完全被他占有。

      沈怜城又过了几天,这才耐不住,给归青发消息。

      “还生不生我的气?我今天去找你好不好?”

      隔了两天,归青才悠悠地回:
      “好。”

      沈怜城忙不迭把自己收拾得焕然一新,临到门口却没敢自己上去,只在楼下等他。

      于是归青一下车,就看到沈怜城屈着一双长腿坐在花坛下按手机。

      他身着一件简单的白T恤,下身穿着蓝色破洞牛仔裤,一双勾人的眼被屏幕映得圆而亮,灿灿如上好的黑曜石,十足是个清纯乖顺的学生。只不过他头发天生硬挺,精心打理过也不算服帖,倒像是扎手的毛刺猬。

      他走过去,距沈怜城尚有一段距离时停下。

      “怎么在这里?”

      沈怜城听见熟悉的声音,嗖地从花坛上跳起来,他细细观察着归青的脸色,心先放下大半。

      “今天心情很好?”

      归青的声音仍然四平八稳,听不出情绪。

      “还好。”

      夜色朦胧,归青清隽的眉眼随着昏黄路灯明明灭灭,盛着晕晕柔光,像幅精美绝伦的油画。

      那就是他一直向往的玫瑰。

      沈怜城不由得唤道:“蕴川。”

      “嗯?”

      他却呐呐地没了下文。

      蕴川这名字还是他偶然间知道的,他觉得好听,从此便一直这样称呼他。

      归青拗他不过,也就由得他去。

      他总是喜欢一遍一遍,不厌其烦地唤着他的名字。

      蕴——川——,语调先是低沉下去,旋即轻快地翘起来,唇齿开合间,扑面而来的便是如画风流,单是念着,就已经知道这会是怎样一个惊才绝艳的人物。

      沈怜城钟爱这称呼,与众不同,他堂而皇之说出来,却有种隐匿的亲昵。

      他是全世界的归青,却只是他一人的蕴川。

      “蕴川。”他又低低喊了一声。

      “什么事?”

      不知是不是沈怜城的错觉,今天的归青似乎格外耐心。微醺的嗓音伴着夏夜柔媚的晚风,轻盈盈飘飘然,令他未饮先醉。

      “没什么,只是想叫你的名字。”沈怜城忍不住深深凝望着归青,将他万千风情尽收眼底。

      见他说得痴气,归青莞尔一笑,捏捏他的耳垂。

      “你还真是傻得有趣。”

      沈怜城耳朵酥麻,呼吸一促,血管的每一寸都在激烈地跳动着。

      怦咚,怦咚。

      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顿时烟消云散,一切令他羞惭的念头通通抛之脑后。

      不是没有过委屈,不是没有难过的时刻,可归青向他温柔地弯一弯眼睛,他就什么都忘了。

      他还是初遇时低眉浅笑的神明,而他追随沿途遗失的奇迹,从未改变。

      那颗叫嚣着的,躁动难明惶惑不安的心,终于在此刻得到了解救。它还活在胸腔里,一鼓一鼓地跳动着,喃喃地说:

      你看,原来你永远也不会对他狠下心肠。

      ——无论如何,他总是舍不得。

      舍不得去怪他。

      舍不得去不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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