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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第七十七章 [现代篇] ...

  •   这一世,江时晏走完了。
      幸得系统眷顾,江时晏再次回到现代。

      此刻正值金秋十月,丹桂飘香。
      秋日的暖阳照耀着,给落在地面上的枫叶渡上一层金色的光辉。

      这里是北辰街,每逢此时分外热闹,总会有年轻人手捧一杯热奶茶,穿着秋装,围着围脖,在布满枫叶的小路上蹦跳着。
      而他恰逢来此,瞧见眼前这番景象,想起了小时候落魄的模样……

      他从小在孤儿院长大。
      孤儿院里什么都好,有吃有喝,就是兜里没有一毛钱。
      那时他很瘦小,总会被里面那帮坏小孩欺负。
      其他小孩见那坏小孩长得人高马大的,实在是怕得很,慌忙逃窜都来不及,更何况帮他呢。

      他曾被人收养过两次。

      第一次是在他四岁那年,收养他的是一位先生。
      先生是一位普通的职员。经常出差,偶尔还会有应酬。
      应酬嘛,总得喝上点。那人好酒,总是会喝个烂醉回家。
      他那时候哪见过这般阵仗。扶着那人进屋时,只觉得那人有千斤鼎重,真是让他喘不过气。

      偏偏那人还会发酒疯,动不动抄起家伙往他身上招呼。稍有不慎,就得捱上一顿毒打。

      人一旦碰上酒,怎么会大变样了呢?
      小小年纪的他,当然不明白了。

      后来啊……
      那人得了肝癌走了。

      他离开了呆了六年的,脏乱的家,灰头土脸的回到了孤儿院。

      第二次是一对年轻夫妇。
      他们结婚已经四年了,很想要个孩子,但是迟迟没有孩子。
      正好有人给他们出了个主意,说如果他们去孤儿院里收养一个,说不定很快就会有自己的孩子了。

      这是真是假他们不知道,但他们就是想要一个孩子。干脆死马当活马医,来到孤儿院时正好看见他在花园,干脆就收养了他。
      他那时离开孤儿院的时候,还听到那个坏小孩拉了一大帮子人在背后说着他坏话。

      “真是没想到啊,之前被退货了的运气这么好,竟然还能被人收养。”
      “哎呀,我们哪有像他这样的运气哦。”
      “听说啊,他之前那个父亲,好像最后得病死了。不知道这位……”
      “说不定他还真是个扫把星。”
      ……

      小孩子的恶意,有时候和成年人比起来,会大上许多。
      因为实在是过于简单而纯粹了。

      他将背后的恶语视为一阵风,跟着这对年轻夫妇回了家。
      新家如此漂亮,东西整齐地摆放着,地面一点都不坑坑洼洼,这可比上一家要好上太多了。

      因为那个酒鬼从来不会自己收拾屋子。

      年轻妇人看见他小心地蜷缩在角落,小眼睛慌乱地观察着周围的一切。知道他很紧张,便笑着挥手,示意他来到她跟前。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妇人的样貌。

      怎么说呢。
      她是真好看啊!

      除了好看,他实在是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词汇来形容。

      得亏九年制义务教育,要不然就他那性子,肯定不会去学校念书,成为彻头彻尾的“九漏鱼”。

      她看着他眼神亮亮的,呆呆的看着她。眉眼弯弯,笑着将她抱起,道:“老公,你看我们的孩子,这眼睛真亮,真大。”
      “是。”她的丈夫一见她高兴,顺着她话说道,“媳妇儿,咱这回可真是领养了个长得俊的孩子。”
      “那他以后,就是我们的儿子咯?”
      丈夫笑着,应和着:“以后啊,我们的孩子,不管男孩女孩,肯定都是个漂亮俊俏的。”
      自此,他以为,他终于有了一个新家了。

      ……
      旁人的无心之言,真是灵啊!
      他们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是个男孩。
      他知道他不是亲生的,小小年纪便主动担起家务活。好像这样就可以一直留在家里。

      事实上,并不会。
      自从他们的儿子长大记事起,便对他拳打脚踢。

      只因为他不是亲生的。
      只因为他,不过是年轻夫妇求得自己孩子的工具罢了。
      他只是个外来者。

      他注定要离开这个待了两年的新家,还是灰头土脸地回到了孤儿院。
      自从他被退回了两次之后,孤儿院的院长渐渐对他不管不问,只求他别死在孤儿院里就行。

      他在孤儿院里度过了最艰难的时光。
      好在他熬过了十五岁,终于可以离开那个天天受欺负的地方。
      离开,也就意味着他要重新寻得住处,自力更生。

      而他连十六岁都没到,上餐馆打工都没人愿意收。
      因为没有钱,他平日大多数都是在垃圾桶边捡别人不要的食物充饥。
      偶尔会碰上心善的路人,看着他瘦小可怜,将手上的两个白面馒头给他。

      他刚开始是拒绝的。
      可架不住路人的热情,硬是将馒头塞在他怀里,走了。

      馒头刚拿出蒸笼不久,还热的,正好吃的。
      那是他第一次吃上这么好的馒头。

      ……
      他终于过了十六岁,可以去餐馆打工了。
      街上好多老板看他体格瘦小,实在是不看好他能做好杂活。好在有家老板心善,愿意招他打工。
      这是一家炸鸡店,工作内容也很简单,不需要他会做食材,只需要他帮忙擦桌子洗盘子就行。
      工资不高,时薪十八元一小时,早八晚八,三餐包吃。

      这些对于当时的他来说,真的是够高了!

      但是,他不知道住哪。
      听说租房很贵,好像一个月就要几千块!
      那可真是天价,他实在是住不起那么好的房子。

      也是这个老板告诉他,离开炸鸡店右转,就有一个地下室。那个地下室很少有人经过,里面正好有个房间。
      如果他不介意的话,可以住那儿。

      他当然不介意了。
      因为住在地下室不需要交房租,万一哪天下雨,他还有地方呆着。

      他在那个地方,一住就住了五年。
      五年,可真是能改变一个人。
      原先那个瘦瘦的小孩,现在看上去也是个大人了。

      不过啊,那双眼看人的时候依旧亮亮的。

      炸鸡店够大,若是有人需要在此停留片刻,也不会被老板赶走。
      现在正是学生放假的时候,听说旁边是一所很大学。

      他不知道什么是大学,每逢听老板说起的时候,也只能默不作声。
      他实在是不想让旁人看出他的窘迫。

      老板是个很好的人,也很耐心地解释着,说能考上那所大学的人都很厉害。
      老板还说,像他这样的小伙,只读了九年制义务教育,那哪可以?

      他第一次知道,原来九年制义务教育之后,还可以接着读的。
      不过……
      他现在这个样子,应该不太合适吧。

      正好有个年轻人听到他俩的对话,顺势说了句:“好像可以自考的。”
      “自考?”他无意识的问道,“什么叫自考?”
      这好像把那人难住了,只见那人挠着头,吞吐道:“我也不是很懂,听说要交学费的。”

      要学费啊。
      这可就有点难办了。

      万一学费很贵,他一时半会儿还真拿不出来。
      要不,等个几年再说吧。

      在他二十五岁那年,他攒够了钱,参加了自考。
      这么多年没读书,他居然还考上了!

      而且还是旁边那所大学。

      挺好的。
      而且还不需要去学校,不耽误他打工挣钱。

      老板一听说他自考上了,也替他高兴。也知道他得上课,偶尔也会让他提前下班。
      提前下班的话,工资也不会少给,还是和之前一样。

      他之前退回过几次,却被老板以“学习上要花钱”为由给拒绝了。

      他真的觉得他遇上了一个很好的老板。

      在他二十七岁那年,也就是穿越到北辰国的那年,他念完了大学。
      老板说,他现在也是一位大学生了。

      那个时候的人很开明,总会理解那些因为年少贫困,念不起书的人。
      听说老板的炸鸡店里出了个大学生,还是旁边那所大学的,生意也比平日里好上不少。

      可惜啊,这么好的人,最后却不得善终。
      他又一次面临生离死别。
      上一次,他只觉得那个讨厌的人死了活该;这一次……

      他平静地流着泪,被迫接受了老板意外离世的消息。

      老板年轻的时候,妻子病重,没了。
      老板年老的时候,不小心在卫生间滑倒,没了。

      他不知道老板姓甚名谁,只是在北城街那边的庙旁边,给老板挖了个土堆。
      然后,亲手雕刻了一个小小的墓碑。
      碑文无字,但只要他知道,这是老板的
      墓碑,就够了。

      他其实趁老板不注意,偷学了几样卖的好的炸货配方。
      老板也没太在意,当时只说让他别自己做,抢他生意就可以。

      实在是没想到,造化弄人啊。

      ……
      清明。
      是他给老板扫墓的日子。

      他关了炸鸡店,前往了旧址,在老板的墓碑前摆上了一束白花,然后还给老板烧了点纸钱,怕老板在那边,没钱花。

      没钱的苦,他太懂了。
      他不像那么好的人,到头来过得比他之前过得还惨。

      ……
      在他离世的那一天,炸鸡店被被迫关门。
      如今故地重游,原先开炸鸡店的地方此刻已经变成其他店铺。
      唯有那所大学依旧在。

      待他漫步向前,却见前方有一支整齐的队伍,背着包,带着遮阳帽。
      年轻的导游手拿小蜜蜂,站在人群前方,介绍着接下来要去的地方。

      “前方五十米就是将军庙了。各位千万不要拿手机拍照!若是得罪将军就不好了。”

      将军庙?
      这是纪念哪位将军?

      正好他闲来无事,心血来潮,跟着人群前往了将军庙。
      人声鼎沸,他却见一只橘猫,安静地趴在柱子上。
      实在是这只橘猫太过于可爱了,他下意识地靠近它,小心地将手虚放在它的头上,却没想到它顺着他的手,靠近他。

      这只橘猫这么粘人,是怎么个事儿了?
      要是有主就糟糕了。

      他跟着人群,踏过门槛。却见前方有一座巨大的雕像,旁边的石碑上写着那人的生平事迹。

      原来那个人也和他一样,姓江名时晏。
      十九从军,戍守寒山;二十二岁一战成名;二十三岁凯旋。
      少年英气,满身荣耀,陛下龙颜大悦,亲封为“护国将军”。
      陛下念其腿疾深重,特许他于京城之中修养。

      哦,这真是位苦命的将军。

      这还没完。
      年少有为,未料人心难测。
      伴君如伴虎,他终归是沦为敌国质子,有家不得归。

      听说,这位将军身世坎坷……

      “这里是将军庙,将军功德无量。”
      “正是这位将军,救百姓于饥荒之中。”
      “瞧,就是因为它。”

      他看到了一个小土豆。
      原来这是那位将军种出来的啊。
      他念过书,知道土豆这个东西,好种,好养活,而且一种就能收很多。
      而且也不需要特意买种子,只要把发芽了的土豆重新种下就行。

      “旁边正是回元观。观内签文极准,当年江少将军可没少在此求签。”

      江少将军求了何签,他不得知。
      应该,是为国为民吧?

      他还看到了,江少将军当年的许愿牌。

      他还看到了一封信。
      据说,这是江少将军的爱人留给他弟弟的,唯一一封信笺。
      ……

      他的心宛若波涛汹涌般,久久不得平静。
      幸好,他曾在将军的世界里,走过一遭。

      幸好,他回来了。

      ——番外完——
      感谢阅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7章 第七十七章 [现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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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下一本暂定为《再见棠梨花盛开》,这本视角为女主视角。 人物设定:一介绣娘x侯府公子 整体甜文向,结局HE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