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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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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很喜欢的人,庆幸的是,他也喜欢我。
是那种付向之深爱徐阳生,徐阳生依赖付向之的感情。
我和他都是A大的高材生,金融系同级,成绩优异且名列前茅,A大的人常常叫我们“金融双星”。
老教授说我们二人是他见过最有天赋的学生。
我是个孤儿,自幼所见便是孤儿院白花花的墙和周遭孩子吵闹地哭声,我不喜欢这样的生活,准确来说,是厌倦。于是在我十六岁那年,我离开了孤儿院,靠着给一些黑网吧兼职来维持生活和学业。
同年,我收养了一个男孩,十一二岁的样子,没有名字。
我想了想,自己的名字叫徐阳生,向阳而生。我给他取了一个和我意境差不离的名字——徐迎风。
他很乖,甚至有些与年龄不符的,过分的成熟。
迎风和别的小孩不同,这倒让我省去了许多麻烦。
我也就照顾了他两年,后来要备战高考,还是把他送回了福利院,说好我念完大学就把他接回来。
我以全市第一的名次上了A大,也是在这一年遇见的付向之。
初见时,他沐浴在夕阳下的侧颜使我心里一颤。
可我那时不解风情,木头的很,尚未注意到他看向我的神色里也有如出一辙的惊艳。
少年初见时的一颦一笑,足矣让人铭记一生。
他是人间无尽的温柔和美好。
我本以为惊鸿一瞥后了无下文,没想到还是同一系的同学。
他生的极为清俊,有种少年人的干净和纯粹,哦,他的声音也很好听,是那种雨后初晴的明朗又潮湿的音色。
当时我一心只想好好学习,用奖学金来养活自己和迎风,自己假期兼职能轻松些许。以至于,我没注意到付向之那双时时看见我时时带笑的眼神,还有我每每在校园里散步,都能“偶遇”到的他。
所以,他在大二那年给我表白的时候,搞得我茫然又不知所措。
然后便是无尽的欣喜和激动。
我们顺理成章地在一起了,那个年代,还不是对同性恋很有包容性,出乎意料的,没有受到他父母的阻拦。
他说,他的梦想是想拥有一家自己的上市公司,并让它在京城站稳脚跟。
我看好他的想法,并尽我所能为他提供支持与帮助。
他告诉我,等到公司稳定的那一天,他就向全世界宣布我们的婚礼,让我风风光光地成为他付向之的人。
他像个小孩子似的,为这个略显遥远的想法纠结那天到底是穿黑西装还是白西装;地点在酒店还是礼堂;婚后蜜月去哪里旅行……
后来,他一本正经地问我,可不可以委屈我一下,穿次婚纱?
我气恼地拍开他抚在我腰上的手,没好气道:“要穿你穿!”
他也不生气,吻了吻我的额头,顺势躺在我的身侧,双臂再次环在我的腰间。
一个简单的动作,却使我感到无比的安心,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他了。
我便翻了个身,钻进他的怀里。
我从小就喜欢在阳光下睡午觉,这短暂舒服后的结果就是醒来后眼睛常常会有酸涩的感觉,可我贪恋阳光的温暖又不喜欢眼罩的紧绷感,所以无论多不舒服也不戴,即使难受也就得过且过地忍着了
可是这次,我难得睡了个舒服,睁眼一看,他骨节分明的手挡着我的眼睛,不让阳光刺进来。
可再重新一看,他白皙的手背被阳光灼的通红。
我有些心疼:“你是不是傻?不是有眼罩吗?紫外线过敏怎么办?”
他睁着有些朦胧的双眸,说:“你不是不喜欢眼罩吗?”
“那怎么行?那也不能让你……”我没说完,便被他打断了。
“因为是你,你可是要和我共度余生的伴侣,要是我一个招待不周,万一你跑了,我找谁说理去?”
“否则我可要后悔死。”他一边说,一边把头埋进我的颈窝里。
老天,金融系的高岭之花付向之,此时此刻居然像一只撒娇的大猫。
我哭笑不得地看着他,安抚性地拍了拍他的后背:“长这么好看,我可不舍得跑。”
我学着他的腔调调侃道“否则我也要后悔死了。”
他没再回我,只是一双透亮的眼睛温柔地看着我。
是那种能把我溺死其中的温柔。
倘若一直如此,我便也算是心甘情愿了。
我毫无困意,便推了推付向之,问出那个我一直想问出来的问题:“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
我看着他略显惊讶的神色,只好又重复了一遍问题。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
他坐直了身体,一贯柔和的脸却在这时有些严肃。
“我喜欢你的性格,每次和你在一起,都会想让我靠近”
“特别是在我了解到你成长经历后,你总是会吸引我,还有,你的优雅和温柔。”
我抿唇微笑不语,等了一会,又问他:“那么,你觉得我像什么?”
“野草”他几乎没有思考就脱口而出的答案让我略显诧异。
我没有问他为什么,我心下了然,略一思索,觉得自己和野草真的好像。
真的,好像。一样的漂泊无依,一样的坚韧不拔
野草,向阳而生。
历尽苦楚磨难,方得蓬勃新生。
我没再说话,只是冲他微笑,然后起身,洗漱。
那我反问自己,自己喜欢付向之什么,我答不出来。
可能,他是在自己荒野一般的二十二年,除了迎风以外,唯一对自己好的人。
我没有因此而感到恐慌,我知道,我爱他。
这是个本就无解的命题。
他们都说,当你处在黑暗中,迎来的第一束光,就是你的救赎,可是,如果不是命运不公,谁会心甘情愿地待在黑暗里。
付向之,是徐阳生的整个青春。
我不畏寂寞,不畏孤独,因为他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