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打算写一本小说,小说的名字就叫做《兔子和猫的魔法书》,因为我养过兔子,灰色的,很可爱。那一个星期每天我都会从西瓜太郎的肚子里拿出三个一块钱的硬币,跑到街角的小卖铺里换几个漂亮的胡萝卜回来喂它,我喜欢兔子软软的毛和不停抖动的须子。至于为什么只有一个星期,那是因为我的兔子只活了七天。在一个午后,我从外面回来,脱下外套,然后在楼梯拐角看到了躺着的兔子,妈妈说它是摔死的,还提起了守株待兔的故事。我当然知道这个故事,只是不知道兔子真的会看不清眼前是悬崖还是平地。后来我葬了那只灰兔,开始养狗。 小狗也很可爱,老家那边的人经常说傻名有傻福,所以我给它起了个既土又傻的名儿,我叫它土包子,土包子肉馅,这又是个故事,那时候我坐在爸爸开的车里,路过一片坟地,坟地右边是别墅,坟地很可怕,但别墅很漂亮。两边的中间是一条宽宽的柏油马路,我们走在路上,爸爸问我知道什么是土包子么,我摇头,他就说土包子肉馅,好像这是个很好玩的笑话,我当时也跟着呵呵的笑,但感觉鸡皮疙瘩都要起来了。从此后我就记住了这个词,土包子,这就是我给我家小狗起得名字。 它现在活的很好。 说回来,我打算写本小说,叫《兔子和猫的魔法书》,我还特意上百度查了一下,没有重名的,这很好,书名如果重了总是不好,就好比如果你叫李四,有天走在马路上,突然听到有人喊“嘿——李四,多久没见了啊,请你去东来顺搓一顿啊~”,你乐颠颠的过去,结果发现有十好几个人都叫李四,那多尴尬啊是吧? 所以我给我的书起名叫《兔子和猫的魔法书》,其实一开始我也想起个帅气点得名字,就像《杀死比尔》或者《无人生还》这样的,一听就有内容,但没办法这些书名都被人用过了,我又讨厌重名,只好另起一个。我曾经养过一只兔子,它很可爱,我没养过猫但是我养过狗,它的名字土的掉渣,猫呢,我最爱看的音乐剧就是《猫》,所以我就定了这么个名字。 那么怎么写呢?我想起昨天看的电影,《可爱的骨头》,记得第一句就是My name was Salmon, like the fish; first name, Susie. I was fourteen when I was murdered on December 6, 1973.我很喜欢这个开头,我记得《再见萤火虫》的开头也是这样,战火纷飞中,小男孩逆着逃跑的人群行走……,我的故事也将以死亡做为开头,我翻开记事本,尝试着将脑海中的片段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