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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伶丫头,今天我这里又开始下雨。

      这些天,我又开始吃安定。

      我并没有心情不好,可是我睡不着,每晚都躺在床上与黑暗沉默对抗。

      记得亦舒有句话我们都大为激赏:“吃不下是因为不饿,睡不着是因为不累。”

      所以,我只是不够累而已。

      所以,你也不必皱起眉头。

      所以,你更不必追问我到底是怎么了。

      我很好,一切都好。

      我很爱他,我不害怕,笑,我们的王菲。

      既然睡不着,那就让我再细数一次我们的过去,一字一句地说给你听。

      八年前,我们升入同一所高中,进同一个班级,分享同一张课桌。

      当时,我因为与夏分开而愈发的孤僻自闭。你知道,夏于我而言始终是命中之劫。他的名字“焱”意思是火花,我的名字“炜”是指光明,没有火花又哪有光明。

      我注定的暗淡。

      偏偏你也是不爱说话的人,于是,常常都是两个人一起发呆。呆呆地看别人嬉笑玩闹。这种旁观生活的毛病,我现在也没能完全改掉。

      高中第一次写作文,老师布置的题目是《朝花夕拾》。

      在念范文时,老师先念你的。你在文中怀念你的亡父。深深的创痛流淌于平淡的文字。至今仍记得,你写道:今后,我会过得很好,我会有很好的工作,我会幸福,可是,父亲再也看不见了。我最想让他知道我快乐的人再也不能知晓。一字一句老师都念到鼻酸。

      然后是我的,我像祥林嫂一般絮絮叨叨地念叨着夏,写到和他一起往空中抛洒爆米花,写到冬天做早操时围着他的围巾,写到每次八百米的长跑都是他拉着半死不活的我往前冲,琐碎凌乱,全是被岁月碾碎的回忆。

      你听着听着,写过来一张小纸条“我们都是活在怀念中的人,只是你是生离,我是死别。”

      我的泪水突然就掉下来。

      伶丫头,我们能够互相明白,那是因为我们的心都不再完整。我们都戒不掉回忆反而会让它疯长成吸血植物,纠缠一生,血肉模糊。

      从那以后,我们开始聊天。

      高中课多,我们通常的方式是笔谈。聊的最多的是小说,惊讶地发现在金庸笔下,我们最爱的竟然都是夏雪宜和李莫愁。怨毒的情深,残酷的决然,不容人一丝轻侮的傲慢。终于,发现自己不是异类。虽然旁人都喜欢郭靖黄蓉,但我有你明白,也就够了。

      刚开始看温瑞安时,兴奋到夜不能眠。你说,这才是写给我们看的文字啊。我一力点头,心里已经全是一个名字——苏梦枕,那个让我喜欢到了深心里的人。你则一心心心念念着柳五公子柳随风,把我们班级手抄报的名字坚持地改成了《风行》——随风而行。

      讨论得最多的问题是雷纯到底爱不爱苏梦枕和赵师容在柳五刚刚咽气就急着说明她爱的不是他到底该还是不该。当时的我们,不管看什么书,痴迷的总是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就这样,下课狂啃小说,上课忙着笔谈,老师提问,总是茫然。

      期末考试,我降到班里第28名,你26.回到家,病中的父亲看了成绩单,什么都不说,也不再看我,只是咳嗽。一声声听得我痛彻心扉。

      凄凄惶惶中拨了你的电话,你一听到我的声音,就久久地说不出话来,电话里只传来压抑破碎的啜泣。那一刻的苦,至今想来仍是不堪承受。

      呵呵,不是说好不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吗,你看我,偏生又翻了出来。好,让我们第一百次地告诉自己,一切都过去了,再第一百次地用微笑封存它,永远。

      第二学期,我们约定一星期只看一本小说,约定好好学习。

      数理化终究太难,我们每次的考分只有别人的零头。仅有的安慰是语文和英语。

      随时的希望和随时的绝望。

      一堂语文课下来可以神采飞扬,踌躇满志。但接下来一堂数学课就足以让我们面如死灰,如劫后余生。

      伶丫头,到现在我们依然是太容易绝望的人。一次次,我们奋力把对方从绝望里拉出来,但如果有一天,我们再不能互相扶持,那就让我们一起沉下去吧。

      教学楼尽头的阳台,是我们的圣地。站在那里不受打扰地聊天是我们无上的快乐。冬天,比我更单薄的你总是要站在风口,为我挡风。冰冷的手握在一起,一起发抖,一起顶着一头被风吹乱的发,一起想象遥远的幸福。

      我说,我想过的日子就是租一个小小的房子,把我们的书,CD,什么什么的都放在一起,买成对的SMILE的杯子,暗蓝色的地毯,在冰箱里塞满巧克力和冰激凌,把你养得胖胖的好让你嫁不掉!清晨去跑步,晚上早早睡觉,永远永远不再失眠,最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在一起。

      你说,小禾,我们都不要有男朋友。

      我说,那是自然,我们喜欢的人怕是从不曾来过这个世界。

      ——现实中哪有梦枕无梦,哪有柳五随风。

      年少轻狂,不相信自己终会有向现实妥协的一天。

      上晚字自习时,实在受不了我们就偷溜出去在路边摊吃东西。煞有介事地喝一点酒,昏暗的灯光下,以为自己化身李寻欢。

      多年后,我遇见同学邱,他还说你们两个女生怪怪的,总喜欢晚自习偷跑出去喝酒。我才知道,那个酒鬼LOOK有多么的深入人心。

      我有时侯是任性霸道的人,有次突然想看你穿那件酒红色棉裙的样子,就硬要你第二天就穿。你顺了我的意,在早春时节穿着冬天的裙子来上课,清秀额角都是细密的汗珠,让我内疚到现在。

      每天上了晚自习后,我们还要去补习我们不可救药的数学。有次老师来晚了一点,我与你交换了一个眼神,拔腿就跑。跑去吃了一个很大的冰激凌以示庆祝逃过一劫,甚至还租了一本小说。吃着冰激凌,摸着手里厚厚的小说,我们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快乐,就是那么简单啊。

      黑暗中,我微笑起来。

      伶丫头,你看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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