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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个故事的开端 ...

  •   快过了吃晚饭的点,我刚刚到家。

      手机的屏幕就没暗下去过。群里还是一如既往的喧闹,这个群没有涵盖我认识的所有同学,更像是一群自以为掌握了话语权和权势的人,给自己盖的一座宝殿。有人在讲段子,还有人在明目张胆地交流明天要怎么整胡小蝶。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会被他们算在里面。

      做饭之余瞥了一眼手机,八点十三分,原来已经这么晚了。弹出来的消息有点让我在意,好像有人说着过分的话,在讨论给胡小蝶选一个合适的忌日。

      这样的“玩笑话”已经是司空见惯了,而且我并不想掺和,也没有那个精力去帮胡小蝶摆平更多的事情。我连自己都照顾不好。

      在厨房忙碌的时候,我突然想,如果让我挑选一个忌日,我当然不会选择在二月二十九日。虽然我的医生说我要做好准备,但是我还是会害怕。四年一次的忌日实在太过于冷清——本来就没什么人会来给我扫墓的。

      我一直都没办法消化过于油腻的食物,但是今天我突然很想试一次。我给自己做了一盘蛋包饭,里面藏着一张特别的门票。没想到它做出来真的是圆的,就像一个没有闭合也没有开口的圆环。

      饭菜在三月尚觉寒冷的空气里显现出热气,而餐具却泛着冰冷的光。我要好好吃饭。

      本来我非常想拥有一个安静的夜晚,可是街道上的嘈杂声让我很不忿。我在这里本来可以好好吃着饭,可是一街之隔的地方是一片很混乱的巷道,和我家隔着马路遥相对望,时不时会有小混混约架的事情发生。这个小区新建不久,物业都还在接洽,我是这一片唯一的住户。

      小混混打架的事情我一向是不想管也不敢管的,但是今天不一样。

      捏着手机带了点钱走出门,街道对面果然有一团扭打在一起的身影。我过了马路慢慢走过去,给他们足够的时间发现我。

      凑的足够近我才发现是打群架,不过是一群人打一个人。那群打人的混混有四五个,挑染着品味很差的头发,我难受得咬紧牙才把注意力从四个鸡窝上挪开。不经意看见被提溜着领子的那个倒霉蛋,他鼻青脸肿,但我莫名觉得他精神得过了头。

      “出来玩喝多了,别闹出什么事请来。我今天过生日,能不能麻烦你们明天再算账?”

      我站在那里,客客气气地跟他们说,同时把两张红色的钞票拿出来,塞到那个看起来是头头的人手里。

      彼时我已经把校服换下,那群人看了看我,拿着红色钞票很自然地就往兜里揣,痞里痞气地斜乜着地上那个靠着树干蜷作一团的人影,呸了一口:“算你小子运气好,今天看人面儿上没打死你,你手给我放干净些,不该管就别管,不然明天你就等着吧。”

      他们好歹是走远了,我看那群人没有要再回来的意思,就瞥了一眼地上的人。

      这个人被打得真的很惨,我看着都觉得疼。打了麻醉药用刀子直接划出来的伤口,当然比不上这些街头混混不长眼的拳头一拳拳揍出来的伤口疼。我有些同情地摸了摸脖子。

      他这个时候才慢慢把头抬起来,眼睛在满脸污渍中显得格外凶狠明亮,像动物世界里的那些猫科动物,透露出一股子倔强和不甘的狠劲。

      得,谁会怕他?他左右没力气再对我下手。

      我站在原地问他:“要叫你朋友来么?”

      他抬起头,嘴角都肿了,整张脸看起来有点可笑,盯了我一会儿没有说话。

      我本来想问他为什么不认输,可是觉得这样问可能显得我太幼稚——或许他会嗤之以鼻地说“认输会被打得更惨”,又或许他不会说话,以此表现出他作为一个混混的骨气,所以我就没有问了。

      可是我还是有一点好奇,他到底是真的习惯了一身伤口,还是只是要面子撑着不说。

      “你们做混混的,每天被打,不会觉得痛么?不会怕死么?”

      他的眼神有一瞬间的动摇,但马上又变得怪异,好像我真的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瓜。那个眼神像是在告诉我,我们不是一路人,我问了,就算他告诉我,我也不可能懂。

      就好像我才是那个拉低整条街智商的可爱又憨痴的傻瓜。

      抽了抽鼻子,我转过身准备就此离开。刚走了两步路,就感觉被什么东西绊住。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少,黝黑车身上那一盏车灯倒真叫我想起他刚才那个不甘的眼神,好想他真的在极度渴求着什么东西。

      我捏紧衣服下摆,侧了侧脑袋又转回去,心底涌起一股灼热的感觉。好像有谁把我心里的水龙头打开了,还把水温设置到了暖得烫人的四十六度。

      我在心底暗骂了一句。

      重庆三月份,八点多的夜晚实在有点冷,我把手插进牛仔外套的兜里,抬起一条腿剐蹭着粗糙的路面,过了一会儿才下定决心,认命地呼出一口浊气:“你叫什么名字?”

      地下那个呆瓜很警惕地看着我——好吧,或许我不该叫他呆瓜。反正我也没指望他搭话就是了。

      我走到他身边蹲下,把他的手抬起挂在脖子上,很艰难地把他的身体搬了起来。站起来几乎摇摇欲坠,我脚下差点没踩稳,于是责备地看了他一眼,有点吹胡子瞪眼的味道。

      哪怕他脸上再脏,我也看得清他眼中的情绪,真奇怪。他着实很诧异,皱着眉头不知道脑子里在想什么,但是没有剧烈挣扎,乖乖地配合我的脚步,艰难地一起走到了我家门前。

      像扛着一只必须小心轻放的瓷器,我掏出兜里的钥匙开了门,几乎是把他拖到了沙发上,安放好这具精瘦结实的躯体之后,门都没来得及关,先挡在他面前把桌上的药瓶和水杯收拾干净了。

      我给他倒了一杯温水,趁着他喝水的空当拿了条毛巾沾了热水,准备给他擦脸。

      撇开五官不管,先把脸周围擦干净了,白毛巾就变成黑的了。我现在才发现他浑身都是伤,心里庆幸自己没让他自己动手。

      他眉毛上被人豁了个口子,血痂凝固在眉头,我很小心地帮他化开血痂,手腕却被他一把抓住,微微抬开。

      尽管他什么也没说,但肢体足以表现出他的局促和抵触,所以我暂时终止了这项浩大的工程,就坐在一边没什么表情地看着他。

      他的目光谨慎地在我屋子里转了一圈,也许在想方设法搞清楚我是谁。从他进门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紧张地关注我的手机,确保我没有打出任何一通电话,这还真是小混混的做派。

      这个小区的定位算是偏高档的,但是房地产不靠谱,物业迟迟没有对接,所以基本就成了半吊子项目,公寓区稍微好一些,住户比较多,但是独立栋就只有我一个人在住。他应该也是搞明白了这一点,开始放松下来。

      如果他不问,我不打算解释什么。比如我为什么会把他带回家,比如为什么我一个人住,比如,我的经济来源是什么。索所幸他还是很保守,眼神警惕又疑惑地看着我,欲言又止好几次,最后还是说,“我马上就走。”

      我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坚持:“先上药。”

      他的目光转向我摆在茶几上的瓶瓶罐罐,棕色玻璃瓶,塑料瓶,还有用纸包好的药片。用途各不相同,我分得清。

      坦白说,我不喜欢自己上药,因为每次上药必然要直视我的伤口,但给别人上药不一样,知道不只是你一个人在受伤,总归是有一种疼痛的慰藉的。

      我把他的脸擦擦干净,这次他没有反抗,只是整个人都很僵硬。他还是很端正的。长了一张乖学生的脸,把痞气藏一藏,穿上校服指不定还能混到学校里去。

      “你多大了?成年了吗?”

      他瞥了我一眼,没有说话。

      他脸颊上有一道很深的创口,我抖动手腕,小心地把药敷在翻开的皮肉上面,他有些吃痛,一下子咬紧下颌,脸部的线条收紧了。

      “你干嘛的?”见他不回答,我又随意起了个话头。我想让他多说话,怕他在想着怎么杀人劫财再抛尸。

      还是沉默。

      我对他的态度感到不满,在清理他鼻梁上伤口的时候下手重了些,可他也没喊疼,只是缩了缩鼻翼,略微抽搐了一下。

      “疼就别忍着啊。”我用平淡的语气跟他说,心里却有点恶作剧成功的得意。

      他突然没了声响——是那种让我感觉不到他存在的声响。然后他快速眨了眨眼睛,睫毛扫过我的指节,温热的呼吸喷在我手心,让我的动作停顿了一下。

      我抽出时间看了他一眼。他现在眉眼低垂,因为伤口疼有些没精打采地耷拉着,显得温驯,就像每个班都会有的腼腆而安静的,坐在前排好好学习的男生。

      我也不知道该对混混报以一种怎样的态度,是嫌弃,怜悯,还是惧怕。但是他安静的有些过分,反而让我没来由的生出一种愧疚。就好像他流落成一个混混,不是他的错,而是我的错。

      “混混。”他淡淡地说,听不出情绪,打断了我的思路。反应了一会儿,我才明白他是在回答我刚才的问题。过了好一会儿,他才加上一句,“不读书。”

      他是混混,难道我看不出来么?与此相比,我对他追加的这句话感到疑惑,混混当然不念书,所以他为什么要加上那句话呢?是在敲打我,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还是怀着遗憾歉疚的复杂心情告诉我这件事呢?

      可是我没有再问下去,把他的脸弄得白白净净之后,拍了拍他让他起来:“身上的伤口你自己处理吧。浴室里有基本的医用棉花,酒精,红药水和绷带,客用毛巾我给你放在那里了,还有一身衣服。”

      他睁开眼睛,有些愣愣的,然后反应过来,迟疑地道了谢。

      指了指开着的浴室门,我有点嫌弃地拈着那条脏兮兮的毛巾,“要是处理不了的伤口,我也没办法,你明天叫你兄弟跟你弄吧。”

      这一次却没有听到他的回话。我疑惑地看了他一眼,发现他在看着什么东西,刚刚收回目光。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他大概在盯着餐桌上那盘蛋包饭。

      再次拍拍他让他起来——他这下站起来倒很是利索,大概刚才那么要死要活的样子是因为没力气了——然后起身去把餐桌收拾了,当着他的面把动都没动的蛋包饭原样倒进垃圾桶里,然后转身进了厨房。

      浴室里传来水声,我收拾一下准备做晚饭,才发现根本没问他想吃什么。现在过去敲门又很难为情,但是他大概不会喜欢吃面——看他的样子应该吃了不少泡面才对。所以最后还是决定做蛋包饭。

      做好饭他正好出来,用毛巾擦着半干的头发,我注意到他没穿我给他拿的我爸的衣服。前面的几络头发耷拉下来可以盖住眼睛,显然有些扎人,所以他晃晃脑袋,有点不舒服地眨着眼睛。这样倒是显得他很乖巧,痞气不是十分明显,倒是有股冷峻的感觉。

      他抬起头看见我和桌子上的蛋包饭和一碗面条,微微睁大了眼睛,手上揉头发的动作也停了下来。我示意他过来吃饭,然后自己拉开一张椅子坐下,热腾腾的蒸汽熏得我眼睛有点不舒服:“吃饭。”

      他站在那里,把毛巾挂在脖子上,审视了一会儿,然后从善如流地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翕动鼻翼闻了闻:“你又新做了一份?为什么不吃刚才那份?”

      我倒是没想到,洗个澡治好了他的哑巴。

      “冷了,”我夹起一筷子面条,神色有些不豫,“那份不是给你吃的。”

      “哦,”他应声的时候我以为他理解了,可紧接着他又说,“和男朋友分手的晚餐是吧,我懂。”

      我听了,被面汤一下呛住,掩面转过身去咳嗽,咳得脸发红,他端着一杯水拿给我,我没多想就喝了一大口,皱着眉头缓了一会儿,放下茶杯,刚想说“你懂个屁”,就发现一丝不对劲。

      对面的人放下勺子,整个人后仰靠在椅子上,好整以暇地看着我,嘴角还有一抹促狭的笑。

      ……我手里拿的不是他的杯子么?!

      “我还没喝。”

      我拉开椅子站起来,又羞又恼,他却用很快乐的语调安抚着我一触即然的情绪:“拿水给你喝,你还没谢谢我呢,发什么脾气啊?”

      ……我救了他的命,他也还没谢谢我呢,就搁着这儿作弄我?

      我闷闷地又坐下了,感觉浑身不自在:“我没男朋友,你别乱说。”

      我又喝了一口面汤,有点发汗,身上暖和了起来。看他也差不多吃完了,就把盘子一收,头也不回地进厨房。

      都是因为他,今天得多洗一个碟子一只碗,还有两双筷子。

      我请回家的财神爷靠在门框上,声音懒洋洋的,“你是不是经常捡人回家呀?”

      手上沾满了洗洁精搓出来的泡泡,我听到这话浑身触电一样,很有涵养地忍住没发火,但是还是腹诽到:你这说的不是每月零花钱两百万的富婆干的事儿么?你看我这张脸上有没有写“我是富婆,我要包养小白脸”这句话?

      我很生硬地把水龙头关掉,放掉全是泡泡的污水,“你有病吧。”

      “哦,”他笑了,“这样啊。”

      “谁跟你说我是个富婆?我是一个只能勉强养活自己的女高中生。把你捡回来请你吃顿饭都会过不下去的那种。麻烦你看看,这个家里有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好吧,我承认——值钱的东西他是看不到的因为全被我锁在房间的保险箱里了。

      “还有,”我甩了甩手上的水珠,“捡你回来是不想看你被活活打死,就这样。”

      我说完也没继续逗留,把盘子放好就走了出去。他抓住机会问了当晚最后一个问题,“那你真的是今天过生日吗?”

      我愣了愣——那是我胡诌的,但是我还是回答了他,不过答案也是胡诌的,“不是,是下个月,四月一号。”

      然后回房间锁上门,很显然地暗示他要么睡沙发,要么就滚蛋。我倒是不介意他趁机拿点什么走,他总不可能脑子坏到要拿我的药吧?

      我躺在床上想了很久,说实话我并不觉得他是个狠角色。他确实是一个混混,甚至还可能做着一些非常让人不齿的勾当。如果作为一个普通人,我是应该讨厌他的。

      他应该就是人们嘴里的“那种人”,生活在一间很小的水泥房里,或者幸运一点,有一间属于自己的违章小木屋,窗沿上放着用来刷鞋的刷子,太阳照在上面,会显得木板脱色,刷毛分叉,弥漫着一股和光明现世格格不入的邋遢的生活气息。然后屋子里会有一张深色的沙发,或许是皮质的,上面还可能沾满了污渍,和没有被他注意到的油迹。他会有一盏不怎么亮的灯,平时不怎么打开;桌子上或许还有一只水壶,烧开水的时候会发出让人不适却叫人习以为常的尖啸。他会有一只猫吗?那种黑白相间的灰色野猫,和他一样精瘦,充满防备,惹人讨厌?

      我可以毫不费力地想象他的生活,可是这不是我想知道的。我有着一些非常天真的问题,天真到连老师都不屑于回答。比如,他为什么会这样?他难道应该这样吗?上一次我看着他们打架之后各自散去,不留神问出了这个问题,被我同路的男生嗤笑了一声。

      可是没有办法,如果曾经步入过泥沼,不可能会对身处阴沟里的他们无动于衷。而且,比起其他混混,他至少对我来说,有一点点特别。这种特别,其实还体现在他最后的那句话上。

      他问我是不是今天过生日,大概是为了确认我到那里的目的。究竟真的如我所言,是为了生日不被打扰,还是处于别的目的。简言之,他想问的其实是“你为什么要来救我”这样的话,而我也告诉了他,不是所有人都不在意他的死活,虽然这回答的源头,是一场早就准备好却被打断的谢幕。

      他这么小心翼翼的问话,是为了什么呢。

      人们不喜欢看坏人改过自新,人们喜欢看坏人罪有应得。而这些人也从来不会知道,能够光明正大地,长长久久地活在这个世界,是一件多么难能可贵的事情。

      而他知道。可他却不会想到,今天是我为自己选的谢幕日。我的身体已经撑不了多久,最多还有一年半载可活,所以考量过后我决定在今天死去,被我倒掉的蛋包饭里藏了两片小小的药片,吃下去我就会永远离开这个美丽的世界。只是因为他被打,而我害怕自己孤独赴死的过程被打断,就出门平息事端,我本来还会死在今天这天这个晚上,全因为他那个眼神有太多不甘,像是在质问我,点醒我。我羞愧得无地自容,原本以为的坚强意志瞬间溃不成军。就是因为那个眼神,质问我,他可以拼命活下去,为什么我不行?

      他大概不知道我一直在等待那样一个眼神,一个启示;他也不知道,坐在树下抬头看我一眼的自己,无意中做了一件多么功德无量的事情。

      所以我把他带了回来——他救了我一次,我欠他的。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一个故事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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