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讲故事给你听。
说实话,讲述这个故事我很有些忐忑,因为作为一部言情小说,这实在显得有些平淡。
作者虽然谈不上博览群书,但也时常没羞没臊的以林学青年自居,自从有志于在网络林学中试试水之后,也没事就看看作品排行榜什么的。当然在网络林学界,那些大神都是菲尔普斯级别的,而作者我,顶多也就是会几下“狗爬”(游泳姿势一种)吧。
与那些畅销书相比,作者要讲的这个故事不说不堪入目,最起码也是苟延残喘的节奏,这本书说得委婉一点叫返璞归真,说得含蓄一点叫重剑无锋大巧不工,说得直接一点叫老土,说得科幻一点叫奥特曼。
因为这里面的女主角,既不是逃跑皇后,也不是蒙尘公主,男主角既不是家财万贯,也不是总裁王子,你没有穿越,我不是小主,他们只是你们在大街上,站口旁随时可能遇到的两个人,背景单纯、童叟无欺。
他们的感情拒绝狗血,男主角不会歇斯底里,不会四处装B,女主角不是乏味圣母,也不是河东老虎,没有什么王子变青蛙,灰姑娘得到了水晶鞋、卖油郎单挑高富帅、邻家女逆袭白富美之类的奇遇,他们只是在努力谈一段很认真的恋爱。
而我,则是努力的把这段故事讲给你听。
我不是说那些桥段不好,只是这样的故事已经太多,前人珠玉在前,我再学,学好了拾人牙慧,学现眼了更是邯郸学步东施效颦。
下面这个故事,一个男人爱上一个女人,这非常美好,而更美好的是,这个女人也喜欢这个男人。
由于作者水平有限,很多在构思阶段很美好的感情,很美好的画面,并不见得能由键盘如实的还原出来,并不见得就一定能得到你们--(如果这本书有读者的话)--的共鸣,还会落得邯郸学步、东施效颦的评价,所以作者还是老老实实的写这一个,看起来很奥特的故事。
但至少,作者觉得,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网林江湖,如果说这个故事还有什么价值的话,那就是他力求贴近正常人的生活,展现你我这样--不是富豪、不是总裁、不是千金、不是贵妇--的,平凡人的爱情。
平凡人的爱情,并不见得就一定比那些虚构出来的名门望族的平凡,更加不会平淡。
如果说他们的爱情有什么值得我们回味的话,那就是当男人爱上女人,他愿意为她去改变一切。
女人也一样。
当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愿意去改变自己的时候,我认为那是最美好的事,
那些你爱过我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