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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骤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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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你怎么知道郑四公子会同意让郑大夫熬药的?”蓝艾提着镰刀,正准备出门时,她忽然扭头看向懒洋洋地坐在房间前的板凳上的陆明一眼,问道。
“用眼睛看,用脑子想。”陆明微眯着眼,不紧不慢地回答,“你应该少问多看。”
蓝艾道:“我刚刚只看到郑四公子想赶我们走。”
“蓝艾,你没听过一首诗吗?”陆明笑了笑,解释道,“正所谓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刚刚郑四公子虽然表现得挺不在乎的,但是穷到这种地步的他连吃的东西都不珍惜了,说明他的心里没有他表现出来得那么冷静,要么是生气,要么是紧张,根据我的经验,我猜他是在紧张。”
“为什么?”
“拜托,要是你姐姐在那里躺着,你想不想让你姐姐康复?”陆明翻了个白眼。
“为妻没有姊姊。”
“咳咳……”陆明被蓝艾这个牛头不对马嘴的回答呛到,咳嗽了两声,“简直不能跟你交流,滚滚滚,割你的稻子去吧,我真的是服了你了。”
蓝艾苦恼地挠挠头,完全没有意识到刚刚这短短的几句对话里,自己究竟又在哪里冒犯了自家的夫君大爷,只好转移了话题:“夫君,今天晚上为妻还想吃汤饼。”
“吃吃吃……你就安心地去吧……”陆明闭着眼睛靠住墙壁,听到蓝艾的话,便挥了挥手,表示自己听到了。
“那为妻去了,夫君就待在家里,不要再私自出门走动了。”蓝艾又仔仔细细地交代了一句,这才转身出了门。
就在蓝艾刚出门不久,一个低低的呼唤忽然从围墙的另一头传了过来:“陆公子,陆公子……”
“得,一点安生的时间都没有。”听到这个声音,陆明无可奈何地睁开眼睛,但他也没有意识到,听到这个声音的同时,他的嘴角忍不住挂起了一丝笑意。
那是郑王氏,隔壁郑三娘的夫君,陆明叫他——王奴儿。
他自称奴儿,但那只是家人唤他的小名。他是郑三娘明媒正娶的夫君,夫家又姓王,所以官户上只写了郑王氏作为官方名字。于是陆明便叫他作王奴儿。
王奴儿虽然是这个世界土生土长的男子,但是他并不是陆明一开始想象的令人作呕的娘娘腔的模样。相反,他说话的时候很温柔,虽然声线细了些,但王奴儿的声音很有磁性,就好像一个十分善解人意的男朋友在和你细细地说着情话。
不过,他晚上和郑三娘躲在房间里的时候,那声音可听上去和前世的女人没什么区别。
限于时代和家庭的限制,王奴儿没有读过书,也不识字,见识很少。和陆明聊天时能想到的只有天气啊,他在院子里摆弄的一些蔬菜和花草啊之类无聊的话题。但这些都不妨碍王奴儿是一个体贴的人,和他聊天时陆明觉得很自在,因为他掌握了整个对话的主动权。
所以两人隔着墙壁聊天的时候常常是一种情形——王奴儿例行公事般地聊完了天气、花草以后就等着陆明给他讲一些漫无边际的幻想故事。
陆明前世大学本科毕业,经历的是信息爆发的时代。穿越到消息闭塞的古代,忽悠一个足不出户的男子可以说是手到擒来了。
这样的聊天两个月来已经很多次了,但是陆明最忘不了的,还是和王奴儿的第一次聊天。
那天,陆明又被里长抓回到家里,他一个人无聊地在院子里打转时,忽然听到一个男人小心翼翼的声音。
“蓝公子!蓝公子!”
他一开始还以为自己听错了,直到那个声音变大了些,他才循着声音走到墙边。
“你就是隔壁那个经常叫得很大声的男人吧。”陆明的一句话就杀死了对话。
对面一下沉默了,好半天后才结结巴巴地道:“蓝公子取笑了,男子哪能忍住不叫,你再这样轻浮,我就不和你说话了。”
陆明连忙笑道:“抱歉抱歉,是我失言了,你叫什么名字,我叫陆明。”
“我叫郑王氏。”
“郑王氏!这算什么名字!”陆明哼哧哼哧地忍着笑,“你以后可不要让你家妻主上战场,你的名字忒不吉利了。”
“蓝公子这话是什么意思啊?”
“没事没事,你记住就好。”陆明扶着围墙,挤眉弄眼地无声笑了好一会儿才平复了心情,问道,“你夫家姓王?”
“是的。”
“那你自己的名字是什么?呃……我指的是你嫁到这里前的名字。”
“以前父母唤我奴儿,但那只是乳名。”
“那就是了,我以后就叫你王奴儿吧。”
“我没这样的名字的。”王奴儿奇怪地道,“我官户上写着的的名字是郑王氏,是里长读给我听的。”
陆明道:“你不懂,郑王氏的意思就是你是郑姓女人的王姓夫君。但王奴儿不一样,它只指你,和郑三娘无关,专指你一个。”
“那有什么区别吗?我就是三娘的夫君,所以我既是蓝公子口中的王奴儿,也是官户上写着的郑王氏。”隔壁的声音更加疑惑了。
陆明却摇摇头,道:“算了,和你说了也是白说,不过我希望你有一天会明白,王奴儿和郑王氏是不一样的。”
回忆到此戛然而止,陆明站起身,把小板凳搬到了墙边,又靠着围墙坐下,问道:“奴儿哥,你醒了?”
“我早就醒了,天刚亮就醒了,反倒是你们院子里一直都很安静,你怕是才刚醒才对。”墙的另一边,王奴儿嘲笑道,“陆公子每天都起得特别晚,今天还算早的。”
陆明得意地哼了一声,笑道:“哼,那你就错了,奴儿哥,我今天起得特别早,还做了馍馍,你要不要吃吃看啊?”
“我刚吃过朝食了……而且我觉得陆公子不像一个会做饭的人……”
“嘿!王奴儿,你看不起谁呢?什么叫我不像个厨艺很好的人,我跟你说啊,你现在就给我吃一个,然后写一篇八百字的吃后感,给我写出感情,写出深度,让我读了以后能感觉到你是真的吃过我做的馍馍!”模仿着小学语文老师布置读后感的语气,陆明一跃而起,跑到厨房里就摸了一个馍馍出来,“奴儿哥,你接好了!”
陆明招呼着,手中将馍馍扔过了围墙。
隔壁传来王奴儿的一声惊呼,随后便陷入了沉默之中,陆明对自己做的馍馍很有自信,便双手叉着腰,等待着王奴儿即将爆发的赞美。
“那个……那个……”隔壁,王奴儿愣愣地低头看着砸在自己头上,然后好巧不巧地掉进自家水缸里的馍馍,呆呆地道,“陆公子啊……”
“怎么样?是不是突然不知道该怎么表达对我的赞美之情和对于刚刚那句话的歉意了?”陆明听到王奴儿的呼唤,便洋洋得意地问道。
“掉进水里的馍馍还能吃吗?”
“……”
又折腾了一会儿,王奴儿终于吃到了陆明的馍馍,果不其然,王奴儿对这发过面的馍馍很是喜欢,他像只仓鼠一样蹲在墙角,边啃馍馍,边听着陆明的抱怨。
“你说,有钱不赚,这不是傻吗?”陆明道,“还说什么行商是贱业,贱归贱,那也得吃饱了穿暖了才有闲情逸致去追求贵贱,你说是不是,奴儿哥?”
“我觉得陆公子你说得对,我家里就经常穷得揭不开锅,如果饭都吃不上了,哪里管得上什么贵贱。”王奴儿点头。
陆明笑道:“所以嘛,我就应该让蓝艾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妨碍我发家致富,走向小康。”
“万万不可!”陆明话音刚落,就听见王奴儿失声叫了起来。
“怎么了?”陆明问道。
“男子就应该从一而终才对。”王奴儿连忙道,“陆公子,你这样是不淑。”
陆明笑道:“呦,还会用新词了,不淑都会用了。”
王奴儿脸皮薄,开个玩笑就立马脸红,他犹豫了一下,羞道:“陆明是个识字的上等人,我与你相处久了,也想多涨点见识。”
“长什么见识?”陆明嗤笑道,“我不过就是个被蓝艾关在院里养的宠物罢了,要长见识你跟郑三娘说去,叫她卖了那点破田,带着你去走一走大江南北。”
“走路就能长见识吗?”王奴儿好奇地问道。
陆明道:“那当然啦,有道是‘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你没读过书,那走万里路也能变成一个我这样的人,怎么样,心动吧?”
“不心动,我才不要变成陆明你这样的人,这样不敬妻主的男人是要被拉出去浸猪笼的。”王奴儿却掩嘴笑道。嘴上虽然这样说,王奴儿还是在心里暗暗记下了陆明说的“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哼!你懂什么?领先时代一步的是天才,领先时代两步的就是疯子。我领先这个时代太多,就算被拉去浸猪笼也只能表现出这个时代对我的恐惧,知道吧?”
陆明靠着墙壁侃侃而谈,来到这个世界两个多月,只有对着知道保守秘密的王奴儿的时候,他才能像这样肆无忌惮地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
王奴儿听得云里雾里,一大串话中光听懂了一步两步和浸猪笼,于是问道:“那你领先时代多少步呢?”
“我?”陆明自嘲地笑道,“也就一个马拉松吧。”
“马拉松?马为什么要拉松?”王奴儿又问道。
“在遥远的西方啊,有一位士兵叫做菲迪皮茨……”