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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

  •   房子以最快的速度卖了出去,因为地段好,价格还可以,钱也很快付清了。我去见了沈姨,从葬礼之后她就回家了,她是真正的真心为我着想的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人了,李叔叔他们只是看我可怜,当我是他们的一个义务罢了,所以我只是让他当我名义上的监护人,不需要他承担责任。我给了沈姨一笔钱,她本来不肯要,我跟她说如果不要我回来以后就不来看她了,她才收下。
      处理完了所有的事,我在上火车之前乔装去了S市最大的地下赌场,要想要找人帮忙,这里是最好的地方,因为他们只认钱。
      很快就跟他们达成了协议,姨妈的丈夫是个赌徒,女儿和她妈妈一样尖酸刻薄,舅舅家的儿子只是有些好吃懒做,至于那些远亲,总是有些小辫子的,这些是我这些天打听出来的,相信他们会好好利用这些情报,把事情做得干净利落,不留人为的痕迹。其实我觉得我那个姨妈就算没有我,她也迟早家破人亡,我只是等不了那么久。跟他们说除了只要不直接弄出人命,其他的随便他们。我可从来都不是一个善良的人,让他们这些人去,就算最后弄不死,也会生不如死。给了一半的钱做定金,剩下的如果他们一年之内完成我的交代,就会汇给他们。我想就算不给他们另一半,他们也会去做的,因为我跟他们说那几家人刚刚得了很大一笔钱。
      走出赌场,绕了几个圈,甩掉身后的几个尾巴,就这水平还想跟踪我?回到明天开始就不是我的家,东西早就收拾好了,除了必用品,只拿了那张照片,大件的家具留在了房子里,衣服全都捐了出去,环视了一圈空荡荡的房子,拿起一个小行李箱在夜色下离开了这个曾经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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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转眼三年过去了。
      想起来B市的第一年,因为卖房子的钱被我拿去给了沈姨一点,李叔叔一点,剩下的一大半都给了那个赌场,剩下的不够买房,所以我去学校附近租了一个一室一厅的小房子先安顿了下来。本来看我太小,房东不愿租给我,后来听说我是来上学的,而且我愿意先付一年的租金才勉强同意。找好了房子,就要想谋生的手段了,赌场还有一半的钱要在一年内付出去,所以我现在也要为钱发愁了。有什么是一个12岁的小孩能做的呢?虽然还有前世的记忆,知道最近的股票涨跌,但是我连身份证都没有,怎么能开户呢?其他的工作肯定不是我这么大的孩子能做的。想了又想,我突然想到我还是要上音乐学院的,那个学院可不是什么人都收的,必须要有让他们破格招生的本事。可是我以前虽然因为任务学过一些常用的乐器,但还达不到破例的水平啊。坐了一上午终于让我想到了一个又能赚钱又可以让他们破格招收的办法,就是写歌,虽然我自己写不出来,但是我记得前世每年的新歌啊,既然那时候有人喜欢,那现在的人也应该会喜欢才对。虽然有点对原作者不起,但是我现在也要生存啊。
      于是那一年有个叫梁越的作曲家横空出世,大街小巷放的都是他写的歌,风格各异,但是每首都是经典,所有的歌星都希望能演唱梁越作词作曲的歌曲,因为没有一首不会大红大紫。可惜没有人知道梁越是谁,他从没有照片流传出来,每次他写好歌都会邮寄给唱片公司并指定好由谁演唱(都是原唱,我也怕换了别人唱不出那种感觉),钱也直接打到账户里,一时间梁越成了一个最火也是最神秘的明星。在所有的人都议论纷纷的时候,我要求学校除了少数人之外不能透露我的身份之后就凭借‘作曲天才’的头衔进了音乐学院开始我前世今生都没有经历过的学生生活。
      第二年回家拜祭父母的时候从沈姨那听说我那个姨妈因为丈夫迷上了赌博,不仅把家里输了个精光,还把房子抵押了去借高利贷,后来不只房子没有了,腿也被追债的人打断了,女儿跟外地的中年男人跑了,据说男人有老婆的,被人家老婆打了回来,现在追债的人要抓他女儿去抵债呢。舅舅家的儿子好像是调戏了一个有背景的男人的女人,所有的积蓄都赔出去了不说,家也被砸了。其他的那些亲戚也或多或少有些小麻烦。沈姨说:该,就是报应!我只是笑了笑,什么也没有说,但是回去之后就把剩下的钱打了过去。
      今年是第三年,我十五岁了,生活逐渐步入了正轨,买下来现在住的这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户口也迁了过来,有了户口就可以去开户了,投了一部分钱买了几只肯定会涨的股票,就不去管它了。沈姨去了远嫁的女儿那里帮忙带孩子,李叔叔在我把我的监护权签到学校之后,也逐渐少了联系,我不愿意看见他们怜悯的眼神。
      我觉得相比前世,我现在过得很好。每天早上可以睡到6点起床,这在以前根本不可能,起床后到7点都是跑步时间,顺便买早点,然后半个小时的格斗,不大的客厅现在就是我的格斗室,除了地板什么都不放,反正绝对不会有人来做客。不会再过以前那种生活,所以强度不会太大,但最起码要能自保,我习惯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中,不会等着去依靠别人。7:30吃早点,然后洗澡,如果有课就会出门走去学校,晚上下课在外面吃完饭回家,没有课就在家里的音乐室和书房练会钢琴或是别的什么乐器,11点中饭,一般都是自己在家解决,吃完饭收拾屋子,然后午睡,下午会看看书或出去采购,晚上6点晚饭。7点再出去跑步,8点格斗,半个小时后洗澡,之后就是记曲谱了,如果顺利的话就会早些睡,如果不顺利就不知道几点了。
      这样的生活我很满意,并准备长久的过下去,以后如果毕业了,就算不工作,我也足以养活自己。
      可是老天好像并不是这么想的,它可能也觉得我这样的日子太舒服了,太舒服了就容易出事。
      那是一个星期六,跑步回来的我手里拎着早点,经过小区门口的小巷,听到巷子里传来打斗声,听声音是一群人围殴一个,那一个却进退有度,是个练家子。一般来说我是不会理会这种事的,麻烦。可惜,事情却不像我想的那样发展。还没等我快步走过巷口,就有人从里面冲了出来把我撞到了一边,头也不回的跑了。还没等我稳住,又有两人冲了出来,前面的人见到我,眼睛一亮抓住我的脖子,另一只手握住一把小刀,对后面冲出来的人说:“别过来!”后面的人看到眼前的情形,站住了,不过他的姿势看似放松,却隐隐带着戒备,说:“你们跑不了的,我已经报过警了,而且你们只是盗窃罪,如果伤了人,就不是那么简单能了结的。”感觉掐着我脖子的手松了一下,对面的人估计也察觉了,动了动,马上让我后面的人发现了,刀子离我的脖子更近了“你骗我!不要再动,不然我就动手了。”话里带着隐隐的惊惧和害怕,正在郁闷居然这么轻易的被人拿住的我更郁闷了,竟然被这么一个不入流的人拿刀子威胁,难道我现在真的差到了这个份上?正在走神的我没注意到对面的人看到我丝毫不害怕的脸,眼里有着浓厚的兴趣,嘴里对着‘劫匪’说:“那你想怎么样?”
      “放我走,我安全了就放了他。”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已经是挟持人质,这个罪名可不简单的,如果你就这么走出去,我敢肯定,就算我不追你,你也不可能走远。”
      掐住我脖子的手满手的汗,我厌恶的皱了皱眉,不喜欢有人这么近的接触我的身体。
      对面的人再接再厉:“而且你们那几个同伴还在里面肯定走不了的,到时候一问,你跟刚才跑掉的那个都逃不了,既然都是逃不了,为什么还要去犯更大的罪呢?”
      汗更多了,头上的都滴到了我脖子上,忍无可忍,右手捏住拿刀的手,拎着早点的左手一个肘击,趁他把掐住脖子的手收回摸着被我打到的胸口时,右手抓着他一个狠狠的过肩摔,在他倒地的同时卸了他的右手,一声惨叫倒在地上抱住胳膊不动了,刀子也掉在了地上,我过去把刀踢远了一点。整个过程不过三秒,满意的点点头,还好,没有退化的太厉害。看看早点还没有弄坏,更满意了,转身走出巷子,嗯,一身汗臭,回家先洗澡。
      “哎,小朋友,你这就走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2章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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