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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相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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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玄净雅送徐佳凌与南宫文彬走,顺便把垃圾扔掉。
“净雅,真的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不去!你们恩恩爱爱的,我去还不是给你们当电灯泡?”
“那我们走了。”
“嗯,走吧,路上小心些。”
南宫文彬的车一会儿便消失在小区拐角处。玄净雅望望四周,一辆很扎眼的宝马750停在不远处,像极了叶晨的那辆,玄净雅的眼神像是被灼伤般微微颤动,随后便无奈的笑笑。这个时候,叶晨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里?物是人非事事休,他们两个有的也只有回忆了吧!
傍晚的风有些凉,玄净雅拉了拉上身的披肩,双手抱着胳膊向外走去。
自己一向是喜欢幽径的环境的,只因为自己回来的太突然,所以佳凌只帮她租到了这样靠近闹区的房子。不过闹区有闹区的好处,逛街购物很是方便。B城的夜晚很是热闹,灯火通明,一点都不亚于白天的灿烂。
玄净雅混于人来人往的人群中,普通的身影很快就辨认不出来了。相对于一群热闹的人群,玄净雅的脸上看不出什么表情,低头走路的样子很让人担心她下一秒会撞上什么物体。
香烟爱上火柴,就注定被伤害,
老鼠爱上猫咪,就注定被淘汰,
我爱上了你,就注定离不开。
不要轻易说爱,许下的承诺,欠下的债。
如果你是我眼中的一滴泪,
那我永远都不会哭,
因为我怕我会失去你。
Chanle 的精品店传来歌声,玄净雅驻足,抬头向店内望去。多么忧伤的歌,香烟爱上火柴,必定要承受灼伤的痛苦,最后自己的尸体化成灰烬,随风荡去,有谁会记得曾经那个为此受伤的人;爱上猫咪的老鼠,多么自卑,多么的无知,自己眼中最后一滴泪水,也将成为猫咪眼中胜利的标志吧?既然当时他是不爱的,为什么要对自己许下承诺?是看她的笑话的吧!其实自己何尝不是傻瓜,为了不去面对现实,狼狈的逃到法国,抵不住思念,又跑回国,看见曾经的海誓山盟拥着属于别人的幸福。心底放不下的是什么?曾经的海枯石烂吗?不是。明明知道已经回不去,却固执的坚守那份美好,拒绝所有的追求,自己不是傻瓜又是什么?泪模糊了双眼,习惯性的抬头仰望45度角。
什么时候自己变的爱哭了呢?也许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吧!跟他在一起的日子,自己就是小丑,扮演着他的开心果。他们的初恋,没有一起牵手的浪漫,没有甜言蜜语的悄悄话,没有。。。。。。好像所有情侣应该干的事情他都没有做过吧?其实她不在乎有没有戒指,不在乎自己生日的时候他能送自己生日礼物,不在乎。。。。。。她要的很少,可他竟连那少的可怜的要求都没有给过他。生命中出现她的时候,他是王子,她是公主,而自己就是陪他们开心的仆役。
现在想起来,自己是从那时候开始学会抬头仰望45度角的吧。
知道他喜欢吃煎的七分熟的鸡蛋,所以她偷偷买了小小的平底锅与酒精炉在宿舍闭门练习,当浪费了整整一篮鸡蛋后,自己终于能把鸡蛋煎的不糊了。看着自己的杰作,心底的喜悦是难以用语言描述的。想着他看到自己亲自为他做的煎鸡蛋时的表情,嘴角禁不住的上扬。
第二天,她捧着自己一早起来煎的鸡蛋兴冲冲的跑去找他,他却因为她的哭泣而没给自己好脸,看见她递上来的煎鸡蛋,没等她开口就说:“我只吃7分熟的。”她捧着盛鸡蛋的饭盒僵在他的面前,不知道下一步该怎样做。而他看见自己没有收回的手,不耐烦的一挥手,饭盒连同里面的鸡蛋撒了一地。看见自己辛苦了整整一早煎的鸡蛋就那样在自己面前遭到遗弃,泪水瞬间盈满眼眶,使劲的睁大眼睛,抬头向着左上角仰视45度,发现自己的眼泪竟然可以盛满眼睛而不掉落。在沉默的时间里,调整好思绪,偷偷试掉眼睛里已经满满的泪水,她不跟他生气。只是笑着说自己知道了,然后转身,眼睛依然仰望45度角。
心像是被人一刀刀划过,疼!手捂住肚子,慢慢的蹲下,疼痛的感觉传遍全身每一个细胞,心跟着自己一同悲哀。
“你不要命了,在大街上发晕!”耳边响起的声音竟是如此的熟悉,是他吗?怎么可能呢?嘴角上扬,是讽刺的笑。玄净雅,你一定是疯了,竟然出现幻听,真可悲!越来越强烈的疼痛从腹部传遍全身,侵蚀了她最后的一丝意识。
在她失去知觉的那一瞬间,只是感觉有人把自己抱起,很紧很紧,像是怕失去什么一般,她想她一定是做梦。再后来,她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今天是张静的生日,上午处理完公司的事务,叶晨便驱车来到离公司最近的周大福专卖店,准备给他最疼爱的妹妹挑选生日礼物。
其实长这么大,他最不擅长的就是为女孩子挑选礼物,之所以每年都去周大福为张静挑选礼物,是因为他第一次给女孩子买生日礼物就是在周大福。男人与女人不同。女人对衣着首饰天生敏感,没有女人一生只钟情于一个牌子的衣服首饰,女人逛街,从来都是一路逛下去,货比三家,挑选自己最钟情的。而男人,只要认准的品牌,就是一辈子,他们没有太多的时间像女人一样挑剔,所以感觉适合自己的风格,就不会讨价还价,叶晨就是这样。他没有时间去考虑周大福的东西张静是不是喜欢,他只知道她喜欢周大福的东西。
当导购小姐为他耐心讲解今季最新款的手链的时候,原本就有点不耐烦的他看见了那个朝思暮想的身影。今天的她,穿的很休闲,条纹的衬衣外套了一件灰色的针织衫,一条牛仔筒裤,把她玲珑的曲线包裹的很美,长长的头发束在脑后,少了套装下的庄严,多了灵动的活泼。她比以前会打扮了,还记得上学的时候,她总是像个男孩子,穿一身李宁的运动服,青春活泼,又符合她的性格。她就那么突然的闯进了他的视线,让他有些措手不及。
耳边还响着导购小姐甜美的声音,可叶晨的一颗心却全在门口柜台前的玄净雅身上。远远望去,她正盯着柜台的某件首饰,手不住的摸向颈处,眼神迷离,表情忧伤。那一刻,叶晨的心好疼,他多想立刻、马上把她拥入怀中,告诉她:他已经不再生她的气,他已经原谅了她,他要她回到自己的身边。。。。。。
那个上次给他开门的男人又一次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叶晨只一眼就认出了他。他看见,他细心的接过她手中大大小小的塑料袋,温柔的对她笑,她亦温柔的回应。那笑,灿烂如同三月的烟花,那么美好的东西,曾经只属于他一个人的,而现在,它却属于另外一个人,心不由的疼,像是有人拿极细的针一针一针扎的般疼,呼吸便极困难起来。
载着她的车飞快的消失在他的视线,像是天际划过的流星。他茫然的注视着那个她离去的方向,脑袋里一片空白。回首,询问导购员她刚才注视的款式,导购小姐拿出的是一款项链,简洁没有任何修饰,却显得很大方。心底的柔软在他在看见它的一瞬间迸发,那链子他记得很清楚,是她过生日时,他送她的礼物,那也是他第一次给女孩子送礼物。
那天,她的生日,他早早的起床,转遍整个精品店都买不到自己想要的礼物,于是在她一而再催促下回学校陪她吃午饭。吃过午饭,她小声的问他是否能陪她逛街,语气里满是祈求。她的要求并不高,他有些失望,他希望她可以要求他做的更多,可是她没有,从来都没有,在他们的恋爱中,她总是付出的比他多的多。午后的街道,阳光暖暖的,又恰巧是周末,人流如潮,有很多商店在搞活动,其中就有周大福。他不知道怎么去牵起她的手,他害怕,无缘无故的害怕,因为他曾看见过那个追求她的男孩就是因为在她没允许的情况下牵了一下她的手而被她扇了一巴掌,他害怕的只是失去她。她从来没有主动来牵过他的手,即使他每次都在心中默默祈祷。每次同行,她总喜欢跟在自己身后,像极了一只乖巧的小猫。
他走的很慢,且不时的回头,当他突然发现一直跟在自己身后的她不见时,他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他拔腿就向后跑去,在周大福的专卖店找到了她。她正在盯着橱窗里的链子,两眼放光。他想笑,看见她傻傻的可爱的表情。他说,喜欢就挑一件,算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就算是她想要世界级的品牌,以他的财力也是可以满足她的,更何况是周大福的一条银链。她抬起头,脸上的笑容灿烂的如同三月的烟花,那是给他的。他让导购员拿出了当年的最新款,她看了,一件都没有选,他以为那些都不入她的眼,想告诉她:我可以定做你喜欢的款式,去意大利找名家定做。可是他的话没说出口,她就挑好了,那应该是店里最便宜的一条,他记得,价格125元。那条项链极其的简单,没有吊坠,没有花色,极其普通的链子,细细的,像是一根线,他其实是不喜欢的,觉得它配不上她雪白的脖颈。可是她喜欢,她欣喜的想要马上就戴在自己的脖子上,可试了几次都没扣上,他笑着接过来,帮她带上,趁机在她耳边低语:没有我的允许可不能摘下来。其实他的意思并不是要用那根银链作为对她的许诺,因为他要给她最好的,而不是125元的银链,他只是想到如果她摘下来又戴不上去,自己又不再她的身边,保准会有别人替他给她戴上,这是他不能容忍的,她是属于他的,别人是不能侵犯她的。他还记得她脸上的潮红以及她对他说的:只要我还爱着你,我就永远不会摘下来。
他不知道她抚摸脖颈时的那个动作是不是代表那个意思,但他要弄清楚。于是抛开一切追她到她家楼下。
从车窗里往她的楼层望去,什么都看不见。可是他实在没有勇气去敲门,他怕自己又跟上一次一样,那情景对一直深爱着她的他来说,是多么残忍的事情。手不由自主的摸向口袋,那里面有一盒烟,他不记得自己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恋上烟的味道的,只是模糊的记得她走后他吸第一支烟时的眼泪。
宝马车里面到处都充斥着烟雾,那是叶晨一支一支不停吸烟的结果,剧烈的咳嗽让他手中的香烟颤抖,仿佛是无声的呐喊,他摇下车门上的玻璃,让憋了很久的烟雾散去。三个身影就是在那一刻出现在了叶晨的视线中。那三个身影他都见过,一个是她,一个是见过两次的她的幸福,还有一个是徐佳凌。只是他看见的是那个男的身边挽着的是徐佳凌。
“不去!你们恩恩爱爱的,我去还不是给你们当电灯泡?”说话的是玄净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