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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张暮的转变 ...

  •   郑钧军成长在离异家庭,与爸爸相依为命。受家庭的影响,他自小就自立自强。
      郑钧军的爸爸在滨城坐落的大公司担任职员职位,他的祖籍在林夏,由于一直在外地工作,郑钧军也理所当然的在外地读书。这次之所以决定回来,有两个原因。他爸爸工作被调配回到这个城市的关系以及包括不遥远的高考。
      户籍是在林夏,所以高考必须要在本户籍所在地。
      郑钧军的家境算不上富裕,但也不至于过得很拮据,他很懂事,明白爸爸平时工作辛苦,小小年纪就懂得帮父亲分担家务等力所能及的事。
      他几乎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起过他的妈妈,他恨她。
      他的怨恨早已忘记与他妈妈为之不多的记忆。
      在他的眼里,妈妈就是个贪图金钱的安逸的女人,更是抛夫弃子的罪人。
      这辈子都不会原谅她了。
      对她记忆太过模糊,却有个画面一直停留在噩梦中重现。那天很冷。妈妈挣脱他的手,他苦苦哀求的哭喊声也无动于衷,毅然决然地坐上了来接她的豪车。
      头也不回,走得那么的决裂。
      那天之后,他生了一场大病,导致心脏病留下了隐患。
      郑钧军打小就聪明,对待任何事情又是投十二分专注,各个方面都要做到最好,学习成绩十分优异,很博得同学老师的喜欢,这让他爸爸很自豪也略感欣慰。
      郑钧军忘了是某个时刻喜欢上了许笙年,可能当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的嫣然一笑,早已为这份感情默默地在心里生根发芽。
      或许这就是一见钟情吧。
      如果郑钧军没有遇见那么一个让他心里泛起涟漪的人,他应该不会相信一见钟情的说法。
      郑钧军喜欢许笙年,任谁都看不出来的端倪。
      他的喜欢实在太过深沉。
      跟她一起的时候,最喜欢的就是看她笑。
      她的笑容宛如一股春风吹入了他的心,清澈透底。
      这个女孩很特别,这是他对她初次见面的第一印象。
      情到深处,却迟迟不知如何开口。
      这种忧愁,许笙年也烦恼着。她对郑钧军报有同等的好感。
      也可以说两个人在不知对方喜欢彼此的前提下,互相暗恋。
      更要命的是,他们太过相似,都不是主动的人。
      谁都没有戳破这层关系,各怀心事,以朋友名义喜欢着。
      张暮很快也发现了许笙年的异常,他发现她的话变多了,偶尔还会把郑钧军的笑话讲给他听,一天下来,重复郑钧军的名字的频率实在是太高了。
      张暮是认识郑钧军的,之前还一同打过球,这些都不重要,他讨厌郑钧军,不仅因为他是小年的同桌,还有他太过阴沉。
      张暮常常去找小年的时候,郑钧军都在,看到两人相谈甚欢,不知郑钧军说了什么好笑的话,她风铃般的笑声很脆耳,张暮却偏偏觉得很刺耳,每次二话不说走进课室拉着许笙年就出来,面部阴晴不定。许笙年知道这是张暮生气的前召,却不明白他在生气什么,这让她很疑惑。
      张暮也常常厌恶自己的这种不定性的情绪,可每次看到他们在一起说话,心里就很不舒服。
      张暮讨厌他们是同桌,却不知如何向小年开口,然而憋在心里又难受。
      埋在心里的事只有说出来,不管对方是什么样的回答或者作何倾听,对说者来说都不重要。
      这天,回家的途中,张暮实在忍不住了。
      “小年,你能不能换个位置,不要跟那个转学生坐在一块了?”张暮坐在自家车上,目光不敢面对许笙年,假装看车外的风景,仿佛是漫不经心的话语。
      “怎么了吗,我跟郑钧军同桌都大半学期了,我觉得没有什么问题啊,再说,总不能无缘无故要求换位置吧,这样不太好。”
      “我总……感觉他欺负你,他有很多恶习的,没转学来之前,你可有了解到了吗,不要看到他一副无良的面孔,那都是骗人的,你少接近他,总之你就跟老师随便编个理由。”张暮有些急了。
      “他人挺好的,张暮你不要无理取闹,不要随便栽一些没有的东西给别人,我看你才是有很多恶习,那我是不是也需要跟你少些来往啊,还有,你能不能靠谱点,多学点知识呀,别整天在鬼混,打听一些虚无的东西,有意思吗。”许笙年很生气,声音不禁提高了。
      张暮听到她的话,愣了愣,一时不知道该如何接下去,气氛很凝重,直到回到家谁都没有说话打破这僵硬的画面,各自回到房间。
      张暮其实有时很怕许笙年,她平时惜字如金,往往短短几句话却能直戳伤口。
      法国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的《小王子》中说到小王子的玫瑰花。它是个矛盾体的象征,它的内心爱慕、依赖、渴望着小王子,但由于自身性格却使她不能完全表达自己对小王子的感情,小王子才迫使离家出走。
      许笙年何尝不是一朵带刺的玫瑰,明明知道靠得太近你会受伤,却往往情不自禁地靠近,直到被伤得体无完肤的时候,才恍然大悟的急找一个小角落疗伤。
      对了,这本书的故事结尾说道,小王子不知道的是他的玫瑰花其实每日都在懊悔。而他虽身处遥远的国度,内心一直都住着他的花儿。
      张暮有些沮丧地躺在床上,做事情太过鲁莽。
      他突然做了一个重大的决定。
      许笙年坐在学习椅子上,双手托着腮帮,看似思考,其实只是无精打采。
      在车上对张暮说的话的确是有些过分,许笙年越想越懊悔,真的不应该这么说他的。
      思考许久,拿起手机。
      “对不起。”
      许笙年直到睡着都没有等到张暮的“原谅你。”
      早晨,和煦的微风很是凉快,今天会是个好天气。
      许笙年如往常一样起床,整理好一切之后,就等张暮一起去学校。结果,出了大门,司机黄叔叔已经在门外等待。
      许笙年有些惊讶,黄叔叔今天怎么这么早?
      她和黄叔叔打完招呼后,慢条斯理的坐进车里,伸头向外张望。
      黄叔叔等她坐稳了,就启动引擎。
      “等等,张暮还没到呢。”
      黄叔叔笑嘻嘻地告诉她,张暮已经到学校了。
      许笙年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
      “今天早上,大概6点左右,小暮给我打电话说去学校读书,我也很惊讶,不过这是好事啊,他终于长大了,开窍了。”黄叔叔是看着他们长大的,对于张暮的性情其实很了解。
      他为他感到高兴。
      许笙年不以为然,她觉得张暮就是三分热度的狂人,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喜欢的东西来的快,失去的兴趣也去得快。
      她倒要看看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走到教室,刚坐下,郑钧军也到了,热烈地跟许笙年说早,美好的一天。
      年少最幸福的事情就是喜欢的人刚刚好坐在旁边,无论抬头或是低头都能与他闻到同一片空气。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笙年与郑钧军很默契,只要笙年一皱眉,他就知道她在思考着物理题,郑钧军只有上到英语课,精神不佳的打着哈欠的时候,许笙年总是捅捅他的手肘,然后郑钧军投给她一个会心的微笑。
      许笙年与郑钧军两个人都很享受此刻的日子,真的只能用充实两个字来形容了。
      毕竟充实这词很广义,它指的不仅仅是生活,还有内心。
      只从张暮决定好好学习后,许笙年看他就像看个怪物一样。他现在不但起得早,还学得晚!回家后,往往挑灯奋战,不懂的还开始主动问笙年,不过,对于那次的事情,张暮始终都没有说要原谅她。
      黎莉见到儿子突然脱胎换骨,开始认真学习,于是向许笙年“含蓄”地问起他在学校有没有跟哪个女孩走的近。
      在黎莉看来,她儿子肯定是喜欢上哪个姑娘,才肯下此功夫。
      感情就好比如蝴蝶效应,一个微小的变化往往能产生巨大能量。
      看到许笙年的一脸茫然,估计她也说不出什么情报。于是要求许笙年在学习上能够多帮助小暮。
      这样一来,小暮考上A大的机会将会大大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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